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示范街创建方案
1XX创建“青年文明示范街”工作方案
为响应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入实施XX工程,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X团委决定在XX街开展创建“青年文明示范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倡树文明新风、争做文明青年、建设文明街道”为主题,以全面提高辖区青年的社会公德意识和文明素养为基本任务,结合党建带团建、青年就业创业、两新组织团建、志愿服务、参与“XX工程、探索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特色项目及品牌活动,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少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投身公益,倡导和树立文明新风,把XX街打造成环境整洁、秩序优良又具有活力的文明街道,为XX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把“青年文明街”建设成为组织青年的活动阵地。在X成立X青年活动室。活动室配备兼职人员一名,负责日常管理。活动室功能:
1.团支部的活动场所。
2.志愿者大本营。作为志愿者活动的固定场所,
3.阅览室。通过募捐、争取上级党委政府支持等方式,收集图书,免费提供给辖区青少年以及XX街务工青年阅览。
4.大学团学干部实践基地。课外辅导室。组织高校大学生,利用节假日或寒暑假时间举办兴趣班、补习班,义务对辖区中小学生、外来工子女进行补习、辅导。
(二)把“青年文明街”建设成为倡导文明新风的阵地。把创建“青年文明街”活动结合起来,充分整合团内外资源优势,在XX街广泛开展志愿者活动,积极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精神,大力倡导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1.为往来的市民、游客提供应急救援、咨询引导等便民服务。
2.走进小商户和店铺宣传和“文明城市”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号召店主关注周边环境,落实门前三包。
3.配合工商部门在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活动,引导商户礼貌待客,公平交易,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利益。
4.对“青年文明示范街”进行清扫,劝导纠正乱扔废弃物,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并配合城管等部门劝阻店外经营和个体商贩占道经营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5.征求过往市民和附近商家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不足和薄弱之处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给相关部门处理。
(三)把“青年文明街”建设成为服务青年、服务群众的阵地。把创建“青年文明街”与青年就业、创业行动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团员青年的文化素质和劳动就业能力。
1.宣传创业优惠政策,引导大学生创业。
2.组织xx街外来务工青年召开座谈会,交流工作体会。
3.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组织辖区技术能手授课,为海鲜街以及辖区务工青年开展就业、创业培训。
三、评比验收
本次创建活动为期一年,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活动结束后将举行评比活动,由团委牵头,组织街道部门对XX街各商铺、员工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将按照“门前三包”评比,结果将评出1家“文明示范商铺”,予以奖励奖牌1幅,;3名“文明青年标兵”3名,予以每人奖金。
2坂里乡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对外形象,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光阳街开展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按照统一组织、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重点,深化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营造优良环境,全面提升坂里对外形象。
二、创建范围
光阳街两侧,从坂新村良岗圣王庙开始至石格村村部。
三、责任分工
(一)公共设施
1、公共设施维护
按照标准设置公厕,沿街配置垃圾桶、垃圾箱,坂新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小公园内健身器材、绿化苗木、休闲座椅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坂里中心幼儿园、坂新小学、坂里中学路口设置减速带、指示牌,停车规范,秩序良好。
责任部门:村建办、安办、坂新村、坂里中心幼儿园、坂新小学、坂里中学
联络员:林阿奇
启动时间:20XX.04完成时限:20XX.12
2、道路、路灯及无障碍设施
①道路设施完善。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自行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被占现象;人行道平整通畅,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
②无障碍设施完善。街道两侧设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且设施保持完好。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有无障碍标志。
③路灯安置完善。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破损和毁坏灯盏,亮灯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安办、村建办、坂新村、供电所
联络员:吴历娜
启动时间:20XX.04完成时限:20XX.02
3、名称设置规范
街道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斑马线、隔离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
责任部门:安办、坂新村、石格村
联络员:吴历娜
启动时间:20XX.06完成时限:20XX.02
(二)市容市貌
1、街面整洁有序。环境卫生做到“八无”,即:无暴露垃圾、无违章搭建、无占道经营、无乱贴乱画、无随地吐痰便溺、无车辆乱停放,无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无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等现场。
2、“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沿街单位、商家、住户认真落实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
3、规范设置户外广告,统一沿街广告牌布置。
配备标准:广告牌长度以每家商户店面实际尺寸为准,广告底座高1.2米,每个字高60公分,店名5个字以内相关费用由乡政府承担,超出部分由店家承担。不鼓励安装遮阳篷,如已安装则必须更换蓝色为主色调、可伸缩式遮阳篷,打开时伸出2米,收起时在广告架下方。
①向沿街商户宣传、解释布置方案,做好思想工作和施工协调。
责任部门:坂新村、石格村
联络员:林志勇、王桂文
启动时间:20XX.02完成时限:20XX.04
②做好前期商家店名登记、核对工作,审核、修改广告牌设计方案,召开商户动员大会,搜集意见建议并反馈,协调施工队拆旧建新。
责任部门:村建办、两违办
联络员:林阿奇
启动时间:20XX.03完成时限:20XX.08
③整合改造两侧电线、光缆,特别是跨街线路。
责任部门: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服务站
启动时间:20XX.04完成时限:20XX.05
(三)交通秩序
1、交通设施完善。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齐全、有效、无遮挡,醒目规范。
2、停靠站点管理有序。规范农村客运路线营运,在石格客运站、集镇区停靠点、新春村停靠点划定固定的停靠站点、规范有序,文明营运,无争客抢行现象。
3、交通秩序井然有序。成立文明交通劝导志愿队,定期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培养文明交通意识,使车辆、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定;整治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乱穿马路等现象;在人流较为集中的交叉路口设置斑马线等交通指示标志。
责任部门:乡团委、乡妇联、乡安办、乡综治办、坂里派出所
联络员:林毅霖、林阿奇、欧月娥、杨毅丹
启动时间:20XX.04完成时限:20XX.05
(四)文明素质
1、沿街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商家诚信经营,公平交易,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五病”(痢疾、伤寒、嘉兴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调离率100%,操作间干净整洁,食品用具等严格消毒,生熟分开,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责任部门:乡安办、坂里卫生院,邀请县工商局、县质量监督局、县卫计局等相关执法科局定期督促检查
联络员:赖松旺
启动时间:20XX.05完成时限:20XX.05
2、全乡干部、职工带头参与文明示范街创建。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本岗位上岗要求,衣着整洁,服务热情,礼貌待客,顾客满意。
责任部门:乡便民服务中心、坂里广电网络服务站、坂里邮电支局、坂里电信支局、供电所、信用社、坂里卫生院、坂里派出所
联络员:陈珍
启动时间:常年进行完成时限:20XX.05
3、市民言行举止文明,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市民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责任部门:乡工会、团委、妇联、青年志愿者队伍
联络员:汤彦梅、林阿奇、欧月娥
启动时间:常年进行完成时限:20XX.05
(五)创建氛围
1、街道两侧(主要为:火源气体附近广告栏3个、派出所前方广告栏4个、乡政府广告栏1个)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内容的公益性广告,广告数量占广告总数的20%以上;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利用公共短信平台,定期发送创建活动及公益广告相关内容。
责任部门:乡宣传办
联络员:欧月娥
启动时间:常年进行完成时限:20XX.05
2、主要集镇区主要路口、各中小学校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广告牌、LED显示屏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标语。广场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无有损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无乞讨、流浪未成年活动。
责任部门:乡宣传办、坂里中学、坂里中心小学
联络员:欧月娥
启动时间:常年进行完成时限:20XX.05
四、实施步骤
文明示范街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5日—4月30日)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平台等各种载体,对整治、创建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抓好责任落实。
第二阶段:全面落实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按照县创城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要求,根据责任分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掀起整治、创建的高潮,做到公共设施好、市容市貌好、交通秩序好、文明素质好、创建氛围好。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7月1日—8月31日)
对照创建文明示范街各项指标细则,进行自纠自查和补缺补漏,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起)
根据考评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逐步建立和完善示范街创建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文明示范街活动,是优化城镇环境,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各科室、各乡直单、各村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示范街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整体联动,形成合力。示范文明街创建工作,既有执法职能部门的任务,又有沿街居民和商户的责任,各相关单位要紧密团结,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既要让广大市民了解创建文明示范街的标准,又要让市民积极参与创建,自觉从我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举止;乡党政办、宣传办要积极向县广播电视台、创城办、文明办报送我乡创建文明示范街的工作进展、措施做法,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配合创城办宣传车进村入户进行流动宣传
4、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各科室、各乡直单、各村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文明示范街名副其实,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中共坂里乡委员会
坂里乡人民政府
20XX年4月28日
3掌起镇人民政府掌起镇创建文明示范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省文明镇创建成果,加强道路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交通道路车辆乱停放,依法取缔越门营业、占道经营等不良现象,营造文明经营、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街容样板路标准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XX]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道路实际,经掌起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创建文明示范街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创建、严格管理、务求实效”原则,通过完善设施、加强管理、广泛宣传、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群众交通行为,强化商铺文明经营理念,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倡导安全畅通、美观整洁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依法经营、文明经营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深化省文明镇创建内涵、开展“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创建工作。
二、创建区域
掌起镇横街(东起掌起大街,西至环城西路),全长约700米。
三、主要任务
(一)基础设施完好(村镇办负责)
1、道路基础设施完好,路面硬化平整,人行道铺设整齐。
2、雨水、污水排放通畅,无坑洼、积水。
(二)街容秩序良好(城管中队负责)
1、签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沿街单位、商铺、住户必须按照“门前三包”责任有关条款做好相应工作。
2、道路、交通标志线清晰,街面交通无阻塞,车辆停放有序,路口无车辆乱停放现象。
3、临街店面无越门、占道经营现象,街道两侧、临街小巷无乱搭乱建,无废弃物乱堆乱放现象。
4、灯箱广告合理放置,户外广告、宣传栏(牌)、横幅标语等设置规范,内容健康,无残缺、破损。
5、临街建设施工单位实行封闭式作业,工地周围设置围护栏。
(三)交通秩序井然(镇交管站负责)
车辆行驶遵循交通规则,不乱穿、乱行、闯红灯,路口无非法营运车辆乱停放现象。
(四)经营依法规范(工商所负责)
1、商铺、店面、摊点证照齐全。
2、规范经营,内部商品摆设规范整齐,无假冒伪劣商品。
(五)环境清洁卫生(环卫所负责)
1、街面环境卫生整洁,无乱贴乱画乱喷涂现象,无沉积污水、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
2、果壳箱干净整洁,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
3、绿化养护良好,绿化设施齐全,无侵占、破坏绿化现象,无遮挡道路交通标志。
4、行道树、绿化带无死株、缺株现象,绿化树木上无与生长无关的悬挂物。
(六)服务和善文明(宣传线、城管中队负责)
1、商铺、店面、摊点服务文明,态度和善。
2、及时签订“文明公约”,并在店内醒目位置进行张贴。
3、加强街面文明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引导阶段(发文之日起)
1、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由镇城建、宣传、城管、交管、环卫、工商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2、开展广泛宣传引导工作,镇宣传、城管、交管站等部门要依托镇有线电视、宣传窗、《掌起通讯》等载体,宣传创建目标和要求,向沿街店铺发放创建活动宣传手册,张贴“文明公约”,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5月——6月)
1、组织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在掌起大街、镇中路十字路口安排人员进行定人定岗,重点加强高峰期和平峰期路口的管理工作,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镇交管站要加强对创建区域内,特别是各主要路口违停车辆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城管中队要加强对沿街店面跨门、占道经营、物品(废物)堆入、流动摊贩等进行管理。同时,城管、交管等部门每天要加强对镇区的巡逻密度,加大管理力度,对严重影响镇容镇貌的占道经营、路口车辆乱停放(特别是营运车辆)等各类违章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并要求各单位于每月25日将该月巡查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创建办公室。
2、组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镇环卫所要加强创建区域街面及人行道的清扫力度,每天上午8时前保证该区域清扫完毕,动态保洁工作,并彻底清洁沿街垃圾桶及周围环境。绿化组全面检查绿化带、行道树是否完好,绿化花坛是否损坏或被占为他用,并做好定期维护、修剪工作。
3、组织依法经营大清查。工商部门要加大该区域的清查力度,确保证照齐全、规范经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涉及前置许可的无证照行为进行处理和整治。
(三)长效管理阶段(7月起)
1、巩固创建成效。为确保创建长效,城管中队、镇交管站要加强每日监管力度,并结合实际,经常性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各线、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把专项整治工作逐步纳入到本线、部门的日常监管当中去,力争以较小的投入达到较大的管理效率。
2、加强督查力度。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开展创建进展情况通报会,及时掌握和反馈信息。创建工作办公室要根据创建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地对创建区域进行督查,及时掌握文明示范街的创建进程。
五、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文明示范街”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商铺店面文明经营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为确定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镇成立深化“文明示范街创建”领导小组,由镇长房伟迪同志任组长,赖静娥、沈科丰、柴志春、潘利明为副组长,陈铁军、王志宏、乐明、高树德、戚光辉、戎钜达、宋莹莹、高如涛为组员。同时,创建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管中队),由赖静娥同志负责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等工作。
2、细化方案,共建共享。各分管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实地考察,细化方案,落实到人,要把为村民群众服务作为文明示范街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村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把创建工作做细做实。
3、转变作风,讲究方法。此次创建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越深入,难度可能越大,要知难而进,探索工作方法,寻求解决对策,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我镇城镇文明程度和促进社会和谐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4、巩固成果,典型带动。各部门要坚持“建管并用”的原则,坚决克服重建轻管的思想和做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文明示范街的管理和使用水平。同时,以该文明示范街为典型,依次带动、提升掌起大街、镇中路、环城南路等镇街道的整体形象。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4大桥镇创建文明示范街实施方案
各村民委、镇直单位:
为强化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切实解决街道交通道路、乱停乱放、倒垃圾、乱扔废弃物,规范市场交易、文明经营。加强对饭馆、无证流动摊贩和小吃摊点等饮食行业的整顿,依法取缔以街为市、以街代市、沿街叫卖等不良现象,认真落实“三防一消”制度。深化实施“畅通工程”积极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及“爱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以“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为主题的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平安大桥”创建工作要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总体目标,有机整合近年来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实施“畅通工程”、“五整顿、三加强”及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合力,通过完善设施、严格执法、广泛宣传、狠抓源头、落实责任,全面提高道路管理工作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以提高群众文明素质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群众的交通行为,增强群众的公德意识,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城区的文明程度,为创“平安大桥”、“和谐大桥”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镇成立以镇长李邦元为组长,党委宣传委员诸宗权为副组长,公安、司法、土地、规划、宣传、安监、团委、街道办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督察等工作。
三、创建区域
大桥镇穿镇公路(定远—义和、二龙—界牌),全长5公里。
四、工作目标
1、街内各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守法率达到75%和80%以上;
2、街内环境卫生整治、门前“三包”制度落实有效;
3、创建区域内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保持“零增长”;
4、无车辆乱停乱放及占道路经营、摆摊设点等现象发生。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阶段(发文之日起至6月底)
1、开一次由镇公安、司法、土地、规划、宣传、安监、团委、街道办等部门负责人创建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2、镇宣传、司法要利用各种宣传工作机制,在主要道路路口设置提醒非机动车、行人注意交通安全的提示牌;创建区域始末设置“文明示范街”大型广告牌;向沿线店铺、学校、行政村、个体业主发放创建活动公开信;
3、镇宣传部门要借助现代宣传工具,宣传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常识、创建文明示范街宣传口号,播读创建活动的原因、目的、意义和要求等,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4、组织镇公安、司法、宣传、街道办等负责人开展义务执勤活动,纠正不良交通行为及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起到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6月底——10月底)
1、在公路叉口、农贸市场进出口及沿线确定专人,重点加强对高峰期和平峰期各路口非机动车、行人的管理工作。工作人员要精神饱满、站位合理,不与他人闲谈,积极纠违,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劝阻、纠正率达到75%以上。
2、镇团委要组织沿线的行政村、企业、学校成立一支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每星期1次上午7点—8点、下午4点—5点要求准时上岗,站位合理,作用明显,积极参与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工作。
3、创建工作办公室每月20日前对创建区域进行一次交通文明程度的测评,及时掌握文明示范一条街的创建进程指数。
4、街道办每天要加强对镇区的巡逻密度,加大处罚力度,并于每月25日将该月巡查、处罚、交通事故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创建办公室。
5、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月30日前组织各单位开展创建进展情况通报会,及时掌握和反馈信息,为下步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基础。
(三)长效、规范、常态管理阶段
1、要巩固集中管理成效,组织1-2个由各部门组成的联合整治行动小组,强化对非机动车、行人、摊位、门前“三包”等检查力度,力争以较小的投入达到较大的管理效率。
2、创建办公室要根据创建工作实际,对各部门整治工作进行突击检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开展文明示范街活动是创建文明乡镇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大桥、平安大桥的继续和深化。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学生、村民等参与本次活动,自觉践行文明行为。
2、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各单位(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把创建工作与今年的“行风建设年、环境整治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干部及共产党员以身作则,自觉遵守行为规范,带头实践文明行为,为构建和谐大桥作出贡献。
4、街道办在十字路口、菜场周边的无证摊贩进行集中整治,确保交通道路口及通道的安全畅通。对无证经营的机动车、人力三轮车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沿街经营户自己参与创建活动,处理一批违法、违章人员,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夜宵摊、无证摊贩、占道经营的行为将坚决予以取缔。
5、公安部门在创建工作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人辱骂、殴打工作人员阻碍执法、管理的,要严肃进行处理,切实保护和促进好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大桥镇人民政府
20XX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