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宗局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思路
1绥宁县民宗局2015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族宗教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团结和引导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扎实工作,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突破口,总揽工作全局
今年以来,我们遵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统一部署,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突破口,紧紧围绕“四风”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了县民宗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县民宗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整个活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对照目标找差距,创新思维强措施,每个班子成员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四风”以及其他方面突出的问题对照检查,召开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突出发展主题;二是将群众路线教育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三是将群众路线教育与创办特色亮点相结合,理顺工作思路;四是将群众路线教育与自身建设相结合,创新部门形象;五是将群众路线教育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整治工作作风;六是将群众路线与开展三联三送五促活动结合起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发展思路进一步明晰,工作措施进一步扎实,立足本职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二、以大兴调研之风为根本,拓展民族宗教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宗委的会议精神,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进一步摸清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拓展和深化民族宗教工作思路,找准民族宗教工作服务大局的重点和突破口。3月份对民族乡逢十庆典情况开展了调研,并在乐安铺苗族侗族乡召开了全市民族乡逢十庆典座谈会。5月份开展了对全县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情况进行了调研,为向省政府要求落实我县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提供了依据。10月上旬,我们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围绕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到县佛教协会和寺庙进行了视察调研,为我县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和发展献计献策。下旬配合国家民委对我县民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我县要求落实民族政策的问题,引起国家民委的重视。11月份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湖南省民族工作会议做准备,我们按照省、市民宗委的要求,配合省、市民宗委对全县民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为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二、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已任,推动民族工作和台阶
1、狠抓政策争取,突出工作主题。为落实好民族政策,年初来,我局根据县委、政府领导的指示,加大了争取民族政策的工作力度,3月份我们联络会同、江永等6个过半县,多次赴省民委、省教育厅和省人大、省政府汇报工作,全力争取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待遇、《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修订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得到了省政府、省民委、省教育厅领导的高度重视,2位分管副省长在呈报的报告上签字,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请示并报杜家豪省长。在争取少数民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待遇政策上,6个过半县紧密团结,采取多种形式,成立了“湖南省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会”,制定了章程,多次召开碰头会议,制定争取方案,积极争取了邵阳市、常德市、怀化市、永州市人民政府的支持,目前4个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解决6个过半县享受自治县经济社会待遇政策的文件,上报省人民政府及有省有关部门。
2、狠抓民族事务,努力升服务水平。一年来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民族事务建设,一是规范了少数民族教育义务助学金和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的发放,制定了管理规定;二是加强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定了《绥宁县民宗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一年来我局公务接待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00%;三是强化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一年来为少数民族群众更改少数民族成份198人,办理民族证300多份,为1500余名少数民族考生落实了加分政策,发放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20万元,教育助学金40万元。
3、狠抓项目建设,推动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大少数民族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认真搞好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工作,共争取省民宗委下拨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资金339万元,其中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5万元,省级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4万元,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1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了民族乡村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同时加大对上堡特色侗寨申遗建设,完成了需建工程招投标工作。
4、狠抓民族文化,助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一是认真组织了苗族“四八”姑娘节活动。根据组委会的安排,指导、组织了14个民族乡的民俗展演节目。提升了“四八”姑娘姑娘节的品味,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友谊和感情。二是支持、引导黄桑巫傩艺术团。该艺术团是我县唯一的一个传承和挖掘民间民族文化的艺术团。在今年中央电视台我要上春晚节目栏,推选的《苗家美》获湖南赛区海选第一名,在6月份组织的村落文化到中南大学进行了专场演出,得到了各级新闻媒体的一致好评。艺术团的发展对推动我县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化建设,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加快精神文明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积极参加了全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提高了竞技,赛出了水平,取得了一金三银五铜成绩。
5、狠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促进各民族团结和睦。今年我们乘国务院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有力时机,大力推进我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一是就推进我县武陵山片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了具体规定,以绥政办[20XX]39号下发了文件。文件从不同层次就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我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积极创建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将民族中学推荐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并派人到学校进行创建指导。通过广泛宣传学习,采取多种形式,促进了校园民族团结和谐,9月中旬民族中学民族团结创建活动顺利通过市民宗委的验收,被确定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三是认真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并根据省、市的要求,推荐了我局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上报,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作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上报。在9月28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大会上,我局受到国务院的表彰。
三、以加强依法管理为核心,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
1、狠抓宗教事务,完善长效机制。一是传达落实了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3月6日召开了全局会议,会上局长传达了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我县宗教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了下阶段的工作,同时召开了县佛协和全县宗教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会议,总结了20XX年的工作,部署了20XX年工作,表彰了16个先进单位和24个先进个人。
二是加强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制定了全年宗教工作思路,继续加大了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坚持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保证了爱国爱教人士和各族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提高了我县宗教活动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三是强化了宗教人士的教育,强化了宗教事务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我们建立了每月召开一次宗教人士联系会的制度,每周末去各宗教活动场所了解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宗教人士座谈会、宣传学习党的有关政策。传达县委、县政府和县局有关文件的精神。
2、狠抓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指导修改协会章程和寺观教堂管理办法,强化教务、财务制度建设。理顺了宗教团体人员管理关系,为实现工作人员进出有序、规范管理、作用发挥争取了政策支持。越来越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了重大事项民主协商、科学规划和集体决定。同时,加强了宗教领域道风建设,在宗教界实行“5个禁止、20个不准、5个一律”改进教风规定。并于11月4日举办了全县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班,共130多人参加。
3、全面完成宗教活动场所换发证工作。按照国家宗教局统一部署,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换发证,共换发佛教活动场所91处,道教活动场所4处。
四、以加强能力建设为中心,夯实民宗工作基础。一是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注重理论业务学习,民宗队伍的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廉洁意识明显增强。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推行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目标管理,量化考评,机关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二是建章立制,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联系群众制度》、《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公务接待制度》、《会议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广大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争取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民族宗教事业的任务还比较艰巨。二是民族乡和少数民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文化事业以及群众生活状况等,与全县其它地区的发展差距还存在拉大趋势,加快改变民族乡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任务还比较艰巨。三是爱国宗教力量依然比较薄弱,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力量建设的任务还比较艰巨。四是民宗系统干部队伍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民宗干部队伍素质的任务还比较艰巨。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五、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县将始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搞好服务、抓好落实。
1、继续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把民族与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位,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管理服务水平。
2、继续加大民族政策争取力度,联合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在享受民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待遇上等政策,取得突破。
3、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认真开展好“六进”活动,搞好试点。
4、抓实抓好寨市、党坪、麻塘、竹舟江、鹅公、朝仪、东山、乐安8个民族乡30周年庆祝活动。推动民族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5、继续抓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确保上堡、大团二个侗寨申遗成功。
6、抓好民族文化整理抢救工作,认真搞好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选送优秀节目,争取取得好的成绩。
7、继续抓好依法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
8、继续推进“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9、继续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继续取缔非法宗教聚会点,阻止未经备案的宗职人员在我县非法传道。
10、继续抓好宗教团体班子建设。适时调整充实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班子成员,把爱国爱教的骨干力量充实到各场所。
11、继续巩固“两个”治理成果。治理乱滥建工作要常抓不懈,长效管理,防止反弹,依法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
12、继续做好宗教场所换证扫尾工作。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设施专项治理工作。
绥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商河县民宗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观念,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紧紧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工作目标,着眼全局、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围绕建设和谐富强商河,进一步推动商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全县工作大局,着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求真务实,民族工作有了新进展,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平等团结互助
商河县民宗局坚决贯彻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跟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抓好民族工作,巩固民族团结,大力发展民族经济,保持社会稳定。
20XX年以来,商河县委、县政府连续8年将全县5个民族村纳入美丽乡村示范村帮扶范围,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美丽乡村建设方案,把美丽乡村建设和推动民族繁荣结合起来。一是深入调研,科学规划。通过深入民族村调研,制定了《商河县20XX—20XX年民族村生态环境建设三年总体规划》,制定了30多个项目作为我局近几年来向省、市相关部门争资立项的项目库,同时也是今后我县民族村的发展目标。二是硬化道路,植树造林。今年以来,站南村投入7万元进行河道清淤,投资267万元站南—韩庙公路现已通车并投入使用,白集村投入120万元新建村内道路2条;尹坊村投资30万元新建下水道,投资30万元新建屠宰场,新增村内主干道760平米;棘城中街村投资80万元完成高规格养殖小区基1期工程,投资40万修建清真寺南北大街正在开工建设。大力推进道路绿化工作,种植白蜡、蜀侩等乔木4250余株。三是文化引领,促进和谐。以站南村和谐促发展为模式,大力开展农村文化建设,组建站南少儿鼓子秧歌队,积极参加全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荣获二等奖,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投入25万元修建300平米的小胡村文化广场,投入10万元修建尹坊村休闲广场,投入38万元的站南村文化大院正在建设中,不断完善5个民族村的农村书屋建设。
20XX年,我们立足民族村特色,按照抓龙头、促基地、带农户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民族村资源、产业优势,开展了以“帮发展资金、帮科学技术、帮素质提高、帮发展思路”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帮扶工程,并组织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到青州、临清、枣庄、利津等地参观学习,少数民族特色经济有了新的发展。目前,我县五个民族村的牛存栏量已达到4万余头,羊存栏量已达到30万余只,牛羊肉加工达到335户,新建小规模冷库10个,运输车辆达到530余台,形成了养殖—加工—冷藏—运输的一条龙产业化经营模式。本着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民族村发展的优惠政策,强化组织协调,加强银企对接,积极争取农村信用社专项贷款近亿元,帮助养殖户解决资金困难。同时,相继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扶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嘉源清真食品有限公司、金龙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先后建成,增加了群众收入,壮大了民族村经济实力,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开展少数民族贫困户救助工作。结合全县开展的“三二一”帮扶活动,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几年来共救助少数民族贫困群众50余户,提供帮扶资金10万元,技能培训30余次,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投资80万元新建站南村希望小学,投资30万元扩建沙河乡希望小学,投资50万元专项用于民族希望小学改造提升,少数民族教育教学环境明显改善;积极落实民族考生优惠政策,对考入大学的少数民族学生给予500元奖励,对特殊困难考生给予1000元的助学金。今年,我局为56名考生办理了民族成份资格审核工作,其中对30名考入大学的民族学生给予了奖励。三是加强民族村文化建设。先后投入300万元实施5个民族村文化大院、党员活动室和健身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创造了条件。四是积极做好劳动力转移工作。充分发挥市、县少数民族劳动技能培训基地作用,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少数民族群众转移就业。截止目前,全县少数民族村外出务工人员达到7000余人次,彻底改变了民族村传统就业观念,为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繁荣少数民族村经济开辟了新路径。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在民族村设立道德评议会,全面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和好婆婆、好孝子、好媳妇评选等各类主题活动,解决邻里不和、老人赡养难等问题,塑造回民村新形象。结合建国60周年、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邀请市伊协阿訇到民族村开展“卧尔兹”演讲,开办“劝导”课,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激发少数民族群众爱国热情。“汶川地震”、“玉树地震”、“鲁甸地震”期间,各民族村先后自发爱心捐款达15万元。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今年,市政府把为民族村提供法律服务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我们紧紧抢抓这一机遇,在市政府及市民宗局的大力支持下,投资50万元,对全县5个民族村的法律服务室进行了改造或新建,总面积达到500多平方米,配备了法律书籍、书橱等,进一步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学法、用法、懂法的需要。并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服务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宣传进民族学校、进民族村等活动,在每个民族村规划建设“法制宣传一条街”。通过持续深入地宣传教育,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特别是近四年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涉及少数民族的集体上访和突发性事件,其中三个民族村都是零犯罪。三是加强计生政策宣传。通过召开民族村计生座谈会、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加强对计生国策、计生知识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合等惠民利民政策的宣传,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少生、优生,更好地造福家庭和社会,全县民族村计生工作良性发展的新格局逐步形成。
二、开拓创新,宗教工作有了新成效,进一步推动宗教活动规范和谐发展
(一)依法管理,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按照《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济民宗发[20XX]21号)的要求,继续认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人员30余人进行了培训,通过深入调查摸底,认真开展试点,强化培训指导,建立健全制度,创新管理办法,采取“以大带小,分教实施”的方法,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二是有效应对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经常性矛盾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和妥善解决影响民族团结、宗教稳定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柳官庄基督教点在城镇化改造中的安置工作,妥善处理福庆寺的筹建问题,确保我县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5月16日,组织全县宗教场所负责人、信教群众代表召开会议,就开展“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中国梦”的丰富内涵,并与“教风年”创建活动相结合,以“中国梦”为目标和标尺,继承宗教界优良传统,将宗教事业自觉融入“中国梦”,更好地发挥民族宗教界的正能量。5月16日下午,结合全县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广泛听取他们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9月份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组织乡镇民宗干部参加市民宗局召开的政策法规培训班;结合“教风年”活动,组织多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教职人员召开的座谈会、学习会,以会代训,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场所规范管理知识等。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交流不断提升了民宗干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管理宗教活动的能力。
(四)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安全工作是宗教场所的生命线,“安全重于泰山”我局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放,认真扎实开展创建“平安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及时传达省、市、县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每年都与各场所负责人签订《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在强化宗教活动场所日常安全检查的同时,我局还针对各教不同节日开展专项检查,如:圣诞节、复活节等时段,加强对天、基场所的检查,要求控制人数、防止踩踏、保持人员疏散通道畅通等;开斋节、古尔邦节时段,加强对伊斯兰教清真寺的安全检查,确保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了解还不够到位,对常住少数民族群众服务还有待提高;二是对《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私设基督教聚会点、非法宗教活动时有发生,统战、公安、民宗、城管等部门联合综合整治力度需加强;四是宗教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多,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四、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明确目标和要求,强化措施,继续扎实推进民族村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我们将按照《商河县20XX—20XX年民族村生态环境建设三年总体规划》的要求,继续抓民族村环境质量提升。以村庄改造为载体,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道路硬化,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沟河整治,养殖小区建设。加强监督检查,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各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三年规划中各民族村确定的项目。
(二)积极探索和引导民族经济发展的方式,加快经济结构转型。一是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特色农业、特色产业的文章,尤其是要做大做强养殖业,拉长产业链条,邀请畜牧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就畜牧养殖做好技术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力度,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二是加大对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巩固和发展,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三是强化组织协调,用足用好党的民族政策,加强银企对接,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做好第十五次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一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特色鲜明、具体可行的创建主题,提出具有感召力和生命力的品牌和口号,推动创建活动的广泛、深入、持久、有效的开展。二是深入基层调研,制定深受群众喜爱、富有成效、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三是进一步拓宽宣传载体、搭建宣传平台。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形式,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四)做好项目申报和督查工作。在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上下功夫,对申报项目做好汇总、审核和初评工作,实地考察、调研论证,择优选定扶持项目,积极争取省、市扶持项目和资金尽早到位。加大对扶持项目和资金督查工作,确保把扶持项目和资金管好、用好。
(五)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建设,加强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根据每月报表和排查情况,对宗教工作从“场所、人员、活动”三个方面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提高处置水平和效率。二是加强宗教管理,搞好一年两次宗教活动场所大检查,对其采取打分评名次考核机制,对后五位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三是继续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切实发挥好抵御渗透联动机制的作用。继续加强对非法宗教活动情况的分析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防控机制。
(六)强化重大宗教节日活动的管理,确保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制定管理意见和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管理工作。强化现场管理,从“管场所、管人员、管活动”三方面入手,依法加强开斋节、圣诞节活动的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灾和群体性中毒事件等事故。
(七)认真做好民族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积极主动的协调,建立完善“各级各部门配合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群众关注和参与。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开展民族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和经验,发挥优秀典型的辐射影响力,确保全县民族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3松阳县民宗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民宗部门正确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三县并举”发展战略,推进“两区”建设,加快建设生活富裕、家园秀美、人文和谐的“田园松阳”,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和“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宗教工作要旨,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扎实工作,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民族工作
(一)认真落实民族政策。坚持县委、县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松委〔20XX〕6号)文件精神,争取领导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保证了我县民族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方针、政策和有关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妥善落实了民族专项补助资金、民族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民族乡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族乡地方财政收入的超收部分和财政支出结余部分返还给民族乡等民族政策,推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和教育的发展。今年共有82名民族考生享受到中考加30分和34名民族考生享受到高考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有6522位少数民族群众享受到新农医个人缴费部分减半优惠政策。
(二)深入开展民族文化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促进了我县民族文化发展,民族团结进步。4月2日,老竹畲族镇、金华市武义县柳城畲族镇、丽新畲族乡、松阳县板桥畲族乡在老竹畲族镇沙溪村联合举办了第二十一届“竹柳新桥”三月三畲族歌会,共有两万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开办了畲族陈列馆、畲族风情展等项目,本届歌会的成功举办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了传统的民族文化,增进了民族乡镇之间的友谊,提高了民族地区的知名度,达到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目的。同时,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免费为板桥畲族乡制作和播放宣传片,提高板桥畲族乡的知名度。
(三)加强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充分利用上级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的优惠政策,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好我县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
一是做好帮扶增收工作。(1)积极争取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今年申报省重点项目5个,争取项目资金190万。其中经济发展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60万;民族特色村寨建设3个,项目资金130万。(2)认真落实好省“光彩事业”山区行项目。省“光彩事业”山区行项目共22个,争取补助资金330万元,到位资金146万,发放帮扶资金146万。(3)认真开展新一轮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众增收帮扶行动。我局快速行动、创新方式,实施无缝对接,多举措助推新一轮帮扶行动实施。通过有效沟通对接,省委统战部、杭州和绍兴市委统战系统分别与我县10个民族村进行结对帮扶,重点帮扶民族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和实施村庄整治、旧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民族村生产和社会事业的长足发展。今年我县10个受帮扶村已到位帮扶资金99万元,帮扶单位共慰问困难群众25户,送去慰问金12500元。与此同时,滨江区统战部还送给结对帮扶村(大毛科村)4台电脑,一台打印机;民盟杭州市委会为结对帮扶村(源底村)6名家庭困难小学生送去助学金6000元。(4)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意见》(浙政办函〔20XX〕98号)文件精神。为增加少数民族群众收入、推动少数民族乡的经济基础建设和特色发展,省财政自20XX年至20XX年每年安排200万元给板桥畲族乡,目前县财政已将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对口帮扶单位:省工商局已给板桥畲族乡结对帮扶资金85万元(其中企业捐款50万元),同时赠送一批文教用品给乡中心小学折合人民币15万元,上虞区已给板桥畲族乡结对帮扶资金70万元。
二是完善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考察、筛选、申报、实施等工作。(1)督促指导20XX年省重点项目——板桥畲族乡后塘村蓝莓种植示范园项目培育管理。通过三年配套设施的完善和精心管理,形成了150亩的现代蓝莓农庄,今年端午节期间对外开放营业,蓝莓年产量达2500公斤,产值25万余元;(2)积极申报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为群众增收拓宽思路。申报了象溪镇村头民族村美国薄壳山核桃种植示范区开发及大东坝镇灯塔民族村畲药食凉茶示范基地开发等项目。计划通过特色产业的项目,推动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三是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以“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民族特色村寨”、“美丽乡村”、“五水共治”等项目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今年,帮助板桥畲族乡金村村实施自来水提升工程和污水处理项目,新建2个容量为5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池,公厕2座,新增垃圾箱25个,争取了帮扶资金20万元;确定了大东坝镇灯塔村、象溪镇程路后村两个民族村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帮扶资金35万元。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极大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民族村村民的生活质量。
(四)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作。为加强民族工作交流,研究探讨新时期民族村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经济发展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我县民族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村干部培训,按照松阳县《20XX年干部培训重点班次计划》,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党校于5月14日至15日联合举办了松阳县20XX年少数民族村干部培训班,来自全县25个少数民族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共50人参加了本期培训。9月22日至9月26日,松阳县8位民族村致富带头人,参加了由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丽水市委统战部联合举办的20XX年丽水市民族村干部暨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训班。10月中旬,县民宗局推荐3名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前往井冈山,参加了由丽水市组织的干部培训班。
(五)做好有关领导来松的调研和结对帮扶工作。20XX年1月2至3日绍兴市统战系统40多位领导及专家在松阳县象溪镇象一村开展“三下乡”活动,前来参加活动的群众约有1000人。为少数民族群众送医、送药、送戏、送科技、送书法作品,入户慰问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切实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丰富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4月3日,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冯志礼等一行到我县调研指导民族宗教工作;4月17日,绍兴市民宗局副局长陈秋平一行到松阳县象溪镇下了儿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5月21日,民盟浙江省委会秘书长汪传凯等一行到松阳县源底村民族村展开结对帮扶调研;5月23日,柯桥区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裘江新等一行来松阳县石牌门民族村开展结对帮扶调研工作;7月2日(农历6月6号),滨江区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余静漪一行参加板桥畲族乡畲乡风情文化节风情体验活动;7月22日,民进杭州市委会专职主委张爱莲一行赴裕溪乡潘山村考察帮扶工作;8月26日至27日,丽水市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张亮明一行来我县开展民族工作“大走访·大调研”活动;9月22日,绍兴市民宗局陈秋平副局长来到象溪镇下了儿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10月22日至23日,杭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徐祖德等一行来到板桥畲族乡及裕溪乡共4个民族村开展结对帮扶调研工作;10月30日,民盟杭州市委组织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余位医疗专家在裕溪乡卫生院开展送医下乡活动,近300名当地村民参加了免费就诊。10月31日滨江区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余静漪,常务副部长、民宗局长曹才源,副部长朱根生一行到大毛科结对村慰问“8。19”暴雨袭击受灾群众。
二、宗教工作
(一)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做好宗教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宗教工作普法的要求,依托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宗教政策,深入推进宗教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宣传橱窗、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宣传方式,有效扩大了宗教法律制度的社会认知,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召开多场次的座谈会、学习会,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场所规范化管理等知识;组织统战干部赴杭参加“寻梦中国·正言正行”论坛,积极开展正言正行活动。
(二)落实宗教场所的安全工作。安全工作是宗教场所的生命线。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有关精神,县民宗局认真安排部署开展创建活动工作,创建场所经自查自评及有关部门抽查,都基本符合达标要求。今年年初,县民宗局与各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同时,根据省民宗委《关于在民族宗教领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和松阳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以举行消防演练活动为载体,对全县24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通过“网格化”排查整治和消防演练方法,进一步消除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完善安全设施,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安全意识;着力解决了当前宗教领域消防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遏制了各类火灾事故发生,20XX年宗教领域无火灾事故发生;今年8月我局还积极开展了宗教领域危旧房屋安全大排查工作,县民宗局先后深入13个乡镇,对24个宗教活动场所共95幢建筑进行了走访排查,共排查出9幢建筑存在安全隐患,需邀请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三)大力推进“五水共治、五教同行”宗教慈善活动。松阳县象溪镇吴村民族村作为省民宗委“五水共治·五教同行”宗教慈善活动首批结对帮扶民族村,与省伊斯兰教、灵隐寺结对帮扶,到位资金50万元,目前,已完成自来水建设工程及公厕及生活污水净化池的建设;第二批结对帮扶村——板桥畲族乡后塘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公开招投标,帮扶单位为浙江光盐爱心基金会,帮扶资金20万元,现已到位。
(四)协助做好“三改一拆”中涉及宗教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治理和“无违建县”创建活动。协助配合县“三改一拆”办公室做好“三改一拆”中涉及宗教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治理工作,20XX年,我县已拆除涉及民间信仰场所违法建筑场所58处,面积2539。8平方米,已全面完成“民间场所按场所总数的20%的拆除任务”;涉及宗教活动场所违法建筑可改作他用场所9处,面积1270平方米。
(五)广泛开展宗教文化活动,深入挖掘松阳道教传统文化。加强宗教文化建设探索,不断展现宗教特色文化亮点,重点挖掘弘扬松阳道教传统文化,促进“田园松阳”建设。我局在今年2月份开展了《松阳道教人士》征文活动及座谈会,截止目前,我局共收到投稿件26件;邀请毛培林老师编撰《松阳“道教文化”》书籍,现正在进行素材收集整理阶段。
三、路线教育及政务工作
(一)不折不扣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今年来,我局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好成效。我局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重温了老一辈革命家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认真查摆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对照检查、自我剖析的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整改落实阶段,我们以群众满意为最终标准,针对理想信念、联系群众、厉行节约、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提出了4个方面11条整改制度和措施,并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处室、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以上这些,促使全局党员干部把握了努力方向,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群众观点,认清了“四风”危害,解决了存在问题,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动力和政治保证。
(二)层层落实推行权利清单制度。作为全县规范权力运行单位之一,我局以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依法行政、预防腐败为目标,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为重点,着力建设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管理,促进我局整体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梳理行政权力。通过梳理行政权利事项,将原58项行政权利事项筛选整合为22项,缩减率为62。1%,其中行政许可审批4项、行政处罚8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
二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按照减少层级、理顺分工、提高效率、便民办事的原则,依法绘制各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流程图,并详细载明行政权力的条件、承办股室、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行政相关人的权力和投诉举报途径与方式等关键要素。
三是明确行政责任。围绕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明确每项权力运行的责任,将法定职权特别是行政许可、项目调度、招投标等行政权力进行重点监管,并根据有权就有责的要求,确定每个股室、每个人的具体责任。
四是公开行政行为。科室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发布我局各项行政权力行动工作信息,并利用政府信息网站和舆情在线向全县主动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强化了权力运行的动态公开。
五是强化监督。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和受理投诉制度,开展评价和考核,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受理、登记、查处、回复,以确保权力运行置于监督之中。
(三)周密细致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序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XX〕275号)的规定以及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县民宗局组织开展了20XX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了松民宗<20XX>3号《关于扶持少数民族乡村香榧生产的意见》及松民宗<20XX>2号《关于进一步扶持少数民族乡村香榧生产的补充意见》。
(四)精益求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有力,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由专人具体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我局制定了含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四、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加强学习教育培训,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民族宗教学习教育培训班,有针对性的组织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分管领导、机关干部开展民族宗教知识、政策法规培训,切实提升我县民宗干部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增强宗教团体成员及教职人员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相关宗教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民族团结,做好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氛围;继续推动民族乡村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不断拓宽帮扶渠道,加大对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力度,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旅游经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自我“造血”功能;落实好党的民族优惠政策,继续为少数民族子女升学、就业、建办实业等做好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文明、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提升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方式和管理机制。
(三)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及其相关配套规章,全面深化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及活动场所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档案建设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组织,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功能。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同时,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检查督促,开展重点季节、重大节日、大型宗教活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及基建工程安全检查,加大考核评估问责力度,通过严格的检查考评,确保各项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四)加强组织指导,深入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大力发展民族传统文化,深入开展各项活动,把发展民族文化与民族风情旅游项目开发相结合,打造民族文化与特色旅游产业的品牌;抓好宗教团体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宗教团体成员及教职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总体素质,增强抵御渗透的能力;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搞好宗教界人士的学习培训,开展爱国、爱教和政策法规教育和公益慈善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五)加强作风建设,塑造机关新形象。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工作出发点,以改进作风、创新理念、提升效能为重点,以让群众满意、基层满意为目标,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考评问责机制,全面优化工作作风,形成高效执行、务实办事的良好氛围;认真开展勤政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营造风清气正,勤政廉洁的工作环境;努力在培养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尽心尽责,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提升能力,提高效率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机关形象,为我县“田园松阳”建设作贡献。71
4闽侯县民宗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紧紧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工作目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同胞、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创造团结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上级民族宗教部门和县里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荣获20XX年全县绩效考评优秀。
一、现将我局20XX年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凝聚合力,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社会氛围
1、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今年9月份是我省第六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我局紧紧围绕“同唱团结曲、共筑中国梦”的主题,全面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以悬挂横幅展版出墙报以及发放民族团结宣传品等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宣传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基层听民意、惠民生、解民忧,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使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营造“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2、开展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工作。利用元旦、春节、重阳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走访慰问各界人士43多人、少数民族贫困户16户、天主教贫困户30户、廷坪乡文山岗村贫困户21户。
3、热情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今年以来帮助开据少数民族身份证证明1份及少数民族民族身份更改审核证明2份。
4、做好社区民族工作。按照国家民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精神,努力探索民族工作进社区的各种措施、途径和方法。
5、完善少数民族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登记备案制度,积极加强与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政府沟通联系,共同探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效方法。我局计划明年聘请县少数民族代表5人为我县少数民族联络员,不定期开展活动,了解信息沟通交流。
(二)突出重点,积极协调推进民族乡村赶超发展
1、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做好少数民族散杂居村的“五通”项目上报工作,向省、市、县争取补助资金25万元,为少数民族地区改善生产和生活环境,积极创造条件。并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过程中,为廷坪乡文山岗村争取一套健身器材,为鸿尾乡岩石村委修缮补助3万元。
2、积极实施造福搬迁工程。为了方便高山边远自然村落群众的生产生活,六锦村先后实施了两次造福搬迁工程,由村两委统一协调地皮,安置于村部的周边地区,20XX年搬迁群众每人享受补助3000元,20XX年每人享受补助6000元,两期集中搬迁88户,381人,20XX年畲族群众搬迁30户,每人享受补助8100元,极大改善了群众的生活条件。
3、指导民族村发展特色经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之下,六锦村两委立足实情,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农民的增产增收。充分发挥六锦村的资源、生态优势,大力发展具有山区特色的生态农业,村里成立了六锦老区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一是带领群众种植杉树、松树等13000多亩、200多万株,预计可产生效益1200万元;二是发展毛竹的种植与垦复,现已开发6000亩,每年产生效益180万元;三是由村干部带头养殖土鸡土鸭等一系列特色种养项目,参与养殖的群众200户,家禽3万只,每户每年增加收入7500元。村干部充分利用六锦老区农业综合开发公司这一平台,积极开拓市场,解决群众销售难的问题,解除种养户的后顾之忧,群众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年人均纯收入由20XX年的3100元提高到现在的5100元。
(三)依法管理,不断夯实宗教健康发展基础
1、加大法规宣传力度。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学习贯彻,购买发放了《宗教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宗教团体教规制度汇编》、《宗教政策法规读本》,转发《省民宗厅关于在全省宗教界开展以“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至各基层单位及团体、场所组织,做到学法、懂法、用法、依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并发放了《福州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宣传册给每个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及各乡镇统战委员。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重要意义,善始善终搞好创建活动。
今年是我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的第三年,自6月3日起,我县民宗局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开展以“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学习月活动期间,我县着重做好四项工作:1、开展“宗教政策法规书箱赠场所”活动。2、组织由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广泛参与的宗教政策法规有奖知识竞答活动。3、结合正在开展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指导全县宗教团体广泛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活动。4、拟定“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标语和横幅,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等地悬挂,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我局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放,认真扎实开展创建“平安先行单位”活动,及时传达省、市、县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每年都与各宗教团体及所有合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安全防火防盗工作责任书、制定闽侯县处置民族与宗教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中秋和国庆组织了七次规模较大的安全工作大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限期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今年无安全事故。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宗教团体自我管理能力。20XX年6月16日,闽侯县基督教“两会”在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城公司六楼会议厅召开了第五届全体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基督教“两会”领导班子。今年以来共调整8个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把一些爱国爱教的宗教界人士不断充实进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
4、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宗教界人士综合素质。县道教协会于今年4月、8月分别举办了宫观骨干培训班及第四届理事第一期培训班。学员们相互学习互相交流经验,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
(四)积极引导,发挥宗教界在服务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1、进一步推动宗教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促进宗教公益慈善活动的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闽侯县佛教协会于20XX年9月18日,在甘蔗慈恩寺召开宗教慈善周全县各寺院负责人动员大会,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闽侯白沙泰山宫在慈善周期间慰问老病号2人,各送慰问金500元,举办宣传栏,宣传养生知识、和睦家庭、孝养父母、党的十八大精神等内容;闽侯县天主教在慈善周期间发动教友举行了奉献仪式,共筹得善款5000元,各堂区结合自身实际,集中力量开展扶贫、济困、助残、救灾、养老、助学、支教、义诊等公益慈善活动;闽侯县基督教“两会”参加省基督教“两会”、市民宗局“慈善周”活动各奉献人民币5000元和3000元,县两会还慰问山区五保户、孤儿、特困户、重病信徒共送人民币一万多元,分食用油25瓶,水果、牛奶各30多箱,蛋、面等一百多斤,资助白血病儿童2500元,县两会、甘蔗堂、上街堂、白沙堂、多次前往孤儿院慰问残疾儿童,奉献基金、物品等合计5000多元。这充分展现我县宗教界乐善好施、关爱社会的慈善传统,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好评。
2、加大传统宗教文化宣传推介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深入挖掘和宣传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举办雪峰寺牡丹节等宗教文化活动,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精品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共创健康文明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改进作风,切实为宗教界办实事办好事
1、和电力等有关部门协调,为宗教场所争取到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的优惠。
2、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的修缮改造,切实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求。如,积极帮助协调竹岐乡白龙基督教堂、竹岐昆山禅寺拆迁、安置等工作。
3、协调推动解决有关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
(六)围绕中心,抓好队伍自身建设和各项工作
1、抓好信息宣传报道,及时反映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动态。我局把信息反映、交流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及时编写信息稿件发往闽侯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动态,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宗教工作。
2、认真开展调研工作,提升民族宗教部门决策服务水平。20XX年3月13日由省民宗厅戴副厅长、市民宗局杨副局长等一行人对闽侯县上街镇四个宗教场所的财务管理进行检查和调研;20XX年3月14日由县人大常委会胡光礼主任、曾小榕副主任等一行人对闽侯县三个宗教场所关于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两次调研领导均表示满意。
3、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紧接地气,贴近群众,深入少数民族乡村和基层宗教活动场所,着力解决民族宗教界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作风面貌有新变化、工作效能有新提升。
二、存在问题
民族宗教工作千头万绪,工作量多,工作难度大,没有现成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可以借鉴。尽管我们不断在努力,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差距。
1、大部分宗教场所因历史原因无土地证和房产证。
2、全县乱滥建宗教场所现象时有发生。
3、有证的宗教场所未批先建的现象存在。
4、场所内部纠纷,负责人更换难。
5、场所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多,特别是财务管理混乱。
6、大学城周边地下基督教、天主教治理难。
7、宗教团体工作人员素质低、缺经费,工作难到位。
8、闽侯县是宗教大县,且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任务极其繁重,现有行政在岗人员2人(其中局长1人、科员1人),行政缺编1人,工勤人员缺编1人。由于人员少,日常工作难以运转,依法管理工作难以到位。
9、少数民族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
三、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将始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搞好服务、抓好落实。
1、继续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把民族与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位,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管理服务水平。
2、继续开展好20XX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慈善周和民族宣传月活动。
3、继续抓好依法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
4、继续推进“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5、继续加强大学城周边基督教堂点管理。
6、继续抓好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试点管理工作。按照稳妥、渐进原则,对上规模、影响大、信众多、管理好的场所逐步列入试点管理。
7、继续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特别是要做好严禁举办暑假少儿读经班,继续取缔非法宗教聚会点,继续限制挤压地下神甫人员活动空间,阻止未经备案的神职人员在我县非法传道。
8、继续抓好班子建设。适时调整充实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班子成员,把爱国爱教的骨干力量充实到各场所。
9、继续巩固“两个”治理成果。治理乱滥建工作要常抓不懈,长效管理,防止反弹,依法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
10、继续做好宗教场所换证扫尾工作。
11、继续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设施专项治理工作。
12、继续对全县各宗教场所“两证”(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情况进行摸底。
13、继续做好少数民族村居干部综合素质培训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科技培训。
14、撰写《闽侯宗教》书籍。
15、开发闽侯宗教旅游专线。
我们将坚定信心,克服困难,以饱满的工作热忱、一流的服务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5墨江县民宗局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工作计划
一年来,墨江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民族宗教工作结合起来,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妥善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健康稳步深入开展。
一、民族工作
(一)坚持抓好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深入开展“一法两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法两规定”的贯彻实施,对于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我局利用民族节日、赶集天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契机,联合县司法局、610办深入联珠、坝溜、雅邑、龙坝、新安、孟弄等10个乡镇开展宣传活动11场次,大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二是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政策服务。一年来办理民族成分变更106份170人。三是严格落实好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与15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墨江县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20XX年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四是认真开展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使矛盾和问题不升级不扩大,维护好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民族经济工作扎实有
民族经济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我局在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向省、市、县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并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确保项目发挥优良效果。20XX至20XX年,上级下达墨江县民宗局实施的项目21个,资金共计5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8万元,包括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10万元(整村推进120万元,示范村建设140万元,“3121”工程50万元,特色村寨100万元),解决少数民族特殊困难资金29万元,项目管理费12万元,电脑农业7万元。市级资金106万元(包括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8万元,机动金10万元,“3121”工程市级配套资金50万元,项目管理费8万元)。
1.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有新进展。
墨江人口较少民族布朗族、普米族主要集中在景星、新抚、通关、文武4个镇,按照云南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20XX-20XX)》的要求,围绕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建制村基本实现“五通十有”,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基本实现“一减少、二达到、三提升”的目标,分别实施了新抚镇京平村竜巴、下孔会、路的、老赵、帮卡、寨头整村推进,文武镇安益村大荒田组整村推进,完成上级财政投资150万元。实现道路硬化8140平方米,民房改造118户,活动场地建设2块1200平方米,购文化室配套设施1套。
2.示范区示范点创建有新突破。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形成经验、示范全县的示范点创建要求,围绕实施民族经济发展示范、实施民生改善保障示范、实施民族文化示范等创建示范点的十大主要目标,结合墨江实际,突出民生改善保障示范、实施民族关系和谐示范。上级财政投资170万元。完成了龙坝镇勐里村坡的组、那哈乡牛红村上计特组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联珠镇碧溪村那雷组“3121”工程,联珠镇曼坪村岩子营组特色村寨建设正在实施。完成道路硬化6000平方米,房屋亮化140户,养猪100头,示范户建设34户,建人畜饮水工程式件主管长5千米,改厕126户,排污沟建设3.2千米,安装路灯10盏,安居房建设8户,修缮21户,建公厕1间20平方米。
3.积极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特殊困难。
抓住扶持较少民族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民族经济工作主题,为少数民族群众谋利益、谋幸福。年内向上级财政争取资金44万元,重点实施了鱼塘镇挖鲁村石头寨村内道路硬化、文武镇马甫村小江边市场建设,龙坝镇竜巴村去除组道文化室建设等六项工程,完成道路硬化4600平方米,道路改扩建4千米,文化室建设1间80平方米,极大地解决了当地群众赶街难、行路难、缺少文化娱乐场所等问题。
(三)民族文化不断弘扬
少数民族文化的挖掘、研究、传承和保护。是民族宗教部门工作重点之一,20XX年,民族文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民族体育取得佳绩。根据普政办发〔20XX〕50号文件精神,认真组团参加普洱市在江城县举办的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墨江团参加了运动会所设9个大项78个小项和3个表演项目的所有比赛,参赛规模创历史新高。经过激烈拼搏,我县代表团最终荣获9县1区1校奖牌总数第一、金牌总数第二的好成绩,分别是金牌15枚、银牌12枚、铜牌19枚,奖牌总数46枚。二是民族教育长足发展。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关心少数民族(布朗族、瑶族)学生学习情况。做好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到省级学校就读的宣传和推荐准备工作。20XX年秋季,推荐9名学生到省级学校就读,其中,推荐2名学生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就读高中,推荐7名到云南民族中学就读(6名高中生、1名初中生)。20XX年,创建6所市级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龙坝中学、龙坝小学、景星中学、景星小学、孟弄中学、孟弄小学)。三是民族文化广泛宣传。努力做好县内以哈尼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挖掘、收集和整理工作;做好省市两级文化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完成省级申报传统文化项目一项《孟弄彝族文化概略》,申报金额15万元,批准资金6万元;申报市级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项目一项《哈尼鼓村:克曼》,申报金额15万元,待审批。认真完成内部季刊——《哈尼文化研究》4期的编辑出版;积极参与我县举办的各类节庆活动,认真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各项节庆活动任务。四是文化成果可喜可贺。一是启动《墨江哈尼族支系文化实证丛书》第二批成果撰写工作,并于11月底顺利出版《支系文化实证丛书》之《文化变迁与社会适应——墨江哈尼族白宏支系文化实证》、《文化变迁与社会适应——墨江哈尼族阿木支系文化实证》2本书。二是对联珠镇曼坪村岩子营石头寨的典型文化进行深度调查,收集、整理后撰写成了《中国哈尼族最后的石头寨:岩子营》图书,并将于年底顺利出版。三是顺利完成《墨江哈尼族文化丛书》(共3本,即《血缘的青藤》、《墨江哈尼文化论文选萃》,再版《墨江哈尼文化概论》)的出版发行工作。五是加强学术交流,为民族文化研究搭建更好更高的平台。11月25日至27日,由墨江县哈尼学会主办,县民宗局哈尼文化研究所承办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成立35周年哈尼文化学术交流大会暨《哈尼文化丛书》首发式”在墨江县举办,邀请省市县哈尼族和研究哈尼文化的专家学者60多人参加学术交流大会,大会收到专家学者提交的论文30多篇。通过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学术交流会取得了预期成效,为加强墨江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吸收了良好的意见建议。
二、宗教工作
(一)做好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中认真做好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根据《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XX年开展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普民宗发﹝20XX﹞42号)精神,制定《墨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XX年开展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学习月活动。利用赶集天在县城开展宣传2次,到龙坝、通关、孟弄等乡(镇)开展宣传5次,共发放宣传单4000份,结合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深入雅邑镇大梁子教堂、景星镇香规教堂等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以及如何识别和抵御邪教渗透等知识宣传教育培训5次,受教育的信徒群众1300多人。
(二)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工作。
年内,我县5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宗教工作干部在市委统战部的带领下,到甘肃、宁夏等省(区)考察学习,并做好跨省市宗教联系工作;选派2名宗教领导干部分别参加省民宗委举办的回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研讨会和云南省规范管理清真寺经文班学习培训会;组织伊斯兰教管事和阿訇参加省、市委统战部举办的培训会2期4人;组织各乡(镇)民族宗教专(兼)职干部、基督教三自爱委会班子成员、县民宗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等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1期30多人;组织基督教三自爱委会成员参加省基督教“两会”举办的全省《圣经》知识交流讲道会1名;举办全县基督教教职人员培训会2期268人,培训会邀请云南省神学院牧师前来讲课,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和公安局国保大队等部门有关人员分别作了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防范邪教渗透等知识宣讲。
(三)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我局在宗教工作上始终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进一步开展宗教工作调研,在县委、政府的重视和帮助下,今年年初完成了全县范围内的民族宗教工作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了我县的民族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堂点、信教群众和教职人员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二是充分发挥宗教界爱国人士的积极作用,在春节期间,我局召开“墨江县宗教界人士迎春座谈会”,看望慰问宗教界爱国人士,慰问信教困难户。三是认真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抓好《宗教活动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制度》等六项制度在宗教场所的上墙与落实工作。四是认真开展规范管理他郎清真寺经文班工作。20XX年3月10日,在省委、市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党委、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努力和联动应对下,于5月21日、6月26日、9月19日先后分三批次送返,共劝返15名学生(省内2名,省外13名)和1名阿訇。五是加强对宗教事务的规范管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等进行依法审核和登记备案,今年年初,制定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在宗教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实施细则》。指导、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组织,对经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备案管理。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宗教方面的防渗透和打击邪教工作。六是争取项目资金,帮助宗教活动场所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向上级部门争取修缮城关教堂项目1个,向县财政争取资金,安排修缮6处活动场所。目前,修缮工程正在实施中。
三、加强民情联系,切实为民办实事
一是搞好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为民服务群众活动。按照县直部门工委的安排部署,20XX年7月,墨江县民宗局党支部与联珠镇新发社区党总支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全局19名党员共建立53户民情联系户,适时开展民情恳谈、为民办实事好事等活动。今年,共投入10.9万元资金,帮助新发社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其中,投入1万元,开展科技培训1期;投资5万元,扶持养猪示范户5户;投资0.9万元,扶持大棚蔬菜种植;投资4万元,扶持刺五加规模化种植10户。在春节及回族的开斋节、吉尔邦节、圣纪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党员到“共驻共建”联系户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共捐资捐物2万余元。二是加大扶贫挂钩帮扶力度,切实为民解忧。经过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驻村帮扶三年规划”、“驻村帮扶承诺书”、“20XX年驻村帮扶计划”,并按帮扶计划解民忧,暖民心。在春节来临之际,深入扶贫挂钩村(那哈乡牛红村)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五保户、孤儿户、贫困户15户,共送去慰问金4500元;在七一建党节期间,单位一把手到扶贫挂钩村上党课,并慰问贫困党员12名,送去慰问金6400元;三是帮助挂钩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投入5万元扶持挂钩村的咖啡产业发展;投入2万元进行种植养殖技术培训;支持10吨水泥进行牛红村到上牛红组的村组路建设。四是加强调研力度。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面对墨江黑树林地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掌握第一手资料,20XX年,我局专门成立调研组深入黑树林地区开展调研,并形成《墨江县“黑树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的调研报告。结合墨江县黑树林地区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拨付3万元开展当地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确保黑树林地区的生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加强信访工作的解访力度。20XX年,我局拨付共计86万元的县级民族宗教工作资金,解决涉及墨江县15个乡镇的34起来信来访问题(以申请居多),主要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问题和信教群众信教困难的突出问题。
四、存在问题
(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工作思路不够明晰。
(二)对项目实施监管力度不够到位,至使有的项目进度缓慢,质量不够理想。
(三)在争取领导、协调部门方面力度还不够,致使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四)工作经费投入有限,双语教学、民族文化走进课堂、民族古籍抢救保护及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创建活动等工作的推进力度不大。
(五)有个别党员干部思想松懈,群众路线意识不够强,服务意识淡薄。
五、20XX年工作计划
针对工作总结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局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自身建设,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倾听民众的意愿和要求。通过监督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干部“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观念,为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奠定思想基础。
(二)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管理,抓好示范点创建工程。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经费按期投入使用并按质按量完工,大力改善民族地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引导民族聚居村、组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兴办具有民族特色的餐饮服务业和加工企业,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倡导“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深入开展“教风建设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慈善周”活动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创建模范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帮助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发展自养事业。充分调动宗教积极因素,引导宗教界融入社会,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活动,使之成为小康社会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抓好民族教育、民族文化和民族体育工作,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调研,认真贯彻落实少数民族教育政策;进一步做好民族文化的抢救保护工作,努力推出文化精品,加强《哈尼文化研究》办刊质量。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