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置方案
1交通事故处置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交通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正确、快速、有效的救援和应急机制,根据石垭子水电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国中电投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中电投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水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中电投集团公司以及中水公司(金元集团贵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监会《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垭子水电站的车辆、驾驶员、乘车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在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遵循“快速反应、迅速抢救”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和损失。做到正确判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充分做好通信、交通、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3造成交通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造成交通事故的风险来源:
1、路面情况:冰雪路面、湿滑路面、乡村路面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2、气候环境:狂风暴雨、大雾弥漫、酷暑炎热、冰寒严冬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3、地理环境:高原山区、连续弯道、狭窄车道、山体滑坡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4、设备因素:未及时消缺、保养不达要求、修理质量低劣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5、生理因素: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视力欠佳、听力不济、年高迟钝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6、违规运输:超载、超高、超长、装载重心偏离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7、操作因素:超速行驶、弯道超车、占道行驶、麻痹驾驶、判断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8、其他因素:除上述因素以外的其他交通事故。
3.2交通事故的影响及后果
(1)给驾驶员及司乘人员造成身体伤害;
(2)给家属亲友造成心灵创伤;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4)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4交通事故分级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5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5.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5.1.1成立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成员:
5.1.2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二个工作组应急救援组:由物资运输部和当事人所在部门人员组成;善后处理组:站长、副站长、工会主席、安监部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5.2各部门工作职责
5.2.1安监部的应急职责:
1)、当发生轻微、一般交通事故时,负责应急部署;
2)、当发生人身伤亡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时,须派员亲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
3)、应紧急向中水公司安监处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督促站有关部门做好善后事宜。
5.2.2综合办公室的应急职责:
1)、负责人身伤亡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应急信息的编辑;
2)、负责人身伤亡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应急信息的发布;
3)、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对人身伤亡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情况的询问;
5.2.3工会的职责:
1)、负责做好交通事故中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安置等善后工作;
2)、参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5.2.4物资运输部职责: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向安监部报告,赶赴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保险公司理赔等事宜,。向站领导、站综合办、安监部报告交通事故相关信息及处理情况。
5.2.5财务中心职责:
负责抢救伤员所需资金的支付和善后所需资金的拔付。
6、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6.1当事人职责
(1)信息报告: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或110)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报案;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物资运输部、安全监察部或厂领导报告。
(2)报案要义:报案要做到迅速、及时,言简意赅。一要简要说清突发交通事故的案情、时间、地点;二要概要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破坏、交通堵塞情况;三要通报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现场措施:停车,关闭引擎,,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应急灯;夜间需开启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上,需在肇事点两头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做好防火防盗措施。
(4)现场抢救:若发生伤亡事件,立即呼救急救中心(医疗急救求助电话:120或110),求救过往车辆帮助;若现场发生火灾,呼救消防部门(火灾求救电话:119或110)。
(5)现场保护:作好现场原始状态,车辆、人员、牲畜、遗留物痕迹、散落物等不得随意挪动位置。为现场抢救伤必须移动位置的,应作好原始位置标记,不得故意破坏、在交警部门未达之前,可用绳索等设置警戒线,以保护现场。
(6)配合处理: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事发经过,不得隐瞒、歪曲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积极配合协助交警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并听候处理。
6.2物资运输部职责
(1)接到交通事故报告且了解信息后,迅速、及时、简要的对当事人作出相应部署。
(2)向安监部报告案情及应急救援计划安排。
(3)根据交通事故等级,组织应急救援所需人员和必要物资等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处理。
(4)配合交警部门作好事故处理工作。
(5)随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报告事故处理信息。
6.3安全监察部职责当发生重大、特大等级的交通事故,亲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
7交通事故应急响应
7.1响应分级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程度,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7.2响应程序
7.2.1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交通事故为轻微事故的响应
1)、不启动本预案
2)、事故现场当事人按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物资运输部以通讯方式与当事人保持联系,并作出相应部署;派出交通安全员、保险员理赔员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并配合交警部门作好事故处理工作。
3)、将交通事故情况报告相关领导及相关部门。
2、交通事故为一般事故的响应
1)、由物资运输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所需人员和必要物资等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处理;
2)、安监部作好应急准备,随时调动相关部门作出进一步的应急救援;
3)、安监部须随时获取现场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并作出部署;
4)、物资运输部、安监部随时向相关厂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3、交通事故为重大、特大事故的响应
1)、由站启动本应急预案;
2)、安全监察部、物资运输部、相关部门应急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由安全监察部负责部署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总指挥与事故现场建立通信联系,负责做出各项应急决策,指导现场事故的应急处理;
4)、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在现场指挥员的领导下,积极抢救伤员,就近快速地转送当地医院;
5)、根据现场需要派出厂级现场协调组和专家组;
6)、协调财务中心,做好医疗费用支付工作;
7)、通知工会工作人员安抚和慰问伤亡人员家属;
8)、视现场具体情况,求援各级力量和各方资源,积极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中水公司或现场当地政府部门。
7.2.2响应启动启动本预案时,应由站长宣布。
7.2.3响应行动响应行动前,由站长召集召开应急会议,由安监部主任担任前线指挥员,组建现场工作组。
8.应急结束
8.1应急结束条件
1)、伤员抢救成功或成功送至医院;
2)、车载物资及财产安全转移;
3)、交警部门现场出险结束;
4)、受损车辆送达汽车修理厂
5)、清点应急救援人员、回收抢险物资。
8.2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1)、交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结束后,由站级总指挥作出事故善后工作安排,并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总结后向上级汇报。
2)、由安监部组织对本次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9.事故调查和保险理赔
9.1事故调查
1)、由物资运输部配合交警部门作好事故处理,并将情况报告站领导及相关部门。
2)、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由安全监察部牵头,根据交警部门事故裁决书,组织物资运输部及相关部门进行学习,认真总结,举一反三,采取防范措施。
9.2保险理赔由物资运输部负责保险理赔工作。
10附则
10.1术语和定义
10.2预案备案
本预案由站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备案。
10.3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物资运输部负责修改、更新,由站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并提出修改意见。
10.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物资运输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10.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1附件
11.1有关应急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
11.2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配备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实施快速救援的保障。安全监察部、物资运输部、车辆责任驾驶员应定期检查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应急物资配备表
11.3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与本预案相关或衔接的应急预案有:
《石垭子水电站综合应急预案》
2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及时、妥善处理交通事故,做好应急处理及抢险救援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交通系统安全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全力做好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平安、向上、和谐的新型交通。
二、组织领导
为及时、高效地协调处理交通安全事故,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成立隆昌县交通系统处置应急事故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冯良县交通局局长(手机:13808252087)
副组长:李祥彬县交通局副局长(手机:13708252690)
邹焰县交通局副局长(手机:13708253375)
杨运佐县交通局副局长(手机:13568023701)
马孝正县交通局纪委书记(手机:13890503531)
罗晓斌县运管所所长(手机:13990535795)
李华书县公路养护段段长(手机:13568036222)
成员:代礼剑、李国康、王开前、肖祥英、魏来、林涛、陈源、崔跃岭、林长秋。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运输安全股,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联系人:代礼剑(手机:13458483666)
联系电话:3922286(白天),3932217(夜间)。
三、事故分类
安全事故标准共分为4类:
1、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预案,主要领导和安全人员必须迅速到场,勘察事故现场,立即组织抢救,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对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等情况上报交通局。交通局接到报案后,主管局长和安全股长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措施,调集力量有序地组织救援,指导事故处理,并将情况上报市交通局、县政府和县安监局。
五、处理程序
各单位要加强日常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做到防范在先,有备无患。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组织抢险和施救,同时,还应通知公安、消防、医院和工程抢险等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护和抢救,不得擅自移动或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某些物件时,应做好标志、记录、拍照或摄录相。事故现场需经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
六、处理机构
成立事故指导组、事故调查组、现场施救组和后勤保障组。组长:冯良,副组长:邹焰。成员在领导组办公室调剂,被调剂的人员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无条件的服从安排、指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按照各自的分工,团结协作,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抢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七、职责分工
领导组长、副组长职责:亲临现场,负责指挥,听取汇报,做出决策,对伤者全力施救,主持审核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后,签发上报。
领导组成员职责:协助开展事故安全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应急处理信息,联系、督促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有关情况。
八、救援设施
(一)指挥车
桑塔纳川K03066驾驶员:张崇远
桑塔纳川K20816驾驶员:靳忠
(二)应急救援车、船
客车2台
联系人:何吉宾,电话:13990533073
吊车2台
川K23397联系人:李向成,电话:13890521266
川K19111联系人:曾强,电话:13990560720
拖车:1台,联系人:黎依才,电话:13708253463
救护车:1台,电话:120-1
消防车:电话:119
专业车辆由局运输安全股代礼剑负责联系。
快艇2艘:川隆快0001、川隆快0002
联系人:李国康,电话:13708252891
所需救援的吊车、拖车、客车、救护车、消防车、船舶等救援设备,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向有关单位调集到现场。
九、调查和处理
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要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析研究,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教育广大干部职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按照国家及省市区关于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现场事故调查工作。
在查明原因后,要制定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二0XX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事故处理预案
抄送:市交通局,县政府,县安监局。
隆昌县交通局办公室20XX年4月21日印
3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项目部职工人员和车辆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能迅速、果断、有序地进行善后处理,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领导小组。
组长:刘湘武
副组长:张建光冯建通荆裕杜建政
成员:尚晓军曹学卫张星胜苏晋东王皓马建忠
武春云王彦光冯志强王师王贵成李瑜理
李明光马伟马志杰谢颖飞薛凯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尚晓军兼任。
配备急救车:晋ACX693晋ACM225晋A6T156
各队队长为该段内的应急小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值班电话:(0357-6879098)
2、急救医院:(0357-6822574)(120)
报警:(110)
消防:(119)
二、职责及分工:
1、救援行动组
组长:刘明
组员:王贵成尚晓军
2、医疗救护组
组长:张星胜
组员:武春云冯志强
3、疏散引导组
组长:苏晋东
组员:马建忠王师
各组长职责:
1.准确掌握事故动态,正确制定抢修方案,执行有效处理措施。
2.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保护事故现场。
救援行动组职责:
1.迅速赶往出事现场,救助伤员,控制事故蔓延,保护现场。
2.配合交警或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1、制定公众紧急伤亡情况的应对方案和措施并做好救护准备。
2、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护理、治疗和护送。
疏散引导组职责:
1、疏散引导组接到项目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做好疏散引导工作。
2、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三、应急预防措施
1、加强对车辆驾驶员及广大职工的交通法规、行车安全的教育。
2、选择经验丰富、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车辆驾驶员。
3、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不准违法超载、超速、违反交通规则。
四、应急救援的具体办法
1、当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保护事故现场的要点:
(1)保护好车辆制动时的拖拉痕迹;
(2)受伤害方行进、终止位置;
(3)双方车辆的位置;
(4)车上的散落物;
(5)标明和保护好伤(亡)人员的倒位、血迹。
2、及时抢救伤者,采取急救措施。并拦截过路车辆、尽快将伤员送到就近医院抢救,急救电话120;提醒:听从交通民警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交通警察进行现场调查和分析。
3、救护车辆,消除危险,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当发生车辆事故后,除了要注意人员伤亡外,还要注意因事故造成的危险因素,如汽油外泄等,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现场勘察完毕后,当事人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下,按照要求及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清理现场。
4、发生事故后,向就近的交通警察部门报案,或者拨打122交通事故的报警电话或110报警电话(及时报告保险公司)。
5、记录下事故目击证人的联系方法,因为证人和证据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一定要留下证人的联系方法、防止与目击证人失去联系。
6、落实好应急备用车辆,合同交警、保险公司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五、应急物资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
2、应急车辆:(24小时待命)
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
4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是可能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驾驶员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选择经验丰实、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不准违法超载、超速。
7、有条件的学校为低年级学生配备保险带。
8、租赁的校车也适用本预案。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家属等。
2、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或教师的护送工作。
4、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5、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教师车祸根据政策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7、保险介入。
5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一、立即停车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在夜间发生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二、及时报案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不允许隐匿不报。在报警的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110或122。当事人应得到接警机关明确答复才可挂机,并立即回到现场等候救援及接受调查处理。
三、抢救伤者
当事人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包括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肺复苏等,并设法送就近的医院抢救治疗。对现场散落的物品,应妥善保护,注意防盗防抢。
四、保护现场
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痕迹、散落物不随意挪动位置。当事人在交通警察到来之前,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为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等,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事故当事人还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隐患。不要在事故现场吸烟,以防引燃易爆物品。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将危险物品的化学特性,如是否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及装载量、泄漏量等情况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员,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六、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在交通警察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
七、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遇见交通事故,应当予以协助
协助事故当事人向事故处理机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积极抢救伤者等。行人若目睹事故的发生经过,应该向交警部门阐明事实。如果有肇事司机逃逸,应该记录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及逃逸方向,向交警部门报告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均日消费×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5、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交通事故残疾的:除以上一般赔偿费用以外还有交通事故伤残补助金
交通事故伤残补助金具体赔偿多少钱,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交通事故伤残级别,然后再根据当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给予相关的赔偿。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交通事故死亡的:
除以上一般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以外还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