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方案
1武陵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实施方案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更好地履行工会维护的基本职能,努力为职工群众特别是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实现送温暖工程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为党和政府分忧,为职工群众解难,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的要求,经区总工会常委会研究,决定建立武陵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帮扶宗旨及基本原则
帮扶中心是工会深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送温暖工程和开展为困难职工帮扶援助的有效载体。坚持面向职工、应急解难、及时帮扶、热情服务的宗旨,坚持因地制宜、拾遗补缺、雪中送炭、方便群众的原则,达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展示工会形象、密切联系群众、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目的。
二、帮扶对象
按照工会组织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本级帮扶中心帮扶的主要对象为区属各单位:有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的工会会员、失业会员、离退休会员、区级(含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会组织。
三、帮扶的主要形式
1、一次性资金援助。对因患各种癌症、白血病、尿毒症,或当年因遭受意外灾害且造成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困难会员、对子女当年考上大学入学困难的特困会员实行一次性资金援助。
2、法律政策援助。对劳动权益、民主权利受到侵犯的工会会员、劳动模范;因履行职责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实行法律政策援助。
3、再就业岗位援助。与有关单位联系空岗,帮扶失业会员特别是40、50岁人员再就业。
4、就业技能培训援助。对失业特困会员、失业区级(含区级)以上劳动模范进行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四、资金来源及管理
资金来源是区政府支助、上级工会拨款、区总工会经费自筹、社会损助、工会会员捐赠等。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由财务部实行收支专户管理,接受政府财政、审计和工会内部审计监督。严格帮扶的申请审批程序,确保有限的资金用于最困难、最需要帮扶的会员对象上。
五、制度建设
帮扶中心内部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建立信访接待、就业帮扶、法律援助、资金管理等项制度。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做到帮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机构设置与运作方式
帮扶中心是工会维权的常设机构和形象窗口,隶属区总工会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下设办公室,并配备具有一定理论政策水平和群众工作经验、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的干部从事帮扶工作。区总常委会每季度定期听取帮扶中心工作汇报一次,议定帮扶对象及标准,解决职工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帮扶中心将主动加强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司法、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关爱困难职工。
2公司联系困难职工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和中央对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根据全总、陕西省总、股份公司工会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集团公司工办(20XX)18号《关于在全集团工会系统开展“派百名干部、进百个基层、访百户家庭、帮百名职工”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公司工会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联系困难职工、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是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要将该活动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作为改进和提高干部开展群众工作能力及水平的载体;作为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增强干部党性意识的抓手,要通过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为职工群众做好事,急困难职工之所急,忧困难职工之所忧,深入了解职工愿望、倾听职工要求,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互敬互爱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保持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逐步度过难关,增强“造血”功能,摆脱贫困,真正走上共同富裕道路。为构建科学发展的良好体制机制,促进企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一)摸实情,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当前国内外形势及建筑市场变化对劳动关系、职工权益和工会工作的影响,各单位领导要深入到工程队、班组及职工家庭调研走访,了解掌握停工或半停工状态的项目生产经营状况,息工待岗给职工带来的困难。倾听职工的诉求心声,使其在物质利益、民主权利、医疗卫生等各项政策上的合理诉求能向有关职能部门传递反映,及时排查化解矛盾,使他们的权益得到维护,促进企业和谐稳定。
(二)帮思想,宣传政策法规。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十二五”规划目标、企业保障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举措和成效;广泛宣传《工会法》、《劳动法》等一系列保障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经常与职工进行交流沟通,积极回应职工关切的热点问题,在思想上帮助他们转变观念,鼓励他们拼搏进取、诚实劳动。
(三)帮技能,促进企业发展。围绕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转型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总结推广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经营理念和典型经验,引导和帮助职工参加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积极投身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活动,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增强就业本领,早日脱贫。
(四)抓核心,推进重点工作。推动创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抓好两个“普遍”三年规划目标和任务的落实。20XX年,全系统工会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做好农民工、派遣工、外聘工入会工作。同时,按照全总、省总、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工会有关规定精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抓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专项协议的签订工作,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按时支付和检查监督机制。
(五)帮解困,解决实际问题。对在生活上存在困难的职工通过帮钱、帮物、帮力或向机关职能部门反映等多种方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重点推动解决困难职工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夫妻、子女均息工的,必须安排一人上岗,绝不允许全家息工的现象存在。二是要特别关注家在农村,职工本人工伤或疾病,致使家庭生活极为贫困的职工家庭,帮助他们解决生存和生活问题。三是积极推广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积极组织职工参保,避免因病使全家陷入贫困的现象发生。四是想方设法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就业难的问题。
三、参加人员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项目(铁运分公司)主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结对帮扶一名困难职工,各项目主管共同帮扶本单位两名困难职工及两个基层单位(工程队或班组)。公司工会将对脱贫、新增贫困户,以及帮扶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追踪,及时调整个别结对关系。
四、主要措施
一是对帮扶对象要经常进行联系、走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二是尽量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重点是解决在就医、就业和子女读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力争一年办1至2件实事、好事。三是力所能及地给帮扶对象以适量的实物和经济救助。四是发挥各自优势,进行“科技扶贫”、“知识扶贫”等多种方式的扶贫,变“输血”为“造血”,坚持“扶贫更要扶志”,使困难职工实现早日上岗、早日脱贫。
五、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10日----20XX年4月30日)。各单位对困难职工进行排查,确定2名帮扶对象、2个基层单位,并于4月20日前将《结对帮扶名单》、《结对帮扶困难职工登记表》报公司工会。
(二)推进实施(20012年5月----20012年7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困难职工、基层班组进行调研走访,帮扶人员联系被帮扶对象,扶贫济困活动全面展开。参加活动的领导干部要从被帮扶对象所面临的最困难、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入手,对所帮扶的职工实际情况、实际需求进行梳理,认真地、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帮扶方案,细化帮扶措施。
(三)阶段总结(20XX年8月----20XX年9月)。集团公司工会将该项活动已列入20XX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和考核,8月份,集团公司和公司两级工会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座谈与交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进活动顺利开展。
(四)成果转化(20XX年10月----20XX年12月)。各单位要将活动中调查了解到的基层职工思想状况、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公司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通过此项活动建立健全干部联系基层、服务职工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由黄书记、肖总任组长,王主席为副组长,机关各部室长为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公司工会办公室负责活动日常事务工作。公司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这项活动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要把落实好帮扶措施摆到突出位置,坚持党员干部力所能及、尽最大努力来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实际问题,形成帮扶的整体合力。
(三)形成长效机制。要将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公司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践中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形成一项长效机制。各级工会要及时对困难职工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帮扶活动进行总结回顾,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帮扶活动内容。
3灵石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实施方案-晋中市灵石县总工会
为了建立健全帮扶困难职工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充分发挥好法律援助、就业援助两个办事处的作用,协调好工会各部门和帮扶中心的关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职责
帮扶中心对困难职工负有就业帮助、生活救助、法律援助和信访接待四项职能。党政相应的职能部门是履行这四项社会职能的主渠道,发挥着主导作用。工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立足于党政所望、职工所需和工会所能,定位于发挥工会组织“拾遗补缺、救急济难”的作用,在“三条保障线”之外构筑一道补充保障线,为面临特殊困难的职工提供一站式服务和解困绿色通道。帮扶中心同时还负有思想疏导和信息反馈的职责,要成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阵地和调解社会矛盾的渠道。同时要以帮扶中心为轴心,凝合各方面的帮扶力量,形成工会上下联动、左右上动、内外推动的解困工作合力,有效地开展各种援助工作,履行好各级工会组织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把好各自的救助防线,做到该管的,一定要管好,该救助的,一定要救助到位。确保不使一名困难职工因生活不下去而发生意外。对帮扶中心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党政报告。
二、援助方法
(一)就业帮助办法
1、利用工会广泛的组织网络,建立起企事业单位用工信息库。
2、为下岗、失业的困难职工免费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为其他求职人员提供优惠服务。
3、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用工和岗前培训提供服务。
(二)生活救助办法
1、特困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帮扶中心申请救助:
(1)因家庭遭遇意外灾害导致生活难以为继的;
(2)因患大病又未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导致生活难以为继的;
(3)因生活极度困难而造成子女失辍学的;
(4)省级以上劳模或基层工会干部面临特殊生活困难的。
2、帮扶中心在对上述人员酌情给予救助的同时,要求上述人员所在单位工会也给予相应的救助,并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减免其有关费用;对其中符合“低保”条件而未保的,协调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低保”手续。
3、对申请生活救助的特困职工,帮扶中心视情况可以将其纳入工会干部结对子联系卡进行“一对一”帮扶。
4、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的困难职工档案,实行信息化、网络化、动态化微机管理,做到对职工生活困难情况了如指掌。
(三)法律援助办法
1、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职工、劳动模范、工会干部和工会组织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为其他求助人员优惠提供法律服务。
2、法律援助的方式主要是: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劳动争议仲裁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四)信访接待办法
1、统一受理各级工会的职工信访工作。
2、信访接待工作要把热情服务与坚持原则相结合,把倾听意见要求与宣传政策法规相结合,把解决实际问题与做好思想疏导相结合。
3、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信访联系、通报、督办制度,对报送、转达办的信访事项要协调督促、跟踪办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4、对信访办理情况进行登记、归档管理,对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定期综合分析,上报县委、政府。
5、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对职工的检举、控告保守秘密。
三、帮扶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帮扶基金是开展各项困难职工援助工作的物质保障,援助基金主要通过以下途径筹集:
1、工会的送温暖基金,工会经费自筹资金;
2、政府财政、企业行政补助资金;
3、社会援助资金,工会要积极宣传号召社会各界踊跃捐资。帮扶中心要建立严格规范的援助基金管理、使用制度和办法,接受同级工会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和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四、县总工会各部门和帮扶中心的协调办法
1、两个服务窗口接待的来信来访和上访人员情况要进行认真登记,并于当日报县帮扶中心办公室,由县帮扶中心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交由县总工会领导调节处理。涉及劳资纠纷和职工权益的特殊事件,转法律援助办事处,通过法律渠道处理。
2、特困职工需要生活救助的,本人要写出特困申请,本单位工会加注意见,帮扶中心要及时认真登记、调查、核实,并请分管主席审核,提出意见,报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后,交财务部予以经济援助。
3、涉及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由就业援助办事处进行登记接待,按照职工的就业愿望和个人技能特长,结合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进行双向沟通,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下岗职工再就业,并将结果报县帮扶中心办公室。
4、企业提出专用技术人员的,就业援助办事处要及时报县帮扶中心办公室,由县帮扶中心在全县发出通知,就业援助办事处履行报名登记手续,将人员名单报县帮扶中心办公室,由帮扶中心办公室与企业进行岗前培训。
五、考核奖惩
法律援助办事处为职工追回经济损失每万元,由县总工会补助200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每办结一件,县总工会补助30元;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咨询1人次,县总工会补助2元;就业援助办事处为下岗职工成功介绍再就业1人次,县总工会补助5元;两个服务窗口接待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每次补助10元;根据工作考核标准,年终经考核合格的县总工会奖励200元,工作得到市总肯定的奖励500元,取得特殊成绩,经验受省级推广的奖励1000元。
灵石县总工会
二○XX年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