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案
1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结合工程特点,编制本工程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姜堰区公安指挥中心
建设单位:姜堰区公安局
施工单位:江苏正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东华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泰州市华达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的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建筑面积2875㎡。
二、制度与网络建设
1、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扬尘防治要求,制定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管理责职和扬尘控制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人员的职责,
2、建立健全扬尘防治管理网络,成立防治领导小组,责任到人,及时召开扬尘防治工作会议,部署扬尘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3、管理班子平时对本项目的扬尘情况建立工作作业台帐,明确控制点、措施及整改情况。对各班组成员进行防尘治理卫生教育,做好防尘工作。
三、施工现场扬尘主要来源
1、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产生的扬尘;
2、清理施工建筑垃圾产生的扬尘;
3、搅拌作业产生的扬尘;
4、水泥、石灰等材料产生的扬尘;
5、工地未及时清运的土方、裸露的地面产生的扬尘;
6、装饰分部粉刷时搅拌水泥产生的扬尘。
7、现场各种来往车辆产生的扬尘。
四、现场扬尘控制目标
确保达到施工现场道路硬化、清洁卫生、无扬尘;现场材料摆放整齐,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遮盖或库存;进出车辆冲洗清洁,设置排水沟及两级沉淀池;裸露的地面、土方覆盖或绿化。脚手架外侧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建筑垃圾清理采用洒水降尘、装袋扎口密闭、集中堆放,采用密闭的渣土运输车清运垃圾。
五、扬尘防治措施
1、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设置五牌一图”。围档高度不低于1、8米重要地区和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围栏外侧做好宣传标语,美观、大方,与城市的整体色调保持一致。
3、明确施工扬尘防治责任人,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责任人和具体现场保洁员,并挂牌上岗。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保洁员每天进行2次清扫,早上一次,晚上一次,进行洒水清扫。
4、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宽度、厚度、强度满足安全通行要求,设置排水系统,泥浆、污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二次利用。
5、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时,应采取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未及时清运的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取车辆清洁措施,工地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设备,运输车辆应当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7、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水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采取覆盖或室内存放等措施。
8、建筑物内施工垃圾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清运,脚手架、高处平台及时洒水降尘,建筑垃圾严禁凌空抛掷。
9、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集中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及时清理出场。
10、施工现场使用清洁能源。
11、场地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排放。
12、脚手架外侧应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应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并经常冲刷。
13、施工机具应做好平时维修、保养整洁工作。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六、扬尘防治的施工现场布置
1、施工现场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等临时设施,严格按平面图布置。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符合环保、消防要求,淘汰砖砌临时设施。
2、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密闭式垃圾桶。
3、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2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案
为提高我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建设形象,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基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降低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城市精细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造人民群众良好生活环境为目的,着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问题,形成政府领导、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促使工地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增强扬尘防控意识,全面提升全区建筑工地整体形象。
二、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待建空地。
三、整治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整治标准
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
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有条件的工地应在出入口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
6.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7.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8.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9.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0.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11.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
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二)拆迁工地施工现场整治标准
1.拆迁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拆迁工地周围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4.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5.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6.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清运时间最迟应在拆迁完成后7日内清运完毕。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场地标明临时绿化标牌。
7.拆迁现场出入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土出场。
8.清运垃圾、渣土的车辆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严格按要求进行封闭运输,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允许凌空抛扬,宜袋装清运,以免造成扬尘污染。
9.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三)待建空地整治标准
1.城市待建空地应沿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封闭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2.待建空地地面应全部绿化、硬化或覆盖防尘网,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实施绿化作业时,应采取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1—2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盛金满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初嘉腾园区规建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由安监站监督人员组成,负责全区在建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5月18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
1、自查整改阶段(5月18日-5月24日)。由各建筑施工企业按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2、督查考核阶段(5月25日-6月30日)。根据自查整改情况,我站对区内在建工程进行抽查考评。对一些工作不力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进行严肃处理。
3、6月30日以后将集中整治做法逐步深化为长效管理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在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牵头与监理、施工单位成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方案,落实开挖阶段扬尘治理具体措施,并加强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施工单位是施工扬尘现场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要制定具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要指定现场扬尘治理专职人员,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日常巡查管理和设施维护负责。
(三)监理企业应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日志中。对扬尘治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于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成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净化城市环境,按照市住建局和公司要求,结合我公司及各项目部施工生产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未来城A区9#楼建设单位: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北顺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河北大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保定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未来城A区9#楼工程,地上33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26940.8㎡,建筑占地面积1472.23㎡,地上面积:25554.84㎡,地下室建筑面积:1385.96㎡,建筑高度为97.65m,其中一、二层为底商,层高分别为3.4m、3.6m,三层以上为住宅,层高为2.9m,室内外高差为0.45m。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要求,以治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施工扬尘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为提高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水平做出贡献。
三、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王振国
副组长:米季成
成员:马玉亮、田旺、杨闰月、孙大磊、王青海、许文娜、宁永超、刘伟伟、苏丽、马强、张铁柱、高建新、张占军、王志坚、范海威、于保生
四、工作目标:
项目部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依据建筑施工环境治理“大整治、全覆盖、零容忍、严处罚”要求”,本着“公司监管、项目负责、专人清理”的原则,”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施工现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全面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
五、整治标准:
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整治标准: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采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
(2)材料存放区、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采用混凝土或细石。
(3)施工现场要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4)施工现场其它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洒水或其他防扬尘措施。
2、车辆冲洗设施整治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道路必须采取混凝土硬化或铺设钢板硬化,并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
(2)指派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做到沿途不遗撒。
3、材料、土方覆盖整治标准:
(1)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存放的土方必须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停工工地,必须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苫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4)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必须及时固化或苫盖。
4、施工现场监控系统整治标准:
施工现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并与住建部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对接,建立全方位、立体式施工现场视频监控体系。
5、施工围挡整治标准:
(1)施工现场要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实行全封闭施工。主干道两侧项目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一般路段两侧项目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2)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围挡必须定期进行清洁,保持坚固、整洁、美观。
6、现场洒水降尘整治标准:
(1)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派设专人负责,提高清扫保洁质量:每天必须至少进行2次清扫洒水作业(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非冰冻期,Ⅲ级预警,增加现场洒水降尘频次(至少2次/日);Ⅱ级预警,增加现场洒水降尘频次(至少4次/日);Ⅰ级预警,增加现场洒水降尘频次(至少5次/日)。
(2)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等作业时,必须边施工边适当洒水;
(3)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作业;
(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7、垃圾存放、运输整治标准:
(1)施工现场设置的垃圾站必须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3)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洒水措施,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严禁车体带泥上路。
8、外脚手架架体及密目网、安全网整治标准:
(1)脚手架架体钢管必须涂有红丹防锈漆,剪刀撑要涂有红白相间的安全色。
(2)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3)密目网、安全网要完整、牢固,并定期清理,保持干净、美观;一旦出现破损、老化等现象,要及时更换,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溢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是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管理人员要对此项工作提超高度重视,实行组长总负责,副组长具体抓,确保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治任务。
2、项目部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此项工作,利用周一安全会,班组班前会,每日调度会等机会及板报、标语等形式,对职工开展宣传教育。将“15条措施”对职工进行公示,使职工清楚“13个必须”和“10个严禁”。建立专人清扫洒水降尘制度,制定值班表,并严格落实,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定期考核,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合格的定期回头看,形成长效机制。
七、惩治措施:
1、公司惩治措施:
(1)责令项目进行停工整改,问题严重的,一律停水停电。
(2)对项目部停止办理各分部及竣工验收手续。
八、考核办法:
1、考核目的:
督促施工现场大气污染及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激励施工扬尘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正常运行。
2、考核对象:
项目部组织考核各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