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双随机抽查制度
1锡山区实施环保“双随机”抽查制度
为加强对污染企业精细化监管,规范环境执法事中事后监管行为,该区全面启动实施抽查企业随机、执法人员随机(双随机)环境监管模式。
一是明确抽查基础。以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执法监管信息平台作为开展随机抽查基础。
二是确定抽查比例。重点排污单位按每季度25%以上比例抽查,一般排污单位数量每年按在编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数量的10倍来确定,特殊监管对象每季度从名单中按6%以上比例进行抽查。7月份“双随机”检查22家单位。
三是明确抽查内容。重点抽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四是规范抽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随机选派环境执法人员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抽查。使用移动执法平台,现场制作《现场调查(勘察)笔录》,确保抽查留痕。随机抽查名单对被抽查单位保密,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2市环保局推进环保双随机抽查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阳光执法,增强企业守法自觉性,邵武市环保局积极推进环保双随机抽查制度。
一是制定《邵武市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方案》,全面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事项。
二是建立企业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企业名录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行政区划划分。
三是开展“双随机”抽查前,通过抽签等方式,从相应的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四是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的自觉性,做到‘惩罚一例警示一片’。同时,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区环保局多举措落实污染源随机抽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区环保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圆满完成一季度48家次随机抽查任务。
一是明确抽查对象。确定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将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列入随机抽查对象,并对群众投诉多、反映大和存在环境违法记录的企业增加抽查频次。
二是完善抽查内容。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评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环境应急管理情况等进行抽查。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工作规范、工作程序要求,完善抽查“双随机”、抽查留痕、抽查保密等配套制度。
四是提高抽查质量。科学划分监管区域,合理调度执法资源,确保抽查工作程序合法、内容规范、重点突出,质量过硬,并依法运用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