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工作目标责任书
1司法警察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全面做好审判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地实现,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队伍建设
1、庭室内团结、勤政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队伍有凝聚力、战斗力,积极带领干警完成院党组、上级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部门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及时量化分解签定责任书。
3、对本院或上级对口业务部门部署的工作及时研究,做到工作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小结,半年、年终有总结。
4、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汇报。
5、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做到部门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并且按规定及时完成心得体会等写作任务。
6、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院党组或相关部门安排的政治业务培训、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培训等。
7、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按规定着装佩徽挂牌,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8、开庭时,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随意出进、不使用通讯工具,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事宜。
9、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劳动、公益活动,对院内抽调、安排人员及时到位,服从安排。
10、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
11、严格执行值班备警制度。节假日安排的值班、突发事件安排的备警,能按规定执行。
二、司法为民
1、工作中文明礼貌,杜绝“四难”问题和“生、冷、横、硬、推”现象,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2、按规定实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告知,审案程序和期限告知。
3、定期或不定期的征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单位的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工作,按规定完成全年调研、宣传任务。
5、严格执行条优化司法环境措施中便民、利民内容。
三、内务管理
1、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岗位职责明确。
2、部门环境整洁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3、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及电脑、警械等设备的管理。
4、按时报送各类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及时,数据真实,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四、法警大队业务工作
1、组织管理好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有明确具体的管理规定和职责分工。
2、做好人犯押解、值庭工作,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做好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工作秩序,遵守工作日值班制度,出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到场,做好当事人的疏导、引导工作。
4、协助业务庭、室开展工作,听从安排、服从指挥。
5、负责管理、使用司法警察器械及装备,管理严格,使用得当。
6、认真完成司法警察培训、考核及调警任务。
五、附则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核质量,实现考核目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纪检组、政工科、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相关人员组成,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政工科承办。
2、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责任书制定百分考核细则。
3、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对照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纪检、政工、办公、立案、审监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记载为依据,听汇报、查资料等形式进行。
4、本考核办法的量化打分在当年的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前进行,其成绩作为各部门当年的综合业绩考核、评优、受奖、记功的主要依据。
5、本责任书由分管副院长与法警队队长分别签订。
6、本责任书由分管副院长、法警队、政工科各保存一份。
7、本责任书由院党组负责解释、修订。
副院长(签名):
法警大队大队长(签名):
2办案安全责任状
为了切实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务犯罪查办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和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关于办案安全的要求,特签定王录贪污案办案安全责任状。
一、全体办案干警都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办案放在办案工作的首要位置,认真履职,相互配合。
二、办案安全工作实行“谁领导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看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细化到每个办案人员身上,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人防范的制度。检察长对本单位所办理的案件负领导责任,局长对本局的办案安全负主要责任,案件承办人、法警对本局的办案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全体干警都要严格遵守中纪委的“四个卡死”和最高检的“九条禁令”,严格依法办理案件:
1、讯(询)前,案件承办人要认真了解讯(询)问对象的健康状况、心理情绪,预估可能发生的风险情况,并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办案过程中要设一名法警负责全程观察犯罪嫌疑人、证人的身体、情绪变化,一旦发生突发疾病、逃跑、自杀或自残等情况,第一时间向局长汇报,并做好相应的处置。
2、严禁犯罪嫌疑人或证人携带安全隐患物品进入办案工作区,询问前看管法警要对涉案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男士主要检查打火机、钥匙等器具,女士主要检查硬质发卡、饰品等。
3、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持续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12个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方式变相据传犯罪嫌疑人。
4、讯问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2人,严禁一人进行讯(询)问;严禁对被调查人(证人)使用暴力逼供、逼证;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或其他手段非法获取证据等等
5、讯问时要求2名以上司法警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看管,不得出现脱节、脱岗或由一人提押、看管等情形。
6、在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检察机关接受讯问时,应当在讯问室进行,不得在讯问室以外的地点进行讯问,也不得把讯问室作为羁押室。
四、签订人
检察长:
局长:
案件主要承办人:
看管法警负责人:
宁武县人民检察院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我作为子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对分管的庭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XX年度,我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我郑重向院长承诺,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部署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切实担负起分管庭室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以审判为主的各项工作中,认真落实20XX年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省、市、县纪委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贯彻“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方针,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落实“问责、问廉、问效”制度。不断夯实法官干警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工作规划》,同时结合本院实际,加强以保持人民法院同人民群众血肉相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要按照王胜俊院长提出的在廉政教育制度、廉政监督制度、廉政预防制度、案件查处制度、制度执行力方面有所创新。要认真落实张建南组长在人民法院制度建设方面提出的10项要求。
四、加强对分管庭室干警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促使其正确行使权力。及时阅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积极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要坚决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廉洁从政“五条禁令”。自觉贯彻执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六个决不允许”,时刻牢记“两个务必”,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法官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讲操守、重品德,保持高尚的生活情趣和精神追求。
六、教育分管庭室的干警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的规定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法院“六个不准”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干警执行廉洁办案规定的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上报,积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核查违法违纪线索,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
七、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不在住房上以权谋私,不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不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和《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投资干股、到国外定居的规定和相关事项的报告登记制度。
八、坚持一岗双责,在管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还要管好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分管庭室的干警;正确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不以权谋私,不以自己的权力为自己、家属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吃请、不受贿。
九、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果断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向院长报告。
十、保证使分管的庭室在年度内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工作失误,如有发生,主动向院党组及院长报告情况和检讨责任,并接受责任追究。
子长县人民法院
院长:
子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