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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污分流方案

时间: 05-27 栏目:方案

1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省环委会交办我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要求,为全面提高城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发挥工程减排最大效益,促进**城区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持续实施“五县”战略,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社会参与”指导思想,围绕“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县”为核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扎实开展生态创建,着力完成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全面提升**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平。

二、实施范围

万密斋大道箱涵、沁水岩小河区域内雨水污水接纳半径范围内,约1。3平方公里。

三、实施年限

****年-****年

四、改造内容

(一)建成一批。一是迅速完成万密斋大道箱涵出口碳钢闸门采购安装任务,解决河水倒灌和污水外泄的问题;二是结合城区重点渍水区排水管网改造,加快推进蚕种场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实现该区域内雨污分流。(****年前完成)

(二)实施一批。按照城区“三年管网建设计划”尽快启动沁水岩小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并强制性要求分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商店、餐饮、居住区自行逐步进行庭院、辖区范围内雨污分流改造。(****年前完成)

(三)规划一批。一是将万密斋大道原有雨污合流系统改为污水收集系统,沿大道两侧新建排水系统,同时对上游雨水漏入点进行封堵;二是将北城岗原排水规划合流区域修改为分流区域;三是对新建城区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排水体系。(****-****年前完成)

五、组织保障

建议成立**老城区雨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城建县长任组长,住建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力推进雨污分流工作。

城乡规划局:严格按照《**城区排水规划》,加强对雨污分流规划实施的指导,在推进过程中及时修编规划。对暂不能实行雨污分流的,指导进行污水截留并逐步实行雨污分流。

财政局:确保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及时拨付建设资金。

发改局: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扶持。

物价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要求,尽快启动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工作。

国土资源局:指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落实用地指标前提下,优先办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用地手续。

环保局: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协调工作,严格监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落实污水处理工程减排管理指导工作。

住建局:依照《城镇污水处理和排水条例》加强对排水户监管和指导。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雨污分流收集系统建设和管理的指导。

六、工作要求

1、建立通报机制。由雨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日前协调通报各阶段工程推进情况。将各片区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等情况,定期向相关部门予以通报。

2、严格按《城镇污水处理和排水条例》要求,从规划源头严把审批关,对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一律实行雨污分流和竣工验收制度,已实行雨污分流的地区,禁止雨水、污水管道混接。

3、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雨污分流工作的认识,积极宣传雨污分流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2中山市东凤镇雨污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镇环境质量,加快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扎实推进雨污分流工作,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幸福和美东凤为核心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平,推动中心河、四埒涌等主要内河涌水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一)实施范围。包括小沥片区(含小沥村、伯公村、东兴社区)、穗成片区(含穗成村、和平村)、民乐片区、同安片区、安乐片区,涵盖8个村(社区),共6.47平方公里。

(二)实施时间。20XX年至20XX年。

三、工作内容

(一)污水厂二期工程。根据《中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中府办〔20XX〕4号),东凤污水处理厂启动二期工程(3万吨/日)建设,总处理能力5万吨/日。

(二)主干管网工程。管径为600毫米以上(含600毫米)的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提升泵站,总实施长度约15.124公里。

(三)支管网工程。管径为600毫米以下的污水收集管网,总实施长度约78.37公里。

(四)支管到户工程。支管网到各排污用户的污水收集管道。

考虑到建成区旧区施工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坚持“新区新办法,旧区旧办法”原则,部分难以改造的区域可通过截流方式进行污水收集,并预留日后雨污分流改造空间;新建成区须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排水体系;实施范围内的边远村,可通过湿地或分散型污水处理形式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四、工作目标和阶段

(一)总体目标。20XX年底前完成建成区的雨污分流工作。

(二)阶段目标

1、第一阶段(20XX年底前)

20XX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3万吨/日)设计、施工招投标工作。

2、第二阶段(20XX年底前)

(1)20XX年6月底前启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

(2)完成小沥片区(含小沥村、伯公村、东兴社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

(3)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稳定在160mg/L以上。

3、第三阶段(20XX年底前)

(1)完成穗成片区(含穗成村、和平村)、安乐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

(2)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于20XX年底前投入运行。

(3)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稳定在180mg/L以上。

4、第四阶段(20XX年底前)

(1)完成同安片区、民乐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

(2)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稳定在200mg/L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东凤镇雨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罗建华任组长,副镇长王军良、党委委员老自坚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规划分局、财政分局、经信局、住建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监察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分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推进雨污分流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

规划分局:严格按照《中山市城市排水规划管理办法》,加强对四个片区的雨污分流规划实施的指导,在推进过程中及时修编规划。对暂不能实行雨污分流的,指导其进行污水截留并逐步实行雨污分流。

财政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议案的实施方案》(中府办〔20XX〕44号)、《关于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二期项目财政补贴和贴息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府办复〔20XX〕228号),确保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及时请拨建设补贴资金,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扶持。

经信局(物价所):协助相关部门加快项目立项审批,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要求,适时启动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工作。

住建局:加强对排水许可管理的指导。成立技术专家指导小组,加强对镇区雨污分流收集系统建设和管理的指导。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要加快对雨污分流建设有关招投标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审批手续办理,简化审批程序。

国土分局:指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镇政府统筹安排落实用地指标前提下,优先办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用地手续。

环保分局: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协调工作,严格监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落实污水处理工程减排管理指导工作。

监察室: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雨污分流工作各责任主体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追究其责任,并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二)资金保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议案的实施方案》(中府办〔20XX〕44号)、《关于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二期项目财政补贴和贴息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府办复〔20XX〕228号)的文件精神,启动向市政府申请财政补贴、银信部门融资、镇政府自筹等途径保障资金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建立每月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机制。设立部门联络员,每月20日前协调报送各阶段工程推进情况。按市镇区雨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统一材料上报格式,将片区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等情况,报送镇雨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后于每月25日前报市镇区雨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

2、严格按《中山市城市排水规划管理办法》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实行雨污分流,已实行雨污分流的地区,禁止雨水、污水管道混接。

3、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雨污分流工作的认识,积极宣传雨污分流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积极支持雨污分流实施。

3南京市雨污分流工程流动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人员、设备的配备和相关流动检查制度的执行,实现对全市雨污分流工程全天候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通过现场信息采集、无线传输、问题处置跟踪等工作,确保雨污分流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受控。

二、工作步骤

1、设备采购?1月15日——3月31日?采购维柯客车改装而成的多功能检测车,配备供电系统、现场监察?图像采集和传输系统?、现场指挥?车内会议系统?、照明系统、车辆导航及倒车系统、现场监控及视频传输系统等,具备现场检查、指挥、视频传输系统等功能。根据厂家反馈意见,预计改装车辆需时二个半月,一期投资90万元。

2、人员配置?1月15日——1月20日?结合工程实施范围、内容、数量等基本情况,配置4——6名流动检查人员和1名动态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分二或三班巡查在建雨污分流工地。

3、制度建立?1月15日——1月20日?建立流动检查制度,制定工作流程、程序,规定检查重点为雨污分流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等情况,突出材料堆放、扬尘污染、噪音扰民、施工现场工序转换清理工作等内容的巡查,现场采取拍照、摄像等手段,采集相关问题资料,随即传输文件至工程指挥部、监管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并在随后的巡查过程中跟踪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工作程序

1、现场数据采集现场采取拍照、摄像等手段采集现场问题的图片、图像,通过3G无线网络传输至市指挥部信息中心并电话补充报告相关情况。

2、数据传输根据信息中心的处置意见,传输文件至施工、监理、监管等相关单位,施工单位落实整改、监理单位跟踪检查验收、监管单位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进行查处。

3、问题整改跟踪对流动检查发现问题的点位、区域要在随后的巡回检查中,有目的性的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记录、建档,整改到位的传输视频、图像资料至信息中心,整改不到位的还需传输至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1、预计2个月时间,市政监督站负责流动检查车辆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具备现场监控、数据传输、现场指挥等基本功能的硬件条件。

2、市指挥部统筹安排4——6名流动检查人员、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程序、制度等。

4青州经济开发区雨污分流初步解决方案

青州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XX年7月,经过近七年的建设和发展,如今的青州经济开发区,已成为全市工业经济的隆起带、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和城市建设的次中心。青州经济开发区的崛起,带动了青州工业经济的振兴,促进了青州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为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之一的青州市清源污水处理厂,承担着青州市城区以北,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范围之内的污水处理任务。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50000吨,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能力只有20000吨。由于开发区市政道路排水系统没有按照雨水和污水分流的措施建设,雨季入水量远远超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导致多余入水溢流到河流中,这也是弥河、北阳河水质不达标的原因之一。

为尽快解决上述问题,经调查研究,特针对几种解决方案进行初步探讨。

一、国家规范对城镇排水工程的基本要求

排水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达到防止水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要求。排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当地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从全局出发,根据规划年限、工程规模、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正确处埋城镇、工业与农业之间,集中与分散、处理与利用、近期与远期的关系。通过全面论证,做到确能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中提出:排水制度(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和工业企业规划、当地降雨情况和排放标准,原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和利用情况、地形和水体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制度,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宜采用分流制。

二、开发区新建排水工程建设的基本思路

我市经济开发区规模不断加大,仅起步区就占地21平方公里。随着招商引资和工业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的工业企业如雨后春笋纷纷落户经济开发区,同时为经济开发区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商业服务区等也即将建成,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的总量逐年加大,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矛盾进一步突出。区域的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预测污水产出量确定,制订合理的短期和长期规划,有计划地通过改造和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满足污水处理能力要求。

单纯通过兴建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不仅耗资大耗时长,而且把雨水和污水混合处理不利于达到节能减排和环保的目标要求。因此,开发区新建道路甚至城区全域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势在必行。新建道路的排水管网应按照雨污分流的排水制度设计施工,雨水通过雨水管沟及时排入相应的泄洪区或河流中,污水收集入污水管沟由相应的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污分流能有效保证入水量及各种指标的稳定性,既减小了污水处理的压力,又能节约能源,防止混合水在雨季溢流造成二次污染。

三、既有排水设施的简便改造措施

既有道路和厂区、小区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需要较大的投入和较长的工期,并且需要大面积路面开挖,短时间内难以实现。但为最终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可根据开发区现状,制订适合实际情况的计划,循序渐进地实现雨污分流的目标。

为在较短时间内达到开发区区域雨污分流的短期目标,可考虑将现有道路的排水管道只作为污水管道使用,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混入其中。有条件的厂区、住宅小区可采取简便措施避免雨水排入污水管沟。封闭了道路雨水排水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雨水的排涝问题。路面收集了附近的雨水,形成路面径流,必须及时排到安全可靠的区域,否则,势必形成内涝。根据不同区域的情况,可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1、河流、洼地、池塘、沟渠较近的厂区、住宅小区,可通过明沟、暗沟或者路面自然坡度将雨水直接排入其中。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厂区住宅小区,可利用道路两侧闲置的空地,人工挖掘池塘,有条件的可考虑修建封闭或者开敞式蓄水池,与开发区的绿化景观融为一体。

四、简便改造措施的优缺点

简便改造措施可有效避免大面积路面开挖,大幅度节省工程成本,工期短,工程施工难度小,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采取蓄水池、水塘和洼地等蓄积雨水,可使雨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蓄积的雨水沉淀后可用来浇灌绿化苗木,甚至可以作为工厂中水利用。形成的表面水体,改善局部小气候,渗入土壤的水分可以改良土壤墒情,补充地表水和地下水。水体与周边环境形成的景观,提升了绿化美化档次。这种改造措施,避免了雨水流失,在本地干旱地区是节约水资源减少排污改善局部环境的良好措施。

这种措施的不足之处是通过路面径流排水,排水的速度有所降低。暴雨来临依赖路面坡度排水可能造成路面径流量偏大,路面积水较大。因此,实施该措施必须根据当地水文资料以及道路的坡度,计算汇水面积,合理规划集水池塘和蓄水池。池塘和蓄水池须定期进行清淤,淤泥可采取措施充分利用作为有机肥料。

5罗田县凤山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省环委会交办我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要求,为全面提高城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发挥工程减排最大效益,促进凤山城区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持续实施“五县”战略,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社会参与”指导思想,围绕“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县”为核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扎实开展生态创建,着力完成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全面提升凤山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平。

二、实施范围

万密斋大道箱涵、沁水岩小河区域内雨水污水接纳半径范围内,约1.3平方公里。

三、实施年限

20XX年-20XX年

四、改造内容

(一)建成一批。一是迅速完成万密斋大道箱涵出口碳钢闸门采购安装任务,解决河水倒灌和污水外泄的问题;二是结合城区重点渍水区排水管网改造,加快推进蚕种场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实现该区域内雨污分流。(20XX年前完成)

(二)实施一批。按照城区“三年管网建设计划”尽快启动沁水岩小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并强制性要求分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商店、餐饮、居住区自行逐步进行庭院、辖区范围内雨污分流改造。(20XX年前完成)

(三)规划一批。一是将万密斋大道原有雨污合流系统改为污水收集系统,沿大道两侧新建排水系统,同时对上游雨水漏入点进行封堵;二是将北城岗原排水规划合流区域修改为分流区域;三是对新建城区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排水体系。(20XX-20XX年前完成)

五、组织保障

建议成立凤山老城区雨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城建县长任组长,住建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力推进雨污分流工作。

城乡规划局:严格按照《凤山城区排水规划》,加强对雨污分流规划实施的指导,在推进过程中及时修编规划。对暂不能实行雨污分流的,指导进行污水截留并逐步实行雨污分流。

财政局:确保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及时拨付建设资金。

发改局: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扶持。

物价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要求,尽快启动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工作。

国土资源局:指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落实用地指标前提下,优先办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用地手续。

环保局: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协调工作,严格监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落实污水处理工程减排管理指导工作。

住建局:依照《城镇污水处理和排水条例》加强对排水户监管和指导。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雨污分流收集系统建设和管理的指导。

六、工作要求

1、建立通报机制。由雨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20日前协调通报各阶段工程推进情况。将各片区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等情况,定期向相关部门予以通报。

2、严格按《城镇污水处理和排水条例》要求,从规划源头严把审批关,对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一律实行雨污分流和竣工验收制度,已实行雨污分流的地区,禁止雨水、污水管道混接。

3、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雨污分流工作的认识,积极宣传雨污分流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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