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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社区工会方案

时间: 05-06 栏目:方案

1永福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总工会《》和《》两个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抓好我社区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把职工群众最广泛地组织到工会中来,为推动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总关于“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和“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努力促进我社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县总工会精神,全面完成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工作任务,社区成立工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李秀英(社区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刘琴(社区副主任)

成员:李艳春精神文明精神及工青妇工作委员

三、实施步骤

我社区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4日-8月11日)

社区召开工会组建工作和规范化建设会议,大力宣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甘肃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和法规,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加深对做好工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力争年底前确保80%的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社区充分利用小喇叭、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在辖区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营围造势。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12日-5月19日)

组织各社区工会工作人员对辖区民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通过拉网式普查、地毯式摸底,摸清底数,进行实名登记,存入微机,建立台帐,并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台帐内容。要真正做到“三个清楚”:社区工会对辖区所有民营企业单位总数、单位名称、职工名单清楚;对已成立工会组织的民营企业单位情况及会员情况清楚;对本地未建工会的单位名称和职工数清楚。

(三)组织实施阶段(5月20日——6月31日)

(1)建会组织形式。企业不论性质如何、规模大小、职工多少,凡经工商登记开业的各类民营,都要依法组建工会。其中,会员8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工会委员会,25人以上的企业同时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7人以下(含7人)的建立联合工会或所属社区工会以下的工会小组;会员20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作人员;女职工10人以上的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组建工会审批:职工50人以上的由县总工会审批,8—50人的由城关镇工会审批,7人以下(含7人)的由社区工会审批。

(2)工会组建程序。各民营要在本单位进行工会组建宣传发动,营造声势,向广大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任务及会员的权利、义务,组建工会目的意义,广泛吸纳工会会员,并按照既定的合法程序组建工会。街道工会要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成立工会筹备组。由同级党组织提出工会筹备组人选;没有党组织的,由上级工会与职工和企业代表共同协商,成立工会筹备组;二是向上级工会提出建会报告;三是由筹备组负责,向广大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任务及会员的权利、义务,组建工会目的意义;四是发展会员。填写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和会员花名册,建立车间分会,班组工会小组;五是组织会员民主推选或由上级工会推荐工会委员会委员、正副主席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批准;六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民主选举工会委员、经审会委员;分别召开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全体会议,选举正副主席、经审会主任;七是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八是选举结果经上级工会批准后,宣布工会组织正式成立。

(3)工会建立要求。建章立制,开展工作。坚持一手抓建会,一手抓作用发挥,做到“八有”:有牌子、有批复、有印章、有经费、有场所、有制度、有活动、有档案。

(4)工会干部条件。认真选好配好私营企业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主席人选。要坚持民主选举制度,真正把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敢于为职工说话办事,又善于与业主合作共事的会员选到工会领导班子中来。民营企业主及其近亲属不能担任工会主席和经审委员会主任及经审委员,社区工会主席可由社区党组织的书记或副书记兼任。

(四)自查整改阶段(10月1日-15日)

社区工会要对辖区新成立的各民营企业工会组建及工会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未按规定要求成立的基层工会组织要及时通知其进行整改。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把工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重要作用,发挥工会在党和政府与广大职工群众之间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工会组建小组成员、各级工会工作人员要齐抓共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加强自身建设。社区工会要以本次基层工会组建和工会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完善规范本级工会建设要求和标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落实目标任务。各社区工会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主动地与本辖区民营企业取得联系,深入宣传,掌握信息,协助相关单位完成工会组建及规范化建设任务,确保县总工会考核验收合格。

永福苑社区

20XX年4月10日

2万里路街道百艺社区关于成立社区工会工作站的实施方案

根据红花岗区总工会“探索党工共建机制,提升基层工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工会工作为党政分忧,为职工维权、为企业负责的工作要求。现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十七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抢抓新机遇,争创新优势,不断提升各项工作水平,努力实现社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情况

百艺社区地处万里路街道办事处东部,与城市商业核心丁字口仅600米,辖区共有20个居民小组,人口3665户,7717人,辖区有遵义三中、红花岗区地方税务局等企事业单位12家,辖区有白杨建材批发市场和沿江路餐饮一条街等两大商业圈,个体工商户近100家,在这个区域内,商务楼宇林立、商业繁盛,这为工会建站模式提供了组织基础。

另外,百艺社区多年以来一直重视三关工程的开展,始终把三关工程工作作为一项重申之重的工程来抓,成功为玥珑学校儿童招募了代理家长,目前由景港地产、海宏装饰、邹人绪、钱明耻等单位和个人与王进丽等46名学生结对帮扶,成立了爱心基金,专门用于特困流动儿童的生活学习,累计帮扶困难流动儿童20000余元,此举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和媒体关注。为扩大关注范围和效果,我们今年又推出集体代理家长的概念,今年六一期间,我们联系了辖区岛内价超市作为第一个集体行代理家长,为20名特困流动儿童赠送送了文具、牛奶、书包等价值800元得文体用品和生活用品。所以和辖区企事业单位关系密切,交流畅通,为成功建站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社区工会工作站建站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百艺社区工会工作站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维军社区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何昌国党支部幅书记

成员:马玲居委会副主任

李云支委委员

沈平居委会委员

邓泽立社区工作者

王义玥珑学校负责人

罗荣林三中负责人

领导小组组长亲自负责此项工作,副组长何昌国负责联络工作,副组长马玲负责资料收集和整理归档。

四、目标任务

成立社区工作站,使工会写作有组织,交流有平台、业务有指导、困难有帮助、工作有提高。

五、建设内容

1.机构设置:社区成立社区工会工作站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社区工会工作站有支部书记兼任站长,社区工会干部和相关成员俄日成员。

2.硬件设置:在社区综合服务大厅设立困难职工和三关对象服务窗口,由马玲负责日常接待和相关事务办理。工会工作站的办公室设在支书主任办公室,健全图书室、娱乐室、培训室劳动关系协调室等设施。

3.制度建设:尽快形成《辖区单位负责人联系会议制度》、《辖区单位信息员理会制度》、《辖区单位工会总做交流制度》,通过制度开展辖区工会建的交流合作,形成合力促进发展。

4.工作内容:辖区企业、单位通过社区工会工作站这个平台,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大力旋床当合国家的方针政策;工作站积极帮助辖区单位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建功立业,创先争优、企务公开、员工培训教育以及协助开展各种健康的文体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协调劳动纠纷,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按照上级工会的规定和要求,做好苦难职工(农民工)帮扶和慰问,帮助三关对象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六、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7月底完成),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收集辖区单位基本数据,成立工作小组,落实工作责任。

2、建设阶段(10月底完成),按照工作计划,创造性地抓好组建工作,开展资源整合、健全组织机构、指定货个职责制度、搭建工作平台、认真开展工作。

3、总结阶段(11月底完成),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差距,弥补工作不足,认真总结。

七、工作要求

1、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把创建工作于服务型党组织、“三关工程”、“四民社区”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

20XX年7月20日

3甘肃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百家示范社区工会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省总工会十一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有效推进社区工会组织建设,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百家示范社区工会”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示范带动,坚持探索创新,坚持指导推动,以有效扩大工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为基础,以上级工会帮助指导建会为主要途径,以规范建设示范社区工会,总结提升做法经验,指导推动全省社区工会建设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突出作用发挥,努力建设组织健全、党政支持、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社区职工之家,使社区工会成为社区管理建设的参与者、社区职工权益的维护者、社区劳动关系的协调者、社区公平正义的促进者、社区公益服务的推动者。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总工会给各市州总工会分配的示范社区工会创建任务(见附件),在全省建立100家示范社区工会,示范带动全省社区工会组织建设。所有示范社区工会要在9月底前全部建立工会组织,已建立的要按创建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使百家示范社区工会在促进辖区经济发展、吸纳农民工会员、职工技能培训、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参与社会管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为全省社区工会建设做出示范。

各市州总工会要在今年6月底前上报创建活动进展情况报告,10月底前上报创建活动总结报告,所有示范社区工会要上报1篇创建活动总结材料或情况纪实材料。省总工会组织部将在下半年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督查,总结经验,努力形成指导全省社区工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三、创建标准

1、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社区工会可根据实际确定建立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社区工会委员会主要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所属基层工会负责人组成,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工商、税务、市场管理等相关方面的代表参加。社区工会接受社区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的双重领导,以社区党组织领导为主。辖区企业单位全部建立工会组织,职工(含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入会率达到90%以上。

2、有依据《中国工会章程》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社区工会联合会、社区工会委员会主席可由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工委)书记或社区主任兼任配备一名工会副主席,负责工会具体工作。积极汇报协调,通过在现有人员中调剂、争取社会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等多种途径,为社区工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3、有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机制。社区工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指导所属基层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指导所属基层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辖区内25人以上的企业单位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制率达到80%以上;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辖区内25人以上的企业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制率不低于80%;围绕社区和企业单位中心工作,每年组织职工开展一次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劳动竞赛等活动;建立社区职工活动阵地,每年组织职工开展一次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4、有相对稳定、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各市州、县区总工会要扩大工会经费来源渠道,加大对社区工会的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工作经费补贴、以奖代补、加大社区所辖企业工会经费收缴力度、申请行政补助、争取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保障社区工会工作经费。社区工会依法设立独立经费账户或者在行政账户中设立单独科目进行管理。

5、有一本健全的工作台帐。及时准确掌握区域内企业数、工会组织数、职工数、会员数、输入输出农民工数,并建立台账进行统计记录。会员有名册、有入会申请、有会员证,所属基层工会组织成立有报告、有批复,并依据《工会法》进行民主选举,选举结果有批复并进行归档。建立困难职工电子档案,对帮扶救助、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协调处理劳资纠纷、职工技能培训等重点工作及“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职工文体娱乐等活动开展情况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

6、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社区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并指导推动所属基层工会全部实现“双亮”。开展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双爱双评”、会员评家等活动,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每年组织开展会员对社区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副主席评议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要从社区在城市管理服务中的重要地位,社区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越来越多的实际出发;要从加强社区工会建设,有利于优化工会组织形式,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对非公经济单位工会工作的指导服务,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有利于更广泛地把广大职工群众组织起来,促进经济发展,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改革发展需要出发,高度重视“创建百家示范社区工会”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保障“创建百家示范社区工会”活动取得成效。

2、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区总工会要把创建百家示范社区工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保障落实,取得实效。各市州总工会要把创建任务分解到所属各县区,督促指导县区总工会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各县区总工会是创建示范社区工会的第一责任单位,县区总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是第一责任人,要始终抓在手上,抓出成效。要结合工会领导联系点制度,建立一对一帮助指导机制,保证每个示范社区工会有一名县区总工会负责人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指导,将工作成效与个人考核挂钩,进行跟踪问效。

3、注重探索创新。加强社区工会建设面临着各社区经济发展差别大、社区工会工作发展不平衡等实际情况,各市州、县区总工会要认真分析每一个创建社区的基本情况,分清优势和短板,取长补短,强化分类指导。在坚持创建标准,有利于扩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覆盖面,有利于更好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在解决问题、建立机制、增强能力、促进工作、提升水平等方面大胆创新。及时调研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4、强化激励机制。对达到全省模范职工之家验收标准的示范社区工会,省总工会将适时授予“甘肃省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对其中特别优秀的社区工会推荐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候选单位。对百家示范社区工会创建中工作突出的个人将适时授予“甘肃省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在百家示范社区工会创建中给予大力支持的党政领导,将适时授予“甘肃省优秀工会之友”荣誉称号。

5、典型示范带动。各市州、县区总工会要高度重视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发现、培育、总结、交流示范社区工会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会议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及时推广。由市州总工会负责,每个示范社区工会在9月底前至少上报一篇典型材料,省总工会将在《甘肃工人报》专题刊登推广,并择优在有关会议上进行交流。重视舆论宣传,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QQ群等现代传媒手段,对社区工会作用、地位、职能、示范社区工会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提高职工群众对社区级工会的认识,增强职工群众加入工会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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