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时间: 05-29 栏目:总结

1农村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为了落实民政部、省厅“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根据省低保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市从3月28日起到4月30日,由市低保局直接组织,对全市农村低保、农村五保、40%救济及其他救济对象开展了一次全面核查工作,达到了宣传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公示救助对象,了解民意的目的。通过全面核查,进一步摸清了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及各类救助对象的现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核查清退调整农村低保对象8103人、农村五保对象275人、其他社会救助对象17人。我们的具体作法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是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全省社会救助培训班结束后,我们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分管市长和局党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初步提出核查的具体方案,积极争取市领导和局党委的支持。局党委非常重视农村低保核查工作,把农村低保核查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让贫困难群众得实惠的大事来抓,两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力支持市低保局开展核查。核查前召开了全市各乡镇民政办主任会进行核查工作安排部署,核查中再次召开了主任会议进行督导。同时核查工作也获得财政局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低保核查的通知》,财局社保科派人自始至终参加核查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农村低保核查,全力予以支持,积极配合。由于市乡两级领导高度重视,认识统一,加上部门的密切配合,保证了全市农村低保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抓好试点,是保证核查工作有序开展的关键环节。在开展全面核查之前,我们组织骨干力量,在小板镇进行了核查工作试点,核查试点采取四种形式:一是以村为单位逐户入户调查,访问邻里住户,登记家庭信息;二是由村召集所有对象逐户介绍情况;三是调查人员在村医疗室、小卖部等人口集中的地方了解情况;四是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现场评议对象;通过试点,基本摸清了核查工作的流程,低保对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核查中应注意的事项,统一了核查标准和评判尺度。核查试点也锻练了核查队伍,起到了培训队伍的作用。在试点的基础上,我们设计印制了《市农村救助对象核查登记表》,分类统计表,征求意见表等三万余份。为全市核查工作全面展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详细制定方案,严格执行标准,是确保核查收到实效的重要保证。通过试点,我们制定了详细核查实施方案。按照集中核查,分组调查,上下联动的原则,一个一个乡镇,一村不漏的进行调查。做到明确分工,流水作业,各负其责。下乡核查分四个小组进行进村入户调查,在家同志负责资料收集、信息统计,实行一条龙操作。核查前用二时间对所有参加核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核查要求,规定核查纪律。规定在核查过程中,不准接受吃请、不准按受对象礼物、不准说情包庇、不准泄露核查信息、不准独立行动、不准将核查资料放在个人手中。同时确定了在核查中七种应予取消和调整的对象类型:一是对象死亡的;二是儿女已成年,外出打工经商的;三是优亲厚友的关系保、人情保;四是保障家庭成员中的老人有其他子女,并有赡养能力的;五是保障对象无病、无残,正在劳动年龄段的;六是张冠李载的;七是群众意见较大的等等,方便各核查小组在核查中掌握,统一尺度。有了实施方案,有了掌握的标准,使整个核查工作有条不紊,得心应手。在核查中,核查人员遵守核查纪律,认真履行职责,耐心听取群众意见,详细登记对象信息,每个核查小组平均每行程150多公里,走访近10个行政村,填写150多份核查登记表。整个核查过程紧锣密鼓,有条不紊。

四、实行上下联动,是核查工作整体推进的有效手段。为了使整个核查工作做到群众满意,基层满意,领导满意,我们在核查中坚持做到上下联动。一方面市低保局联合财政部门组织力量直接进村入户调了解情况,并将调查信息及时向乡镇和基层反馈,征询基层意见,由乡镇村进行复核调查,特殊情况及时沟通说明。防止因被访对象的片面性和局限性,造成错漏和误判等问题;另一方面我们还组织乡镇村二级开展评议公示,自查自纠。发挥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情况熟悉的优势,防止不合条件对象漏网。据初步统计,乡镇及村民委员会通过自查取消、调整对象占整个取消对象近30%,经过至上而下,至下而上几个回合,上下意见一致,都比较满意,对象也更加准确了。

五、存在问题比较普遍,今后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市农村低保工作深入人心,在核查中尚未发现较大的违纪违规现象,救助资金也按时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到了对象手中,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及痴呆傻残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多数困难群众的困难得到了缓解。但调查核查中发现的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不容忽视,必须引起各级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

一是执行政策不严,保障对象不准,关系保,人情保,照顾保的问题普遍存在。少数地方不按程序申报,个别人说了算,村级民主评议,公示流于形式。乡镇审核把关缺失,一些地方任凭村里申报,不进行审核把关或者审核不彻底,造成部分对象不准确。审批环节由于对象多,分布广,时间紧,也往往走马观花,即使抽查发现一些问题,也没能及时予以纠正;

二是救助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宣传不够,加上村级干部变动较大,部分地方村组干部对农村低保政策一知半解,有的根本不知道,普通群众的知晓率更低,有的地方干部群众对新的五保政策了解极少,对其他救助政策了解就更少了。因此,造成执行农村救助政策出现偏差较大的问题;

三是救助对象的信息失真,存在张冠李戴。有些特殊救助对象没有户籍和身份证,社会化发放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一些地方在办理过程用他人名字顶替,有的用村干部的身份证为其开户,造成不知情的群众意见很大。这些问题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改进农村低保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平,对象公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20XX年,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要求及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复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20XX年度乐山市城乡低保复查复核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的目的意义、复查复核时间、对象和内容、复查复核方法步骤及要求。统一制发了《乐山市城乡低保宣传资料》、《乐山市××区(市、县)城市(农村)低保取消或减少低保金对象花名册》、《20XX年统一组织城市(农村)低保复查情况统计表》、《乐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核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要求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搞好培训,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也高度重视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做到人力、财力集中,重点突出,措施落实。

二、广泛宣传,规范程序。

为深入开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区(市、县)利用广播、报刊、社区(村)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普查意义和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同时,在普查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专门落实人员走村入户,采取查、看、听等方式对低保户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在村(居)公示栏进行重新公示,群众无异议的重新填写《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对评议有异义的由乡镇(街道)评审小组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通过政策宣传和程序的规范,为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培训,典型引路。

今年4月,我市专门召开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用三个月时间对我市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普查。9月上旬,根据全省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再一次对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通过总结4-6月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推广市中区、马边县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区(市、县)民政分管局长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区(市、县)也相应召开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村(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对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普查内容、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进行了认真培训。通过培训和市中区、马边县的经验引路,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为保质保量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监督,保证质量。

为保证普查质量,市和各区(市、县)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普查程序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完毕等进行检查,对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普查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普查工作质量。

五、工作成效

通过城乡低保普查,我市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情况更加准确,操作程序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群众满意,为打造我市“阳光低保”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素质。通过城乡低保开展普查的政策、操作流程等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同时,及时开展经验交流,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各地通过严格、规范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通过加大政策宣传,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知晓率和监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规范的城乡低保台帐。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对确定的享受对象分别填入《农村低保台卡》、《城市低保台卡》,做到了低保数据与计财实际发放数据完全一致。

(四)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城乡低保分别按照《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进行了一户一表一袋的归档管理。

(五)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截止11月,据统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198户,262人,金额33588元;评审取消5742户,61420人,金额686523元;评审减少668户,1346人,金额57213元;评审增加5263户,6753人,金额316419元;复查新增4755户,6192人,金额379143元。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672户1050人,金额120122元;评审取消2998户5595人、金额663387元;评审减少741户1064人、金额84515元;评审增加6032户9174人、金额351094元;复核时新增489户610人、101021元。

320XX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搞好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总结有利于缓解生活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维护城乡社会稳定。我乡20XX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严格按照《XX县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实施方案》(天民发[20XX]16号),《XX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天府办发〔20XX〕94号)文件精神要求,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开展工作,严格审核程序,坚持入户调查、信息核对、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制度。确保核查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切实维护了城乡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乡20XX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如下:

一、精心组织、强化宣传按照《XX县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实施方案》(天民发[20XX]16号),《XX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天府办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乡成立城乡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乡干部包村下队,深入农家进行城乡低保核查的宣传和具体核实工作,让民众对城乡低保核查有一个全面的理解,各村在核查过程中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增强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低保工作人员发挥熟悉政策的优势,严把政策关,保证低保核查工作规范运行要将被清退的低保对象,及时注销并收回低保证件销毁,并切实作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得到的第一手数据真实可靠。

二、严格审核经过包村下队调查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得到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核查无误后在乡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听取民众异议。经过审核,我乡20XX年9月以来,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共有a、农村低保102户170人,b、城镇低保10户14人。

三、加强督查,确保公正由纪委书记带头成立低保核查监督小组,对包村下对调差以及审核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强化对乡直部门和村级干部的监管,要求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要取消其低保资格,切实做到“应保则保、应退即退”。要增强公信度,更好的做到低保核查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真正解决生活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加强档案管理,建好工作台账我乡的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经过一个月的努力,现已全面完成。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

五、及时兑现政策,实行社会化公开发放我乡的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有序,普查有力,数据真实无误,操作阳光透明,最大限度的保证核查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进一步规范了城乡低保工作机制。

4关于金凤区民政局20XX年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的总结

按照民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家庭核对细则》、《银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金银政办发〔20XX〕13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金凤区城乡低保工作,提高民政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确实把群众利益维护好,把中央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好,全力打造阳光低保,结合银川市民政局督查低保和五保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低保核查清理。为统一各街道(镇)、村(社区)的思想、行动步伐,使核查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我们于8月5日起草下发了《金凤区全面核查清理低保工作实施方案》(金民发[20XX]83号),现就金凤区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理的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

为确保清理核查工作取得实效,民政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局长潘太升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民政办主任、低保专干,副局长云秀丽对低保清理核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潘局长对清理核查工作提出了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社会救助副局长任副组长,低保中心、财务室的业务骨干组成的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也根据金凤区城乡低保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由镇长(主任)为组长,分管民政的副镇长(副主任)为副组长,民政办主任、低保专干和村(社区)两委成员组成的清理核查工作机构,分级负责组织开展清理核查工作,确保清理核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民政局负责通过房管局、工商局、地税局、石嘴山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民政厅核对系统中公安、人社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核查清理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对核查清理不到位、不及时、落实不力的街道(镇)按照金凤区考核相关规定予以督查,并纳入考核范围。各镇、街道人民政府作为低保清理核查的责任主体,负责工作各环节的组织实施;各村(居)负责配合协助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必要工作,确保此次清理核查工作有序开展。镇(街道)纪委负责对清理核查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干预清理核查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深入宣传动员,提高低保核查清理工作实效

为了扩大这次清理核查工作的影响,提高清理核查工作的实效,民政局多措并举加强了城乡低保清理核查的宣传工作。一是召开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低保核查清理工作动员会,通过干部、党员宣传带动辖区群众。二是利用社区电子屏、公示栏,对清理核查工作的任务、要求、范围和时间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核查清理工作的氛围。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形成了群众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获取城乡低保制度在运行中的信息。

(四)加大民主评议及公示力度,提高低保透明度

民主评议会议由各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村(居)委会两委成员、村监会、村小组组长、群众代表、党代表参加,逐村(居)公布入户调查及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情况,进行现场评议,现场公布评议结果,并形成民主评议报告,对评议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家庭进行公示七天,不符合纳入低保范围的申请人本人或监护人以书面形式告知。真正实现城乡低保“阳光运作”,公开透明。对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享受社会救助家庭和村(居)干部家属及亲属享受低保家庭进行长期公示,面向群众“晒低保”,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使低保公开阳光化、常态化,确保低保政策真正惠及城乡广大困难群众。

(五)低保对象全面复核,确实加强动态管理

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银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要求,结合低保动态管理要求,核查清理采取每月核查清理与集中核查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享受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复核审查。通过民政厅核对系统公安、人社;银川市住房保障局、金凤区工商局、金凤区地税局和石嘴山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等部门,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民主评议等手段,对经核实已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人员,坚决清理退保,切实做到动态管理。1-8月黄河东路街道停保40户72人,满城北街街道停保44户75人,上海西路街道停保67户87人,北京中路街道停保7户9人,长城中路街道停保185户242人,丰登镇停保1户1人,良田镇停保18户22人,金凤区共计清退362户508人,9-11月集中核查清理黄河东路街道31户45人,满城北街街道21户29人,上海西路街道161户176人,北京中路街道6户8人,长城中路街道84户121人,丰登镇10户10人,良田镇1524户1718人,金凤区集中核查清理城乡低保1837户2107人。截至11月底,共计核查清退2199户2226人,人员构成主要是家庭收入超标、领取养老金、相对赡养人收入超标、死亡、迁户、分户、就业的;新增人员127户178人。目前,金凤区享受城乡低保的有2976户4166人。

(六)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在此次清理核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根据清理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已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对存在漏洞、不便操作、不适应形势要求和与自治区相关政策不相符的方面,及时修改和完善,重点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长效落实。充分利用公安、人社、房管、工商、税务和银行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详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使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该退出的必须及时退出,做到进出有序;充分利用民政社会救助政策公示栏、社区电子屏对社会救助政策进行宣传,在金凤区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确保城乡低保制度的严肃性;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由专人负责接受群众信访举报,专人负责核实处理,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此次开展低保核查清理,本着“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政策宣传、加大公示力度、接受群众监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等,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的动态管理。但也存在下列问题:

(一)由于金凤区村(居)近两年拆迁范围大,一部分低保户搬离户籍地,存在人户分离形象,使监管难度增加,另拆迁返还住房不在房管局登记,房产信息有遗漏现象;

(二)个别重度残疾低保户残疾证与实际情况不符,容易引起争议;

(三)由于工商、税务系统没有更新,核对信息比较困难;

(四)银行核查低保对象及相关赡养人、抚养人有超过3万元大额存款,有转移财产的现象;

(五)在核查中,父母有养老金且年事已高,照顾享受低保的成年重病重残子女,民主评议有争议;

(六)存在个别低保家庭瞒报、漏报家庭成员及相关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经济状况信息情况的现象。

今后,金凤区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市民政部门的要求,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层层抓落实,户户严把关,严格城乡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使金凤区城乡低保救助工作申请审批程序更加严格、管理更趋规范、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保障标准更加科学、保障措施更加到位、保障效果更加明显。

金凤区民政局

20XX年11月28日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