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燃放整治总结
1桃溪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20XX年我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安委办和县安监局正确领导下,在镇政府正确的组织领导下,圆满完成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有力地维护了桃溪良好的经济环境。现就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镇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镇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镇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求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相互联动,相互配合。
二是镇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会议,按照县安委办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分析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镇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书,落实包保责任制,成立打非工作队。
三是镇政府适时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检查,分管安全负责人亲自带队,公安、安监、综治等部门参加,进行地毯式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隐患之处。
二、镇政府加强了宣传教育力度
镇政府在全年组织多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充分利用了广播、宣传车、标语、宣传栏、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烟花爆竹的安全知识。大力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大力鼓励举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行为及事故隐患,努力营造浓厚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了全镇人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加大集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力度
镇政府要求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按镇政府方案要求全面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同时要求经营户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任何死角。排查到的隐患按照要求全面整改,不留后患。镇政府在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中时间、人力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强化了政府协调指导工作。通过整治,基本上杜绝上“四超二改”违法违规行为,超许可范围经营等现象、生产经营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
四、强化责任,严明纪律
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专项实施方案的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开展监督排查整改过程中本着“横着到边,竖着到底”的原则进行工作,不留任何死角死面。对工作中走过场、搞形式等造成事故的,一经发现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2民丰县工商局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XX年春节将至,为了确保我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使广大消费者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根据地区工商局(和安监管传发〔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对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局针对烟花爆竹经营户数量少,且春节烟花爆竹尚未上市的现状,将法律法规宣传、相关许可证件备案、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等有关知识做为工作重点。执法人员到经营户经营场所,明确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强化安全教育和许可事项的宣传教育。
二是、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1家,采取对相关经营资格和进货票据等资料备案的方法,对进货渠道和质量进行监督,通过检查,1家烟花爆竹经营户未发现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情况。在春节期间我县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
通过对烟花爆竹市场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了市场巡查人员的职责,同时教育了经营户合法经营,强化了安全意识。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情况,以确保市场安全。
二0XX年二月六日
3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XX年10月至20XX年2月中旬扎实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日常经营秩序得到稳步规范,全市烟花爆竹经营领域未发生一起伤人亡人事故。回顾这段时间,具体工作如下:
一、领导重视 组织有力
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把年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是领导重视。12月17日,市政府牵头召开市级相关部门和重点镇(街道)相关领导参加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协调会,会上肯定成绩的同时,分析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职责,研究相关措施,部署年底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责任明确。11月份,市烟花爆竹整治办公室制订了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及各地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强调了执法检查、举报查处、联合办公等各项工作制度。三是保障到位。市里继续安排专项整治工作经费,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办公室,开展集中办公,集中行动。各镇(街道)也成立整治队伍,部署整治任务,确保市镇两级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二、宣教并举 氛围浓厚
整治前期,把宣传教育作为专项整治的基础工作来抓。一是依托媒体宣传。在《慈溪日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市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开设专版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利用车载流动广播,走街串巷轮番进行宣传;印刷宣传小册子,分发到各基层单位和各烟花爆竹经营户手中。二是开展经营户的教育培训。9月份,在全市分时分批组织烟花爆竹经营户,通过以会代训形式,重点宣讲上级对B级产品经营许可的调整政策。三是个性化宣教工作。各镇(街道)也结合实际,开展个性化、形式多样的宣教工作。周巷、观海卫、龙山、逍林等地召集经营单位业主开教育会,观海卫、掌起等镇领导牵头与业主签订安全责任状,绝大多数镇(街道)在当地烟花爆竹销售的主要街面、路段上设置广告牌、横幅等。据统计,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累计投入宣传经费共30万元,在《慈溪日报》上刊登整治有关报道2次,在市镇两级电视台插播移动字幕宣传标语247条次,悬挂横幅236条,分发宣传小册子2000份,发送手机短消息4000条,市里组织业主培训会议4期参会人数700余人。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民关注、支持并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管 规范提高
整治期间,始终把有证户的检查规范工作做为重要环节来抓。一是调查摸底工作。在专项整治初期,组建巡查执法队伍,并邀请批发公司2名专业人员,对各镇(街道)监管情况及经营户安全条件进行摸底检查。二是B级产品的管控处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宁波市局有关烟花爆竹新政策、新标准的通知精神,把B级以上产品的管控处置工作作为今年专项整治的重点、难点工作,仔细研究适应这一重大调整变化的对策措施,认真做好新政策新标准的解释工作,专门发文强调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只允许经营C、D级产品,同时督促抓好B级以上产品在储存环节上的安全保障工作。三是开展许可证变更换发工作。按照要求许可范围取消了B级,设定为C、D级。经严格审批,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了新一轮的许可工作,新设13家,取消24家,变更换发340家。
四、突出打非 全面整治
在市级层面,市烟花爆竹整治办主要是牵头协调、督促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按职责抓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元旦过后,市烟花爆竹整治办分组分片开展督查巡查,共对全市13个镇、5个街道进行了一次全面巡查执法,尤其是对重点镇进行了多次反复巡查。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也高度重视,成立当地的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制订整治方案,精心安排力量,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开展蹲点检查、巡逻检查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市委常委、周巷镇党委书记亲自协调部署,并要求对典型案件一查到底、严肃处理。据统计,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共查扣非法烟花爆竹2110件,取缔非法储存窝点7个,取缔无证经营16家,共立案4起,其中2起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已收缴罚款1500元,发放举报奖励2.245万元。与去年相比,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有了进一步好转。
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主要问题有:一是经营不规范的问题,部分有证户安全条件不足、非法合法产品兼营或者违规储存等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在春节期间一些小杂货店、小摊小贩无证经营少量烟花爆竹的现象还较突出。三是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地重视程度及查处工作不平衡性较为明显,各职能部门联动执法的合力还需进一步强化。
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烟花爆竹整治力度。一是加强属地管理,镇(街道)要按照《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负起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责任。二是进一步落实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好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联络员的作用。三是完善烟花爆竹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烟花爆竹长效监管体系。
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
20XX年2月18日
4派出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障全乡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景谷县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景谷派出所将此次专项行动积极向景谷乡党委政府汇报,得到了景谷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景谷乡政府根据景谷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成立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在景谷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景谷派出所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最火爆的时候,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景谷派出所民警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情况的巡查力度,并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重要地段的消防力度,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景谷派出所民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对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盯防,一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举报制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景谷派出所民警联合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赶集日”等有利时机,把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认真向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商业网点的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个村组和农户家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并设立了一部专用的举报电话,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
截至目前,景谷派出所出动警力24人次、协警人员11人次,警车11辆次,检查烟花爆竹销售零售点5家,共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掀起了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宣传攻势。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使群众了解危爆物品的危害,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坚决遏制此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春节期间,景谷乡辖区内无因烟花爆竹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
5街道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XX〕309号)要求,双江街道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实现了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辖区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未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一是街道于20XX年1月29日专题召开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议,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针对除夕、元宵重点时段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二是成立了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杨桂林任组长,副主任何先友任副组长,双江派出所、工商所、综治科、安监科、城管科、财政科、社事科、民政科林业站、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以下简称街道燃放办),由安监科长余江游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具体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各村(社区)分别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宣传动员工作会,采取书写标语、制定传单、张贴公告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确保宣传不留空楼和死角,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在引导中做到强化“四个禁放”,即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
三、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各社区(村)积极深入排查隐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一是排查建(构) 筑物隐患。重点清除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数量充足、消防通道畅通。要对地下管线、下水道进行检测、维护、清理,加强社区居民楼化粪池的检测和清淘,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二是排查重大危险源隐患。对本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电力设施、小区化粪池和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三是排查销售点隐患。对许可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积极报告。
四、明确责任,加强巡逻守护
各社区(村)明确了以支书为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带头值班巡查,并对燃放烟花责任区域落实了巡逻守护人员。并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对加油站、小区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巡逻员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街道安监科在除夕、元宵夜对每一个社区都加强了巡逻守护和现场督查。街道值班人员并采取电话抽查方式,督查了各社区值班在岗情况。
由于工作到位,措施有力,我街道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现了平安、有序,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
双江街道办事处
20XX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