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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服务方案

时间: 05-18 栏目:方案

1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在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合作工作的通知》(中国邮政[20XX]235号)文件精神,主动寻求合作切入点、努力探索合作突破口,加快推进合作项目落地,结合山西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

为确保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合作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分公司成立领导组:

组长:张宗梁

副组长:罗留生何将祚

成员:李华明王建辉郑永谦何成宏张建栋郝祥生丁美岁李莉刘炜王小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分公司市场经营部,主任由李华明兼任,主要负责项目合作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导工作。

二、合作目标

(一)代理金融专业:

(二)……

三、实施步骤及具体措施

(一)合作研讨、确定项目阶段。由省分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相关专业局、信息技术局及临汾、运城两个地市召开合作项目研讨会,寻找切入点,确定合作项目。

(二)明确目标、策划产品阶段。根据确定的合作项目,相关专业局及两个市分公司要明确合作目标,结合实际策划合作产品,并拟定具体的合作计划。

(三)分层对接、细化方案阶段。由省分公司市场经营部牵头,组织相关专业局及两个市分公司积极与对口联系的省、市政府部门进行接洽沟通,进一步细化、完善合作方案。

(四)项目落地、持续跟进阶段。经与政府部门确定最终合作方案后,由省分公司市场经营部牵头,省分公司各专业局及两个市分公司要及时组织做好项目的落地工作,并对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全程管控、持续跟进,确保取得实效。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领会实质。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落实“一体两翼”战略部署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认真学习集团公司文件,领会方案实质,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实事求是,拟定计划。各单位要结合专业、地市实际,积极寻求最佳合作点,策划最好项目产品,拟定具体的合作计划。

(三)发挥优势,推进落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专业、平台、服务等优势,积极加强与政府对口部门的沟通、公关,做出特色、做出成效,确保各个合作项目圆满落地。

2南京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55号)和全省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部署,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目标,秉持开放、互动、平等、共享的互联网思维,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解决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满足互联网时代用户高并发、大流量、跨区域、多层次、高效率等政务服务需求,消除信息孤岛,促进部门业务融合,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持续有效推进政府治理创新,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问题导向、创新突破。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时间长、盖章多、材料多、中介多、收费多”等问题,研究制订目标可达的解决方案,优化政务服务架构、完善建设机制、打通信息壁垒。

(二)总体设计、规范先行。根据国家和省的顶层设计要求,按照全市一盘棋、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建立覆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流程各环节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推动政务大厅信息化管理平台与网上服务大厅的融合,最终形成市、区、街(镇)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三)统筹建设、分级使用。市级统筹建设基础性、公共性的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确保数据同源展示,系统无缝对接,应用统一发布,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集约发展。

(四)信息共享、安全可靠。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数据资源,发挥统一平台优势,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减少办事证明材料,简化政务服务流程环节。重视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技术能力,完善管理机制,全面保障平台运行和数据安全。

(五)优化服务、注重实效。以数据开放、技术创新为着力点,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实名认证注册,优化用户体验,增进互动交流,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加强政务服务水平的考核评估,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三、总体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具体要求,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建设市、区、街(镇)联动的南京政务服务网,并延伸至社区(村),全力打造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的网上“政务航母”,建成以统一身份认证形成的一码、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形成的一网、线上线下集约办理的一门、面向社会公众的统一客户端,以及提供监督投诉的一号等“五个一”为特色的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水平,打造南京政务服务品牌。到20XX年,全面实施并完成“3456”工程。

促进三方融合:促进政府部门的供给侧改革、增强企业群众的需求侧感受、引导社会中介服务接轨等三个方面的业务融合、同网运行。

整合四大平台:整合全市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等四大平台,纳入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实行政务服务的全流程、产品化供给。

聚焦五化目标:聚焦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产品化、平台化、协作化目标,实现事项同码、服务同项、数据同源、标准同一、跨区域通办。

实行六统一:建设统一的管理体系、集成统一的服务门户、编织统一的用户网络、搭建统一的监管平台、延伸统一的业务系统、汇聚统一的数据中心。

四、主要工作

(一)理顺并搭建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构架,对接国家和省政务服务的系列标准规范。

1.落实技术方案。按照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总体技术方案,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构架,明确系统设计思想、技术路线和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2.确立标准规范。制定“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规范和接口标准,形成统一的电子证照归集、比对和存储标准,自然人和法人统一的身份信息在线校验核对标准,公共支付和物流快递业务统一接入技术规范,实现政务服务数据信息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交换共享。

3.对接完善目录系统和事项库。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的要求,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公开。围绕“三级四同”(省、市、区三级,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相同)的要求,做好市区两级权力清单的补充完善工作。健全清单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改变部门网站政务事项发布方式,通过反向链接实现与全省政务服务门户相关内容与目录系统同步更新,严格做到一数一源、实时同步。

(二)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市、区、街(镇)、社(村)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办理。

4.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为办事对象提供实名认证,通过全市网上政务服务“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证照共享、统一搜索服务、统一咨询评议。制定统一的信息编码规则,市、区、街(镇)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各环节数据信息,统一由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归集、比对和存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满足政府部门审批过程中的证照审核、材料鉴别的需要,真正做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5.推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全省政务服务网办理。依据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以自建或统建网上服务两种方式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功能,并对接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现有自建或拟自建的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应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验证和服务流程信息的上传。同时,统一建设“云服务”平台,提供事项网上受理、结果反馈等基本功能,供所有非自建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使用。各级各部门应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互联网入口,统一迁移至全省政务服务网门户,方便企业和群众“一站式”获取所需的政策定制、“套餐”服务,众筹办事攻略。

6.升级改造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规范和业务要求,在技术架构、数据处理分析、任务分发、在线监管、安全防护等方面升级改造平台系统,对接物流快递应用平台,实现审批服务申报材料、证照批文第三方速递,进一步拓展综合管理平台的服务功能,增强对互联网办事大厅的支持力度。

7.开发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互联网客户端。依托“我的南京”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对接网上办事大厅的服务功能,广泛应用场景式办事导航体系、智能检索、智能标签、电子地图、搜索优化等智能化互联网技术,提升网上办事服务的便捷度和使用率。

8.建立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要求,建立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满足非税收入收缴的网络支付,为缴费人提供通过政务服务门户的“一站式”支付服务。

(三)深化并推进网上联合审批和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审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协同办理。

9.改造和延伸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市级各相关部门应当改造业务办理系统,将业务受理、办理和结果反馈的相关数据实时上传到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及政务服务门户间数据互联互通。同时,将业务办理系统向区(园区)、街(镇)延伸部署,实现市、区、街(镇)三级一套标准服务、一个系统办理、一个口径统计。

10.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应用的监督和考评机制,细化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提高平台应用率和信息准确度。在统一项目代码和数据交换规则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联动审批信息的跨层级、跨部门自动采集。

11.推进其他服务管理事项网上协同办理。大力推广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多规合一、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服务模式创新经验,准确把握公众办事需求,全面梳理服务关联事项,持续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服务环节,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

12.对接完善系统功能。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做好12345政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对接、系统完善和功能拓展,实现政务服务的全面覆盖。

(四)完善并细化全流程在线电子监察、绩效考核与数据分析,促进政务服务的规范运行和效能提升。

13.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绩效考核。按照国家和省考核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完善考评系统,对各区(园区)、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定期通报考评结果。

14.加强对政务服务数据信息的分析运用。建立数据分析机制,建设完善数据信息分析系统,加强对政务服务数据信息的挖掘与运用,为提升和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提供决策参考。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12月,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各部门围绕工作任务制定详细方案、排出关键节点、明确时间进度、落实工作团队;开展技术培训,解读建设指南,培训业务骨干;进行宣传推广和引导,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完成软硬件环境建设;年底前初步建成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完成事项动态管理平台向区(园区)的延伸,市级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完成向区级对口部门的延伸覆盖,各相关单位完成加载和维护政务服务门户相关板块和栏目内容,实现重点事项和热点事项的全程网上运行。20XX年,建成统一的人口、法人等基础资源库,市级政务服务达到国家三星级标准,全市50%的区达到国家三星级标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库、电子证照库、投资项目库等专题数据库建设,市级政务服务达到国家四星级标准,全市60%的区达到国家三星级标准;20XX年,市级政务服务达到国家五星级标准,全市80%以上的区达到国家四星级标准。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改善发展环境,抢抓发展机遇、释放发展活力的思想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办,市政务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市政府办公厅、编办、政务办、法制办、发改委、财政局、邮政局、信息中心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总体协调、技术保障和督查推进三个工作组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统筹部署,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项落实,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工,责任到人,攻坚克难,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组织媒体广泛宣传“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成效,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改善用户体验,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四)开展监督检查。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作为重点督查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务办等部门,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和督办,推动各地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3重庆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55号),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有序实施,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构建全市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

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增动力,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

坚持协同发展。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区县、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构建科学完善的制度规范体系,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协调发展。

坚持开放创新。把改革创新融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过程,促进政务服务理念、制度、方法、模式创新。鼓励先行先试,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建成覆盖各区县(自治县)和市政府各部门的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服务入口,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信息化基础进一步夯实,政务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平台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20XX年底前,建立覆盖全市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安全可靠、一体化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精准化、便捷化水平,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一)规范网上服务事项。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会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本系统、本行业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加快审核、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各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市政府部门和区县(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要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三)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依托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升政务服务在线化水平,推动服务事项跨区县(自治县)异地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牵头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四)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五)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在全市选取部分区县、部门,开展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及政务服务全流程公开试点。(牵头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三、融合升级平台渠道

(一)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深化拓展市网审平台功能,构建集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于一体的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避免重复分散建设。全市所有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进入统一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入口,向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开放数据接口,推动各类数据的高度融合和高效使用。做好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的对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整合本地区、本部门所有的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融入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原则上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不另新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府部门各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平台间、系统间对接联动,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统一电子印章和数字证书体系,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牵头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现有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加快实体办事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区县(自治县)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受理场所、事项办理、流程优化、服务规范、网上运行、监督评价的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三)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加快构建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对接,公众和企业办事实现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直接服务基层群众,要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加快将网上政务服务向边远贫困地区延伸,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四、夯实支撑基础

(一)推进政务信息共享。贯彻执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设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为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提供支撑。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快整合面向公众服务的业务系统,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尽快向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数据接口,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区县、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切实抓好信息惠民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做好分级分类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及时评估工作成效,发挥创新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三)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加快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策规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为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本地化应用开展提供法律支持,着力解决“服务流程合法依规、群众办事困难重重”等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平台架构和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政务云、大数据应用等标准规范,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四)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网络基础设施。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城乡规划,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深入实施“光网·无线重庆”战略,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全覆盖城区和乡村,100%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加快建设完善骨干网络,拓展省际网出口带宽和互联城市,提升本地网间互通带宽、访问速度和互联性能,大幅降低网络资费水平。充分依托现有网络资源,推动政务云集约化建设,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五)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原则,加强全市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家保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要牵头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本地区、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政务服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加强对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强化考核监督。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每季度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三)加大培训推广力度。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分级分层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各牵头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加强衔接配合,加大财政支持,认真抓好落实。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4甘肃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55号),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便捷政务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

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

坚持协同发展。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坚持开放创新。鼓励先行先试,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20XX年底前,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基本建成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公开,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XX年底前,实现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省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智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省市县分级负责规范完善本级已发布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省政府各部门牵头负责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规范完善工作。对列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统一标准,实行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做到“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牵头单位:省审改办、省质监局、省政府办公厅;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部门单位)

(二)优化简化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简化线下审批流程,规范和量化行政许可审查方式、审查程序、审查环节、时限节点等,保证行政许可审查行为的合法规范、避免重复审查,提高审批效率。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优化简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不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和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审改办;配合单位:省政府法制办;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部门单位)

(三)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法律法规未明确的要求不得列入办事指南;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同时,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及政府门户网站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省审改办;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部门单位)

(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XX年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快推进利企便民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要重点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交通违法罚款缴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企业名称核准和登记注册、食品药品许可等事项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实现“一张网”办理;兰州市重点推进建设类项目模块化并联审批试点,庆阳市重点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和市县乡村一体化网上服务试点。20XX年底前完成部门办事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的对接联通,基本实现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专利申请、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一张网受理、办理和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部门单位)

(五)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功能更加便民利民。各市州、县市区要因地制宜规范和发展实体政务大厅,全面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推动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有条件的市州和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运行管理标准化和服务质量标准化等工作,切实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省编办;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部门单位)

(六)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甘肃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互结合、相互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将实体政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全部迁移到甘肃政务服务网,对线上线下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并结合当地实际,推进网上申请原件预审、办结核验和全程网办,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合一通办。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部门单位)

(七)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加快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社保、农技推广、宅基地申请、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社会救助、法律调解、社会综治等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在基层服务中心直接办理。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县市区子站设置乡镇(街道)栏目,为群众提供办事指南、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代办等基层综合服务一站式网上办事入口。加快各省级部门面向基层公众服务的业务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的对接整合,向各市县基层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接口,共享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将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部门单位)

(八)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加强平台间对接联动,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各市州、各部门新建涉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职能的网上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原则上要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已经建成的网上政务服务信息系统要做好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工作。继续完善甘肃政务服务网网站群、行政权力事项管理、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等相关业务系统,建立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材料管理系统、政务服务监督考核系统等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形成权威、便捷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云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保障体系等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云平台计算、存储等能力按需扩容,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部门单位)

(九)切实加强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县子站运行管理。根据《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等工作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市州政府要做好甘肃政务服务网本级子站运行管理和指导督促县市区抓好县级子站的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内容保障、网上行权、政民互动和运行维护机制及办法,确保市县子站安全正常有序运行。(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十)加快甘肃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建设应用。将甘肃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打造为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在手机终端面向公众和企业提供政务服务的主渠道,实现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进度和投诉反馈的统一查询,推动各类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办理、网上支付等服务汇聚到甘肃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实现一站式服务,各市州、各部门不再新建其他政务服务类移动客户端,已建的系统要完成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的对接。20XX年底前,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办件进度信息查询、办事指南查询、办件咨询、投诉信息查询等便民服务。(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部门单位)

(十一)着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整合共建原则,统筹建设覆盖全省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目录,逐步实现与人口、法人、地理空间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和政务服务事项库、办件信息库、监管信息共享库、信用信息库等业务信息库的联通,推进各级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互通和协同共享。加快建设统一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进全省证照信息共享互认及网上身份实名认证。各市州、各部门要加快整合面向公众服务的业务系统,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尽快向甘肃政务服务网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数据接口,加快推进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建立健全数据共享质量管理监督检查机制,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建设政务数据开放平台,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质监局;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部门单位)

(十二)做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信息惠民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为更全面地推进民生服务智慧化探索经验。切实推进信息惠民试点工作,20XX年底前,兰州市、白银市、敦煌市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向全省推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配合单位: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安全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十三)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快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法律效力,着力解决“服务流程合法依规、群众办事困难重重”等问题。按照国家标准化工作有关要求,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开展我省政务服务标准的研制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制定《甘肃省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管理办法》、《甘肃政务服务网技术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XX〕108号),以甘肃政务服务网为基础,进一步构建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架构,实施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基础库共建共享、政务服务资源共享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指导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推进。(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审改办、省质监局、省政府法制办;责任主体: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省政府由常务副省长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政务服务部门、电子政务部门、审改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政府办公厅要加强对各市州、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开展督查评估,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推动工作取得实效。财政部门要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给予财力支持。(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省审改办、省财政厅;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开展考核评估,健全监督机制。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民意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三)强化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重点加强审改、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等部门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与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四)夯实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农村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试点建设和4G网络建设,升级改造全省主干承载网络,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持续推进提速降费,贯彻落实光纤到户两项国家标准,推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优化互联网骨干网络结构,拓宽网间互联带宽。(牵头单位: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五)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科学设置安全策略、合理划分安全域,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实时动态地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安全保障。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通过甘肃省电子政务专网及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数据的交换和接口调用。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完善网络安全责任制,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密码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政府办公厅;责任主体: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省审改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务员局等部门要围绕牵头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于20XX年3月底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和省直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推进方案以及承担的试点内容,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靠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并于20XX年5月底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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