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帮扶实施方案
1工会帮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和县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开展县包村帮扶活动,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服务基层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助推农村经济发展。我单位特成立帮扶工作队,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市第八次和县第九次党代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共同发展的原则,深入农村、群众,解民忧、帮民富、促发展,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成立帮扶工作小组
县工会主席翟书敏任组长,副主席胡素琴任副组织,组员由李红秋、李素艳、李超、张冰强担任。分别结对帮扶和做好市、县党代会议的宣传工作。成立的帮扶小组要广泛深入群众,将党代会议精神转达到农村的每一人、每一户,要让县委制定的各项重大战略举措和发展目标走向农村、走进群众,努力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帮扶工作。帮扶小组要对分包村进行详细的了解,划定本村的贫困户及贫困原因,对确实存在困难的家庭,要记录详细的信息,汇报于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帮扶计划,尽最大努力给予帮扶。
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各帮扶小组要按照上级要求,广泛动员该村村民大力发展蔬菜、苗木花卉和黄金米等特色种植产业,积极协调出现的所有问题,排解困难,并联系有关部门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扶。积极提供全面帮扶。各帮扶小组进村后,要根据该村实际情况,由重到轻的进行帮扶,将难题放在首要位置,特别是农村饮水问题,要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切实保障村民生活问题。
20XX年10月X日
2社区工会帮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妥善解决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社区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对居民存在的急、难、愁问题给予及时有效的帮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总工会(帮扶)工作站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市总工会帮扶工作要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社团运作、依托社区、综合帮扶”的工作原则,坚持实行“一口上下”的运行机制,在市总工会积极倡导和推动下,充分调动社会积极因素,有效整合各种帮扶资源,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以不同的形式、不同的途径,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缓解社区居民突出的生活困难。
二、组织机构
社区成立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社区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社区各项工作人员担任组员。
三、运作机制
社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形成与辖区单位工会、各界爱心人士、红十字会等组织相互衔接的帮扶机制。
四、帮扶对象
1.在本社区属下岗困难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以及其他因患各类严重急慢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
2.因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就医有困难,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五、明确重点目标和任务做到四结合
要结合“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和学雷锋活动明确重点目标和任务,强化和完善工作方法和手段,使工会重点工作在这一平台提升,让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在这一平台实现。
一是要结合“四知四清四掌握”,摸清底数,掌握情况,要按照职工队伍结构、困难职工情况、职工就业需求等内容形成辖区内职工数据库,并分类整理建立职工电子档案,为职工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二是要结合“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全面了解掌握职工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愿和辖区内所有企业的性质、生产经营状况及发展目标。
三是要通过社区工会工作(帮扶)站和“职工就业实训基地”对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进行教育培训,开展技能比赛,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对困难职工权益的有效、长久、持续维护。
四是要积极尝试在社区建立经济实体,如:家政服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等,为一时难以在企业就业的困难职工提供创业就业的平台。
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狠抓工会组建、职工入会工作,抓好试点,做到以点带面,推动社区工会工作的全面开展。
明珠社区工会委员会
二0XX年三月二十日
320XX年XXX县总工会帮扶救助实施方案
20XX年度,XXX总工会为切实减轻困难职工及贫困家庭的生活负担,实现重点扶贫济困,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XX和谐发展,特制订此方案。
指导思想
XXX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县总工会对困难职工实施集中帮扶的工作部门是推进我县向特困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社会化、制度化、经常化的实施平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XX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组织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家中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XX做出贡献。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通过信访接待、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就学救助、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为职工提供“一站式”的服务,通过提供资金或实物帮扶,或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包括协助落实“低保”、协调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提供法律援助、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提供岗位技能培训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在劳资纠纷、就业、医疗、生活、子女入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县职工为帮扶中心帮扶对象: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
②、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③、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④、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职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贫困帮扶:
①未按时足额缴纳会费的职工;
②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重病或意外伤害在上一年度已治愈或治疗终结的;
③因违反计划生育、自杀、醉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3、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帮扶:
①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使用雇工的;
②购买并使用汽车、高档摩托车的;
③购买商品房或进行高档装修的;
④有购买股票等投资行为的;
⑤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⑥经核实,属于弄虚作假欺骗审查的;
(一)生活救助
1、申请对象
凡我县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因本人或家庭成员就业能力差,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家庭为单位,按年给予一次性生活救助。
2、申请程序
经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初审,符合申请救助条件的人员,填写《困难职工救助登记表》,同时提交困难救助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基层工会证明等。帮扶中心在收到职工申请,经调查核实后,当月内集中报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审批。符合条件的,按照救助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救助。
2、救助标准
一级困难职工:即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上浮60%以内的低保边缘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上浮90%以内的单亲低保边缘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上浮120%以内的患大病的低保边缘困难职工。
二级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上浮150%以内的困难职工;因失业、患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遇到特殊困难而需要临时帮助的困难职工及农民工。
三级困难职工:各基层、各企业根据单位情况确定的困难职工。
①、申请人是XX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救助标准为800-1000元;
②、申请人是一级困难职工的,救助标准为500-800元;
③、申请人是二级困难职工的,救助标准为300-500元;④、申请人是三级困难职工的,救助标准为200-300元;凡已申领到一次性困难救助的,自领取困难补助之日起一年内,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再次申请。
(二)医疗救助
1、申请对象
为缓解我县在职、失业、退休职工、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难,参考申请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给予一次性的医疗救助。
2、申请程序
申请人经所在基层工会或直接到县帮扶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救助登记表》,并提交下列资料:一、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二、困难救助申请书;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医疗费用凭证等;四、在职职工需提交单位相关证明;失业职工需提交所属乡镇工会的证明。
县帮扶中心在收到申请人申请材料后,在当月内集中报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审批;符合条件的,按救助标准将救助资金直接交付本人;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解释和说明。
3、救助标准
①、患重大疾病的或进行重大手术的,视病情及家庭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20XX-3000元人民币救助。
②、获得XX市级以上劳模荣誉称号的人员符合救助标准的,救助金额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20%。
(三)助学帮扶
1、申请对象
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或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事故等特殊原因而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我县职工家庭,其子女当年考取大学本科,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
2、申请程序
每年高考后,县总工会将行文至各基层工会开展特困职工子女高考情况调查,并在相关新闻媒体上公布。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子女,可到父母所在单位或直接来县总工会帮扶中心领取《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按要求填写,经职工单位工会组织或街道居委会核实盖章后送帮扶中心,同时,提供家庭户口簿、低保证、高校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3、救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一次性补助学费1000-20XX元。
(四)职业介绍、培训
1、开展就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项业务。
2、对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和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的困难职工、“4050”人员及市级以上困难劳模免费办理求职登记,提供空岗需求、信息咨询等职业介绍服务。
3、组织用工单位与求职者就业双向选择,举办招聘、求职面试洽谈会。
4、求职人员登记须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填写《求职登记表》。
5、用工单位委托招聘人员,要填写《用工单位登记表》,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及其他相关资料。
6、根据劳动力市场、用工单位的需求,组织、介绍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和岗前培训。
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职工、农民工于20XX年月日至—月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属工会填写《困难职工救助登记表》。
2、月日至月日,各工会工作人员整理、核实、上交材料,并将困难职工情况报至县工会。
3、月日至月日,按照就急、就重、就难的原则,确定本年度困难职工及特困职工名单,确定被帮扶的职工名单及事由。
4、月日后,工会帮扶中心按照市总要求步骤开展春节前困难职工的帮扶慰问工作。
XXX总工会
二〇XX年十月十八日
4洛阳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帮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和市总十四届二次全委的总体要求,市总把加强基层工会“会站家”一体化建设,着力推动85%已建工会的乡镇(街道)、社区和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工会帮扶站(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工会帮扶工作站建设,使工会帮扶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职工;可以使工会帮助和服务职工的工作更及时、更有效、更富有针对性。加强帮扶工作站建设有利于延伸工会帮扶链条,扩大帮扶覆盖面,密切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把广大职工的困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企业内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20XX年10月31日以前,实现85%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乡镇(街道)、社区、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帮扶工作站,形成以县(市)区帮扶中心为骨干,以乡镇(街道)、社区、规模以上企业帮扶工作站(点)为支撑工会四级帮扶网络,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的帮扶服务。
三、机构名称“---乡(镇、街道、企业)帮扶工作站”、“---村(社区)帮扶工作点”。
四、帮扶工作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帮扶工作站应有专门办公场所(或合署办公),有“帮扶工作站”牌子(标志);
(二)有帮扶专项资金的站(点)要实行专帐管理;
(三)有帮扶工作站的组织管理制度和帮扶机制;
(四)帮扶工作站要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有条件的要将困难职工档案和帮扶信息与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困难职工信息的动态化管理;
(五)要有熟悉帮扶业务的专(兼)职帮扶工作人员(联络员);
(六)要对日常帮扶维权服务等工作建立完善台帐;
(七)有帮扶维权服务电话。
五、各项制度工作制度、帮扶流程、救助标准、资金管理、工作职责等,并在墙体的显要位置悬挂;有公示栏,实现帮扶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资金筹集和运行程序
帮扶工作站要积极争取地方(行政)把帮扶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加大投入力度。
帮扶工作站在本级工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地方工会的业务指导;同一企业集团、多级法人体制的,其帮扶工作原则上由企业集团工会统一管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应建档纳入全国工会帮扶档案统一管理,对其救助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帮扶工作站先行救助,本级难以解决的,再上报上一级工会帮扶中心申请救助。
帮扶工作站协助上级工会帮扶中心做好职业介绍、法律援助、就业培训、创业援助等工作。
七、完成时限
3月30日前,完成摸底调研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帮扶工作站点建设验收工作。
八、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县(市)区和产业工会要抓好示范,以点带面,督促落实;
2、各直属企业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贯彻落实。不搞一刀切,不做表面文章,重在内容,重在实效;
3、此项工作已为市总保障工作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市总督办工作。
4、各单位于20XX年6月底前上报第一批帮扶站(点);9月底完成全年任务,市总保障部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