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烟花爆竹年终总结
1龙临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总结
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我镇积极、认真地做好元旦、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相关工作,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安监办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安全检查工作中的相关事宜。领导小组的成立明确了分工,健全了制度,落实了责任,确保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现将近期检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
1、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疏散条件、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护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2、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混等级存放等现象。
3、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值班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等级制度,是否存在采购非法产品和含氯酸钾产品等问题。
4、零售店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无专柜销售现象、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销售非法产品。
5、是否有营业执照、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证书等。
(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
落实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并落实定期排查和例会制度,及时组织“打非”活动,将全镇非法制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加强宣传。我镇利用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了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发送传单450余份,在各村(街)交通要道及商店等处张贴了宣传资料。
通过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的检查情况来看,我镇各经营烟花爆竹的销售点较为规范,未发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龙临镇人民政府
20XX年1月20日
2伏山乡烟花爆竹检查工作总结
为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商城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我站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烟花爆竹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年的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县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今年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门面进行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共开展四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累计排查隐患12家,隐患56条。
五、加强经营业主的业务知识培训。
今年我站组织全乡的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参加市级举办的烟花爆竹知识培训,增加业主的安全意识,掌握防止烟花爆竹发生安全事故的技能。
六、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县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开展答题竞赛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伏山乡安监站
20XX年12月9日
3张汪镇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总结
一、基本情况
张汪镇共有46家经营申领了销售许可证,其中常设销售点1个,临时销售点45个,截止目前,我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销售单位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二、严格核准,排查隐患,采取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把好安全准入关,市安监局于元月15日开始对我镇申报的烟花爆竹销售人员进行了培训,元月20日又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准,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条件进行实地检查。镇安监中队组织召开了全体46个零售网点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紧急会议,落实了以下措施:
1、成立了安全检查小组。检查时间从1月16日开始至销售结束,每天派出一个小组,并指定了一名具体负责人,24小时内不间断的巡逻、值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并于第二天上午10点以前向镇安监办汇报前一天的巡查情况。
2、增加了消防器材,要求每个零售网点至少配备2具灭火器。
3、控制存量。要求每个零售网点营业场所总储存量必须控制在30箱以内,采取随卖随进的方式。
三、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和检查工作
为保证春节期间我镇烟花爆竹市场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使广大市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最大限度地杜绝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镇下发了草坪政办发[20XX]3号“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销售监督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烟花爆竹燃放销售监管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安监中队长主任,对禁放区禁放及烟花爆竹销售经营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烟花爆竹安全的重要性。
按照各级烟花爆竹有关会议的安排,镇监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在春节前和春节后对我镇的销售点进行了两次大的专项检查,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进行了日常检查,共检查销售点58个次,共查出各类问题27条,查处了3家证点不符的销售点。派出所收缴销售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20余万头,对2家销售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个体户进行了处罚,净化了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为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