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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污分流改造方案

时间: 05-27 栏目:方案

1雨污分流改造方案

一、工业园区

1、将生产区雨水沟(自行车棚东侧)外排口用混凝土永久封堵,生产区内所有雨水管网变更为污水管网,此管网内所有生活污水经厕所西南侧联通管进入污水管网到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将污水处理站进口处向南延伸的管网用混凝土永久封堵,杜绝污水排向厂区西南水坑。

3、将办公区雨水沟外排口用混凝土临时封堵,将研发区雨水沟外排口用混凝土永久性封堵,在餐厅东侧新建70m3沉淀池,将办公楼、研发楼、餐厅内的生活污水通过管道引入沉淀池内,再通过排污泵将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改造工程完成后再将办公区雨水沟外排口重新疏通作为工业园区的唯一雨水沟外排口。并将此外排口改为明渠排放。

二、老厂区

1、将现有雨水沟外排口全部用混凝土封堵,厂区东西方向主路以南原有雨水沟全部变更为污水沟,此沟内生活污水经公寓楼西侧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东西方向主路以北的办公楼洗手间、成品库洗手盆、检修间洗手盆全部停用,防止产生生活污水。将东门岗南侧雨水沟外排口作为老厂区唯一雨水沟外排口,并并将此外排口改为明渠排放。

三、雨水沟封堵工作三天内全部完成,雨污分流和雨水沟明渠改造工作5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二〇XX年三月十一日

2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省环委会交办我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要求,为全面提高城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发挥工程减排最大效益,促进**城区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持续实施“五县”战略,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社会参与”指导思想,围绕“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县”为核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扎实开展生态创建,着力完成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全面提升**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平。

二、实施范围

万密斋大道箱涵、沁水岩小河区域内雨水污水接纳半径范围内,约1.3平方公里。

三、实施年限

****年-****年

四、改造内容

(一)建成一批。一是迅速完成万密斋大道箱涵出口碳钢闸门采购安装任务,解决河水倒灌和污水外泄的问题;二是结合城区重点渍水区排水管网改造,加快推进蚕种场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实现该区域内雨污分流。(****年前完成)

(二)实施一批。按照城区“三年管网建设计划”尽快启动沁水岩小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并强制性要求分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商店、餐饮、居住区自行逐步进行庭院、辖区范围内雨污分流改造。(****年前完成)

(三)规划一批。一是将万密斋大道原有雨污合流系统改为污水收集系统,沿大道两侧新建排水系统,同时对上游雨水漏入点进行封堵;二是将北城岗原排水规划合流区域修改为分流区域;三是对新建城区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排水体系。(****-****年前完成)

五、组织保障

建议成立**老城区雨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城建县长任组长,住建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力推进雨污分流工作。

城乡规划局:严格按照《**城区排水规划》,加强对雨污分流规划实施的指导,在推进过程中及时修编规划。对暂不能实行雨污分流的,指导进行污水截留并逐步实行雨污分流。

财政局:确保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及时拨付建设资金。

发改局: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扶持。

物价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要求,尽快启动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工作。

国土资源局:指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落实用地指标前提下,优先办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用地手续。

环保局: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协调工作,严格监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落实污水处理工程减排管理指导工作。

住建局:依照《城镇污水处理和排水条例》加强对排水户监管和指导。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雨污分流收集系统建设和管理的指导。

六、工作要求

1、建立通报机制。由雨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日前协调通报各阶段工程推进情况。将各片区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等情况,定期向相关部门予以通报。

2、严格按《城镇污水处理和排水条例》要求,从规划源头严把审批关,对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一律实行雨污分流和竣工验收制度,已实行雨污分流的地区,禁止雨水、污水管道混接。

3、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雨污分流工作的认识,积极宣传雨污分流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3罗田县凤山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省环委会交办我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要求,为全面提高城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发挥工程减排最大效益,促进凤山城区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持续实施“五县”战略,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社会参与”指导思想,围绕“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县”为核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扎实开展生态创建,着力完成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全面提升凤山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平。

二、实施范围

万密斋大道箱涵、沁水岩小河区域内雨水污水接纳半径范围内,约1.3平方公里。

三、实施年限

20XX年-20XX年

四、改造内容

(一)建成一批。一是迅速完成万密斋大道箱涵出口碳钢闸门采购安装任务,解决河水倒灌和污水外泄的问题;二是结合城区重点渍水区排水管网改造,加快推进蚕种场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实现该区域内雨污分流。(20XX年前完成)

(二)实施一批。按照城区“三年管网建设计划”尽快启动沁水岩小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并强制性要求分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商店、餐饮、居住区自行逐步进行庭院、辖区范围内雨污分流改造。(20XX年前完成)

(三)规划一批。一是将万密斋大道原有雨污合流系统改为污水收集系统,沿大道两侧新建排水系统,同时对上游雨水漏入点进行封堵;二是将北城岗原排水规划合流区域修改为分流区域;三是对新建城区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排水体系。(20XX-20XX年前完成)

五、组织保障

建议成立凤山老城区雨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城建县长任组长,住建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力推进雨污分流工作。

城乡规划局:严格按照《凤山城区排水规划》,加强对雨污分流规划实施的指导,在推进过程中及时修编规划。对暂不能实行雨污分流的,指导进行污水截留并逐步实行雨污分流。

财政局:确保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及时拨付建设资金。

发改局: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扶持。

物价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要求,尽快启动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工作。

国土资源局:指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落实用地指标前提下,优先办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用地手续。

环保局: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协调工作,严格监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落实污水处理工程减排管理指导工作。

住建局:依照《城镇污水处理和排水条例》加强对排水户监管和指导。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雨污分流收集系统建设和管理的指导。

六、工作要求

1、建立通报机制。由雨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20日前协调通报各阶段工程推进情况。将各片区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等情况,定期向相关部门予以通报。

2、严格按《城镇污水处理和排水条例》要求,从规划源头严把审批关,对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一律实行雨污分流和竣工验收制度,已实行雨污分流的地区,禁止雨水、污水管道混接。

3、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雨污分流工作的认识,积极宣传雨污分流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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