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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工作方案

时间: 11-04 栏目:方案

1粮食收购、储存、经营安全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相关粮食收购政策和规定,为认真做好企业粮油收购、储存和经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粮食收购、储存、经营过程安全,现制订公司粮油收购、储存、经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组建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粮油收购、储存、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二、粮油收购、储存、经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措施。

1、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责任书安全责任签订落实到具体岗位,落实到每个人。

2、每半年开展一次大检查,对库区内仓房、消防设施、机械设备、用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重点:一是储粮仓房和储粮设施的安全状况。主要是对正在使用和将要投入使用的仓储设施,进行牢固程度、使用寿命和危险等级的全面检查和确认。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悬挂警示标志、设置隔离带等措施。二是粮食通风机、输送设备和电源。主要是粮食通风机、输送机、进出仓系统等设备工作运转情况,切实保持各类设备设施性能良好、结构完整。

3、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经营各环节安全管理,要对各储存仓房和每个经营环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一是收购、储存现场确定人员(仓房保管员)负责安全,疏导场内人员和车辆;二是粮食仓库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各仓责任保管员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时清扫种类易燃废弃物,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护措施;三是对输送设备启动前要进行全面检修并进行运转测试,确保技术性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四是要严格执行通风机、输送机等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制度,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转。五是严格落实仓库出仓作业安全责任(责任保管员为责任人),粮仓出库作业必须2人以上,必须有至少1人监护,进仓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对于出库初始阶段形成的粮坑角度大、坑底深,容易造成坍塌事故,必须加强防范。

2淮南市辖区粮食收购工作方案

第一条、本方案粮食收购,是指国家最低收购价方案(或国家临时储备收购)未启动或其他原因,可能在市辖区范围内出现卖粮困难而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下,由市政府指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入市开展的粮食收购。

第二条、执行本方案所收购粮食的粮权属于市政府,由市政府授权指定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负责经营。

第三条、市粮食局代表市政府负责对本方案收购粮食的行政管理,对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依照粮食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粮食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市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预算,对本方案收购粮食经营中发生的亏损予以弥补,对粮食购销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市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安排执行本方案所需的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并实施信贷监管。

第六条、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发展银行指定一家国有粮食企业负责执行本方案开展粮食收购,并授权其对所收购粮食进行经营。在三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调整执行本方案的指定企业。

第七条、被指定的企业要提前向市农业发展银行提供有关资料,申报粮食收购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

第八条、市粮食局负责对粮食收购市场进行监测,在认为需要启动本方案的情况下,与市财政局、市农业发展银行商议意见一致,并报市政府同意后,通知被指定企业执行本方案开展粮食收购工作。

第九条、被指定的企业只能在市辖区范围内设点收购,并严格实行仓储库点名单制管理,并在收购开始前,将具体仓储库点名单报送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发展银行。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挤占、截留、挪用粮食收购资金贷款。

第十一条、本方案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执行农发行粮食收购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被指定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一定比例的贷款风险保证金或参与收购的自有资金。

第十三条、被指定的企业要严格坚持以销定贷,充分发挥关于粮食购销企业仓库管理优势,与本市加工龙头企业、种粮大户对接,采取仓储+加工企业+种粮大户的订单模式,着力提升本市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降低经营风险。

第十四条、执行本方案所收购粮食要符合质量等级和国家标准,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被指定的企业对粮食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负全责,对粮食的储存管理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发展银行。

第十五条、本方案所收购粮食实行按年度贷款本息结零管理,即上一粮食年度发放的粮食收购贷款应该在老粮出库销售完毕,当年同品种新粮上市前收回贷款本息。

第十六条、被指定企业按本方案经营发生的亏损,由市财政局筹集资金在市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到期前全额弥补。企业经营形成的净利润要分别按照50%的比例,建立企业风险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企业风险基金只能用于弥补执行本方案所收购粮食经营发生的亏损。

收购资金的使用情况通过市粮食局网站予以公示,用款单位对执行结果负责,接受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发展银行有权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粮食数量、质量、储存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当责成企业立即纠正处理。

第十八条、被指定的企业对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干涉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方案有关规定的,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凤台县、毛集实验区比照本方案制定本辖区粮食收购方案。

第二十一条、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牡丹江市秋粮收购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我市粮食生产再登新台阶,实现了“九连增”,全市粮食总产有望达到300万吨以上,其中商品量可达到200万吨左右。为促进粮食流通顺畅,确保农民丰产增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粮食颗粒归仓,为我市跨越争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秋粮收购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牡丹江市秋粮收购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省、市关于秋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搞活粮食流通、拉动农民增收、保证粮食安全为目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省粮食局下达的粮食收购指标。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力争收购粮食50万吨以上,各县(市)及国有企业在完成收购指标的基础上,力争多收多储。非国有企业力争收购100万吨左右。

2、继续开展“丰仓增效”活动,积极拓展粮食购销渠道,为确保地方粮食安全奠定物质基础。

3、积极挖掘收购潜力,扩大收储能力,保障农民手中余粮顺畅流通,促进农民增收。

4、切实作好市场监管和调控等工作,保证粮食流通平稳有序。

三、工作方式

1、制定收购计划。各县(市)根据本地粮食生产情况,按库点布局和收购范围制订收购方案,做出购销计划,并将具体数量明确落实到收购库点和各村屯。各收购库点要根据收购工作目标、接卸能力、储存条件、资金来源等情况,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收购方案和购销计划,按照方案按和计划开展工作。

2、落实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目标。各县(市)要按照省的要求,尽快启动最低收购和临储收购政策,确保农民余粮销售顺畅、不憋粮;各县(市)粮食局要将收购计划上报市粮食局,市粮食局汇总后上报省有关部门,并与中储粮进行沟通协调,按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市粮食产量及收购能力落实收购任务。凡承担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的企业,必须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3、积极筹措收购资金。加强与金融部门配合,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金划拨手续,保证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贸易粮收购要在努力争取贷款的同时,千方百计开辟其他融资渠道。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尽最大限度利用客户资金开展收购。要想方设法协调各方面关系,下大气力突破资金的制约。通过广泛筹措资金,在扩大收储能力的同时,提高粮食流通效率。

4、切实加强产销合作。各地要把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协议落实落靠,不断拓宽购销渠道。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扩大委托收购、合作收购、代购代销的范围,并与销区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为促进粮食流通和长期合作打好基础。

四、职责分工

粮食收购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共同抓好粮食购销工作。具体是:

1、市发改委和中储粮公司要努力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协调解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搞好宏观调控。

2、金融部门要保证资金供应,加强上下沟通和部门协调,简化相关手续,确保资金流转渠道畅通,杜绝“打白条”现象。

3、农业部门要指导农民科学收获,科学整理,确保农民增产增收。同时帮助农民解决好农机、运力等相关问题。

4、粮食部门要及时协调各责任部门,争取相关政策;加强对粮食收购过程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主动搞好对接和衔接工作,既要与银行、中储粮及有关部门及时对接,又要与接收库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以及粮食销区等搞好衔接,共同推进粮食收购工作;积极改善收购条件,加强收购管理,加快接卸速度,保证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5、工商部门要积极参与粮油市场调控和执法检查,与粮食部门一道加强粮油市场检查与监管,打击违法经营等行为。

6、技术监督和物价部门要加强计量器具、标准执行及价格的检查监督,防止压等压价行为发生,保证公平交易,维护农民、企业、国家三者利益。

7、公安和农机部门要在粮食收购过程中要维护好交通秩序。对送粮集中的道路要增设交警疏导车辆,对送粮车辆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农民送粮。公安部门要协助发行和粮食部门做好资金安全工作。

8、各县(市)政府要针对本地粮食生产流通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走访种粮农民,搞好本地粮食生产、销售、余粮调查分析工作。加强与农民沟通,掌握农民心理动态,听取农民对粮食购销的各种诉求。在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大指导农民科学收获、安全储粮和整理增值的力度,做到好粮卖好价,增加农民售粮收入。

9、建立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和协作,定期沟通情况,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分析、研究、处理有关问题,共同推进粮食收购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市)政府都要把秋粮收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位置,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要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任务,不断完善各项措施;要举全县之力狠抓落实,定期听取汇报,跟踪检查指导,研究解决问题;要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形成合力,推动秋粮收购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要落实责任。要按照粮食行政首长负责的要求,落实秋粮收购工作责任制,形成领导抓、抓领导,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情况报告制、巡回检查制、干部包保责任制等各项制度,把秋粮收购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要优质服务。国有和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八有、十不准、五公开、三满意”的服务承诺,努力为送粮农民提供方便(八有:有送粮休农民息室;有收购价格表;有质量标准;有对照样品;有整理、晾晒粮食的场地和工具;有饮用水;有现场示意图和路线标识;有监督、举报电话。十不准:不准压等压价和提等提价;不准违背粮食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不准违背价格政策;不准违法乱纪;不准扦人情样、验人情粮;不准损坏群众交粮资材;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接礼受贿、接受吃请;不准乱罚款;不准倒卖粮油。五公开:检验标准公开;实物样品公开;检斤计量公开;检验方法公开;计价方法公开。三满意:售粮群众满意;各级政府满意;社会各界满意。各收购库点要把收购守则和服务承诺落实到各个环节,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确实实为农民服好务。

四要广泛宣传。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和形势,让农民和粮食经营者充分了解粮食收购及市场流通情况,及时掌握国家政策;要在媒体开辟专栏或以专访的形式,广泛宣传粮食收购政策,各接收库点要把粮食收购政策确保张贴上墙,增强粮食收购工作透明度;要及时通报收购进度和相关信息,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农民关注热点、粮食市场信息等方面的宣传解读工作,要树立典型,鞭策后进,促进粮食购销工作深入开展。

五要强化监管。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部署,开展粮油市场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要实行跨区收购备案制度,切实维护好市场收购秩序;要成立专项检查组,深入到县(市)、库点,对收购工作实行全程监控,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要在媒体公布咨询和举报电话,答疑群众提出的政策和问题,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案件,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要将秋粮收购工作与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结合起来,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六要安全生产。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强化培训,持证上岗,坚决杜绝违章违规事情发生;要加强对收购现场的车辆、人员、机械等的安全监管,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我市粮食收购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乃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晓奇市粮食局局长

成员单位:中储粮牡丹江直属库、市发改委、市农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牡丹江分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市农机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市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要按照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切实加强粮食收购和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市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沟通联系,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4耒阳市20XX年新粮收购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做好今年新粮收购工作,有效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全面提升为农服务水平,现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的《20XX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湖南省、衡阳市关于新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确保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促进我市粮食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我市新粮收购任务。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力争收购政策性粮食5万吨,非国有粮食加工企业在随行就市和优质优价的基础上收购2万吨。

2、积极挖掘收购潜力,扩大收储能力。努力减少农民排队等候时间,保障农民手中余粮顺畅销售。

3、切实作好市场监管和调控工作,保障粮食收购市场规范有序。

三、工作措施

1、抢抓在建仓房工程进度。军粮供应站新建的1万吨仓容,要求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倒排工期,抓紧施工,确保今年早稻收购时投入使用。

2、抓紧储备粮轮换出库,腾出收购仓容。对需要轮换的地方储备粮,按照湘粮调[20XX]73号文件精神,承储企业要迅速寻找客户,落实购销合同,积极促销,在新粮收购前腾出仓容1万吨。

3、租用社会仓容增加收储能力。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耒阳国家粮食储备库与绿海粮油商谈好租仓协议,租仓2万吨。并主动与中储粮衡阳直属库联系,及时做好租仓后续的担保、一卡通安装等收购保管各项准备工作。

4、添置配套器材。按照局长办公会议的要求,耒阳国家粮食储备库和军粮供应站认真作好老旧设备的清理,根据新粮收购需要合理添置配套器材,按规定程序完善采购手续。所有设备添置要在7月25日前到位。

5、做好系统安装工作。耒阳国家粮食储备库和军粮供应站在收购预案启动之前,积极与中储粮衡阳直属库联系沟通,安装调试好监控、结算等系统软件,并确保正常运转,参加省新粮收购业务培训的人员回单位后要做好传帮带,积极参与收购系统的安装与操作测试。

6、科学制定收购方案。围绕不出现农民卖粮难的底线目标,科学制定今年新粮错峰预约收购预案,确保不留隔夜粮。一是在收粮期间,各收粮点要周密组织好人员,维修、保养、添置好清理、输送、计量、检验等各种设施设备,制定好收粮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加快收粮进度,尽量满足送粮群众要求,不留隔夜粮;二是收购高峰期,实施预约错峰收购,即分河东、河西片,河东片逢单、河西片逢双交粮;三是为了支持和帮助售粮户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实行预约收购,凡是与耒阳国家粮食储备库签订了售粮协议,凭身份证、售粮协议和预约号,直接从绿色通道售粮;四是对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调度、无理取闹阻碍收粮进程、扰乱收粮秩序的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7、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XX]12号)的规定,认真履职,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粮食收购、粮食安全的领导,积极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我市政策性粮食收购方案,引导种粮大户与收储企业签订售粮协议,组织和安排农户按预案要求预约错峰有序售粮,维护售粮秩序和交通安全,督促收粮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收购纪律,保护农民利益。

8、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粮保粮技术等信息,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对涉及新粮收购的舆情信息,做好应对准备并及时回应,防止人为炒作放大仓容不足的矛盾,用客观、准确、权威的信息化解农民售粮恐慌情绪,确保不因人为因素出现舆情和信访事件,为新粮收购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工作要求

1、政策宣传规范化。新粮开秤收购前,集中组织质检员、司磅员、保管员、统计员、结算员和粮食经纪人、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主等进行业务培训和集中宣传,讲解粮食收购政策,分析市场行情,传递有关信息,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新粮收购现场,所有委托收购库点均要设立粮食收购《政策公示栏》,公示内容主要包括:(1)国家粮食局“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2)最低收购价粮质价政策;(3)粮食收购流程示意图;(4)政策咨询及举报投诉电话;(5)便民服务承诺和联系电话。现场公布的政策咨询、投诉举报、便民服务电话要确保打得通、有人接,接听人员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

2、收购服务规范化。(1)所有委托收购库点的收购现场,均要设立政策咨询台(室),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现场政策咨询,答疑解惑,宣传粮食收购政策。(2)所有委托收购库点的收购现场,都要按照省局“五有一好”的要求,设立便民休息处(室、凉棚),提供免费茶水、桌椅板凳,配备应急药品箱,备有常用应急药品,高温时有条件的库点便民休息处要配备电扇或空调等降温设施。条件具备的库点还应根据情况向售粮农民提供免费午餐。(3)所有委托收购库点的收购现场均要设立标准粮食样品台。样品台要摆放不同质量等级的粮食样品,标明等级和主要质量指标,方便售粮农民比对。样品质量必须与标示的内容一致,样品瓶的标签要按照省粮食局的要求统一配置。(4)所有委托收购库点的收购现场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立意见收集箱,定期开启,对售粮农民及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认真整改,及时作出反馈。

3、收购流程规范化。(1)严格检验,准确验质定价。各委托收购库点要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严格遵守粮油检验操作规程,准确检验粮食品质,在收购码单上准确、完整填写检验质量指标,坚决做到“三不”,即:不收人情粮、不作人情价、不坑害农民。(2)准确计量,不扣秤压两。严格按照电子磅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做到计量数据准确,登记清楚,绝不损害农民利益。(3)敞开收购,确保收购入库的粮食达标。要指导农民做好粮食的整理提质工作,主动提供除杂清理设备为农民服务,确保入库粮质达标,储存安全。(4)及时兑付粮款,坚决不打“白条”。坚持当天粮款当日结清,不代扣一切费用,做到“谁卖粮、开谁名、给谁钱”,现场签字,一卡通支付,手续到位。

4、现场环境规范化。(1)设立示范岗,挂牌上岗。新粮收购期间,干部职工在岗时要挂牌上岗,尤其是共产党员,设立党员示范岗,须佩带党徽上岗,充分发挥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带头作用。工作牌要求各单位统一样式,标明姓名、岗位职务、是否党员等信息并贴有免冠正照。有条件的库点要统一着装、工作服上要有统一标识。(2)标识清晰、加强引导。各收购库点的领号处、扦样处、验质处、称重处、结算处、付款处、政策咨询台(室)、休息室等标识要醒目、清晰,让售粮农民一目了然。收粮高峰期要加快收购速度,坚持早开门,晚关门,引导农民有序售粮。(3)保持卫生、整洁有序。各收购库点要加强对收购现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库区卫生、整洁。机械设备、检化验仪器、车辆等要摆放整齐。要主动引导农民依序售粮,确保收购秩序井然。

5、现场安全规范化。新粮收购工作联结千家万户,涉及人员多,经历时间长,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收购库点要明确安全生产具体分工及岗位责任,逐日落实局、库领导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现场巡查制度。要配备必要的防雷、防火、防盗、防汛设施设备。各类安全、交通、警示、警区标识必须张贴到位。粮油保管员、检验员、电工、设备维修工及执行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应的防护装具装备,进出仓作业必须配有系留装置。企业需要雇用或聘请临时工、装卸工等,按规定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劳务合同及安全责任文书后方可进库区作业。要按规定要求和流程操作机械设备,电工等相关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收购期间,严禁使用各种带病运行的收粮机械和设施,严禁危仓收粮,严禁超高堆装。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台帐、检查记录,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售粮农民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纪律

1、收粮期间,收粮点全体工作人员要全员上岗,无特殊情况严禁请假。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满腔热情,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要听从安排调度,加强配合,提高效率,努力工作,让政府放心,农民满意。

2、严格执行财政纪律,确保资金运转流畅和安全。严禁将收购资金转入个人帐户或其他单位,严禁将收购资金截留或挪作他用。收购期间,各库点结算付款处(室)必须双人双值,安装配备报警设施,通过一卡通付款。各库点当日余款必须按规定封包解交银行保管,不得留存大额现金过夜,以确保收购资金安全。

3、严格执行粮食行业的管理规定。保证不买陈顶新、低等高报、就地划转、虚报库存、混装混存、套取国家政策性补贴;保证做到不向粮食经纪人(包括村组干部、亲属)发放粮食收购辅底资金或价外加价、力资贴补。

六、组织领导

1、为了强化对全市新粮收购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的行政职能,商粮局成立新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协副主席、商粮局局长伍检告同志担任组长,商粮局党委书记谭平阳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其它局领导和各职能股室、收粮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做好夏粮收购政策的宣传、收购现场的协调、收购资金的管理、入库粮质的把控、市场秩序的监管、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2、为分解责任,确保工作到位,新粮收购期间,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巡查组,正常深入基层一线,督导巡查各项工作执行落实到位情况。具体为:

(1)、政策执行巡查组:

组长:梁秋生

副组长:陆旭阳

成员:王志文、梁利松、李毅、伍尤全

工作职责:负责与市局、中储粮衡阳直属库就有关托市收购政策的对接,托市收购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答复,托市收购政策和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托市收购进度的统计结报,托市收购服务现场的规范化建设,上级对新粮收购工作的检查接待和各类媒体采访接待等工作。

(2)、市场秩序、质量(安全)监管巡查组:

组长:钟群西

副组长:王淑球

成员:黄斌、陈小军、张健龙、周礼、贺佐斌

工作职责:

A、对新粮收购期间各类粮食收储库点违纪、违规、违法和损农坑农及挤占、挪用、套取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等行为的查处,对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收购流程的督导,对区域内全社会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维护,对各类收购主体收购行为的督导监管;接受和处理涉及新粮收购的各类举报和投诉。

B、负责与市粮油检测所、中储粮衡阳直属库粮食质检业务工作上的沟通对接,新粮收购入库验质作价的指导,入库粮质的检验、把关、督查,粮食清杂整理等业务流程的指导,入仓新粮储存粮情查验等制度的落实。

C、负责新粮收购期间各业务环节的全程安全检查和管理等工作。

(3)、资金监管巡查组:

组长:李连清

副组长:江华

成员:钟美丽、黄从英、谢荷君、李丽

工作职责:负责与中储粮衡阳直属库、农发行耒阳支行做好托市收购、地方储备粮和自营粮收购资金需求方面的沟通对接,负责托市收购、地方储备粮收购资金的划解、拨付和封闭运行的监管,根据各收储企业收购进程和时序节奏在资金拨付使用上的协调把控;负责“一卡通”支付的督导,对农民售粮款当日结算兑现和收购凭证规范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打白条”和“二次码单”现象的防范和查处,负责收购资金全流程监管和资金出入库安全解缴等工作。

(4)、安全生产巡查组

组长:贺佐利

副组长:王爱平

成员:伍小仕、蒋能德、陈常为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粮食收购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收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督查和落实,对安全使用清理、输送、计量、装卸设备和用电、用水、用火等进行指导和督查,并负责与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沟通,负责对收购场地范围的交通安全和收粮过程中各种矛盾纠纷的查处,维护现场秩序。

(5)、考核奖惩巡查组

组长:李育勇

副组长:黄志军

成员:谭亚平、谭小涛、资郁

工作职责:新粮收购期间,对违反粮食收购纪律,收购过程中发生压级压价、拒收农民符合标准粮食、打白条、二次开票等情节及托市申验过程中发生买陈顶新、低等高报、就地划转、虚报库存、混装混存、套取国家政策性补贴等情节的,由局纪检监察负责查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政治、经济和法律责任。对单位年度创先评优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履职较好、整个新粮收购期间无违纪违规情节、群众满意度高、社会各界评价较好的企业和库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新粮收购结束后予以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

新粮收购期间,局纪检监督室和执法大队分别设立举报和投诉电话(举报电话:xxxxxxxxx;投诉电话:xxxxxxxxx),及时受理各类举报和投诉。

新粮收购预约地点:湖南耒阳国家粮食储备库,预约负责人:谭段兵,座机:xxxxxxxxx,手机: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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