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1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乡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按照县便民服务中心安排,建立乡便民服务中心,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搭建为民、利民、便民、富民的服务平台,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提高执政为民能力,努力塑造廉洁高效党委政府形象,推进和谐建设。
二、主要内容
㈠成立领导机构。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副组长,乡直相关部门、政府内设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一名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政办主任兼任服务中心主任,具体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乡纪委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和培训等工作。
㈡人员落实。对于进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精挑细选,从所属职能部门和各基层站所中选出业务精、作风正的人员担任。工作人员从党政办(宋开贵、陈大芬)、社会事务办(黄家玉、尖哈)、经济发展办(杨武翠)、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何荣秀)、农业服务中心(武崇英、陈晓玲)等5个机构单位抽调8人到中心工作。
㈢窗口设置。设置党政人大办、劳动保障与新农合服务、民政残联、城建办、信访办、计生办、农业服务、林业服务等8个窗口。
㈣进驻项目。入驻加盖户口迁入、迁出证明等印章,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失业证申请,求职登记证申请,再就业优惠证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障补贴审核,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城乡低保审核,临时性困难补助申领,农村五保申办审核,残疾证核发,新建房屋办证,买卖房屋办证,分家析产办证,信访接待,农业服务,林业服务等17个项目。
㈤场地设施。在乡政府新建100平方米办公场所,5月动工,8月底投入使用。
乡人民政府
年五月十日
2大陈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镇作风建设,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服务载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委、市委、区委的总体部署,结合大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七月底前,完成镇便民服务中心建成;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建成率要达到80%;八月底前,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建成率要达到100%,从而形成镇、村两级便民行政服务体系,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代理服务、为民便民。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为群众办事提供代理服务,做到方便快捷,切实满足群众需求。
(二)坚持依法高效、统一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以及服务事项的纳入和办理,要依法依规,做到组织体系、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统一,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依法、高效、有序。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不同的村的自然条件、人文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综合因素建立适合不同类别村实际的便民服务中心;已建成的,要不断完善提高,坚持做到村村有服务、事事有人管。
(四)坚持资源整合、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已有的村其他各类中心(站、点)的职能和作用,利用现有的人员力量、软硬件设施等资源,做好整合文章,防止铺张浪费、重复建设。
(五)坚持上下联动、镇村共建。建设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同时,全面建设村便民服务中心,做到上下联动,业务对应、服务对接,形成便民服务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便民服务内容
(一)镇便民服务项目
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应重点将以下便民服务事项纳入办事事项,实现集中办理。
1、民政服务事项: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殡葬改革,养老服务和老年优待等。
2、人力社保服务事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死亡人员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宣传发动、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状态确认等。
3、国土资源服务事项:农村宅基地审批受理和代办,农用地审批受理和代办,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受理和代办,建设用地相邻纠纷的调解与协调。
4、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事项:乡村建设规划审批受理和代办,农民建房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
5、农业服务事项:土地流转信息收集、审查、发布、上传;农产品买卖市场信息发布;有关生产技术、气候变化、抗灾防灾、支农惠农政策传达;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粮食直补资金落实服务;农资供应、育秧育苗、植保统防统治、机耕机收等生产作业性服务;农业技术培训等。
6、卫生服务事项:组织村居民办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助开展农村居民新农合报销情况公示;组织农村居民参加健康教育和健康体检、妇女“两癌”筛查;改厕技术指导等。
7、人口计生服务事项:再生育审批的初审和代办;生殖健康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生证件代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和公益金发放对象资格确认初审和公示;外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优生“两免”服务告知书发放;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及初步审核等。
8、其他服务项目。条件成熟的,其他服务事项也应及时安排进驻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
(二)各村便民服务项目
各村便民服务中心须设置基本服务项目,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些特色服务项目、延伸服务项目。
1、基本服务项目:(1)代办类。指群众不出村,只需备齐所需资料即可代为办理的事项,如各类证照的代办等;(2)即办类。指能当即办理的事项,如为群众起草各类证明、报告、协议,加盖公章以及一些普通日常性事项。(3)陪办类。指申办人难以掌握上级办事流程,又不能代办的事项,可以要求代办员陪同办理,以老年人、弱势群众和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如办理残疾证、身份证、户籍迁移登记等。
2、其他服务项目:可以延伸至纠纷调解、政策咨询、老年人关爱、困难群众帮扶、志愿者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及本村或者附近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和介绍等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项目,也可吸收电信、供水、供电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项目。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分为准备动员、组织实施、验收完善等三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5月中下旬)
1、成立机构。成立大陈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委员担任副组长,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班子,迅速开展工作。
2、制定方案。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拟定建设方案,方案包括本镇、村便民服务中心采取的建设模式、领导小组、纳入事项、工作安排、完成时间等方面内容。
3、宣传动员。召开动员会,在5月底前召开由各村两委成员以上参加的会议,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明确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营造氛围,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下旬—8月底)
1、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5月下旬—7月底)
(1)整合机构
我镇规范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如期完成预进驻服务中心的相关站所的协调以及内设科室的调整,同时,进一步整合基层办事机构资源,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和办事流程。
(2)配备人员
服务中心各个窗口确定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坐班服务。同时,进驻服务中心的基层站所派精干人员进驻办事点。
(3)建设设施
镇便民服务中心冠名为“大陈镇便民服务中心”,并按照“四个一”的总体要求,即“有一个宽敞整洁、设施完备的办事大厅,有一批授权到位、流程清晰的进驻事项,有一套健全完善、权责明确的管理制度,有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工作队伍”,办事中心工作场所设在镇繁华地段,已经装修完善,配备了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4)提升服务水平
我镇按“应进全进、能进则进”的要求,将镇基层站所服务事项统一进驻到办事大厅,集中开展便民服务工作。同时,不断改善服务环境、丰富服务内容。
(5)规范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工作台帐。建立日常办事服务工作台帐,详细记录每日为群众办事的项目及过程,并每月汇总村数据上报镇行政服务中心。
二是建立全程代办制度。出台项目代办制度,切实担负起连接村便民服务中心和镇行政服务中心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上传下达,业务联络、全程代办的功能。
三是制定规章制度。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包括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制度以及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期办结、投诉受理、责任追究等制度。
2、村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5月下旬—8月底)
各村在建设过程中,可根据当地经济状况、服务对象、地理位置等情况,建设不同模式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条件好的村,可以建成一定规模、功能齐全、服务全面的中心;条件一般的村,可以建成一个具备基本办事条件的站、点;上大陈南岙村、北岙村合并一起,建立上大陈便民服务站。
(1)归并站点
引导各村将村级综治工作站、信访调解中心、文化俱乐部、远程教育点等基层各类站所、办事点纳入村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以便实现资源共享。
(2)配备人员
村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中心工作人员一般由村党组织和村委员会成员兼任,或驻村干部、驻村大学生担任。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熟悉村基本情况。可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职”的要求,实现分类包干,提供综合代办服务。
(3)建设设施
全镇各村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冠名为“XX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并按照“十个一”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即实现“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公示栏、一名以上代办员、一套办事须知、一张便民服务卡”的基本建设要求。
(4)健全服务内容
各村可结合实际,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事项,因地制宜地设置便民服务事项,开展村务办理、纠纷调解、咨询、信息等服务,努力将行政审批、社会事务、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服务事项统一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同时,根据便民服务中心的能力和群众的需求,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
(5)规范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工作台帐。建立日常办事服务工作台帐,详细记录每日为群众办事的项目及过程、结果,并每月汇总数据上报镇便民服务中心。
二是制作办事须知。要将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办理条件、时限要求、办事流程等内容制成办事须知,并通过编印小册子等方式印发给全体村民。
三是制作便民服务卡。要将村级代办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及服务中心的主要服务项目等内容印制成便民服务卡,发放到村民手中。
四是制定规章制度。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包括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制度以及轮流值班、代理服务、办事公开、办事承诺、风险防范、台帐登记、考核管理、学习培训等制度。同时,制定代办员工作职责、纪律要求、服务规范等规章制度。
(三)验收完善阶段(9月)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对村便民服务中心的验收工作。验收工作要认真对照建设要求,严格组织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村,要督促整改完善。已建成的,要不断完善,落实制度,使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把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延伸到基层,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是新形势下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有利于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镇各村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引起高度重视。全镇成立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办要抓好无办公场所村的村部建设,行政服务中心要抓好具体业务的指导考核工作,民政办要抓好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改造工作,镇政府要抓好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要加强对镇、村的工作指导和督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的物质保障。镇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调动各方积极性,全力组织推进。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镇领导小组要及时听取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问题,要把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工作目标考核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下基层、访一线、开展实地调研的重要内容,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镇委、镇政府将把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纪检监察人员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要限时督办,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建立工作推进情况月报制度,于每月4日前将本地上个月的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报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月通报统计结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特别是要提高广大群众对村便民服务中心的认知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中来。同时,要支持和鼓励各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着力创新,注意发现和总结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一批“运作规范、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着力营造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3镇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五届八次全会和《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的实施意见》(莆效办[20XX]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搭建方便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平台,我街道拟建设便民服务中心,现结合实际,制订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便民利民为目的,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整合资源,集中办理与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升行政效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和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努力塑造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府形象。
二、工作原则
1、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努力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2、务实高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现有条件,有效整合街道现有办公场所,统一管理,科学利用,实现现有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同时,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3、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等形式,公开所有的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4、依法行政原则。所有服务事项,都依照法律法规办理,除按政策规定收取有关费用外,不得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和以权谋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确保中心规范、有序运行。
三、机构设置
(1)街道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郑世浦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陈文彬纪工委书记
陈昀艺副主任
黄亚太副主任
陈龙副主任
成员:张春兴吴金华汤晓萍黄世勇陈仁坤邹超群
刘洪吴东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区发展服务中心业务指导。
中心主任:黄亚太(兼)
副主任:张春兴
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内部股室、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对需上报上级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2)窗口设置: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服务窗口,设立:综合咨询、计生服务、劳动保障、村建规划、平安综治、信访调解、社会事务、党务管理、文化卫生共九个服务窗口。
(3)人员到位:按照人事相宜的原则,明确专职管理人员,选配业务熟、素质好的干部为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实行一岗多能,保持相对稳定。
综合咨询:吴东
计生服务:吴珍华文化卫生:吴敏
社会事务:唐美珍徐建秋平安综治:邹超群
党务管理:曾涵信访调解:李金良吴东
村建规划:丁攀劳动保障:董美珠
四、运作方式
中心实行分类办理制度。对权限在街道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许可、审批管理服务;对权限在上一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开展咨询、呈报、代理服务。中心实行开放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行机制。街道还将便民服务向七个社区延伸,分别在长寿、凤山、英龙、梅峰、文献、镇海、阔口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实行一站式服务,极大方便群众。
1、即办件。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应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退回件。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的申请项目,应作出不予办理的明确答复。
3、承诺件。需要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勘察的申请项目,应由窗口工作人员先接收申报材料,承诺办结时间。
4、联办件。涉及多个窗口或部门的事项,实行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办理。
5、补办件。对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无法办理的,承办窗口必须一次性告知,待服务对象申报材料补全后按规定办理。
6、代理件。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主办窗口受理后,协助服务对象准备相关资料并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的时限,协调代理事项的全过程办理。
五、工作进度
根据上级要求,5月中旬街道上报具体的实施方案;5月下旬根据要求进行清理规范,明确环节和流程图;6月底完成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并正式运行。
六、进驻中心服务目录
面向社会、企业、群众的行政管理、证照证明、便民服务、信息咨询等事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对权限在上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代理服务。
1、综合咨询(1项):
①未进驻事项服务咨询。
2.劳动和社会保障(4项):
①城镇医保;
②失业人员登记;
③求职登记;
④异地养老资格认定。
3.文化卫生(4项):
①文化教育咨询;
②健康教育知识普及;
③卫生管理;
④除“四害”知识咨询。
4.社会事务(4项):
①最低生活保障;
②救灾救济;
③残疾保障;
④殡葬管理。
5.计划生育(7项):
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②再生一孩审批;
③生育服务证办理;
④流出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⑤流入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⑥外来人口生育联系卡办理;
⑦病残儿鉴定程序。
6.信访调解(3项):
①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②矛盾纠纷调处;
③法律咨询服务;
7.平安综治(2项):
①治安政策咨询;
②平安综治工作。
8.党务管理(2项):
①政策咨询;
②党员管理。
9.村建规划(1项):
①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申请。
以上是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事项的主要目录。
七、中心建设标准
1、硬件设施
(1)办公场地:设在一楼大厅,面积约230平方米。实行开放式窗口办公,服务大厅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2)办公用具:配置电脑、打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设施,满足对外办公的需要。
(3)标牌标识:在大厅入口处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标牌,大厅各个服务窗口(柜台)设有明显标识标牌,一楼设置政务公开栏和投诉箱,工作人员佩证挂牌上岗。
2、运作机制
(1)制度健全:制定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程序和办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首问负责、代理服务、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岗位责任制度和考勤考核等制度。
(2)程序规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便民服务中心与区发展服务中心业务衔接通畅,上报事项实行全程代理服务,提供“一站式”服务。
(3)公示告知:印制服务事项一次告知卡(办事须知),提供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台帐登记规范完善。
(4)应知应会:窗口人员熟练掌握办理事项的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了解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和代理件的办理要求。
(5)无缝运作:便民服务中心结合群众需要,除正常上班外,中午、晚上及节假日相应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人员值班,并由值班人员接转及预约服务时间,以方便群众、企业员工办事。
3、监督评议
街道纪检监察要加大对“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推进和督查力度,对集中办公场所不到位、设施不到位、人员不到位、事项不到位、运转不到位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窗口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及时受理群众和企业的投诉,让群众满意。街道办公室负责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通报窗口运行情况,确保窗口正常运转。对外公开服务监督电话:2295451,接受群众监督。
八、工作要求
规范和完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我区行政服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延伸。街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实际需要,按照实施方案序时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并认真做好相关制度制定、人员上岗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增强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标准,科学统筹,合理设置,优质高效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4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XX〕22号)和省纪委、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的意见》(豫纪发〔20XX〕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创建一流的基层政务服务平台现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乡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具有“上联国家下接乡村社会”的独特纽带地位和作用。为密切联系群众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立足基层、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为主线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坚持“严谨、科学、规范、精细”的工作理念通过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内容及标准的统一规范全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创建一流便民服务中心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规范、高效、优质、开放的服务环境。
二、工作内容及标准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1.党委政府重视。县(市)、区党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支持力度大从人、财、物等各方面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作成效明显。
2.组织机构健全。各县(市)、区成立农村基层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职能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1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和1个牵头部门具体负责。
3.责任主体明确。乡镇要突出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乡镇长的直接责任。
(二)机构设置完整人员落实到位
1.服务窗口设置完整。原则上设民政、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卫生合作医疗、土地、财政、林业、信息咨询服务(发布科技信息和法律咨询服务)等窗口也可根据地域特点或行业特色增设旅游、特色产业等窗口。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电管服务站等部门应在中心设立窗口。
2.服务功能齐全。具备行政审批类服务、便民类服务、科技信息类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政策咨询服务、信访接待服务等职能其职责主要是办理面对社会、基层、企业、群众的事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还要根据群众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进驻窗口搞好下乡进村入户服务。
3.按编按岗配备人员。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按照编制岗位配齐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4.岗位职责明确。中心主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5.业务工作熟练。实行培训上岗中心工作人员经过《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业务熟练适应工作需要。
6.实行AB岗位工作制。A岗属常驻窗口工作人员当A岗工作人员因事离岗时B岗应及时替岗。特殊情况下在工作需要时应保证随叫随到。
7.依法文明办事。工作人员爱岗敬业依法行政工作态度好办事效率高文明礼貌办事公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三)服务机制完善管理制度配套
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配套管理制度完整详尽统一要求制定的基本制度主要应包括:
1.政务公开制度;
2.工作人员守则;
3.五制办理规定;
4.六件管理制度;
5.岗位责任制度;
6.首问负责制度;
7.一次性告知制度;
8.全程代理服务办法;
9.限时办结制度;
10.档案管理制度;11.学习教育制度;12.责任追究制度;13.考核奖惩制度;14.投诉受理制度;15.信访接报制度;16.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7.《作业指导书》、《一次性告知单》、《办件登记台帐》等便民服务规范文本。
(四)办事程序规范上下衔接通畅
1.服务项目统一。结合实际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的意见》(豫纪发〔20XX〕8号)的规定确定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是在农村基层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如证件办理、户籍登记、组织关系转接、土地房屋等有关手续证件;二是政府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中向群众提供的基本服务如社会救助、医疗社保、高龄补贴、卫生计生、家电补贴、农机农技服务等;三是为招商引资需要向投资者提供的服务如办理投资建设项目所需手续证件、证照办理生产经营中用水、用电、用地手续等;四是咨询、协调等其他事务如接待群众来访接受纠纷协调、法律咨询、社会治安防控突出问题治理等。当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至少8个窗口32个项目进驻。
2.作业指导书完备。进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应逐个项目制定作业指导书使办事程序规范化。
3.运作流程明晰。应制作统一的服务流程图做到运作流程明晰。
4.“八公开”内容完善。将办理事项、政策依据、申报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申报材料、样表格式文本公开公示。
5.实行“五个一”运行机制。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
6.上报事项全程代理。与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衔接通畅上报事项全程代理服务运作规范。
7.办事结果公开。办事结果定期向群众公开。
(五)办公设施达标大厅管理有序
1.有固定的、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用房(一般不低于100平方米)实行开放式窗口办公办公环境整洁有序、舒适美观。
2.中心应当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设施有群众熟知的热线服务电话每个窗口配备有工作必需的电脑等办公设备。
3.电子监察视频设备畅通运用行政审批网办件。
4.中心及工作窗口(柜台)有明显的标示牌。
5.中心设置有公示栏或者其他公示设备窗口有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单。
6.中心设置有意见(举报、投诉)箱和投诉电话。7.基础资料齐全、服务记录详尽每个窗口有事项咨询、办理记录登记台帐有办结事项可查的档案材料。
8.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9.保证中心有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工作(20XX年11月15日前)
制定《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考核评分细则》召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会议听取相关县(市)、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主要做法、经验、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及下步工作打算布置规范化建设总体工作安排。
(二)组织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6日--20XX年4月15日)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分三批进行。
1.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由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自行组织全面验收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上报示范典型单位(按总数的20%)。市行政服务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上报的示范典型单位先期组织验收重点总结典型经验搞好典型示范。
2.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2月15日进行全面验收。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分成若干验收工作组对全市所有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发现不足之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成熟一批验收一批。验收量不低于总数的80%。
3.20XX年2月16日至4月15日对个别规范化建设相对落后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补验。由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重点辅导帮助整改自行验收市行政服务中心抽查合格后通过验收。
(三)总结完善提高(20XX年4月16日--7月15日)
随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工作的进度要随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改进提高总体工作水平保证每一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都达到规范化标准。
在验收工作全部结束以后适时转入巩固提高阶段重点在于发现机制有创新、工作有新意、业务有发展的先进工作单位和个人及时总结他们的做法和经验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宗旨和“严谨、科学、规范、精细”的工作理念得到具体落实。
5高阜镇全面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字[20XX]18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资发[20XX]3号)和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资府办字[20XX]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设法制、服务、责任、高效机关,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全面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抚府办字[20XX]18号、资发[20XX]3号、资府办字
[20XX]13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着力点,以“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为契机,以便民利民、公正公开、务实高效、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廉洁勤政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府和基层站所转变职能,创新便民利民的服务方式,创建优质、高效、便捷、规范的政府服务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便民服务中心的设立
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在镇政府,业务受县行政服务中心指导,主任由党政办主任李中文同志兼任,专职副主任由余明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民政农医、水利土管、农业计生、劳保财税等4个窗口,每个窗口设工作人员1名,各窗口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现有工作人员中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有相当文化程度的业务骨干组成,实行公开集中办公。
(二)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
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政策咨询;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领各类证照事务、核发各类批准文件;提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有关公共服务;负责投资项目及其他事项的全程免费代办工作。
(三)各个办事窗口的职能和受理项目
1、民政农医窗口
负责全镇辖区居民民政事务受理申报、事务办理和农村合作医疗相关业务的办理。具体包括以下项目:农村低保申办、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核、农村“五保户”的办理、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款征收、大病统筹报销、住院医药费报销、慢性病办理。
2、水利土管窗口
负责全镇辖区范围内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相关科技开发与推广,水土保持宣传以及土地及矿产资源的规范使用管理;农民建房审批及收费。
3、农业计生窗口
负责全镇辖区计划生育相关审批事项的申报办理、管理及服务和涉及农业方面审批项目的受理、申报。具体包括以下项目:农业、非农业一孩生育证;农业、非农业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伤残儿鉴定;独生子女光荣证;农业机械的购买和推广,农业技术服务。
4、劳保财税窗口
负责全镇辖区劳动保障、再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审批申报及事务办理和财税任务的征缴及各种财税相关契证的发放。具体包括以下项目:再就业优惠证、为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新增劳动力就业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协助办理社会保险,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印花税票代售许可、耕地占用税征收。
(四)工作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7月31日-8月15日)
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15日-8月23日)
镇机关各部门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将那些与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认真梳理后,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能进驻的全部进驻窗口,并从现有工作人员中按照要求认真选配各窗口工作人员,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组织实施。
(三)筹建机构阶段(8月23日-9月7日)
根据工作需要,配齐便民服务中心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机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装框上墙,满足办事群众的需求和网上办公的需要。
(四)进驻办公阶段(9月7日-9月15日)
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我们将于20XX年9月15日前全部进驻实行一站式办公。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高阜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志贤镇长
副组长:吴建平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志兵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蔡超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曾会秀副镇长
李中文正科级干部
邱平副科级干部
肖英旗财税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高阜镇党政办,由李中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的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包括: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审批中心项目的确定、调整,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察;受理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四、人员经费安排
1、民政农医窗口进驻人员:刘燕峰邱媛
2、水利土管窗口进驻人员:黄伟超曾小华
3、农业计生窗口进驻人员:蔡惠珍李龙生
4、劳保财税窗口进驻人员:曾小健饶隆
高阜镇便民服务中心正式运转后,每年工作经费预算为2万元,经费由高阜镇人民政府安排下拨。进驻售货员上班时间采取半天轮班制。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管理体制的有效途径,是优化我镇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扎实推进。
(二)大力宣传,在全镇营造浓厚的便民服务舆论氛围。要通过海报、标语、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在全镇营造浓厚的便民服务舆论氛围。
(三)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在建设便民服务中心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各个窗口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督查、管理、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机制,创新为民服务内容,探索为民服务方式,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切实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为办事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