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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双随机工作总结

时间: 04-04 栏目:总结

1市国土资源局年度“双随机”工作总结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浙江省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XX〕9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双随机”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双随机”工作

为扎实推进“双随机”工作开展,我局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如何进一步开展好国土部门“双随机”工作,将“双随机”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

二、建立双随机“一单两库”

1.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项目、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

2.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根据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国土资源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借助各类国土资源信息平台建设,将国土资源有关市场主体纳入随机抽查的对象。

3.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国土资源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组建我市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等情况。并保障执法检查人员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或国土资源部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

1、建立随机抽查程序。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业务科室为相应随机抽查事项的责任科室。按照我局实施细则要求程序开展抽查监管并最终形成总结报告。

2、确定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依托信息技术,从随机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同时确保抽查检查人员中至少有两人应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发现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依法回避。

3、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检查事项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定抽取比例原则上不少于5%,在一年内对同一对象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投诉举报多、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将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做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动态调整工作,并进一步完善我局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同时做好其他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

2国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彭政办发[20XX]147号)要求,我局及时对本部门行政执法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及公开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未发现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列入权利清单,也不存在擅自开展检查问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及公开情况

20XX年上半年,按照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清理,依据现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梳理出了行政权利清单,制定了责任清单。通过清理梳理本部门共有行政执法职权109项,其中行政审批6项、行政处罚91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职权1项,并报县政府审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双随机抽查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随机抽查,未发现执法事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问题,行使职权都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范围之内。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执法证17人,正在申领执法证11人,今后对执法人员将按照政府要求,对执法人员身份等事项在政府网站实名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彭阳县国土资源局

20XX年11月24日

3国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近期,湖口县国土资源局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多举措部署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据悉,该工作是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全县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抓手。

一是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依据法定职能和前期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基础,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明确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主体等内容。1、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职责,提出检查对象名录,检查对象名录库应当涵盖全部监管对象。2、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包括全局所有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时采取摇号、专业对口等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选派,真正做到随机、留痕、可追溯。

二是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根据全县监管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双随机检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检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在1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投诉举报多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列入重点监管检查对象,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

三是积极打造“阳光国土”、“阳光执法”。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行“一抽查一公开”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据悉,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既能营造全县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守法的自觉性,又避免了检查的随意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提高了国土部门的市场监管效能和服务职能,对打造“阳光国土”“高效国土”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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