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实施方案
1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十项整治工程的有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全区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红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本次公共场所整治工作以辖区内车站、公园、游园码头、广场、商场、医院和宾馆为整治重点,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整治目的
通过公共场所环境与管理秩序专项整治,规范和提高公共场所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文明服务,确保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干净,公共设施齐全,功能完备、运行安全、外观整洁,管理到位,秩序井然。
三、整治内容、标准及责任分工
㈠深入开展车站环境和管理秩序整治
整治内容:对全区车站的室内外卫生、“四害”防治、公共设施,功能区位划分、公益广告和健康教育宣传栏、经营摊点、车辆停放、禁烟及文明服务等方面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车站环境和管理秩序达到标准。
整治标准:车站内外卫生整洁、干净,无纸屑、烟蒂等垃圾污物;果皮箱、垃圾箱等各种公共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整洁美观;室内外标识标志醒目、齐全、完好,指示清晰;车站周边各类牌匾广告符合要求,无有障市容市貌观瞻现象,无乱摆摊设点现象,“五小行业”等商业网点达到“门前四包”责任制要求;有固定的公益广告和健康教育宣传栏,数量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内容定期更换;站内出售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无烟草广告,有专兼职控烟员;吸烟室通风良好,设施齐全;停车场区域划分合理,停车泊位线清晰,车辆按类、按位停放。
责任单位:此项整治工作由区创卫办牵头,红岗公安分局、八百垧公安分局、区交通局等负责,各相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㈡深入开展公园和广场环境及管理秩序整治
整治内容:整治全区公园和广场的内外卫生,确保环境清洁;整顿停车秩序,确保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加强“四害”防治,定期开展消杀和监测,确保达到要求;加强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公共设备设施齐全、功能完备、运行安全、外观整洁。
整治标准:游园码头、公园和广场卫生整洁、干净,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各类公共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各种游乐设备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水面无漂浮物,水体保持清洁;各种防护栏、引桥等设备牢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停车场区域划分合理,停车泊位线清晰,车辆按类、按位停放。
责任单位:此项整治工作由区创卫办牵头,区城管局、红岗公安分局、八百垧公安分局负责,各相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㈢深入开展商场环境和管理秩序整治
整治内容:对全区商场的室内外卫生、“四害”防治、公共设施、功能区位划分、公益广告和健康教育宣传栏、车辆停放、禁烟及文明服务等方面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商场环境和管理秩序达到标准。
整治标准:商场内外日常卫生清洁,各类卫生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建筑物外观整洁;停车场区域划分合理,泊位线清晰,车辆停放有序;有健康教育及文明行为规范内容的公益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商场卖区划分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卖区(现场制售区)与非食品区分开设置,并合法生产经营;食品、化妆品等生产经营行为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要求,按规范操作经营;货物存放场所通风良好,摆放应做到离墙离地、分类分架;商场内外环境及周边场所、单位达到标准。
责任单位:此项整治任务由区创卫办牵头,区商务局、红岗公安分局、八百垧公安分局负责,各相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㈣深入开展医院环境和管理秩序整治
整治内容:对全区医院的室内外卫生、“四害”防治、公共设施、功能区位划分、公益广告和健康教育宣传栏、车辆停放、禁烟、医疗废弃物、医疗污水等方面加大整治力度,并推行文明服务,确保医院环境和管理秩序达到标准。
整治标准:医院内外环境清洁,各类卫生设施齐全完好,建筑物外观整洁;停车场区域划分合理,泊位清晰,车辆停放有序;有健康教育及文明行为规范内容的公益宣传栏并及时更新;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有禁烟制度,有专兼职控烟员,定期对禁烟工作进行检查;医疗废弃物有专人管理,有专用的收集桶(箱),收集桶(箱)标识清楚有盖有袋;医疗垃圾存点标识清楚,内部设施符合行业管理要求,医疗废弃物储存不能超过48小时;有污水处理站并正常运转,定期检测,达标排放;诊室、病房、注射室、处置室等处的空气、物表要定期消毒。
责任单位:此项整治工作由区创卫办牵头,区卫生局负责,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㈤深入开展宾馆环境及管理秩序整治
整治内容:对全区宾馆的室内外卫生、“四害”防治、公共设施、功能区位划分、公益广告和健康教育宣传栏、车辆停放、禁烟、餐厅、库房、客房等方面加大整治力度,并推行文明服务,确保各级宾馆环境和管理秩序达到标准。
整治标准:宾馆内外环境清洁,各类卫生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建筑物外观整洁,停车场区域划分合理,泊位清晰,车辆停放有序,有健康教育及文明行为规范内容的公益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工作人员着装整洁,做到礼仪服务、热情服务、周到服务;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五病调离率达到100%;食品卫生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此项整治工作由区创卫办牵头,区商务局、红岗公安分局、八百垧公安分局负责,各相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准备阶段(20XX年4月15日前)。各责任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进行调查,摸清底数,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区分已达标、未达标和易“反弹”的场所,确定重点整治的单位和项目,并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落实责任单位。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6日至10月底)。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日)。区创卫办要按照这次专项整治标准的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从11月初开始集中验收,并深入调研、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
五、保障措施
㈠严细组织,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大勇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程海洋区卫生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创卫办。办公室主任毛书君,副主任李福顺,成员由区创卫办工作人员及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为进一步落实责任,设五个专项推进组。
第一组:负责车站环境及管理秩序整治。
组长:姚天力
副组长:刘富、吕庆、各街道办主任
成员:由区运输管理站、红岗交警大队、八百垧交警大队相关人员及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组:负责公园和广场及管理秩序整治。
组长:王立新
副组长:孙化呈、马新科、各街道办主任
成员:由区城管分局、红岗公安分局、八百垧公安分局相关人员及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
第三组:负责商场环境及管理秩序整治。
组长:刘志辉
副组长:孙化呈、马新科、各街道办主任
成员:由区商务局、红岗公安分局、八百垧公安分局相关人员及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
第四组:负责医院环境及管理秩序整治。
组长:毛书君
副组长:各医院院长
成员:由区卫生局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组:负责宾馆环境及管理秩序整治。
组长:朱洪江
副组长:孙化呈、马新科、各街道办主任
成员:由区卫生监督所、红岗公安分局、八百垧公安分局相关人员及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标准、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列出倒计时推进时间表。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全力以赴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㈡加强督导,全力推进。区创卫办要严格按照方案和推进时限的要求,组织力量深入到各单位强化日常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定期组织召开推进工作例会,总结督导检查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同时,编发整治动态信息和督导简报,通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㈢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优势,广泛宣传报道开展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及时报道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整治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㈣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动员一切力量,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积极开展好这一项整治工作;要克服畏难情绪,严细认真,一丝不苟,攻坚克难,务求实效,确保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各自的整治任务。
2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全省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4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游泳场所。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重点工作场所。
二、检查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等。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1.检查各市、县(市、区)管辖区内全部营业性游泳场所,要求监督执法检查覆盖率100%。检查持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制度和消毒设施等卫生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及汇总表见附表1、2。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卫生标准。
2.游泳池水和浸脚池水水质抽检。监测率100%。指标: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浸脚池水余氯。水质监测结果内容按附表3汇总,行政处罚汇总按附表4。
依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20XX)及《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18204.9、10、29-20XX)、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4、11-20XX)。游泳池水样监测采样要求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20XX)执行。
3.积极做好游泳场所信息公示制度。所有游泳场所应在泳池入口明显处放置水质公示牌并将泳池水质自测结果(水温、pH、池水余氯等)即时公示,至少每天1次。各级卫生部门应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游泳卫生消费预警信息并将监督监测过程中发现游泳场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公众通报或者公示。汇总表见附表6。
四、时间安排:
1.20XX年5月,各地制定下达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20XX年5-6月,各地进行日常性监督工作及抽检准备,游泳场所开放前对从业人员进行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与消毒知识培训。
3.20XX年8月10日前,各市完成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并将市直管及县(市、区)游泳场所监督执法检查表、监测结果数据汇总后及总结材料(含表1、表2、表3、表4、表5、表6)上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同时上报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本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在监督检查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游泳场所等本底资料。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特别要针对20XX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严肃查处。
3.各级卫生部门应认真做好工作质量控制工作。样品采集时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样品代表性。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录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会同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检查数据汇总时要注意数据的逻辑关系及合理性,做到数据准确、合理、统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样品检测及质量控制工作。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新闻宣传意识,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法规宣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卫生厅。
5.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实施方案,按计划要求按时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省卫生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320XX年温州市公共场所禁烟行动实施方案
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细则”),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是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话题,也是新细则的创造性规定。通过加大对公共场所禁烟的检查和督促力度,以营造全社会共同创建无烟环境的良好氛围,达到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宣贯的目的。
二、行动部署
(一)行动时间:20XX年5月31日至6月3日,共四天。
(二)行动内容:
1、各单位应组织执法人员,对本辖区内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现场督导,重点是对各经营单位就新细则进行宣贯,要求其全面贯彻落实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在醒目位臵粘贴禁止吸烟的警语和标志,设臵专(兼)职吸烟劝阻员对场所内的吸烟人员进行劝阻,并开展烟草健康危害的宣传。
2、在行动期间,通过开展“口香糖或鲜花换下公共场所内燃烧着的烟草”的活动,将此次行动推向高潮,使得吸烟者进一步认识到在公共场所内吸烟给自身和他人造成的健康危害,为各经营单位今后的吸烟劝阻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并提供可借鉴的方法。
3、在行动期间,各单位应邀请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网络论坛、社会公众、爱卫组织等参与,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
4、为提高行动的工作效益,通过此次行动同时掌握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各单位可参照《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对相关内容进行登记备案,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奠定基础。
(三)禁烟策略:
1、20XX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4个世界无烟日。本次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口号是“烟草致命如水火无情,控烟履约可挽救生命”。各单位应以世界无烟日的宣传活动为契机,做好对新细则、烟草特别是二手烟健康危害的宣贯。
2、创新禁烟工作方法,让吸烟者自觉接受劝阻。深入分析我国的烟草文化和禁烟工作现状,各单位应当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创新劝阻吸烟的工作方法,用理性、人性、柔性的方式达到劝阻吸烟的目的。如采取用“口香糖”、“鲜花”、“烟草危害宣传单”等来换取吸烟者手上烟草的方法。
3、印制“禁烟标志”、“烟草(特别是二手烟)危害宣传资料”和“温馨提示卡——为了您和您身边人的健康,请不要在公共场所内吸烟”等,统一发放给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求其在场所人流集中的区域或主要通道、电梯等醒目位臵粘贴,或将“烟草(特别是二手烟)健康危害宣传资料”放臵在商场超市、医院候诊厅、候车室、图书馆等人流量大、宣传覆盖面广的场所,由公众自取查阅。
4、借助新闻媒体,加大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者的曝光力度,进一步营造无烟环境和扩大新细则的宣贯力度。
5、及时向各行业协会、旅游及商务等部门通报相应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形成齐抓共管、交流通畅的监管格局。
三、行动要求
1、此次行动是一次全市统一的大行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单位主要领导应认真按照本方案的部署以及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对行动进行科学、有序的组织和安排。
2、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各单位应严格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现场督导,对于发现的卫生问题,应当出具执法文书责令当事人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务求实效。
3、认真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分析。在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此次行动进行研究、讨论,并寻求解决和改善的办法。同时,应于20XX年6月10日前,将此次行动的工作总结和报表(附件2)报至市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监督科,总结和报表应同时报送电子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本,工作总结除应包括本单位的行动部署、检查内容及结果等情况外,还应包括新闻媒体报道、宣贯活动组织等情况以及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现状的意见和建议。
二○XX年五月二十六日
4“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确保“春节”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杜绝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规范化管理工作,完善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提升公共场所标准化服务水平及旅游服务水平,营造全社会重视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良好氛围,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春节”期间来曲游客及广大群众消费安全。要求各公共场所单位做到以下几点:
1、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有效公共卫生监测报告应在公共场所醒目处公示。
3、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事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
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5、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剂、化妆品、桶(瓶)装饮用水等中文标示应规范,并索要必要的证明文件。
6、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7、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清洗消毒后的饮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8、住宿场所配备的床上用品应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至少更换一次。星级宾馆每日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卫生间内面盆、浴缸、坐便器应每客一消毒,长住客人每日一消毒。
9、公共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11、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12、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13、美发场所应配备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箱,设有明显标识,一客一消毒。
14、美容美发场所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专人专用,美容棉(纸)等应一次性使用,胡刷、剃刀宜一次性使用,美容用化妆品应一客一套。
二、整治范围
住宿场所(宾馆、酒店)、购物场所、休闲娱乐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及健身中心等。
三、职责分工
由公共卫生一科牵头,设立专项工作小组,其他相应科室按照科室职责分工,开展“春节”期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孔凡利副所长
组员:谷鲁锋科长
黄元田
韩青
秦芳
四、时间及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6日至20XX年1月1日)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春节”期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公共场所经营者业务培训,增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对“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
(二)督促整改阶段(20XX年1月2日至20XX年1月15日)
曲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采取卫生监督员责任到人工作模式,明确相关业务责任,督促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根据专项工作方案认真进行自查和整改,改善卫生设施硬件条件,加强卫生管理,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1月20日)
对督促整改阶段遗漏或新开业公共场所单位采取有针对性的检查,对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单位落实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对“春节”期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总结,汇总相关数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春节”期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曲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卫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春节”期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完成。
(二)加大力度,抓好落实。加强“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工作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并运用到今后的卫生监督日常监管工作中,尽快完成日常监管模式的转变,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曲阜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优化旅游市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宣传,建立对“春节”期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活动的正确认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更好的维护曲阜市的良好旅游环境。
二0XX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5严陵镇“安全社区”建设公共场所安全促进项目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1、基本情况
我镇辖有3024家九小场所,其中:药品、医疗器械560家、餐饮食品单位1160家、保健品单位458家、化妆品846家、网吧24家、游戏厅18家、歌舞KVT36家,加油站15家、加气站1家,罐装液化气销售点12家,其他小场所454家。
2、安全现状
公共场所存在城区九小场所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措施不完善(经营手续不齐备,从业人员持证率低,环境卫生差)的问题;以及辖区犬只多,犬只免疫监管措施不完善;村(居)民狂防意识薄弱等问题。
二、目的
为保障辖区内居民安全,减少公共场所因环境、食品卫生等引发的意外伤害,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实现公共场所安全伤害预防目标,制定本安全项目促进方案。
三、实施范围
严陵镇区域内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形式及方式
抓住食品卫生安全、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狂防等危险因素,从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狂防等这几个方面开展公共场所安全工作,普及知识、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意识,降低公共场所因环境、食品卫生等因素引发的伤害事故得到有效保障。
五、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1、相关部门和人员
组长杨舒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晏小波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钟国文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恪玮县商务局副局长
卓建县畜牧局副局长
杨俊德县农业局副局长
闵斌县质监局纪检组长
刘英才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祎县文体广新局副局长
县城管局副局长
成员戴民城管办主任
王剑锋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
凌星忠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蒋昌志县质监局工作人员
幸文复县商务局工作人员
陈建新县工商局工作人员
罗宏县文体广新局工作人员
县城管局工作人员
胡小飞畜牧站站长
王传军严陵派出所所长
聂其友城南派出所所长
崔彰城北派出所所长
林祥综治办主任
廖桀建设办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余良村建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黄湘安办主任
李武三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余崇利严陵国土资源所所长
曾兰琼城管办副主任
何霞经发办副主任
邱建国安办副主任
廖勇军安办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主任
2、职责
1)参加安全社区工作促进委员会会议,定期汇报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组织公共场所安全风险问卷调查,制定公共场所安全促进计划和目标;
3)围绕场所火灾、职业病、建筑安全、食品安全、群体性活动等内容持续做好公共场所安全建设;设立相应安全标识、警示标志;
4)制定和落实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开展公共场所安全促进措施;
5)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有关部门,受理公共场所安全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对来信来访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解决,及时消除隐患,并制定、完善和落实公共场所安全工作制度及各类人员职责;
6)调查分析公共场所事故及伤害的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记录工作;结合事故与伤害事件监测与分析结果,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和持续改进计划;
7)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开展公共场所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8)负责对促进项目的实施过程、目标计划、存在问题、工作实
效等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并做好持续改进工作;
9)针对本组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层次、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或响应措施;
10)制定并有效实施安全工作的监测与监督方法,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11)对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和各类事故与伤害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予以实施;
12)负责做好工作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存档工作;
13)完成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赋予的其它有助于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
六、安全促进目标和计划
1、目标
(1)降低公共场所因环境、食品卫生等因素引发的伤害事故。
(2)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时间,采取集中定点免疫和入户
免疫等办法,开展犬只免疫活动,确保犬只免疫率达到95%以上。
2、计划
(1)加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2)切实搞好动物疫病的防制工作,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七、项目实施
1)加强餐饮单位安全卫生监管
2)开展狂防工作
3)开展对公众的安全教育
八、推进步骤和责任落实
1、责任落实
该促进项目的牵头单位是城管办,重点参与单位县城管局、县卫
生局、镇安办、各村(社区)居委会。
2、推进步骤
1)开展摸底、调查确定开展家公共场所全促进项目内容。
2)开展项目确定后,对促进项目进行分工,联合县城管局、县卫生局、镇安办、各村(社区)居委会开展干预措施,在20XX年7月开始到10月初步完成项目的安排。
3)按照计划和目标要求,加强对干预措施的监督和纠正、持续改进的计划设定,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对严陵镇的公共场所安全促进项目进一步提高提出合理化要求。
第一阶段(20XX年7月—10月)
1、公共场所安全促进项目组对建设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目标。
2、制定公共场所安全促进项目组工作内容和标准,建立队伍和各级工作人员职责,逐级签订责任书。
3、制定并实施干预措施。
第二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6月)
1、针对前阶段公共场所安全促进项目的工作情况和干预效果,
邀请本镇及相关安全部门进行指点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以便
制定下阶段持续改进计划。
2、实施阶段。
九、促进措施
1、加强餐饮单位安全卫生监管
针对餐饮单位存在经营手续不齐备,从业人员持证率低,环境卫生差的问题,项目组联合县食药监局,开展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整治力度,20XX年开展餐饮单位专项安全检查14次,督促餐饮单位完善经营许可手续109家,变更12家,延续20家,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35人。
加强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查处打击力度,20XX年组织开展6次以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联合检查。认真贯彻落实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方案,完善建档备查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原材料及餐厨垃圾信公示。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的系列讲座,深入的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把食品安全宣传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推动食品质量安全源体系建设等主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营造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20XX年,项目组启动餐饮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全程服务工程,从餐饮单位安全用电、用气、灭火瓶的保管、检查、使用、自救到食品采、卖、保存以及危害等进行了全方位的教育培训服务。
利用现有的培训室和城市花园广场,根据不同季节易发安全隐患,请专家教授举办安全教育培训讲座。
2、开展狂防工作
我镇认真制定对本辖区内犬只进行摸底调查,投入资金6万余元,确保了家底清,情况明,数据准确,确保了所需疫苗、皿械等物资到位;
按照“不免就灭”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时间,采
取集中定点免疫和入户免疫等办法,开展犬只免疫活动,确保犬只
免疫率达到95%以上,做到了“一犬一证”,养犬必须免疫,严格实行拴养或圈养,拴养距离不得超过3米;
按照‘不栓就灭’的原则,开展了2次对我镇散放犬、野犬、
流浪犬的集中扑杀活动,减少了恶犬伤人事件,做到了‘三个确保’,确保犬只任务完成,确保犬只免疫质量,确保参与人员的自身安全,对犬只咬伤、抓伤的伤口实施规范性技术处理。
全镇26个行政村和18个社区居委会,总户数79148户(其中农村:23371户,城镇55777户)农村犬只存栏数2416只,其中免疫1803只,集中整治5次,扑杀213只,幼犬316只,免疫率达到95%;社区街道居委会犬只存栏540只,免疫486只,免疫率达到97%。
3、开展对公众的安全教育
(1)加强食品安全宣传
截止20XX年6月,镇城管办组织各村(社区)、县食药监局开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7800份;现场咨询10次,接受咨询4200人次;受理举报投诉1件并及时解决;媒体报道1次;组织"五进"活动,其中进学校156人次;进农村15家次,64人次;制作标语38条,展板1个。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前以及繁华路段、主要干道、活动广场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海报等。动员、指导监管企业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保健食品餐饮食品安全主题活动。
(2)加强狂犬安全宣传
1)印发了20000余份的宣传资料,重点对犬只免疫、犬伤人伤口处理及狂犬疫苗注射等知识进行宣传。
2)各村(社区)利用大小黑板、狂防宣传车,张贴标语20幅等进行宣传。
3)中心校将狂犬病防制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
十、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
通过开展公共场所安全促进项目,普及辖区居民食品药品、狂防知识、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居民食品药品卫生知识和狂防知识,降低
公共场所因环境、食品卫生等因素引发的伤害事故得到有效保障。
十一、验证方法
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绩效评审,对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评审,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持续不断地开展公共场所安全工作提供依据,不断降低和控制公共场所因环境、食品卫生等因素引发伤害事故,切实提高居民食品卫生、药品安全的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