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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室实施方案

时间: 05-27 栏目:方案

1警务室20XX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公安局、高桥派出所的部署,结合高桥大市场社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迎测工作的具体要求,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构建和谐文明社区。

二、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志勇龚剑湘

副组长:贺国伟胡志祥方燕平

成员:社区及警务室全体成员、市场各物管办公室全体成员

三、具体措施:

1、制定社区警务室具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工作安排责任到人。

2、组织社区各辖区单位负责人召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把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容、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分解到单位和个人,确保落实到位。

3、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在上级政府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交办到警务室时,警务室必须派专人督促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按期整改到位。

4、建立问题整改机制。上级部门和自身发现问题,要立即书面通知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快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5、建立应急处理机制。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成立相应的应急分队,发现问题,应急分队及时处理。

6、建立辖区联动机制。辖区范围内各成员单位相互联动,积极配合,分工合作,形成整体一盘棋。

7、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警务室工作人员在各责任区内进行排查,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了解到的情况,居民、商户反馈的问题等要及时处理,要进行处理后的反馈。

8、建立对外协调机制。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协调处理好周边社区的关系,共同处理好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相关工作。

9、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各责任人、辖区内各成员单位由于工作不认真、任务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0、建立资料保管机制。各项工作的推进要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和文书档案,包括方案、实施细则、责任分解表、工作督办文书、问题整改通知、信息反馈表等,都要形成完整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档案资料。

四、工作要求

1、做好责任区内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宣传发动工作。

2、搞好责任区内街巷、居民区的环境卫生、不留死角。

3、负责督导责任区内单位、门店的宣传发动和“门前三包”到位。

4、各责任区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确保测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迎检顺利通过。

社区警务室

20XX年8月31日

2市公安局关于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社区警务是派出所民警根据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立足责任社区,运用社区资源,宣传和组织社区群众共同维护社区公共安全的警务活动,是与城镇社区建设相适应,深化和发展派出所警务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为了大力推进全市社区警务建设,建立派出所社区警务新型工作机制,促进公安基础管防能力的提高,根据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推进全市社区警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社区设置

坚持以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社区建设,努力实现公安工作的警务下沉、重心前移;坚持警民协作,挖掘社区资源,拓展群防群治,坚实社区警务工作的群众基础;坚持管防为主、一警多能、警种配合、所队联动,全面落实宣传、教育、服务、防控、管理、打击等举措,建立较为规范的社区警务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社区警务建设应以城区和重要集镇为重点,带动和幅射农村地区逐步开展。根据我市警力情况,城区内实有人口5000人左右的社区配置1名社区民警;8000人左右的配备2名社区民警;华容、葛店、泽林、太和、碧石等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镇,可视情况建立1至2个民警社区,每个社区配置1名社区民警;农村地区以相邻几个村设立一个警务区(区内常住人口8000人左右),配置1名民警。

二、实施方法步骤

(一)调查、介入社区建设。各派出所应主动与街办、乡镇及民政部门取得联系,了解城镇社区划分情况,积极参与当前正在进行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筹建工作。社区居委会应成立治安保卫委员会,设治保主任1人,委员若干名,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社区居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

(二)建立社区警务室。每个社区都要设置社区警务办公室,并统一标识,统一工作规范,配备必要办公、通讯设施,实行民警驻社工作制。农村各所应根据警力及交通地理环境,在相邻几个村设立社区警务室,实行民警驻村工作制。社区警务室建设所需办公用房在城镇社区建设中统筹解决。

(三)调整责任区划分和警务配置。实施社区警务后,各所原划分的民警责任区撤销,按社区的划分重新确立民警责任区。新建社区即为民警责任区,社区民警即为责任区民警。每一社区应保证配备一名社区民警,较大的社区可配备2名社区民警。凡不能实现“一区一警”的,由各公安分局或市公安局调剂警力确保社区民警到位。

(四)建立社区警务工作机制。主要包括: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制订工作目标,推行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确立民警在社区工作的最低时限不少于3天,建立民警与社区组织合署办公,协作联勤的警务方式;确立社区民警与刑侦民警、巡逻民警的警种联动方式,实行派出所民警驻社区、刑警联社区、110进社区的警种联动格局;逐步拓展社区治安服务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办公前移化服务等等。

(五)推进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基础调查,建立包括社区“三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常住人口)、特种行业、娱乐服务、枪支危爆、治保内保、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店商场等辖区基本情况图表;建立接处警、案件、纠纷、打击处理等业务工作台帐;建立社区警务工作纪实和工作月报制度等等。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警务建设,拟于今年6月中旬至7月上旬在城区古楼、凤凰、西山等三个街办和华容区、葛店开发区、梁子湖区各选择一个不同类别的社区先行试点。7月下旬召开全市社区警务工作会议,并全面展开。20XX年10月底前,全市社区警务建设基本做到警务室建设到位、警力到位、警务规范化建设到位、工作到位和服务到位,年底组织检查验收。

三、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城区、集镇和农村派出所可根据各自情况,分别推行区(社区)──队(治安队)──组(内务组)──室(公开调处室)结合式、区队结合式和统分结合式的勤务分工制度。

(一)城区各所社区民警的主要职责是:收集、掌握、反馈敌社情报信息,服务现实斗争,维护社会稳定;熟悉、调查、登记和管理常住人口、重点人口、暂住人口;依法管理特种行业、娱乐场所、出租房屋和枪支爆炸物品;组织辖区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创建无盗社区;指导“两保”组织工作;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民间纠纷;深入管理控制,提供案件线索,配合打黑除恶、严打整治斗争;密切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群众。

(二)重要集镇的社区民警岗位职责,参照城区社区民警制订。

(三)农村各派出所社区民警,实行统分结合式勤务办法,分散工作时履行管理防范创建职能;查处案件与专项斗争时由派出所统一集中调配警力。城区、集镇、农村民警,都要把为辖区群众提供热情、便捷、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作为自己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如受理群众报警报案;受理并为群众代办户口、居民身份证、出国出境及其他治安证照;办理暂住和房屋出租手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解决群众求助事项;联系服务重点企业;资助孤寡老人、特困居民等等。

四、加强对社区警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提高对社区警务战略重要性的认识。社区建设对公安工作特别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改革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也是新的挑战。社区警务建设既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深化完善公安派出所改革的良好契机,体现了公安工作的改革发展方向。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关系公安工作的全局,涉及到公安机关警务模式、运行机制的改革和工作重心的调整,必须总体规划,整体推进。为此,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通过多种途径,努力解决好社区必需的警务保障。

(二)建立健全社区治安防范体系。社区单位丰富的人力、物资资源是开展公安工作的基础和依托,也是开展警务工作的广阔舞台。公安部门一定要紧紧依靠社区党政组织,动员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和每个居民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和防范,建立不同形式的社区保卫组织。要优化社区治保会治保力量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总体素质;要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建立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干部、职工组成的专(兼)职社区治安巡逻队伍;要大力发展社区保安事业,正确引导社区居民树立新型的治安观念;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要以反盗防盗为重点,通过开展创建“安全小区”、“安全村居”活动,形成全方位、全天候、多层次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要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

(三)建立社区群众代表会制度。社区民警应配合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各界推荐或选定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定期召开社区群众代表会议,由社区民警报告社区治安工作,听取批评意见,以及部署重要社区治安工作。

(四)创建社区警务品牌。要善于抓社区的主要矛盾,善于抓社区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对症下药,打造出不同特色的社区警务品牌。要按照要求,将特色创建工作向社区警务建设深化和延伸。各派出所要结合辖区内社会治安实际,突出社区主要治安特点,确定特色示范社区项目,如创建无盗示范社区、治安承诺示范社区、暂住人口管理示范社区、重点人口管理示范社区、信息警务示范社区、枪爆管理示范社区及物业管理示范社区等,逐步在全市形成板块效应和规模效应。

(五)实施社区警务建设工作情况通报排名制度。市公安局、各区公安分局以及社区业务指导部门要加大对社区警务建设的督导力度。市公安局将每月公布各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社区民警到位情况;社区警务室设置情况;社区管防工作进展情况;社区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社区警务规范化进展情况和社区主要治安情况等等。年终再会同有关警种及部门对创建的特色示范区进行综合检查考核,对创建效果明显、措施得力的将总结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将依照规定兑现惩罚措施。

3在全县各城乡社区警务室开展“民心警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和公安部部署的“三项建设”,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密切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根据市局通知要求,县局决定从5月10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各警务室开展以“破小案件”、“化小矛盾”、“解小纠纷”、“整小隐患”、“息小信访”、“送小温暖”为主要内容的“民心警务六小”活动,不断推进我县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县局成立“民心警务”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传嵘任组长,治安大队大队长林永松任副组长,治安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治安大队,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信息反馈。各派出所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民心警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开展“民心警务”活动,不断推进全县社区警务工作上新台阶;

(二)通过开展“民心警务”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县公安队伍良好形象,使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三)通过开展“民心警务”活动,切实为辖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工作措施

(一)注重从小案件开始查破,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牢固树立“破小案、带大案、积大安”的理念,群众关注的大案要破,事关群众利益的“小案件”也要一查到底,积极服务和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社区民警要通过每月开展的“相约警务室月活动”、“1+N联勤例会制度”,并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的作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反映的小线索、小信息,及时查处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小案件,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各派出所要转变思想观念,改进绩效考核,从体制上激发民警办小案、破小案件的积极性。

(二)注重从小矛盾开始化解,促进社会安定稳定。要不断强化民警对各种矛盾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力争把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理在初始阶段,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认真落实“三个一”办案期限制度,即“简易案件一天内结案,一般案件一周内结案,重大或疑难案件一个月内结案”,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杜绝因小的矛盾引起大的群体性事件和治安事件。

(三)注重从小纠纷开始调处,营造良好治安环境。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原则,采取“横到边、纵到底”的排查措施,深入到单位、住户、工地、田间、地头,认真搜集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民间纠纷,充分依托各种综治资源,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利益保障机制,全面排查调处与民生利益息息相关的邻里纠纷、利益冲突、生活矛盾等,竭尽全力把这些小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现场,确保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早消化、不激发。

(四)注重从小隐患开始整改,狠抓安全管理防范。要结合“黑点”排查、整治,按照“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原则,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作,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抽查和错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彻底摸排社区内容易被忽视的民爆管理、场所管理、居民楼幢防范、辖区单位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小隐患。对排查出的小隐患要分门别类整理,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责任要求,着力从人防、物防、技防和综合整治等方面修补防控漏洞,消除防范空白点,防止“小隐患”酿成大事故、大案件。

(五)注重从小信访开始平息,服务保障民生民安。要重点收集因土地纠纷、房屋拆迁征地、企业改制、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经济社会领域中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控制、早汇报,把警务室建设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一要坚持开门接访。建立经常性的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坚持落实每周三个半天的接待日。二要坚持主动约访。社区民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信访人的思想动态,发现有越级上访苗头的,要主动约访信访当事人,加强沟通与交流,以真心消除戒心,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三要坚持带案下访。社区民警要经常性的到案件受害人家中回访,力求通过回访做到办结一件,满意一片,追求信访工作社会效果最大化。

(六)注重从小温暖开始送起,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对辖区低收入生活困难群众、鳏寡孤独老人、失足青少年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人员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由社区民警进行帮扶结对。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和困难,能及时解决的要当场或尽快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认真登记,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想方设法为他们克服困难提供支持、帮助和服务,并建立帮扶的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向群众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紧贴活动主题。全体社区和驻村民警要以开展“民心警务”活动为契机,深化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为主旨,将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各项活动落到实处。要时刻牢记“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在巡逻、接处警、调解、走访、回访等各个环节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工作,无论事情大小,坚持尽心尽力,认真对待、及时办理。

(二)立足本职工作,便民利民为民。全体社区和驻村民警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发动、深入思考,集中智慧,群策群力,积极谋划工作举措,出实招、见实效,进一步增强民警的群众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同感。要积极推行“警情通报、温馨提示、上门服务、预约服务、优质服务等“零距离”服务措施,开辟警务工作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把小事办好、办实。

(三)认真及时总结,确保活动成效。在活动中,要认真主动梳理、查找、整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出公安工作和队伍形象的热点、难点问题,狠抓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切实有新成效,使队伍展现新形象。

(四)加强信息报送,加大宣传力度。各派出所要及时汇总、上报活动开展的各类动态信息、经验做法等文字和图像资料,及时、真实反映出广大民警积极参与,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风采和形象,营造爱民实践、警务为民的浓厚氛围。工作进展情况及典型事例,请于每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于20XX年1月5日前上报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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