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困难党员方案
1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方案
(一)时间安排:
6月27日-7月3日
(二)活动步骤:
1、摸清全区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基本情况。各基层党委、党工委摸清全区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名单,登记造册。
2、区委安排区领导走访慰问部分老党员和困难党员代表。
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班子成员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做到全面走访慰问。
220XX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方案
根据省委、市委组织部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的要求,现就20XX年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慰问对象
学院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生活困难党员。
二、慰问时间
20XX年春节前完成。
三、慰问方式
1、上门慰问,赠送慰问品。组织部选择一些慰问对象,由学院党委领导上门慰问。其他慰问对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代表党委上门慰问,传达党组织的关怀。
2、深入了解困难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身体和家庭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四、慰问经费
慰问经费在党委组织部党费中支出。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走访慰问工作的重要性,要把走访慰问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实践。切实做好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情况摸底工作和慰问对象的确定、公示、上报工作,1月29日前将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对象名单(1-2名)及困难情况材料报组织部。
2、坚持领导带头、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内帮扶关怀机制,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通过走访慰问活动,与生活困难党员零距离接触听取意见建议,从思想上、心理上给予更多的关怀,在生活上给予帮助。
附:湖南工学院20XX年春节慰问对象情况明细表
湖南工学院院党委组织部
20XX年1月26日
3关于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群众、困难党员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瓮安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度离任村(居、社区)干部补贴发放和落实春节期间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补助经费的通知>》(瓮组通〔20XX〕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XX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群众、困难党员的实施方案。
一、走访慰问范围
镇级慰问全镇生活困难群众共60户;慰问各基层党组织生活困难党员共60户,其中县级慰问43户,镇级慰问17户。
二、走访慰问时间
20XX年2月15日至2月17日前完成。
三、走访慰问方式
由镇党委、政府领导牵头,分支部组成12个慰问工作组,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参加,开展进村入户走访慰问工作。
1、草塘社区慰问组:
组长:许克平
成员:曾文、王伯书、罗一益、米绍海;
车辆:贵JN0373
职责:负责慰问草塘社区困难党员6户,困难群众5户。
2、下司社区慰问组:
组长:夏锦刚
成员:吴寿芬、彭忠华、王龙、谢德权;
车辆:贵JW0795
职责:负责慰问下司社区困难党员5户,困难群众5户。
3、宋家寨村慰问组:
组长:马世龙
成员:骆浪、宋跃祥、刘友松、郑伯珍;
车辆:贵J21678
职责:负责慰问宋家寨村困难党员5户,困难群众5户。
4、大金星村慰问组:
组长:王建奎
成员:徐刚、王庆、罗世军、田述均;
车辆:贵JA8292
职责:负责慰问大金星村困难党员5户,困难群众5户。
5、松坪场村慰问组:
组长:王斌
成员:孙银松、段正敏、杨建、龙建英;
车辆:贵JE5885
职责:负责慰问松坪场村困难党员5户,困难群众5户。
6、青池村慰问组:
组长:周凤超
成员:汪礼平、蒲桂竹、梁寅、夏忠兴;
车辆:贵JP4049
职责:负责慰问青池村困难党员6户,困难群众5户。
7、马场坪村慰问组:
组长:施家珍
成员:李福云、王正康、贾红艳、赵清国;
车辆:贵J19831
职责:负责慰问马场坪村困难党员6户,困难群众5户。
8、那乡村慰问组:
组长:邓云久
成员:罗开友、兰中海、王成林、温文权;
车辆:贵JE5895
职责:负责慰问那乡村困难党员5户,困难群众5户。
9、金竹村慰问组:
组长:杨兴梅
成员:梁明平、谢勇、唐桂林、张成云;
车辆:贵J65709
职责:负责慰问金竹村困难党员4户,困难群众5户。
10、石板坪村慰问组:
组长:陈德伟
成员:杨再兵、罗涛、吕羚源、张海龙;
车辆:贵J65239
职责:负责慰问石板坪村困难党员3户,困难群众5户。
11、大田坝村慰问组:
组长:冷小梅
成员:卢清国、王大雨、吴光辉、陈光富;
车辆:贵JE1171
职责:负责慰问大田坝村困难党员4户,困难群众5户。
12、大河村慰问组:
组长:田述权
成员:张俊芳、罗华林、张新建、杨本仁;
车辆:面包车
职责:负责慰问大河村困难党员5户,困难群众5户,镇退休党支部困难党员1户。
四、慰问资金来源及分配
1、生活困难群众每户发放慰问金300元,由镇财政筹集资金,共计18000元;
2、生活困难党员每户发放慰问金300元,其中县级慰问43户12900元,由财政所具体对接县划拨,其余17户由镇财政筹集资金5100元;
3、由镇财政所统一筹备资金,分发到各慰问小组,由各慰问小组在规定时间内上门慰问后签字核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坚持领导带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摸清本地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情况底数,把走访慰问活动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实践。
(二)高度重视,走访到位。各慰问小组要亲自上门走访慰问,与生活困难党员、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摆家常”广泛宣讲十八大精神,听取意见建议,从思想上、心理上给予更多的关怀,在生产生活上给予帮助。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镇党政办公室、镇文化站要创新思路,多形式、多角度加强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420XX七一慰问困难党员方案
根据县委的要求,我镇拟于“七一”前,开展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走访慰问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20日-6月30日。
二、参与对象
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结穷亲”干部。
三、活动方式
(一)党委、政府、人大主要领导的分头走访活动。
由党政办牵头,镇班子成员分11个组,每组1名工作人员陪同。三位主要领导分别慰问2名困难党员、8名分管领导慰问1名困难党员,向每名慰问对象发放200元的慰问金和价值100元的慰问品。慰问活动的分组、慰问对象的确定由组织办牵头负责,慰问金和慰问品的准备由民政办牵头负责,慰问工作的联络、车辆安排由分管领导所辖站办所负责。
(二)“结穷亲”帮扶活动。
机关干部中未开展“结穷亲”的同志,必须在“七一”前到结对户中开展帮扶活动。各村(社)党组织也要利用建党91周年,走访慰问本村困难党员,解决矛盾问题。
(三)党委、政府集中慰问活动
由民政办牵头,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到镇敬老院开展慰问活动,通过打扫卫生、沟通交流等方式开展服务活动。
520XX年七一慰问困难党员活动方案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切实体现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关心与爱护,现就在20XX年“七·一”前深入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党员组织关系隶属工委管辖的生活困难党员和离退休老党员,属于工委慰问对象范围。
各单位结对帮扶社区、贫困村的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慰问,不纳入工委慰问对象范围。
二、慰问标准
(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入慰问范围: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20元/人.月,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600元/人.年);
2.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党龄在55年以上,且符合上述2个条件之一的生活困难老党员优先安排慰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列入慰问范围:
1.无正当理由不按标准和要求交纳党费的,不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不积极履行党员义务的;
2.在就业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经2次以上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3.组织和参与违反《信访条例》的信访活动,或组织、煽动、参与闹事、破坏公共秩序和公共设施的;
4.参与赌博或经常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1年,或受到留党察看2年处分未满2年的;
6.有其他不良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请各党组织严格对照上述条件,准确掌握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生活状况及相关情况,按照分配的慰问对象名额(见附件1,如无符合慰问条件的,也可不报或少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有针对性地确定慰问对象,既要实事求是、公正透明,又要兼顾党员感受、体现人文关怀。上报慰问对象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请填写《20XX年“七·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登记表》(见附表),于6月15日前报送工委组织部,并发送电子文档至以下邮箱:xxxx3@163.com。
三、经费安排
慰问对象经工委从各党组织推荐上报的名单中审核确定后,划出专项经费进行慰问。
各党组织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经费,在“七·一”前广泛开展本单位、所联系帮扶社区、贫困村的走访慰问活动。
四、活动要求
各党组织在“七·一”走访慰问活动中,要注重宣传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专门安排时间,带头进村入户,深入基层工作一线走访慰问党员,听取意见建议,多办让群众满意的好事实事。走访慰问要专款专用,确保在“七·一”前把慰问金、慰问品送达慰问对象,增强活动实效性。要认真做好慰问活动的信息反馈工作,综合运用文字简报、信息报道、新闻图片等多种形式,及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北海机关党建网》的信息平台予以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