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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实施方案

时间: 04-27 栏目:方案

1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20XX-20XX年河南省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保证节能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完成20XX年的节能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根据20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和我局制定的《20XX-20XX年河南省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到20XX年底,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以20XX年为基数,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节电5%、人均节水5%,公车百公里油耗控制在13.32升以内;二是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三是制定我局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能耗监测平台。

主要措施

(一)健全我局各驻郑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领导机构

目前,我局已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服务中心。各驻郑单位也要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为决策机构,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和协调。小组成员应包括:单位主管领导、相关科室领导等。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执行机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有关协调工作,督促、监督本单位各部门节能减排的推进。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成立文件报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着力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大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内部刊物、网络等多种媒介进行节能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要继续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培养良好的办公用能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落实节能工作管理制度、构建节能长效机制

1、实行规范管理,狠抓日常节能。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整合和节电、节水、节油、节暖、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制定节约型机关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办公及业务用房照明、空调、采暖及办公设施设备方面的能耗监管制度和措施。继续实施拉闸限电、水电动态监测、及车辆公示管理制度等。以上制度在局机关实施后,实效显著,并得到了省节能工作检查组的肯定,从20XX年起在驻郑单位推广以上节能措施。

2、建立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各单位落实专人按规定要求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并及时向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季报、年报。季报日期为每一季度结束后5日内,季报采用电子报表形式报送到电子邮箱。年报日期为下一年1月31日前,年报实行电子报表与纸制报表两种形式同时报送,纸制报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逐步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及节能设施的改造。按《计划》要求,各单位应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加快进行节能设施改造,使用节能灯具,节水洁具,要求各驻郑单位落实相关措施。

4、实行节能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包括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各驻郑单位节能联络员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中央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以及局关于公共机构节能新精神、新要求;沟通交流公共机构节能进展情况;研究节能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等。

5、建立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将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局各驻郑单位。局属各驻郑单位签订《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本单位能耗削减指标、任务作出承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单位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四)加强节能监督管理

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驻郑单位节能的经常性检查。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20日前,由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到各驻郑单位检查节能工作情况,每次选择1-3个驻郑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依据《河南省省直机关节能减排达标考评细则》进行,重点包括:有关节能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节能档案是否建立、完整;节能措施是否有效落实、节能目标是否按计划完成等。

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3月25日前,完成对驻郑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编制。

2、3月30日前,召开河南省地矿局节能工作联络员第三次会议。会议内容包括:

(1)XX-20XX年节能减排统计上报工作的总结,指出上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以后统计上报提出相关要求。

(2)安排各驻郑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事宜。《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由各单位带回,于4月15日前由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交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20XX年第一季度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上报工作进行安排。

3、20XX年5月底前局各驻郑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公共机构能源节约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节水、节油、节气以及照明、电梯、空调、办公设备等节电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并于6月底前报局节能领导小组备案,并严格实施。20XX年下半年起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评比。

4、20XX年6月底前局各驻郑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照明设备的节能改造,将使用的高能耗荧光灯、白炽灯、射灯等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具。同时把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水阀、水箱进行全部更换。20XX年下半年起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

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

一、职责分工

县招商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并督办落实和负责招商局机关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软件管理、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并上报县政府办公室。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县招商局办公室填报后报县政府办公室。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是公共机构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账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报表的依据。各单位须逐月按时填写。

(二)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由县招商局办公室填写后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统计台账,严格实行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管理服务。分户是指按用能单位计量;分类是指按用能种类计量;分项是指按能耗用途计量。

1、电耗数据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然后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对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集中供热耗热量数据已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未安装的不需填写。

6、公车用油数据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7、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指定专门统计人员(以下称“统计员”)负责能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按时报送。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对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法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县招商局办公室对统计数据进行复核,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有关规定。

实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网络填写报送时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按月填写本单位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并于次月前10日内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六、数据分析

应每月结合本单位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对电、水、气、油、煤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七、数据安全管理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通报和公示须报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公开和公布。

3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XX〕3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推进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各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推广和应用新能源汽车,并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设施,不断扩大应用规模,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优化升级,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防治大气污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新能源汽车购买规模逐年扩大。

20XX年至20XX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备案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除上述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外,各省(区、市)其他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20XX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微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区域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比例不低于15%);20XX年不低于20%;20XX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二)配套基础设施逐步完备。

按照“企业投资为主、政府鼓励引导、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保障充电需求,建成与使用规模相适应、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的充电设施及服务体系。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

(三)运行保障制度逐步完善。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日常使用、处置等配套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责任明确、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

三、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

本方案所称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政府机关中以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政府机关为重点;其他公共机构中以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为重点。

(二)车型范围。

本方案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城区内行驶为主、运行路线相对固定的公务用车,应当选用纯电动汽车。高寒地区可选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

(三)应用范围。

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其中,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在环卫、邮政、旅游、公交等更多领域和更广泛用途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四、主要措施

(一)规范新能源汽车采购管理。

1.新能源汽车管理要严格执行现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超过核定的编制数量。

2.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编报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时,应当明确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数量、比例等,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根据新能源汽车购买比例下限要求严格审核并统筹安排。

3.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选择采购车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并优先采购。

4.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政策执行,其中,轿车(含机要通信用车)采购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不得超过18万元。

5.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应当享受本地品牌同等补贴政策。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购买外地品牌新能源汽车。

6.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除“整车购买”方式外,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租赁等方式使用新能源汽车。

7.20XX年底前,中央国家机关完成淘汰报废黄标车工作。地方政府按照黄标车淘汰行动计划,加快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黄标车淘汰报废进度。更新黄标车时,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二)建立市场化充电设施服务体系。

8.地方政府应当按照适度超前、保障使用的原则,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中,整合社会资源,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具有资质的企业充分竞争,参与升级改造传统加油(气)站、新建充电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运营维护。

9.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改造的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随着新能源汽车购买比例增加,在现有停车场中逐步增设充电桩。

10.充电设施运营维护企业,由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

(三)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11.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维护等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核定运行费用,列入部门预算。新能源汽车使用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向运营企业支付费用。

12.地方政府在制定和执行机动车限号行驶、牌照额度拍卖、购车配额指标、道路优先通行等制度方面,应当对新能源汽车适当给予政策优惠,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13.供电企业应当积极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供电保障服务工作,采取分时电价机制引导用车单位合理安排充电时间,提高电能利用率。

14.充电设施运营维护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和基础设施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对车辆、动力电池和充电设施进行实时管理,提高车辆故障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新能源汽车安全、高效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全国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各省(区、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工作由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二)自20XX年开始,各省(区、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当按年度统计汇总上一年度本省(区、市)新能源汽车配备情况、累计行驶里程、能耗、费用等情况,于3月31日前报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新能源汽车购买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执行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公务用车管理绩效评价考核范围。对工作进展缓慢、未达到购买比例要求的,予以通报;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即将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应当统筹考虑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程,在核定保留车辆范围内实施;各省(区、市)将新能源汽车各年度购买比例逐级分解细化,明确责任,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对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改善环境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发挥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示范引导作用,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使用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420XX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20XX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节水、节粮等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大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增强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公共机构为目标,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积极宣传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节能常识,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行为习惯,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宣传活动时间

20XX年6月8日至14日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其中6月10日为“全国低碳日”。

三、活动主题

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是“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

四、活动安排

各级政府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以宣传贯彻《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为主线,全面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

(一)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可组织公共机构通过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现场会等主题宣传活动,实施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教育,普及节能低碳、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要结合实际情况,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废旧物品回收活动,宣传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

(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0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市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相关工作,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目的和意义,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先进经验。

(四)印制节能宣传画。国管局在公共机构节能网上发布电子板节能宣传画,供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下载、印制、张贴。

(五)自行制作宣传展板和悬挂宣传标语条幅。6月10日,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刊发《四平市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同时全市各类各级公共机构均要自行制作节能低碳、节水节粮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和宣传标语条幅,在本单位办公区或重点区域进行摆放和张贴、悬挂,同时利用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节能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和“全国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节能做出表率。

(二)高度重视。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活动方案。

(三)重在落实。宣传周期间,市里将抽调专人组成督导组奔赴各地及市直各部门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地、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及其管理部门也要加强节能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开展宣传活动情况的集中检查,确保内容落实,确保氛围浓厚,确保宣传效果,确保扎实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要将图片音像资料及总结材料于6月25日前报送市政府节能办公室(联系人:刘爽,联系电话:3266959,电子邮箱:XXXX),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5资兴市创建湖南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争创全省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根据《湖南省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主线,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重点,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突出抓好节电、节水、节油工作,严格控制公务车辆配备,认真做好建筑节能,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构建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机关效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资兴市创建全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卫东

副组长:王莉萍(常务)罗孝明

成员:谢柏南吴冬春赵剑平刘英法李兰

唐满仁朱建文宋上利欧小兰欧庆洪

周香兰刘波薛红丽陈春华刘资林

何存海唐启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资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唐启明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20XX年,力争把我市创建成为“十二五”期间全省20XX年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通过创建活动,带动全市公共机构加强用能管理,健全用能管理制度,推广和使用新能源、新产品、新技术,创新节能管理模式,引导公共机构科学、合理、高效使用能源,全面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四、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

各单位要搞好宣传发动,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义和作用。二是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的辐射和带头作用。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5-9月)

1、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健全节能机构,明确职责,有专门机构和专职节能管理人员,真正做到节能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完善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水、节电、节油以及节约办公耗材等节能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核定公务车辆编制,压缩公务车辆配置规模,优先采购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按规定及时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各单位要建立车辆档案、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定点采购、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制度及单车能耗核算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列入节能采购清单实行集中节能采购;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各项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积极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资兴电视台、新闻网站、《今日资兴》、《资兴通讯》等媒介宣传节能知识、节能产品及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渠道畅通、覆盖全面、多层次、多元化的宣传教育体系。各媒介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搞好节能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宣传节能典型,对严重浪费资源的单位和现象予以曝光。

二是定期召开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全市节能工作;举办一至二期节能工作业务培训班。

三是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围绕节约型机关建设,组织开展“能源紧缺体验”、“熄灯一小时”、“低碳体验日”、“135出行”等活动;印发20XX年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提高机关干部职工节能意识。

四是张贴节能规章制度、宣传单和节能标识等,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适当课程宣传教育公共机构节能知识。

4、夯实节能管理基础工作

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构建以水、电、油、办公耗材等为主的能耗数据库,为实施节能改造和节能量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为强化节能统计基础工作,改变能耗统计报表报送不及时、不完整等现象,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将进一步对统计范围、统计分类及时限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并将能耗统计是否全面、及时、准确、完整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5、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工作

一是各公共机构要在今年9月30日以前更换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洗阀、水箱等用水器具,卫生间一律使用节水阀(箱),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机关花园绿地浇水坚决杜绝漫灌,要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设施。

二是各公共机构要在今年9月30日以前全面完成办公楼(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楼道路灯及景观灯等)普通照明灯更换成高效节能灯工作,节能灯使用率达到100%。教育、卫生等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二级机构的节能管理与改造,确保全市公共机构高效照明节能灯使用率达100%。

三是积极推广太阳能、空气源热泵、高效冷却塔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改造老式中央空调及燃煤锅炉,力争年内淘汰所有燃煤锅炉。

四是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或部门,引入先进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探索社会化、市场化筹集节能资金的路子。

6、强化监督考核力度

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将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全市各公共机构要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大节能工作力度,坚决完成市公共机构节能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完成节水、节电、节油各项指标。

(三)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10-12月)

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对创建活动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对照《湖南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定细则》查找问题与不足,并及时整改,确保创建活动圆满成功。

资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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