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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制定情况说明

时间: 02-16 栏目:情况说明

1小学章程起草说明

一、起草程序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加强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校非常重视学校章程的研究起草工作,学校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学校法律顾问,责任督学为成员组成的学校章程起草小组,负责章程起草工作。

起草小组在起草过程中,依据学校特色,分析学校情况,针对社会对现代教育的需求,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代表的意见,遵循了合法性原则:权限法定,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体现并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及教育规划纲要;基础性原则:对学校重大、基本问题做出全面、原则的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体系,对校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普遍约束力;特色化原则:从本校实际出发,体现学校文化,凸显办学特色。

从20XX年3月开始,章程起草组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章程初稿,经过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学校征求意见,再形成章程草案初稿提交行政室征求意见,之后经过修改产生提交教代会审议的草案。在起草过程中,章程起草组先后召开多次研讨会,完成研究起草学校章程草案的任务。

二、章程主要内容说明

章程共九章,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章程制定的原因,学校辨识信息,学校性质、隶属关系,招生对象、办学规模,语言文字。第二章理念文化,主要内容为办学宗旨、理念、使命,学校发展目标,学生培养目标,教师发展目标,校园文化与特色,学校标识,学校发展规划制定。第三章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主要内容为校长负责制,校长职权,党团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成立和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规则,机构设置、职责,学校重大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食堂管理,信息网络管理,平安校园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办学监督。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为学校主业,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德育管理,班级管理,课程体系,教学管理,课堂管理,体育工作,卫生工作,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管理,特色活动,教育科研管理,监督管理。第五章学生管理,主要内容为入学管理,学生权利,学生义务,学籍管理,退学管理,留级、跳级管理,学生评价,学生奖惩,毕业管理,学生膳宿,学生资助,学生自治,学生评教,学生权益维护。第六章教职员工管理,主要内容为教师队伍,教师权利,教师义务,职工权利、义务,班主任队伍建设,教师培训,师德建设,教职工考核、表彰、处分。第七章学校资产管理,主要内容为经费来源,设备管理与应用,财产管理制度,资产保护、清算,财经制度,学校预算,学校收费,接受捐赠,采购招标制度,经费效益。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主要内容为育人体系,兼职教师聘请,家委会,与家长联系机制,社区关系,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校友会,校际合作,国际合作,督查督导。第九章附则,主要内容为章程解释,法制统一原则,生效程序,制度体系建设,章程修订。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

20XX年4月28日,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到25人、实到25人,大会就章程修订情况进行审议,起草小组负责人黄林庆就章程的修改情况与主要问题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了说明。经教代会举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章程修订草案。

企石镇中心小学

20XX年4月30日

2关于制定学校(幼儿园)章程的说明

一、为什么要制定学校(园)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设立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要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学校章程应包括那些内容?

制定学校章程应包括以下10项基本内容:

(1)学校名称、校址;

(2)办学宗旨;

(3)办学规模;

(4)教育教学的主要任务;

(5)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等);

(6)教职工管理;

(7)学生管理;

(8)经费来源、资产和财务制度;

(9)章程的修改程序;

(10)还可以规定校训、校徽、校歌、成立纪念日等内容。

三、制定学校章程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1)具有合法性,不得违背国家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重要政策;

(2)具有规范性,对校内全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普遍的约束力;

(3)具有先进性,体现现代教育观念;

(4)具有可操作性,既是制定学校其他各项制度的基本依据,也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框架;

(5)具有特色和创新,反映学校在教育思想、管理制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探索和创新成果。

四、制定学校章程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

(1)成立专门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

(2)深入调查征求意见,完成章程草案;

(3)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修改、审议,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审议通过后,由校长签名,报学校主管部门核准;

(4)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学校章程制定程序完毕。由学校将章程公告周知。

以上内容摘自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陕政督办[20XX]4号”文件《关于实施“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的补充通知》。

3关于我校大学章程编制情况的说明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华中科技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形成第六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编制过程。自20XX年以来,围绕大学章程的编制工作,开展了深入的调研、学习、研讨,委托专家组开展课题研究。初稿形成后,反复征求了高教管理、行政法、行政管理等方面专家的意见。20XX年9月27日,校党委常委会原则通过了大学章程编制工作计划。11月24日,召开了大学章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2月以来,已收集整理领导小组和职能部门意见98条,并逐一反馈了修改情况。同时,书面征求院系意见,召开了5场院系负责人座谈会,收集整理意见196条,专家组逐一进行了研讨,并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此文本。

2.章程体例。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的要求,我校章程文本由序言和九个章节构成。九章分别为总则,领导体制,基层学术组织,管理与服务机构,教职员工,学生、学员与校友,经费、资产与财务,外部关系,附则,约8100字。

3.章程特点。本章程具有自身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凝炼办学理念。强调要秉承“明德、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发扬“敢于竞争、善于转化”的传统,坚持“育人为本、创新是魂、责任以行”的办学理念;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倡导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融合;主动开展社会服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第二,完善治理结构。党委常委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应当进行表决,在校长办公会上校长对各项议题具有最终决策权;凡应经学术委员会审议的议题,未通过审议的,不能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教代会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凡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议题必须经其讨论、咨询、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学校审批。

第三,下移办学重心。学校实行重心下移和分权管理,院(系)作为基层学术组织,是各学科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和主要办学资源的支配单位;凡应经院(系)学术委员会审议的议题,未通过审议的,不能提交院(系)党政联席会讨论。

第四,明确外部关系。在纵向方面,接受教育部的领导,同时享有八项办学自主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履行八项义务;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为政府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横向方面,学校依托优势和特色学科,服务于国家相关行业和领域,引领地方产业发展,推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

发展改革与政策法规办公室

20XX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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