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员评家方案
1会员评家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XX]28号)精神和上级工会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体系。基层工会委员会、经审会、女工委员会组织健全,工会工作机构独立,依法自主开展工作;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产生符合法定程序,工会委员会按期换届;依法进行工会法人登记,法人资格登记,工会财务有单独账号,独立使用工会经费;加强专兼职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和会员会籍管理,职工入会率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二)促进科学发展。以创建先进工会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创新活动,激发职工的创新活力;加强劳模管理工作,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三)履行维权职责。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行校务公开,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选举职工代表参加职代会,参与学校管理;协助和督促行政落实国家各项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
(四)实施素质工程。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体活动。
(五)服务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努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温暖活动,履行帮扶特困职责。
(六)加强自身建设。工会领导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资产;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基础资料齐全;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会员代表常任制;实行会务公开,接受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监督;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活动,按照会员群众意愿开展活动,提升工会工作水平。
(一)会员评家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每年至少评议一次。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30%。
(二)会员评家主要评议本工会年度开展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要提前一周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告知会员,做好组织发动和准备工作。
(三)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并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和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工会委员不得担任本级评家活动的监票员、计票员。测评结果要向会员公布,并上报我会。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满意率高于80%为满意,满意率在80%与60%之间为基本满意,满意率低于60%为不满意。为促进评家活动有序开展,成立校会员评家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校会员评家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和终评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春艳校工会主席
副组长:于占君校长校工会副主席
成员:于锡梅陈希国蒋永霞刘淑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评家活动日常工作,李春艳同志具体负责。
联系电话:13895848660。
(一)加强宣传与培训。各基层工会一定要切实重视和加大对工会干部、会员(代表)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宣传,使会员(代表)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了解掌握会员评家的内容,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通过培训,帮助会员(代表)学习掌握相关法规,加深对工会组织的性质、社会职能、工作任务、制度机制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会员(代表)的民主意识和责任感,不断提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履行会员义务的能力。
(二)规范操作程序。各基层单位要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规定,建立完善规范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本工会在评家活动中要对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中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通过评家活动不断加强工会民主建设,保障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落实,促进基层工会工作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
鱼池学校工会
20XX年5月5日
2会员评家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XX]28号)精神和上级工会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内容
(一)健全组织体系。基层工会委员会、经审会、女工委员会组织健全,工会工作机构独立,依法自主开展工作;工会主席的产生符合法定程序,工会委员会按期换届;依法进行工会法人登记,法人资格登记,工会财务有单独账号,独立使用工会经费;加强专兼职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和会员会籍管理,职工入会率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二)促进科学发展。以创建先进工会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创新活动,激发职工的创新活力;加强劳模管理工作,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三)履行维权职责。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行校务公开,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选举职工代表参加职代会,参与学校管理;协助和督促行政落实国家各项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
(四)实施素质工程。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体活动。
(五)服务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努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温暖活动,履行帮扶特困职责。
(六)加强自身建设。工会领导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资产;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基础资料齐全;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会员代表常任制;实行会务公开,接受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监督;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活动,按照会员群众意愿开展活动,提升工会工作水平。
二、方式方法
(一)会员评家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每年至少评议一次。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30%。
(二)会员评家主要评议本工会年度开展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要提前一周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告知会员,做好组织发动和准备工作。
(三)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并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和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工会委员不得担任本级评家活动的监票员、计票员。测评结果要向会员公布,并上报我会。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满意率高于80%为满意,满意率在80%与60%之间为基本满意,满意率低于60%为不满意。
三、组织领导
为促进评家活动有序开展,成立校会员评家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校会员评家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和终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翟凤华校工会主席
副组长:邱曙光校长校工会副主席
成员:陈少敏谢丽红曹翔董贵虎金月华何敏周建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评家活动日常工作,翟凤华同志具体负责。联系电话:13895848660。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宣传与培训。各基层工会一定要切实重视和加大对工会干部、会员(代表)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宣传,使会员(代表)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了解掌握会员评家的内容,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通过培训,帮助会员(代表)学习掌握相关法规,加深对工会组织的性质、社会职能、工作任务、制度机制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会员(代表)的民主意识和责任感,不断提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履行会员义务的能力。
(二)规范操作程序。各基层单位要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规定,建立完善规范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本工会在评家活动中要对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中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通过评家活动不断加强工会民主建设,保障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落实,促进基层工会工作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
天杭实验学校工会
20XX年5月5日
3邕宁区20XX年会员评家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尊重职工和会员的主体地位,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和职工之家建设深入发展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南宁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工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通知》(南工办发﹝20XX﹞79号)精神,现制定邕宁区会员评家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范围
邕宁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基层工会,要普遍要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
二、活动时间
城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基层工会,每年开展会员评家一次,一般在12月份进行,年底前完成。
三、评家内容
会员评家主要评议基层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职情况。评家的基本内容按照全总《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明确的“健全组织体系、促进科学发展、履行维权职责、实施素质工程、服务职工群众、加强自身建设”六个方面进行。
四、评家方法
会员评家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对工会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并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测评可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当场公开民主测评结果。会员评家的结果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并作为考核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重要依据。对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反映的突出问题该基层工会应向会员(代表)群众反馈整改措施。
五、激励与约束
各单位要按照邕宁区总工会的要求,把会员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评价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副主席)、评选各类先进集体、个人和调整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依据。对获得满意等次(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之和达80%以上)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作为推荐申报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依据;没有开展会员评家或测评结果为不满意(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之和低于70%)的基层工会,邕宁区总工会将责令限其一年内进行整改;会员仍不满意的,不得参与工会系统各类先进个人、集体活动的评选。对会员测评不满意(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之和低于70%)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在核实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会员仍不满意的,邕宁区总工会将按照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程序对该基层工会的主席(副主席)进行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把会员评家作为全面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措施来抓。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开展方案。各基层工会应增强责任意识把会员评家作为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每年至少一次的会员评家活动,以“评家”促“建家”。
(二)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引导会员群众正确把握会员评家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会员评家活动保障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落实,真正以会员群众的满意度评价工会工作、职工之家建设和工会干部,保证会员评家工作健康发展。要加强对会员评家工作的督促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各基层工会开展会员评家的结果和原始资料要及时归档、妥善保存,以备邕宁区工会考核检查。
(三)加强总结。各单位要抓好会员评家情况的总结工作,必须要于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的会员评家情况总结(纸质版,电子版同时上报)到邕宁区总工会(总结包括本单位、企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情况、满意率、存在的问题及措施等)。
(联系人:小潘联系电话:4727129。邮箱:ynqzgh@163.com)
附件:
1、基层工会会员评家民主测评表;
2、工会主席(副主席)民主测评表;
3、年度会员评家民主测评结果报告表。
南宁市邕宁区总工会
20XX年12月6日
4公司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要求,在市总工会的指导下,结合企业实际,决定组织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以下简称“会员评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会员评家”活动的重要意义
职工之家建设是党中央对工会工作的一贯要求,广泛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有利于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制度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扬会员民主,有利于密切工会与会员群众联系,有利于推动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有利于充分调动会员群众参与工会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基层工会的生机和活力。基层工会要充分认识“会员评家”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依靠职工会员,扎实开展“会员评家”工作,把工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场地齐全、制度完善、活动常新、维权到位、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更好地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会员评家”的主要内容
1、健全组织体系。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等组织健全,单独设置工会工作机构,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产生符合有关规定,工会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或工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有单独工会财务帐号,独立使用工会经费;加强专兼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会员会籍管理,注重吸纳职工加入工会组织,职工入会率达到100%以上。
2、实施素质工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职工;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体育活动,推动职工文化建设。
3、服务职工。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努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温暖活动。
4、加强自身建设。工会领导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资产;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基础资料齐全;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会员代表常任制,实行会务公开,接受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监督;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按照会员群众意愿开展活动,提升工会工作水平。
三、“会员评家”的工作程序
1、“会员评家活动”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每年至少评议一次。其中会员1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因特殊工作原因不能召开会员大会的,经批准可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但会员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30%。
2、“会员评家活动”主要评议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
3、会员评家前应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告知会员,做好组织发动和准备工作。
四、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并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在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一人一票),根据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当场公开民主测评结果。满意率高于80%、且不满意率低于10%的,为民主测评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之和高于60%的,为民主测评基本满意。不满意率高于40%的,为民主测评不满意。工会委员会委员不得担任本级工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监票员、计票员。
五、会员评家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并作为考核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重要依据。对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反映的突出问题,该基层工会应向会员(代表)群众反馈整改措施。
公司工会组织要切实把会员评家作为全面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措施,摆上议事日程。工会要结合实际,安排部署“会员评家”活动,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工会要认真总结会员评家工作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会员群众正确把握会员评家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会员评家活动,确保“会员评家”工作取得实际效。
5院工会委员会开展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厦门市总工会《关于广泛开展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通知》(厦工【20XX】38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会员评家的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会员评家”机制,进一步全面深化我院教工之家建设,努力把我院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工作规范、维权到位、作用明显、党政支持、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会员评家的工作小组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厦门市教科院会员评家工作小组。
组长:许保健
副组长:伯海英傅兴春
成员:段艳霞刘慧毅
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定会员评家工作方案;
2.主持会员评家工作;
3.负责将会员评家结果向会员大会和院党委、市教育工会报告;
4.处理评议过程的其他事项。
三、会员评家的基本要求
1.会员评家工作在我院党委的领导和市教育工会指导下开展,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院全院工会会员大会或教代会是会员评家的基本形式。会员评家应作为工会会员大会或教代会代表的一项重要内容。评议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会员(代表)的民主权利。
2.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要建立健全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
四、会员评家的主要内容
会员评家是指由工会会员评议本单位工会开展工作情况、建设职工之家情况以及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内容详见附件的相关测评表)
五、会员评家的方法程序
1.我院会员评家每年进行一次,采取书面的民主测评形式进行,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2.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的主要程序
(1)评议之前一周,将评家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预告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工会主席向全院工会会员大会或教代会作本年度工会工作和建家工作情况报告;
(3)7月20日,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工会会员或教代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向全体工会会员或教代会报告评议结果。
3.会员评价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主要程序
(1)评议之前一周,将评价的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预告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工会主席(副主席)在全院工会会员大会或教代会述职;
(3)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工会会员或教代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向全体工会会员或教代会报告评议结果。
4.会员评议教工之家和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议程可合二为一,列入全院工会会员大会或院教代会议程。两项评议结果应作为全院工会会员大会或教代会的决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报院党委和市教育工会工会。
5.会员评议教工之家和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后,院工会要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评议情况进行分析,结合会员群众和市教育工会、院党政的意见,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并向会员(代表)反馈。
六、会员评家结果的运用
1.会员评家结果可作为考核、评价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职情况及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上级工会对获得满意等次90%以上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作为推荐申报本级或上级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依据;对连续三年获得以上满意等次90%以上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优先推荐申报“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满意等次90%以上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上级工会和本单位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2.在会员评家中,对民主测评结果不满意等次在50%以上的基层工会,上级工会将予以限期调整、撤销称号等。
3.基层单位及其党政领导拟推荐申报工会系统各类评先表彰的,会员评家满意等次必须达到85%以上。
七、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效推进会员评家工作
加强院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的工作,定期召开建家工作和评家工作专题会议。
院工会要把会员评家作为全面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措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院工会要精心指导会员评家的全过程,及时总结建立“会员评家”机制的经验。对在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确保“会员评家”机制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〇XX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