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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分流方案

时间: 05-27 栏目:方案

1 xx小学教师分流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资源配置,促进小学教育协调发展,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由于生源和班级较少,为了顾全大局,优化教育资源,结合我校教师现状与编制特点,决定分流部分教师到其他小学任教。在教师分流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优化教育资源人才配置,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教师分流。

二、学校现状及分流原则

我校原则上只允许办一、二年级。根据教办会议精神,因教学点需要持续、稳定发展,教师保留在编制内,校长由教办去留。教师作为分流对象。对符合分流的教师公平、公正、公开评价,最终决定分流对象,分流的人员可去其他学校竞聘。

三、分流办法

学校富余教师分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自愿申请,二是考核分流。

1、学校教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若自愿出来的,可以直接申请。

2、若学校教师都不愿申请出来竞聘则进行考核分流。方法是对学校的教师进行考核评比,优胜劣汰。

以上年度年终绩效考核的平均分为基础分,加减上年度的考勤、业绩(期末考试分数)两项的奖惩得分来确定分流对象。

20XX年XX月XX日

2乐庄小学教师分流方案

根据《安龙县普钱教育集团撤完小学校为教学点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20XX年8月19日在乐庄小学召开的《普钱教育集团乐庄小学撤校变点家长座谈会》的意见,以及8月20日在普钱一中针对乐庄学校是否撤完小变点的讨论会的明确答复。我校决定撤完小变点,只保留一、二、三年级,四、五、六年级学生到普坪小学或胡巷小学就读。由于生源和班级减少,为了顾全大局,优化教育资源,富余教师分流到普钱集团缺编的普坪小学、龙洞小学、廷必小学、阿赖小学竞聘。在教师分流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家教育“十二五”规划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优化教育资源人才配置,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教师分流。

二、学校现状及撤完小变点后的基本情况

我校原有教职工10人,其中在编教师6人,支教教师3人,民代教师1人。7个教学班,学生107人,其中义务教育学生83人,学前班学生24人。

撤校变点后,我校原则上只允许办一、二、三年级,保留5名在编教师,溢出5名教师。

三、富余教师分流原则

根据8月20日的会议精神,因教学点需要持续、稳定发展,教师保留在编制教师内产生,校长、主任作为学校核心必须保留。支教教师不在学校编制范围,作为分流对象,学校民代教师不占编制,但不作分流对象。人性化原则上,在编年满45岁女教师、50岁男教师也不作为分流对象。对符合分流的教师公平、公正、公开评价,最终决定一人为分流对象,与支教教师一起参加普坪小学、龙洞小学、廷必小学、阿赖小学四校竞聘。

四、分流办法

学校富余教师分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自愿申请,二是考核分流。

1、若学校在编教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愿出来的,可以直接申请。

2、若学校教师都不愿申请出来竞聘则进行考核分流。方法是对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考核评比,优胜劣汰。以20XX、20XX年度年终绩效考核的平均分为基础分,根据《乐庄小学20XX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中第一、第四款办法,加减20XX年3月—7月的考勤、业绩(期末考试分数)两项的奖惩得分来确定分流对象。

普钱教育集团乐庄小学

20XX年8月20日

3镇第三轮教师轮岗分流方案

镇中心学校为了解决街内学校与农村学校师资不平衡问题,提高全镇整体教学水平,从20XX年秋季开始实行街内外学校教师轮岗分流制度,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措施是正确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完善轮岗分流制度,特制定新一轮教师轮岗分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指针,在中小学教职工全面聘任的基础上引入竞争机制,合理调配教师资源,促进街内外教师合理流动,激活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范围及对象

镇街内外中小学、幼儿园男47周岁、女42周岁以下的教师实行轮岗,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教师实行分流。

三、具体方法

1、对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从考勤、领导评价、群众评议、职业道德、平时成绩、终结成绩、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分数量化得出结果后,以A级30%,B级40%,C级25%,D级5%的比例对教职工进行分等定级。考核时街内以学校为单位、农村以支部为单位组织考核。

2、街内小学、中学七、八年级D级教师(含中学三处后勤人员)作为分流对象,由中心学校调往农村小学任教。

3、除分流人员外,街内小学、幼儿园依档案年龄从小到大,按10%的比例,轮岗支援农村小学(远程教育管理员、英语教师除外),中学七、八年级教师以20XX-20XX学年度上下学期终结成绩实行末位轮岗(上学期终结成绩30%,下学期终结成绩70%)。

4、农村小学A级教师根据需求通过试讲到街内中小学、幼儿园轮岗(学历合格,专业对口,短缺学科、B级教师也可考虑)。

5、轮岗期为一学年,期满后轮到农村小学的,经过考核85分以上者,方可回原校参加下一学年聘任。轮到街内学校的经考核90分以上者,可留下参加下一年聘任。分流教师考察期为一学年,经考核成绩90分以上者,可回原校参加下一年聘任。

6、街内D级教师男55岁,女50岁以上的教师,学校可直接安排工作(工作量酌情,但必须达到其他教师工作量的80%以上),不服从安排者,将作为轮岗分流教师对待。

420XX年初级中学学校撤并及教师分流方案

根据《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勉教发[20XX]66号)精神,非布点中学武侯初级中学、长沟河初级中学、驿坝初级中学全部撤销,现将撤并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生与校产合并办法

1、学生:武侯中学初二、初三年级学生,驿坝中学初三年级学生并入县三中。长沟河九年制学校初二、初三学生并入勉阳中学。由被撤并学校负责通知学生于9月1日按时到新校报到,三中、勉阳中学负责做好接收准备,提前解决好学生学习及食宿管理等问题。

2、财产:被撤并学校负责清产核资,将固定资产登记造册,适用于初中的交并入学校,不适用的交所在镇小学。剩余资金一部分交所在乡镇中心小学,一部分交并入学校。

二、教师分流办法

1、原则上鼓励撤销学校的教师树立无私奉献、扎根山区任教的崇高理想,主动到边远山区任教。凡主动去山区任教的教师可在评优、晋升职称、提拔等方面优先考虑。

2、凡山区服务期未满的教师,原则上分流到山区学校任教。

3、凡持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一律分流到原乡镇小学任教。

4、根据勉三中、勉阳中学学科教师缺额情况,按照“公开岗位、公开讲课、择优选用”的原则由教育局抽调专家组成评委,在撤销学校的教师中选拔优秀教师予以补充,其余教师分流到其他布点初中学校任教。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撤销学校的教师顺利分流,特成立撤销学校教师分流领导小组。组长:曹建成副组长:周海新张志安成员:张林山范博牛学义杨万能赵程明评委:分文科组和理科组。分别由7人组成(其中领导小组成员4人,文、理科教师各3人)。

附:勉县教育局关于为勉三中、勉阳中学选聘教师的公告

勉县教育局

二〇XX年八月二十日

5隆西中学注市中学幸福中学布局调整教师分流方案

各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

《华容县护城马鞍中学教师支教方案》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七日华容县教育局华容县护城马鞍中学教师支教方案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马鞍学校的决定,为切实做好学校建设期间教师安排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马鞍中学教师支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黎华平副组长:周金华汪跃进张兴中华志军宋国立刘奉良戴永堂陈金鳌成员:吴素梅罗立平何军罗卫平何祚炎范树勇下设办公室,何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卫平兼办公室副主任。

二、马鞍中学教师支教原则

1.截止20XX年12月31日,符合护城中学年老离岗相关规定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提前离岗休养。

2.截止20XX年12月31日,年满50周岁教师,经本人申请,由护城中学安排,在五星小学、白顶小学、兴南小学支教。

3.截止20XX年12月31日,年满50周岁以下教师,经本人申请,由教育局安排,在全县边远乡镇支教。

三、马鞍中学教师支教实施办法

1.马鞍中学人员基本情况

马鞍中学现有教师编制60人,退休教师33人。其中,在岗教师51人,年老离岗7人,停薪留职2人。

2.支教计划安排

①留守本校,协助学校建设(3人):范树勇李进平、胡兆建。

②本乡内支教(8人):五星小学3人,白顶小学3人,兴南小学2人。

③边远乡镇支教(40人):年满45周岁教师支教单位(15人):鲇市3人、操军3人、北景港3人、插旗3人、东山3人。年满45周岁以下教师支教单位(25人):梅田湖5人、新建5人、团洲5人、江洲5人、砖桥5人。

3.支教时间及工作程序:

根据新马鞍学校建设计划,支教时间为20XX年8月-20XX年8月。按“个人申报→护城中学按计划审核确定支教人员→人事股下达支教通知→教师按要求到接受单位支教→支教结束,接受单位向教育局报告支教人员考核结论”程序组织支教工作。

四、相关规定

1.学校建设期间,按规定提前离岗休养人员由护城中学负责管理,绩效工资由护城中学按相关规定发放。学校建设结束后,由新马鞍学校管理,编制保留在新马鞍学校。

2.学校建设期间,退休教师由护城中学管理,生活补贴费由护城中学按相关规定发放。学校建设结束后,由新马鞍学校管理,编制保留在新马鞍学校。

3.学校建设期间,按规定应参与支教者,编制保留在马鞍中学。支教期间,绩效工资由支教接受单位考核发放。学校建设结束后,支教考核合格者由新马鞍学校管理,编制保留在新马鞍学校;支教考核不合格者,编制保留在护城乡,由护城中学安排工作。

4.学校建设期间,按规定应参与支教者,均应服从支教单位工作安排和考核,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支教期间因工作失职造成影响,或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被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按规定由护城中学负责安排工作,不再另行安置。

5.学校建设期间,按规定应参与支教者,本人均应申请支教。凡本人未申请支教者,由护城中学安排工作,编制保留在护城乡,不再予以调整。6.马鞍中学停薪留职人员编制保留在护城乡,由护城中学安排到本乡其他学校并负责管理,不再予以调整。

7.本方案由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五、有关要求

1.护城中学应认真组织马鞍中学教师学习本方案,并切实加强引导,成立专门班子负责马鞍中学教师支教工作。做好教师支教申报和动员工作。

2.马鞍中学全体教师应积极参与支教工作,于8月28日前按要求完成自主申报工作,8月31日前按要求到达指定的支教单位报到上班。支教期间应服从接受单位安排,认真工作,遵章守纪,努力完成各项支教任务。

3.各支教接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支教教师工作。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在生活上对支教教师给予必要的关心和照顾。支教期间,按本单位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发放支教教师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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