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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县目标责任书

时间: 02-07 栏目:信函

1郧西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科学发展观,保证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特确定你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如下。

一、目标责任

(一)启动阶段(20XX年)

1、学习宣传。认真学习宣传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和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决定,以及各级领导关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措施得力。

2、工作机构。

(1)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2)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建设进一步加强,并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有专职普法工作人员,保证制度健全,工作正常开展。

(3)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确保五年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3、制订规划。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订“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各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在20XX年12月31日以前报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动员启动。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召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大会,启动面达100%,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主要领导负总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层层签订“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3)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宣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

(4)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集中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进行全面宣传,营造氛围;

(5)按照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要求组织参加培训,并能组织开展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普法培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5天,(要达到每100名普法对象中有2名普法宣讲员);

(6)办好各种类型普法工作试点,积累经验,推广作法;

(7)按照市县要求完成“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教材任务;

(二)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6月)

1、重点对象学习。

(1)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参加一次法律知识培训,培训率和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做到学习有笔记、有体会,人均学法达50个学时;

(2)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保证人均学法达45个学时;

(3)小学三年级以上青少年学生学法列入教学计划,做到教师、教材、课时、考试“四落实”,每学期组织一次法制考试,学法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4)农(居)民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具体工作。

(1)从执法部门、律师、法律工作者、教师等部门中选聘法律水平高的人员组成“五五”普法讲师团,并积极组织开展工作,培植新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

(2)认真开展法制调研,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乡镇(场、区)要有阶段性学法成果,每年有3到5篇典材料上报;

(3)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好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场、区)每年要开展一至二次“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周(日)活动,并组织人员上街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送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扎实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4)继续推行“普法合格证”和“学法成绩卡”制度,发证率达95%以上;

(5)积极主动参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和各项活动,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工作;

(6)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会议研究、部署“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解决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关问题;

(7)切实执行好市、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把市、县人大关于普法依法治理的决议、决定精神落到实处;

(8)抓好暂住和流动人口普法工作,尽量不留死角;

(9)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墙报、专栏、法制文艺等形式大力宣传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成效;

(I0)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要做到“六有”。即:有规范齐全的档案、有会议记录、有个人学法专用笔记、有讲稿、有考试试卷和学法成绩。

(三)验收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

(1)各乡镇场、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检查验收方案,并负责具体组织本地、本单位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领导。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和检查验收标准;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召开“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阶段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划任务和决议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检查验收合格的要颁发合格证书;

(5)“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要紧密结合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行;

(6)要通过检查验收工作,注重发现和培育一批先进典型。要有一定比例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向全国、省、市、县进行推荐,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奠定基础;

(7)检查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明确责任,按照“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方案的统一部署,予以检查验收。

二、考核

从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在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每年检查一次,五年进行总体检查,并把每年检查情况作为五年检查的重要依据,分别对“五五”普法的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和对全县各地、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验收,检查形式有听汇报、查档案、走访座谈、抽样调查、考试等。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查漏补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场、区)各存一份。

郧西县依法治县工作

领导小组(签字):

乡镇(场、区)依法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签字):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2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目标和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法治奉新建设,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人民政府特向县直单位下达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责任书,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1、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普法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十二五”期间依法治理规划的制定,并报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成立“六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如有人员变动须及时调整并报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各单位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

4、按要求制定每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年度学法安排,完成省、市、县规定的学习宣传任务,并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增加普及宣传法律法规内容。

5、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力度,县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各单位按要求完成县普法办下达的培训任务。

6、每年按省、市要求完成普法教材及普法资料征订任务,确保干职工人手壹套。

7、抓好全民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确保干职工每年学法不少于40个小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不少于30个小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半。

8、认真组织检查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学法笔记,在编干职工每年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六千字,学法笔记内容齐全。正股级以上干部学法笔记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普法办检查,一般干职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由本单位组织检查。要求普法对象参学率达98%,合格率达100%。

9、坚持和完善普法合格证制度。各单位每年要严格按要求将普法对象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填入《普法合格证》,作为考核、晋升、晋级、评定职称、任职的重要依据。

10、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组织干职工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做到不漏报、不缺考,确保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100%。

11、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12、按时上报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各种材料、报表和县普法办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13、每年完成2篇以上《普法简报》投稿任务。

二0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3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司法行政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目标和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法治奉新建设,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人民政府特向各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下达普法依法治县、司法行政工作责任书,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一、法制宣传工作

1、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本地普法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十二五”期间依法治理规划的制定,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人大主席团作出关于加强普法工作的决议,并报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成立“六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如有人员变动须及时调整并报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各单位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

4、按要求制定每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学法安排,完成省、市、县规定的学习宣传任务,并可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增加普及宣传法律法规内容。

5、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力度,按市、县要求完成普法培训任务,县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村组普法宣传员培训班。

6、按省、市要求完成普法教材及普法资料征订任务,确保干职工(农村“两委”干部)人手壹套。

7、抓好全民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确保干职工每年学法不少于40个小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不少于30个小时,农村“两委”干部学法不少于20个小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半。

8、认真组织检查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学法笔记,在编干职工每年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村“两委”干部每年不少于六千字,学法笔记内容齐全。正股级以上干部学法笔记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普法办检查,一般干职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两委”干部由本单位组织检查。要求普法对象参学率达98%,合格率达100%。

9、坚持和完善普法合格证制度。各地要严格按要求将普法对象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填入《普法合格证》,作为考核、晋升、晋级、评定职称、任职的重要依据。

10、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组织干职工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做到不漏报、不缺考,确保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100%。

11、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12、按时上报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各种材料、报表和县普法办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13、每年完成6篇以上《普法简报》投稿任务。

二、人民调解工作

1、扎实做好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村(居)、组三级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及时调整充实乡(镇)各级调解组织。

2、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按要求组织辖区内调解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调解主任工作例会。

3、及时调处辖区内各类纠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5%以上。

4、坚持发生矛盾纠纷必须进行调处并建立档案制度,实行一案一卷并存档,调解程序、内容规范合法,文书格式统一。

5、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排查不少于2次,对矛盾纠纷、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无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众性纠纷械斗事件发生。

三、安置帮教工作

1、负责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村(居)、组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健全,及时调整充实各级安置帮教组织。

2、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电子信息库和安置帮教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辖区内20XX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脱管、不漏管。

3、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使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95%以上,安置率达到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4、健全安置帮教制度,实施安置帮教方案,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建立健全各种台帐、表册。

5、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无缝对接”机制,建立“无缝对接”网络,实现“放出有人接、接回有人管、创业有人帮、就业有人扶”的工作局面。

四、“两员”(普法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工作

1、严格选聘“两员”。严格按照选聘程序,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县司法局和各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研究确定“两员”,并颁发聘书。

2、健全“两员”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学习、档案管理、请示汇报等制度,统一制作《村级调委会、普法办工作职责》、《村民小组“两员”职责》,并上墙。

3、建立村、组普法夜校、人民调解室和法制宣传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加大对“两员”工作经费以及基础设施的投入,满足“两员”工作的需要。

五、法律援助工作

1、严格实行法律援助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进一步健全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县直单位、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组织建设并加强规范化建设,增强服务民生的能力。并及时调整充实法律援助组织,做到专职人员到位、接待场所便民、服务热情周到、办公设施齐全、规章制度健全、法律援助申请程序简捷方便。

3、按照省市工作要求,降低门槛,扩大范围,加大办案力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实行全覆盖,做到应援尽援,最大限度地维护贫困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4、积极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六、社区矫正工作

1、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司法所配置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2、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包括严把矫正衔接关、矫正执行关、管理监督关、考核奖惩关、矫正解除关。

3、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即:外出请销假制度、重大问题信息报告制度、考核制度、社会志愿者聘用制度、社区矫正责任追究制度等)。

4、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辖区内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防止重新犯罪和失控。司法所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管得住、矫治好。

5、加大对矫正对象的规范化管理力度,完善个人档案记录,严格落实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公益劳动、请销假等各项监管措施,确保资料完备,台账齐全,记录准确完整。

6、落实由社区矫正对象亲属或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有关人员担任的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人,配合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帮教。通过监督、走访、报到等措施,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执行刑罚、矫正不良行为和恶习。

7、矫正对象期满,按规定内容及时装订正(副)档案,并有专人保管。

8、实行工作报表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报表工作,报表要做到准确及时。遇到紧急和重大情况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必须随时上报有关具体情况和处置措施,并做好续报工作。

七、制度建设工作

1、全力配合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规范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六上墙”。

2、按要求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司法所业务培训,加强自学,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准确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和材料,每年上报信息材料8篇,调研文章1篇。

二0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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