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警务室建设方案
1城市社区警务室规划建设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城市社区建设,推进城市网格化建设,强力推动公安机关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等“四项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全市城区社会面治安整体管控水平,根据全市城市社区建设要求,制定城市社区警务室规划建设方案如下。
一、总体建设思路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合理布局城市警务室,加大建设投入,确保警务室建设与城市社区建设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布局、同步建设;进一步强化警务室警力、协勤力量配备,将有限的警力充实到基层社区,建立健全公安机关社区警务“警民联防、警居联管、警种联动”三联机制,将公安机关各项基础业务工作向基层、向社区延伸,确保公安机关的触角伸入到最基层,使社会治安打防管控一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到最基层,实现我市城市社区“发案少、秩序好、社区稳定的目标”,进一步促进社区和谐,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体系
为切实加强全市城区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城市社区工作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市城工办、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城区三办一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社区警务室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市社区警务室建设的研究决策、指挥调度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街道(区)确定一名联系人组成,具体负责城区社区警务室建设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街道(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体系,进一步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负责,落实措施,确保城市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警务室建设标准
(一)警务室布局要求。城市警务室建设要综合考虑社区规模大小、人口多少、治安状况、警力数量等因素,科学划分警务区,规范警务室建设,原则上每个社区都要建设一个警务室,社区规模较少的(少于1000户),可以由临近2个社区共同建设一个警务室。警务室要求建在治安状况复杂、刑事案件高发、矛盾纠纷较多的地点,并尽可能与居委会相邻。对于城市新建社区,要在对社区进行规划的同时,确定警务室的位置和办公用房,对于老旧的社区,由三办一区党委政府会同住建部门负责选择合适的警务室办公场所。
(二)警务室建设要求。警务室办公用房应满足社区民警的工作需要。对于新建的城市社区,3000户以下的社区,警务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3000户以上的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要达到80-100平方米;对城市老旧社区,警务室办公用房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平方米。警务室要求配备有基本办公设施、有基本警务装备及个人防护器材、有适宜交通工具、有警务通讯工具、有信息化办公设备、有便民服务设施。警务室要有统一外观形象、统一标识、统一制度规定,设立警务公示栏、公布民警照片、姓名及联系方式,设置治安预警专栏等设施。警务室内部要有辖区示意图、民警工作职责等。同时每个社区警务室要建立自己的宣传阵地。
(三)警力配备要求。按照城市社区每5000人配备一名社区民警的总体要求,在规模较小、治安较为平稳的社区警务室,配备一名社区民警,在规模较大,治安复杂的警务区实行2名社区民警,并根据社区民警数量,按照1:2或1:3的比例配备专职协勤人员,即每个社区至少要配备2-3名专职协勤人员,配合社区民警开展社区管理工作。推动社区民警在居委会、村委会担任副主任,直接参与社区党务、政务、事务决策和管理,将警务工作纳入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促进治理力量、措施、手段在基层整合。
四、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城工办要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的协调、调度和综合指导,并将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工作考核。
(二)市财政局要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将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警务室建设的经费保障,并将警务室建成后的运行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市住建局要会同三办一区党委、政府根据各社区居委会的用房情况,做好警务室办公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同时对于新建城市社区,要在规划审批环节严格把关,对未按规定规划社区警务室的新建社区,原则上不予审批。
(四)市公安局要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的指导监督,负责警务室警务装备的配备,社区民警的配备,组织好社区警务室日常工作。
(五)市人社局要会同三办一区党委、政府做好社区警务室专职协勤人员的招聘和配备工作。
(六)城区三办一区要会同住建部门切实做好警务室的选址和基础建设工作,负责专职协勤人员的配备,确保警务室能够及时完成基础建设,尽快开展相关警务工作。
五、建设进度要求
按照建成一个城市社区,同步建成社区警务室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区和公安机关的实际,20XX年底前,城区三办一区所属辖区至少建设2个标准警务室,20XX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的60%,20XX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根据20XX年度建设进度,将年度建设任务细化如下:
(一)警务室选址(现在起到6月底)
各街道、区结合辖区社区的实际,提报年度警务室建设的社区,并组织对警务室的办公用房进行先期规划,确定好警务室位置和办公场所。
(二)警务室基础建设(7月初至9月底)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定建设的社区警务室进行实地勘察,进一步予以确定,公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设要求,组织对警务室的基础硬件进行施工建设,完成基础建设和办公设施的配备。
(三)警务室人员配备(至10月底)
社区警务室硬件建设完成以后,公安部门完善警务室的警用装备配备,科学调整警力担任社区民警,三办一区负责按照标准配备专职协勤力量,警务室正式运行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分工,合力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在城市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按照部门分工,分兵把口、分步实施,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城市社区警务室建设
(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各级综治部门为依托,会商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做好社区警务工作整体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定期调度协调工作,促进治理力量、措施和手段在基层整合。社区民警要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强化社区治安方面的牵头组织协调作用,纳入“网格化”管理机制,有效将警务工作融入社区党务、政务和事务,形成内外结合、多元共治工作格局。要通过招聘义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录辅助力量,整合治保、综治、网格管理人员等社区治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治保会、平安协会、警民议事会等群防群治组织和“红袖标”、“夕阳红”、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社区工作者、义工等群防群治队伍,壮大社区自治力量。
(三)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为全面落实城市社区警务建设措施、加快建设进度,市社区警务室建设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街道(区)范围内社区警务室建设情况,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制发通报,对工作积极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度快、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重视,措施落实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予以通报,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说明情况,对没有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单位,实行年度综治考核一票否决。
2市公安局关于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社区警务是派出所民警根据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立足责任社区,运用社区资源,宣传和组织社区群众共同维护社区公共安全的警务活动,是与城镇社区建设相适应,深化和发展派出所警务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为了大力推进全市社区警务建设,建立派出所社区警务新型工作机制,促进公安基础管防能力的提高,根据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推进全市社区警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社区设置
坚持以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社区建设,努力实现公安工作的警务下沉、重心前移;坚持警民协作,挖掘社区资源,拓展群防群治,坚实社区警务工作的群众基础;坚持管防为主、一警多能、警种配合、所队联动,全面落实宣传、教育、服务、防控、管理、打击等举措,建立较为规范的社区警务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社区警务建设应以城区和重要集镇为重点,带动和幅射农村地区逐步开展。根据我市警力情况,城区内实有人口5000人左右的社区配置1名社区民警;8000人左右的配备2名社区民警;华容、葛店、泽林、太和、碧石等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镇,可视情况建立1至2个民警社区,每个社区配置1名社区民警;农村地区以相邻几个村设立一个警务区(区内常住人口8000人左右),配置1名民警。
二、实施方法步骤
(一)调查、介入社区建设。各派出所应主动与街办、乡镇及民政部门取得联系,了解城镇社区划分情况,积极参与当前正在进行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筹建工作。社区居委会应成立治安保卫委员会,设治保主任1人,委员若干名,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社区居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
(二)建立社区警务室。每个社区都要设置社区警务办公室,并统一标识,统一工作规范,配备必要办公、通讯设施,实行民警驻社工作制。农村各所应根据警力及交通地理环境,在相邻几个村设立社区警务室,实行民警驻村工作制。社区警务室建设所需办公用房在城镇社区建设中统筹解决。
(三)调整责任区划分和警务配置。实施社区警务后,各所原划分的民警责任区撤销,按社区的划分重新确立民警责任区。新建社区即为民警责任区,社区民警即为责任区民警。每一社区应保证配备一名社区民警,较大的社区可配备2名社区民警。凡不能实现“一区一警”的,由各公安分局或市公安局调剂警力确保社区民警到位。
(四)建立社区警务工作机制。主要包括: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制订工作目标,推行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确立民警在社区工作的最低时限不少于3天,建立民警与社区组织合署办公,协作联勤的警务方式;确立社区民警与刑侦民警、巡逻民警的警种联动方式,实行派出所民警驻社区、刑警联社区、110进社区的警种联动格局;逐步拓展社区治安服务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办公前移化服务等等。
(五)推进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基础调查,建立包括社区“三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常住人口)、特种行业、娱乐服务、枪支危爆、治保内保、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店商场等辖区基本情况图表;建立接处警、案件、纠纷、打击处理等业务工作台帐;建立社区警务工作纪实和工作月报制度等等。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警务建设,拟于今年6月中旬至7月上旬在城区古楼、凤凰、西山等三个街办和华容区、葛店开发区、梁子湖区各选择一个不同类别的社区先行试点。7月下旬召开全市社区警务工作会议,并全面展开。20XX年10月底前,全市社区警务建设基本做到警务室建设到位、警力到位、警务规范化建设到位、工作到位和服务到位,年底组织检查验收。
三、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城区、集镇和农村派出所可根据各自情况,分别推行区(社区)──队(治安队)──组(内务组)──室(公开调处室)结合式、区队结合式和统分结合式的勤务分工制度。
(一)城区各所社区民警的主要职责是:收集、掌握、反馈敌社情报信息,服务现实斗争,维护社会稳定;熟悉、调查、登记和管理常住人口、重点人口、暂住人口;依法管理特种行业、娱乐场所、出租房屋和枪支爆炸物品;组织辖区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创建无盗社区;指导“两保”组织工作;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民间纠纷;深入管理控制,提供案件线索,配合打黑除恶、严打整治斗争;密切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群众。
(二)重要集镇的社区民警岗位职责,参照城区社区民警制订。
(三)农村各派出所社区民警,实行统分结合式勤务办法,分散工作时履行管理防范创建职能;查处案件与专项斗争时由派出所统一集中调配警力。城区、集镇、农村民警,都要把为辖区群众提供热情、便捷、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作为自己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如受理群众报警报案;受理并为群众代办户口、居民身份证、出国出境及其他治安证照;办理暂住和房屋出租手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解决群众求助事项;联系服务重点企业;资助孤寡老人、特困居民等等。
四、加强对社区警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提高对社区警务战略重要性的认识。社区建设对公安工作特别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改革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也是新的挑战。社区警务建设既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深化完善公安派出所改革的良好契机,体现了公安工作的改革发展方向。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关系公安工作的全局,涉及到公安机关警务模式、运行机制的改革和工作重心的调整,必须总体规划,整体推进。为此,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通过多种途径,努力解决好社区必需的警务保障。
(二)建立健全社区治安防范体系。社区单位丰富的人力、物资资源是开展公安工作的基础和依托,也是开展警务工作的广阔舞台。公安部门一定要紧紧依靠社区党政组织,动员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和每个居民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和防范,建立不同形式的社区保卫组织。要优化社区治保会治保力量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总体素质;要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建立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干部、职工组成的专(兼)职社区治安巡逻队伍;要大力发展社区保安事业,正确引导社区居民树立新型的治安观念;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要以反盗防盗为重点,通过开展创建“安全小区”、“安全村居”活动,形成全方位、全天候、多层次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要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
(三)建立社区群众代表会制度。社区民警应配合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各界推荐或选定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定期召开社区群众代表会议,由社区民警报告社区治安工作,听取批评意见,以及部署重要社区治安工作。
(四)创建社区警务品牌。要善于抓社区的主要矛盾,善于抓社区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对症下药,打造出不同特色的社区警务品牌。要按照要求,将特色创建工作向社区警务建设深化和延伸。各派出所要结合辖区内社会治安实际,突出社区主要治安特点,确定特色示范社区项目,如创建无盗示范社区、治安承诺示范社区、暂住人口管理示范社区、重点人口管理示范社区、信息警务示范社区、枪爆管理示范社区及物业管理示范社区等,逐步在全市形成板块效应和规模效应。
(五)实施社区警务建设工作情况通报排名制度。市公安局、各区公安分局以及社区业务指导部门要加大对社区警务建设的督导力度。市公安局将每月公布各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社区民警到位情况;社区警务室设置情况;社区管防工作进展情况;社区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社区警务规范化进展情况和社区主要治安情况等等。年终再会同有关警种及部门对创建的特色示范区进行综合检查考核,对创建效果明显、措施得力的将总结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将依照规定兑现惩罚措施。
3武汉市社区警务室建设方案
一、社区警务室的设置
每个社区设置一个警务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与社区居委会合署办公的应有单独办公用房。
二、警务室室外设施
1、警务室标志牌。统一在警务室大门口上方安装标志牌,可用防雨材料制作,设置为灯箱或用射灯照明。规格为长方形,颜色为蓝底白字,左边印制警徽图案,右边印制“社区警务室”(上方为宋体中文,下方为英文字样)。房屋结构特殊的,可灵活这支警务室标志牌。
2、标识牌。统一安排在警务室大门口的侧面,用不锈钢材料制作,上面印制“XX区公安分局XX派出所XX社区警务室”;中间设置可更换的社区民警姓名、警衔、彩色登记照片、联系方式和可移动(或插入)的去向牌(内容为“在社区、在所、外出、休息”等);下面印制每周民警具体接待时间。
3、警民联系、举报箱。统一安装在警务室大门口一侧,供居民群众投递举报信、联系信函。
三、警务室室内设施
1、办公设施。警务室配备社区民警办公使用的桌椅、资料柜等,有条件的可配备电话、电脑。
2、便民设施。设置接待群众的座椅及有关事须知、指南等便民资料。
3、留言记事板。可张贴留言条和书写警务工作记事,便于办事群众与民警联系,以及社区民警、治保成员、安保队员相互之间工作联系,并告示有关警务工作事项。
4、警务公开栏。
(1)、社区平面示意图;
(2)警务室工作职责(内容附后);
(3)社区治保群防组织,内容为:治保主任、委员名单,安保队员名单,暂口协管员名单;
(4)办证办照规定及收费标准(科选择主要项目上墙)。另社区警务室有二间或较大用房的,可将治保会、安保队工作职责
四、警务室资料台帐
1、报警登记簿。
2、群总来访(求助、申请)登记簿。
3、社区民警工作日志。
4、治保会工作台帐。
5、安保队工作台帐。
6、出租户、暂住人口工作台帐。
7、其他工作台帐(由各社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