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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经营目标责任书

时间: 03-19 栏目:信函

1原平市旅游规范经营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旅游企业经营和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按照国家旅游局要求,所有旅游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按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为游客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结合我市旅游行业特点和实际,原平市旅游局和你单位签订本目标责任书,要求你单位严格遵守:

一、景区

(一)景区服务项目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不得有淫秽、迷信内容。

(二)景区不得超越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旅游业务;收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自律价格;不得设有园中园收费。

(三)不得给付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现金回扣。

(四)景区(点)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景区内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

(五)所提供消费项目要明码标价;不得减少或变相减少服务项目。

(六)不得有强制游客消费的行为;配套娱乐措施不得欺客、宰客。

(七)景区(点)内不得有流动商贩尾随兜售现象。

(八)要按时参加A级景区复核。

(九发生旅游投诉案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

(十)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旅行社

(一)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应当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者《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一起,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要位置。

(二)国内社不得经营出境业务,出境社必须按规范要求开展业务,所有旅行社都不得打虚假广告、搞压价竞争,不得以核减安全成本揽客组团。

(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出借。

(四)加强行业自律,严禁门市部非法操作团队;杜绝部门承包、挂靠经营、零负团费;加强合同监管,杜绝欺诈消费和强迫消费。严禁使用无资质的“黑车”、“黑导”和未经年检的导游员;严禁到“黑店”购物、就餐和住宿。

(五)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人员为接待旅游团队向旅行社支付费用;垫付旅游接待费用;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其他不合理费用。

(六)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其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应当符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接待服务能力的要求。

(七)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旅游者主动要求的除外。未经旅游者同意的,旅行社不得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旅行社不得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

(八)为减少自然灾害等意外风险给旅游者带来的损害,旅行社在招徕、接待旅游者时,可以提示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九)及时受理游客意见和投诉,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十)旅行社应当妥善保存《条例》规定的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以备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查。资料的保存期,应当不少于两年。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经营者或者个人,泄露旅游者因签订旅游合同提供的个人信息;超过保存期限的旅游者个人信息资料,应当妥善销毁。

三、星级饭店

(一)饭店在办理客人入住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客人出示有效证件,并如实登记。

(二)饭店应当将房价表置于总服务台显著位置,供客人参考。饭店如给予客人房价折扣,应当书面约定。

(三)饭店如果对客房、餐饮、洗衣、电话等服务项目加收服务费,应当在房价表或有关服务价目单上明码标价。

(四)保护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客房房门应当装置防盗链、门镜、应急疏散图,卫生间内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客房内应当放置服务指南、住宿须知和防火指南。有条件的饭店应当安装客房电子门锁和公共区域安全监控系统。

(五)饭店应当保护客人的隐私权。除日常清扫卫生、维修保养设施设备或者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外,饭店员工未经客人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客人下榻的房间。

(六)按规定保管好客人贵重物品和一般物品。

(七)客人送洗衣物,饭店应当要求客人在洗衣单上注明洗涤种类及要求,并应当检查衣物状况有无破损。客人如有特殊要求或者饭店员工发现衣物破损的,双方应当事先确认并在洗衣单上注明。避免投诉事件发生。

(八)饭店应当提示客人保管好放置在汽车内的物品。

(九)饭店如果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酒吧、舞厅等场所享用,应当将谢绝的告示设置于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十)饭店有义务提醒客人在客房内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私留他人住宿或者擅自将客房转让给他人使用及改变使用用途。

监管单位:原平市旅游服务中心

签字人:

旅游企业:

签字人:

二〇一四年三月

2旅行社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旅游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旅行社安全经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旅游局决定与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签订年度旅行社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颁发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注册,颁发工商营业执照的旅行社。

二、责任目标

(一)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构)

1、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旅行社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严格执行旅游安全法律规定

1、依据《旅游法》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

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等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2、在旅游活动中以明式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以下说明或警示:

(1)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

(2)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3)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

(4)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

(5)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3、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三)规范经营旅游业务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按照规定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求助费用。

3、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4、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5、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诈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导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6、组织团队出境或者组织接待团队入境旅游,应当按照规定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7、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8、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包价旅游合同必须符合《旅游法》规定的内容。

9、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

10、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或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11、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2、订立包价旅游合同,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1)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2)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3)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4)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13、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

14、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按规定投保责任保险。

15、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16、选择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17、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省、市旅游局各备案一份,旅行社留存一份。

监督人: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3北京天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

甲方:北京天禧国际旅行社

乙方:

根据国家旅游局、北京市旅游局关于旅游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促进旅游事业科学、稳定地发展,在保证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提高经济效益,经协商签订目标管理责任制合同如下:

第一款: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在北京市处,设立中北京天禧国际旅行社部。

第二款: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协议的范围内开展义务经营活动销售和推广产品;

二、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财务收支情况有检查、监督、指导的权利;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人员办理培训报名,等级评定及相关证卡等工作;

四、甲方有责任帮助、支持乙方创造必要的经营和办公条件,协助乙方解决实际困难,并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甲方有责任依法依规和依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业的要求,对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监察,并在旅游业务方面对乙方统筹运作进行指导;

六、如乙方在经营管理者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旅游管理规定的行为,对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予以行政、经济方面处罚;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进行行政、经济方面处罚的同时,可终止双方合同,并保留使用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

第三款: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旅游业管理规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旅游业务方面的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严格依法按照经营范围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凡超出业务经营范围,实施了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一切后果有乙方负法律责任;

二、乙方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依法管理,按甲方统一规定执行,每月1日向甲方提供上月真实可靠的财务报表;要对自己所开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债务及应付账款;

三、乙方核算员应按月按时与甲方财务核对财务收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解决;

四、乙方不得另行分包小部门,否则,甲方有权收缴乙方违规所收的分包费用,并视情节予以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按有关规定聘任所需业务人员须经甲方领导审批,并在人事部门备案(正式聘任人员需审批,临时聘任人员需备案);

六、乙方应依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负责所聘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各项福利待遇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标准;

七、乙方在员工明确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乙方与你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一年为期限,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员工提出辞职或乙方对员工予以资遣或辞退,双方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八、在履行责任制期间,乙方因经营而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九、乙方对所聘导游人员有实行风险抵押管理的权利。

第四款:聘任第一责任人:

一、乙方作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全权向甲方负责人事、财务、内务、经营活动等方面的管理并承担经营责任及管理风险。

二、甲方对同志的聘任年限为____年,即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第一责任人不得将经营权利及经营场所转包及转租,如遇此种情况公司将停止第一责任人的经营权利,因此带来的损失,由第一责任人承担。

四、乙方负担开展业务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及各类费用开支,对甲方提供的办公设备,负有保管责任。

五、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负担员工的工资并按照要求为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乙方与员工间发生劳动纠纷,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办理,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与责任。

六、乙方开展业务的收入支出和账目必须纳入甲方财务账目管理,并接受甲方的财务监督管理。

七、共同维护公司的名誉和利益,业务经营中的宣传、广告、新闻发布、信息发布等须预先报甲方批准,如发生冲突应服从甲方的协调。

八、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方无关的业务,不得以任何名义将业务转包、分包、外挂给第三方,不得从事与甲方利益竞争或冲突的业务。

九、乙方经营过程中对第三方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贷款或为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十一、本责任书终止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

第五款:经营目标:

一、责任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考核指标体系:

三、乙方应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每月完成净利润目标____元,不得拖延。

四、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乙方的债权与债务、各种财务纠纷及客人客户投诉所要求的金额等,不因第一责任人的调离而解除债权、债务关系。团队款项不得超过公司规定期限,未收团款由责任人在公司规定的日期内补齐。

五、如第一责任人在任期内确须调离公司,需提前三个月向公司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妥善处理好房租、员工安顿、债权、债务、办公用品及接替人选登方面问题。

第六款:考核办法:

公司对乙方的主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按月进行考核,并以一个季度为基本考核时间期限,如一个季度未完成当季经营利润,将由乙方补足经营利润。如连续两个季度乙方未完成经营任务,公司将视情况停止第一责任人的经营权利,并由乙方补足经营利润及所欠款项。

第七款:内部管理:

一、财务管理:根据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办理。乙方应设准人负责收入及成本的管理,并与公司财务部核算对账。如乙方发生违反公司财务规定、挪用公款、恶意透支、携款不归等严重违法情况,公司除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外,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第一负责人承担。

二、合同管理:乙方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所有加盖公司或部门公章的本部门法律文书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资金管理:乙方的经营活动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公司不予垫付。部门必须在公司账上保留一定数量的资金。

四、广告管理:部门在出广告之前,必须向总经办报备,经同意后才可登出费用原则上由部门承担。

五、经营范围:不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变换、扩大。

六、保险管理:为了防范理赔风险,乙方必须按公司的规定,为参团客人办理游客个人意外险,并按其营业额承担相应的旅行社责任险。如由于乙方的原因和责任造成公司损失,乙方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七、合同管理:乙方对国内客户及旅行社的协议、合同和对境外旅行社的协议、合同必须事先经公司同意并向公司报备。

第八款:奖励措施:

一、本着多劳多得的分批方法,在完成公司的主指标经营任务后,根据辅助指标的完成情况,多余部分利润公司将作为奖金及第二年业务发展基本划拨乙方使用。

二、如乙方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无债务纠纷,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公司将在资金使用等方面予以有偿帮助。

第九款:协议的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修改协议或另行约定,并应以附件或补充协议等形式体现。如协商无效,可2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乙方预付保证金____万元,合同期满后三个月退还乙方。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年,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款:附件

本协议的正式附件为《北京市旅游局关于旅行社加强门市部管理的通知》与本协议书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签字:北京天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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