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民主评议党员方案(2)
时间: 09-25
栏目:方案
(四) 自我总结,撰写对照材料。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要围绕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和自身岗位特点,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2000字左右。对照检查材料重点要写明“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对照检查材料可与民主评议自我总结合并撰写。
(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进行。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既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也对支部班子和其他党员负责任地提出批评意见。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自我批评,要严于解剖自己,敢于正视缺点、不足和错误;对别人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相互批评要讲党性、讲原则,敢于触及实质性问题,不隐瞒观点;同时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不乱扣帽子,不搞无原则纠纷,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测评等方法,适当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
(六)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工作开展情况。
(七)表彰和处理。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八)制定整改措施。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每名党员都要针对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收集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并公开作出承诺,公布整改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对民主评议中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改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题组织生活会及党员民主评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校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督查指导,把工作质量和效果放在第一位,防止形式主义。党总支委员要参加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点评,加强指导。要邀请局党委督导组加强对学校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督查。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在认真做好会议准备、组织实施工作的同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好作用。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确保组织、时间、内容三落实,并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按质按量按期完成评议工作。对于拒不参加或无故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的党员,要严肃处理。
(二) 搞好结合,提高会议质量。要把专题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两者相互贯穿,相辅相成,提高会议效果。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把准备工作做充分,把有关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每名党员都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受到教育和得到提高。要与在职党员进社区、“三进三访”实践活动和“六下六上”集中整治活动贯彻落实情况结合起来,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及时总结报告。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会议方案、会议图片、会议通知、会议发言原始记录、整改方案、组织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等材料归档工作,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含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及时报校党总支。各支部要认真总结本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实施情况(含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10天内报校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