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清理工作总结
1乡镇低保清理排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根据区委、政府及区民政局的工作安排,我镇从4月初开始进行本年度的第二阶段清理排查。镇政府成立了低保清理排查工作小组,深入到全镇14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对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排查。经过两个月的深入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我镇的城乡低保清理排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年度第1-3月,全镇共排查取消低保对象151户208人,其中城镇低保16户23人,农村低保135户185人。此次清理排查共入户调查383户441人,占到全镇低保对象的32%,其余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了走方调查,覆盖面达到目的了100%。通过清理排查,共取消农村低保46户46人。取消人员的构成情况为:享受五保取消低保的有10人,新买社保而取消低保的有3人,死亡取消的有18人,其他因收入增加已不符合条件的有15人。经过清理排查,现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有1063户1209人。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清理排查的工作重点。
为了保证清理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镇成立了城乡低保清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海龙任组长,分管领导、副镇长张淑玲任副组长,民政办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负责组织开展清理排查工作,确保清理排查工作有序推进。清理排查的重点包括:收入增加,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的;新购买社保的;享受五保待遇的;死亡后未及时上报的等。特别是严格清查“人情保,关系保”的情况;清理是否有错保、漏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秩序。从而提高了我镇低保清理排查工作的针对性,保证了清理排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2深入宣传动员,提高清理排查工作实效
要求各级召开好会议。镇上召开了各村(社区)三职干部会,明确重点;各村(社区)召开村(居)民大会,将清理排查的有关情况宣传到各家各户。镇上也公开了办公室电话作为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举报投诉,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届对我镇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获取城乡低保在运行中的信息,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清理排查工作。
3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清理排查工作
为了做好此次低保清理排查工作,镇工作组与各村(居)委会联合行动,对全镇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清理排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入户调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了解。入户调查即深入到低保对象家中,核对户口人员信息,详细询问低保对象收入情况,客观评估经济条件,将情况发生变化,目前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人员及时清退;走访调查即通过向低保对象的邻居及村社干部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对群众反映可能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再进行入户复查,对经查实确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予以取消。在清理排查中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
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在此次清理排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个人收入不好确定;调查取证存在问题;动态管理难度大;“争低保”的不正常心态;客观原因造成的不客观低保户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及时修改和完善。重点是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长效落实。对社保人员和死亡人员严格清理,坚决取缔“人情户、关系户”。详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使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应该退出的必须退出,做到进出有序;强化工作纪律,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性;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由专人负责接受群众信访举报,专人负责核实处理,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2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我县有城市低保对象2187户3212人、农村低保对象对象4424户7583人。20XX年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947.20万元,人均补养水平240.20元;农村低保金1136.58万元人均补养水平125.11元。20XX年至今共发放城市低保金685.92万元、农村低保金988.19万元,人均补养水平分别为268.38元、144.38元。低保金实行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全部都进“惠农补贴一折通”管理系统,通过县信用联社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手中。其中城市低保按月发放,已发放到9月份;农村低保按季发放,已发放到第三季度。总体而言,我县城乡低保管理规范,对象认定准确,资金按时足额规范发放,无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灾、因病、因学及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的生活压力,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谐。
在市局工作组指导下,我县县、乡两级民政部门已经成立了机构、出台了文件、召开了会议,目前都已进入整改总结阶段。我县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5月初,市局工作组在局长的带领下深入我县各乡(镇、场)就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强化工作机制
为确保顺利开展这次的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以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运行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县局在5月9日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各阶段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是清查低保对象是否准确。查看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的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
二是清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乡镇评审、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布的位置是否醒目,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
三是清查资金发放是否到位。查看保障对象的低保金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是否出现乡、村、组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控制低保对象,冒领、重分其低保金的行为。
四是明确重点清理情况。城市低保重点核查及清理或调整的有以下几种对象:
①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两轮和三轮及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和大型农机具;
②开店办厂,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③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养老金或失业保险金,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④重复享受对象。
农村低保重点清除村干部违规享受及“关系保”、“福利保”等违规享受低保的情况,重点防止以下现象出现:
①低保金实行二次再分配;
②低保存折扣留在村干部手中;
③村级统一将低保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二)狠抓制度完善,增强自身建设
近年来,我县相继建立健全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试行办法》、《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办法、机制,并对其学习、宣传、贯彻作出了具体部署,将制度建设和政策宣传工作纳入到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内容。各乡镇场通过设立板报、墙报、低保政策宣传栏以及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群众认识水平。我县坚持每年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各乡镇、村居社会救助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基层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有力保障低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动态管理,做到五“坚持”四“全部”
一是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我县所有村(居)都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并长期公示。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由乡镇人民政府(林场)工作人员、村(居)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等人组成,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民主评议会议由村(居)委会主持,乡镇驻村干部全程参与。民主评议会当场晒贫、议贫,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进行票决,当场唱票,当场宣布投票结果。
二是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补差标准需要调整的对象、来信来访的对象,县局每一户都要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坚持村、乡、县三级层层入户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同时从20XX年开始,我局开展了部门信息核对工作,通过与县社保局、车辆管理所、房产局等之间信息管理系统核对机制,我们已依法取消了97户102名对象的低保申请。
三是坚持三榜公示制度。居民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在村(居)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前,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前,以及县民政部门审批后都要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申请低保户主姓名、救助人数、贫困的主要原因、拟定(核定)补助金额等,并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和鱼目混珠的现象。
四是坚持定期审查制度。我县农村低保实行年审制度,由县民政部门按期开展集中年审。城市低保实行每季度签到制和年度续保制度,享受对象以户为单位亲自主动到所属乡镇(林场)民政所或社区居委会签到并如实上报家庭收入、人员变动等状况。对于连续两次未履行签到手续和未按时履行续保手续的人员,视同为其本人自动放弃低保待遇,民政部门将按规定停发其低保金。同时对于连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5年以上的人员,县、乡民政部门将不定期开展入户核查。在复核时,要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等情况,对照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做好低保金的增减调整,对已达到和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应及时办理退保手续。
五是坚持公益劳动制度。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当参加所在地村(居)委会组织的公益劳动,两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益劳动的,暂停发放3个月低保金。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由村(居)委会统一组织,参加环保、绿化等公益劳动,让低保对象在享受政策的同时,回报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生活的自信心。
一是低保资金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将城乡低保金全部通过县信用联社代发,既减少中间环节,又避免出现挪用克扣和不按时发放低保金的问题。同时,为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在与银行方面多方联系后,我县实行了在低保金发放存折上打“低保金”字样,以示鉴别,进一步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二是低保对象全部通过三道准入关。首先由困难群众通过村(居)委会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经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核实并提交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团评议后,报乡镇政府进行审核;其次各乡镇政府根据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入户调查并进行审核,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报县民政局;最后由县民政局针对乡镇政府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抽查,三级会审后最后确定审批对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三是低保对象全部实行了分类管理。根据低保对象的劳动能力、家庭困难原因以及实际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将低保对象划分为常补和非常补两类,分类实施,灵活管理。通过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了重点照顾,同时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能进能出。四是低保档案全部进行了整理归类。低保档案整理是低保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将全县低保档案按不同情况、不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归档,在建立健全村(居)、乡(镇)及县民政局三级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将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录入《县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实现低保档案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
截止今年9月,全县共清退城市低保对象61户125人、农村低保对象51户97人,停发城市低保7户重复享受对象,新增城市低保对象56户73人、农村低保对象34户57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让资金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社会救助工作虽然取得很大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保障资金压力日益增大。比如20XX年农村低保资金投入1028万元,实际支出1287.8万元,资金缺口259.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575万元,实际支出635.6万元,资金缺口60.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全年投入17万元,截止5月底,已经使用13.3万元,考虑到资金紧张,从6月开始,我们已经暂停了临时救助的审批。二是低保家庭收入不易界定。城乡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存在农产品自给部分难以货币化、务工收入的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居民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统计。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基层工作力量仍然薄弱。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不足,对民政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我县各乡镇民政所长由乡镇干部兼职,个别乡镇借口中心工作忙,民政所仅一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不能充分保障,未做到专人专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较快发展。
四、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1.尽快突破“家庭收入核准难”的难点,按上级统一部署,组建我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全县推行“家庭收入比对系统”,赋予民政部门真正的“权利”,保障民政部门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2.建议上级完善现有低保政策,缩小救助范围,体现国家的文明、进步和发展成果。
3.加大对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的投入,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明确县一级低保工作经费,用于低保培训、奖励和改善基层硬件条件。
城乡低保工作与困难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我县城乡低保工作上台阶。
3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自查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根据《**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从3月初开始,全体干部组成清理工作小组会同镇人民政府,深入到全县159个村、20社区居委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经过2个月深入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
一、基本情况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共入户调查2823户6342人,占到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总数的31%,其余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了走访调查,覆盖面达到了100%。通过对全县3605户7243名城镇低保对象和550313218名农村低保对象的核查,共取消643户、20XX人的城乡低保资格,其中城镇低保对象327811人,占到城镇低保总人数的11%,农村低保对象3161252人,占到拟保人数的9.5%。清退人员构成情况为:新批五保48人,孤儿41人,征地拆迁补偿户192人,自然减员25人,享受养老保险的621人,其他收入增加已不符合条件的1136人。经过清理整顿,实际纳入20XX年农村低保的有5187户11966人,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有3357户6598。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明确清理整顿工作重点为了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县低保办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低保干事和包村干部组成的清理整顿工作机构,分级负责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根据我县城乡低保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县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对象范围及时间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将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确定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C类对象,主要包括达到法定年龄领取到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无业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近期有征地、拆迁和其他大额收入的低保对象,35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以及五保、孤儿和其他应由专项救助解决的对象。特别是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的情况;清查是否有错保、漏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从而提高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针对性,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清理整顿工作实效为了扩大这次专项清理行动的影响,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效,我县多措并举加强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和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氛围。同时将清理整顿通知直接下发到各村、居委,在乡村两级公示栏张贴,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各乡镇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细化了清整顿措施,分头动员部署,形成了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设立了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县低保办聘请了20名热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大代表、退休干部、社区老党员等各级各界干部群众为全县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各村(居)委也均成立了低保义务监督小组,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与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并对日常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获取城乡低保制度在运行中的信息,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途经。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为了做好此次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县清理整顿工作组与各乡镇村居委联合行动,对全县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入户清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入户调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入户调查即工作组深入到低保对象家中,核对户口簿和低保本,详细查询低保对象收入状况,客观评估经济条件,并认真填写“城乡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将情况发生变化、目前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及时清退;走访调查即工作组通过向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的邻里及村干部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并填写“城乡低保对象走访调查表”,对群众反映可能已不符合保障政策的重点对象由乡镇入户进行二次复查,对经查实确已超出低保保障范围的补助对象予以取消。在清查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核查人员必须如实在核查表上签字,写明核查结论,对由于核查不认真全面、漏查、错查等出现问题,引发矛盾的追究核查人员的责任。对清退对象讲清政策、说明理由,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停发或减发低保金,避免矛盾的产生和激化。在清理整顿中做到了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实现了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专项清理整顿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顿成在此次全面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根据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已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对存在漏洞、不便操作不适应形势要求和与自治区相关政策不相符的方面,及时修改和完善,重点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长效落实。充分利用公安、房管、劳动、社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对社保人员和死亡人员严格清理;详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使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该退出的必须及时退出,做到进出有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低保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强化工作纪律,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性;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由专人负责接受群众信访举报,专人负责核实处理,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我县严格按照自治区、市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层层抓落实,户户严把关,严格城乡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做到了应保尽保,使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申请审批程序更加严格、管理更趋规范、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保障标准更加科学、保障措施更加到位、保障效果更加明显。
4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自查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根据《XX县关于开展城镇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从5月底开始,由镇党委政府成立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入户调查小组,深入到全镇XX个村,对全镇农村低保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经过近2个月深入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
一、基本情况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共入户调查XXXX户XXXX人,覆盖面达到了100%。通过对全镇XXXX户XXXX名农村低保对象的核查,共取消XXX户、XXX人的农村低保资格。清退人员构成情况为:五保XXX人,自然减员XX人,农村干部亲属XX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亲属X人,其他收入增加已不符合条件的XXX人。经过清理整顿,20XX年实际纳入农村低保的有XXX户XXXX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明确清理整顿工作重点
为了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成立了由政府镇长XXX任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管理区书记、纪委副书记、民政主任、财政所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制定下发了《XX镇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对象范围及时间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召开了由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民大组长、会计、全体包村干部参加的低保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会上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的情况;清查是否有错保、漏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从而提高了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针对性,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清理整顿工作实效
为了扩大这次专项清理行动的影响,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效,我镇多措并举加强了农村低保清理整顿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广播、喇叭等宣传工具,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和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氛围。同时将农村低保政策明白纸直接下发到各村,并在镇村两级公开栏及人群密集的地方张贴,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形成了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所有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程序进行,对20XX年所有在保对象及20XX年新增及续保人员基本情况在人群密集地方及村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获取农村低保制度在运行中的信息,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途经。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为了做好此次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各管理区与各村联合行动,对全镇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20XX年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入户调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入户调查、走访调查等形式低保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入户调查即工作组深入到低保对象家中,核对户口簿,详细查询低保对象收入状况,客观评估经济条件,并认真填写“农村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将情况发生变化、目前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及时清退;走访调查即工作组通过向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农村低保对象的邻里及村干部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对群众反映可能已不符合保障政策的重点对象进行二次复查,对经查实确已超出低保保障范围的补助对象予以取消。在清查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核查人员必须如实在核查表上签字,写明核查结论,对由于核查不认真全面、漏查、错查等出现问题,引发矛盾的追究核查人员的责任。向清退对象讲清政策、说明理由,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避免矛盾的产生和激化。在清理整顿中做到了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实现了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专项清理整顿取得了明显效果。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我镇严格按照县民政局的安排部署,层层抓落实,户户严把关,严格农村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做到了应保尽保,使全镇农村低保工作申请审批程序更加严格、管理更趋规范、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保障标准更加科学、保障措施更加到位、保障效果更加明显。
XX镇人民政府
XXXX年X月XX日
5城乡低保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捷
市上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同志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和民政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乡低保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于5月20日印发了《市城乡低保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同日下午,同志组织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民政干部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约120人在行政中心共是堂召开了“市城乡低保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传达了市文件精神,部署我我市清理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类似机构,具体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工作措施到位,整治效果明显
我市原有城乡低保共63393户(其中城镇低保16516户,农村低保46877户)92665人(其中城镇低保34492人,农村低保58173人)。其中涉军维稳、川交、民办教师、精简职工等信访群体低保3296户4545人。
一是宣传到位,清理整治氛围浓厚。我们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廉政短信平台、邮政信件、宣传单、宣传栏等途径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和清理整治方案,公布咨询电话,宣传攻势凛冽,群众知晓率高,了解政策和反映问题的电话不断,宣传效果好。9月份起,我市在城镇各社区,农村各乡镇设立了专门的低保公示栏,对低保政策、投诉电话和在保对象信息进行了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全面公开了低保信息,还百姓知情权。5月20日低保清理动员会召开以后,各乡镇、街道均陆陆续续召开了低保清理动员会,传达了今年低保清理政策,在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同时公示了在保人员名册,让群众知道谁在享受低保?标准是多少?也让群众监督哪些人不该享受。
三是加大入户调查力度,尽可能完整掌握在保人员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各乡镇、街道均分村(居)组织力量入户调查,了解核实低保家庭的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登记在保人员信息,为即将开展的评议提供有力证据,确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
四是督查力度大,清理整治成果显著。为了全面掌握我市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6月3日,市上成立了4个低保清理督查组,分片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查处不重视、行动迟、走过场等影响清理工作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确保清理整治效果。7月17日,市上成立了10个组分片区对低保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看公示是否规范,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新进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等。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工作,我市共清退6944户9513人,新进7208户9447人,清理整治工作效果显著,清理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同,社会反响较好。
三、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一是一些信访群体低保取消难度大。如涉军群体、川交职工、民办教师、赤脚医生、失地农民等信访群体人数近5000人。鉴于群体保障对象的特殊性,我们本着生活条件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予以清退,一般状况的均予保留,确保大局稳定。
二是低保集中常年公示进度较慢。各乡镇、街道启动该项工作时间不同,推进力度不一样,致使部分乡镇的在保人员信息还不能及时与群众见面,亟待规范。
总之,低保清理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合理的解决途径,以政府办的名义下发规范性文件,对全市低保工作提出新要求,尽可能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评议和监督中来,加强信息公开,规范档案管理,适当统一救助标准,让低保工作更透明、更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