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09-25
栏目:方案
方案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市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服务廉洁化水平,根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广州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纠办〔20XX〕2号)部署要求,决定今年在我市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政府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20xx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单位进行“回头查”验收工作。为确保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有序,扎实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排查和解决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中存在的问题,整治庸懒散奢、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漠视群众利益等不良风气,以评促改,标本兼治,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实现作风建设和公共服务廉洁化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广州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行评办),设在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主任由廖增烈同志兼任。
三、评议对象
(一)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市直有关单位和中央、省驻穗有关单位(共31个)
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民防办、市“三旧”办、市档案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以上各单位的直属单位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纳入各单位的评议范围。
(二)行评“回头查”单位(18个)
2012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市殡葬服务中心、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市第一巴士有限公司、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市第三巴士有限公司、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广州交通集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公司、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珠江数码集团有限公司。
四、评议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根据自身职责,按照合理、高效、廉洁原则制定完整的政务服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引,做到政务服务有章可循。
(二)政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与政务服务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引、投诉渠道。
(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办事指引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四)清正廉洁情况。在服务企业和市民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等问题。
(五)监督问责情况。是否针对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是否及时、高效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是否对明显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五、评议方法
采取单位自评、服务对象评议和市行评团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评。由参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实事求是地对本单位政务服务情况作出评价并打分(占20%)。
(二)服务对象评议。市政府纠风办委托第三方民调机构对参评单位办事大厅(窗口)开展服务对象抽样调查评议(占40%)。
(三)市行评团评议。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代表以及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督察员、廉洁广州建设人民观察员等组成市行评团,在听取参评单位情况汇报、明查暗访、查阅资料等,全面了解参评单位政务服务情况的基础上,对各参评单位作出评价(占40%)。
(四)结果评定。根据单位自评、服务对象评议和市行评团评议结果,对参评单位的政务服务情况综合评定出“满意”(80-100分,含80分)、“基本满意”(60-80分以下,含60分)、“不满意”(60分以下,不含60分)档次结果。
六、评议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参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工作具体方案,建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参评单位制定的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于7月5日前报市行评办。
(二)自查自纠自评(7-8月)。参评单位围绕评议内容,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部门、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梳理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及时反馈,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扎实。各参评单位自评报告及自评分数(按自评满分为100分标准确定)要于8月31日前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于9月5日前分别报送市行评办和市行评团各成员。
期间,市行评团将采取明查暗访、座谈等形式了解参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情况和问题查找及整改情况;市行评办将把市行评团、广州纠风网和《行风面对面》节目收集到的意见与建议分送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各参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行评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市行评办、市行评团成员,加强工作信息的反映和交流。
(三)综合评议(9-10月)。市行评团在听取参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了解掌握各参评单位政务服务情况的基础上,对参评单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市行评办综合参评单位自评、市行评团评议和服务对象评议结果,评定出档次结果。综合评议结束后,市行评办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通报会,总结行评工作情况,宣布评议结果。
(四)总结提高(11月)。参评单位结合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建章立制,深化巩固民主评议工作成果。期间,市行评办组织市行评团围绕推进公共服务廉洁化和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对2012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18家公共服务单位进行“回头查”验收工作。
各区、县级市政府纠风办于11月5日前向市政府纠风办书面报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
七、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将作为考核参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廉洁广州建设和公共服务廉洁化等的重要指标,并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于群众满意度较低、排名靠后、或社会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对其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参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密切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民主评议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二)抓好评议环节,注重工作实效。各参评单位要坚持把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和推进公共服务廉洁化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始终把关注民生、化解民困作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到征求意见态度诚恳,查找问题全面深刻,整改措施及时到位,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对民主评议工作不重视、敷衍应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要“回炉”,并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整体提高。各级各单位要善于发现总结民主评议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正气,以点带面,促进本地区、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要建立完善一批制度规定,实现由解决具体问题向注重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转变,形成管住当前、立足长远的长效机制,切实促进我市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各区、县级市政府纠风办应参照市的做法,在相应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各区、县级市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于6月28日前报送市政府纠风办。
方案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及《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住建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为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通过评议,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建设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议对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住建委作为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业管理部门,被确定为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对象,包括委机关及所属的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市城建档案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和三峡水务公司、宜昌中燃公司等10个单位。住建委在省住建厅的领导下对各县市区住建系统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三、评议目标和任务
以政风行风建设为抓手,着力强化“三种意识”,提升“五种能力”,推进实施“十大工程”,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建设行政队伍,促进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强化“三种意识”即:强化发展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创新意识;提升“五种能力”即:提升参谋能力,提升学习能力,提升执行能力,提升保障能力,提升自律能力;实施“十大工程”即:实施拓展新区工程、夜景灯光工程、道路通畅工程、改善民生工程、无障碍工程、环境治理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建筑节能工程、住房康居工程和村庄整治工程。
四、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及住建委的工作目标,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重点评议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发展方面。是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扩内需、促发展,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主动地支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二)执行力建设方面。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执行上级重大决策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优质高效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无损害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的问题;是否建立和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符合职能特点的工作规范。
(三)公开透明方面。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推行和完善了住建系统办事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手段是否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是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服务和效率方面。是否切实规范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是否完善工作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审批事项、积极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五)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是否建立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围绕“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是否实行目标量化考核,狠抓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纠正并查处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行为,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时完成反腐败各项任务。
(六)问题整改方面。是否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是否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效果。
五、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
住建委的评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纠风办的领导下,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组织实施。整个评议工作从8月份开始到12月基本结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9月份)
1、组建专班,制定方案。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日程安排。
2、广泛宣传,公开承诺。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行风评议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工作方法、步骤及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同时通过行风热线、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在建设系统各部门、单位网站上设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建立评议联系网,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网址。
3、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针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内容,多方查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党组成员上门征求行业内各服务对象的意见;二是采取座谈和发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征求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及义务行风监督员的意见;三是在施工现场发放问卷调查,组织1-2次明察暗访活动,深入基层,查找问题。通过征求意见,查找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二)集中整改阶段(10月份)
1、各单位对照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原因,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建设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梳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方案中要有明确具体的措施、方法、责任人和时限要求。
2、认真逐条整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3、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了解各参评单位的整改情况。查处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集中测评和考核总结阶段(11月-12月中旬)
按照市纠风办的工作部署,参与社会问卷调查。各单位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和工作总结上报住建委。12月中旬召开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大会,公布评议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住建系统的评议工作在市建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工作专班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到职责、任务、工作重点“三明确”,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把评议工作媒体报道、工作简报、经验材料报市住建委,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阶段任务圆满完成。
(二)扎实整改,务求实效。住建行业是民生特征突出的行业,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热点难点问题较多,要突出抓好评议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主动接受行风评议代表监督评议,并加强与评议代表的正常相互联系、信息反馈,认真听取评议代表意见,解决认真解决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立足于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和社会公信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使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真正明显的效果。
(三)严肃纪律,严格实施。住建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以好的作风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严明纪律,真心诚意敞开大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要始终严格遵守各项评议工作纪律,不得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影响正常评议,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评议;不得违规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正确对待评议结果,坚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取信于民。
(四)全力以赴,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克服厌倦情绪,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要举全委之力,举全系统之力,全力以赴,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周密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保证评议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方案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提升司法行政良好形象,根据广元市纠风办《关于印发〈广元市20XX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纠办发〔20XX〕2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十二五”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加快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评议对象
(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
(二)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中心(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评议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围绕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履行职能,对中央、市委、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位。法律服务行业是否讲诚信、是否规范服务行为,司法行政机关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行政管理,保证政令畅通。
(二)办事公开情况。是否按照政务公开、法律服务行业办事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将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监督保障措施等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是否做到内容全面、准确、真实,是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是否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廉洁从政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行政审批、执法环节、法律服务等方面有无以权谋私行为,在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有无商业贿赂和不廉洁行为。
(四)作风建设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省厅“十二项规定” 和市局“十项规定”。是否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是否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是否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办事效率低等现象;是否热心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是否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五)问题整改情况。是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采取重点评议和普遍评议相结合、自主评议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构,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政风行风实施方案,选聘政风行风评议员,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评议调查阶段(5月-8月)
1.围绕评议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接受投诉、上门走访和邀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导员、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等评议代表,进行“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评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和归类。
2.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查找出的主要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及建议,通过公示栏、会议等形式进行通报。各单位要根据评议情况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于8月底前报市局监察室。
(三)民主评议阶段(9月)
召开评议会议,由评议代表通报反馈调查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整改落实阶段(10月-11月)
1.通过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和本年度督导员、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等评议代表的评议意见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及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整改。要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便于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说明理由、列出计划,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反馈。
2.从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对于纠风办交办的行风案件,要认真查处。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民主评议整改情况报市局监察室。
(五)综合测评和总结阶段(12月)
1.加强对所属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的督促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重点督查。市局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各单位要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办查纠、严肃执行纪律。对整改落实结果进行回访督查,在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科学评议工作机制,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对评议工作要进行全面的总结并报市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共同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市局相关科室要认真履好职责,指导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抓好工作落实,力求取得实效。要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评工作之中,并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工作创新。要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行评工作,要严要求、高标准完成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全面整改等各个阶段的“规定工作”;要把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评议有机结合,进一步创新完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增强行评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行评工作创新创特创成效,从而实现“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工作有特色。
(三)坚持评改结合。要结合全系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要求,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民主评议始终,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作出整改的承诺,接受监督,并切实抓好整改。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开展评议工作,对评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整改,确保评议各阶段工作动作规范、按时有序、成效明显。市局将适时组织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调查处理。
(五)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市局监察室,以便了解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
方案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溧司字(2010)34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确保我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现结合本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以“五服务”(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为重点,以“三帮”(帮企业渡难关、帮基层解难题、帮群众办实事)为目标,以社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我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保障职能。
二、评议内容
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紧密结合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评议。
(一)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依法办事,程序合法,公开、公正、公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或工作责任制;重视服务窗口建设,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秩序良好;恪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二)政务公开
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通过相关杂志和网站以及《服务指南》、“多媒体电脑查询”、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张贴等形式,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全面、正确地公开行业的服务信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严格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公开本部门(系统)的服务承诺、投诉和监督电话,并安排接待人员;建立有效、透明、方便的查询平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三)办事效率
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村、部门、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严格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其他有关事项,积极改进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和网上服务办事。
(四)便民惠民
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化服务意识,帮助基层、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想为基层所想、为群众所想,为民提供便捷的服务规范、服务流程,通过评议活动让群众受益得实惠。认真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把援助惠及社会弱势群体。
(五)践诺守信
利用政务网络和政务公开栏公开服务承诺事项,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法律服务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坚决制止不依法办案、不诚信办事,不严格执行办结期限的不良作风,提高群众的诚信度,建立人民满意机关。
(六)廉洁从政
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决制止以权、以业谋私、吃拿卡要、拖拉推诿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行业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纪律,不索取、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收受红包、回扣,不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将本应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到被管理、服务对象单位报销,确保各项管理扎实有效。
(七)文明服务
牢固树立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的意识,坚持从大局出发,从基层实际出发,坚决克服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市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服务廉洁化水平,根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广州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纠办〔20XX〕2号)部署要求,决定今年在我市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政府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20xx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单位进行“回头查”验收工作。为确保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有序,扎实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排查和解决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中存在的问题,整治庸懒散奢、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漠视群众利益等不良风气,以评促改,标本兼治,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实现作风建设和公共服务廉洁化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广州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行评办),设在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主任由廖增烈同志兼任。
三、评议对象
(一)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市直有关单位和中央、省驻穗有关单位(共31个)
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民防办、市“三旧”办、市档案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以上各单位的直属单位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纳入各单位的评议范围。
(二)行评“回头查”单位(18个)
2012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市殡葬服务中心、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市第一巴士有限公司、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市第三巴士有限公司、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广州交通集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公司、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珠江数码集团有限公司。
四、评议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根据自身职责,按照合理、高效、廉洁原则制定完整的政务服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引,做到政务服务有章可循。
(二)政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与政务服务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引、投诉渠道。
(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办事指引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四)清正廉洁情况。在服务企业和市民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等问题。
(五)监督问责情况。是否针对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是否及时、高效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是否对明显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五、评议方法
采取单位自评、服务对象评议和市行评团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评。由参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实事求是地对本单位政务服务情况作出评价并打分(占20%)。
(二)服务对象评议。市政府纠风办委托第三方民调机构对参评单位办事大厅(窗口)开展服务对象抽样调查评议(占40%)。
(三)市行评团评议。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代表以及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督察员、廉洁广州建设人民观察员等组成市行评团,在听取参评单位情况汇报、明查暗访、查阅资料等,全面了解参评单位政务服务情况的基础上,对各参评单位作出评价(占40%)。
(四)结果评定。根据单位自评、服务对象评议和市行评团评议结果,对参评单位的政务服务情况综合评定出“满意”(80-100分,含80分)、“基本满意”(60-80分以下,含60分)、“不满意”(60分以下,不含60分)档次结果。
六、评议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参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工作具体方案,建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参评单位制定的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于7月5日前报市行评办。
(二)自查自纠自评(7-8月)。参评单位围绕评议内容,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部门、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梳理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及时反馈,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扎实。各参评单位自评报告及自评分数(按自评满分为100分标准确定)要于8月31日前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于9月5日前分别报送市行评办和市行评团各成员。
期间,市行评团将采取明查暗访、座谈等形式了解参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情况和问题查找及整改情况;市行评办将把市行评团、广州纠风网和《行风面对面》节目收集到的意见与建议分送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各参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行评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市行评办、市行评团成员,加强工作信息的反映和交流。
(三)综合评议(9-10月)。市行评团在听取参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了解掌握各参评单位政务服务情况的基础上,对参评单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市行评办综合参评单位自评、市行评团评议和服务对象评议结果,评定出档次结果。综合评议结束后,市行评办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通报会,总结行评工作情况,宣布评议结果。
(四)总结提高(11月)。参评单位结合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建章立制,深化巩固民主评议工作成果。期间,市行评办组织市行评团围绕推进公共服务廉洁化和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对2012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18家公共服务单位进行“回头查”验收工作。
各区、县级市政府纠风办于11月5日前向市政府纠风办书面报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
七、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将作为考核参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廉洁广州建设和公共服务廉洁化等的重要指标,并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于群众满意度较低、排名靠后、或社会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对其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参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密切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民主评议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二)抓好评议环节,注重工作实效。各参评单位要坚持把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和推进公共服务廉洁化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始终把关注民生、化解民困作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到征求意见态度诚恳,查找问题全面深刻,整改措施及时到位,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对民主评议工作不重视、敷衍应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要“回炉”,并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整体提高。各级各单位要善于发现总结民主评议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正气,以点带面,促进本地区、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要建立完善一批制度规定,实现由解决具体问题向注重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转变,形成管住当前、立足长远的长效机制,切实促进我市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各区、县级市政府纠风办应参照市的做法,在相应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各区、县级市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于6月28日前报送市政府纠风办。
方案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及《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住建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为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通过评议,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建设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议对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住建委作为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业管理部门,被确定为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对象,包括委机关及所属的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市城建档案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和三峡水务公司、宜昌中燃公司等10个单位。住建委在省住建厅的领导下对各县市区住建系统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三、评议目标和任务
以政风行风建设为抓手,着力强化“三种意识”,提升“五种能力”,推进实施“十大工程”,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建设行政队伍,促进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强化“三种意识”即:强化发展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创新意识;提升“五种能力”即:提升参谋能力,提升学习能力,提升执行能力,提升保障能力,提升自律能力;实施“十大工程”即:实施拓展新区工程、夜景灯光工程、道路通畅工程、改善民生工程、无障碍工程、环境治理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建筑节能工程、住房康居工程和村庄整治工程。
四、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及住建委的工作目标,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重点评议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发展方面。是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扩内需、促发展,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主动地支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二)执行力建设方面。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执行上级重大决策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优质高效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无损害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的问题;是否建立和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符合职能特点的工作规范。
(三)公开透明方面。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推行和完善了住建系统办事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手段是否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是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服务和效率方面。是否切实规范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是否完善工作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审批事项、积极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五)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是否建立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围绕“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是否实行目标量化考核,狠抓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纠正并查处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行为,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时完成反腐败各项任务。
(六)问题整改方面。是否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是否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效果。
五、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
住建委的评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纠风办的领导下,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组织实施。整个评议工作从8月份开始到12月基本结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9月份)
1、组建专班,制定方案。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日程安排。
2、广泛宣传,公开承诺。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行风评议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工作方法、步骤及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同时通过行风热线、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在建设系统各部门、单位网站上设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建立评议联系网,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网址。
3、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针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内容,多方查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党组成员上门征求行业内各服务对象的意见;二是采取座谈和发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征求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及义务行风监督员的意见;三是在施工现场发放问卷调查,组织1-2次明察暗访活动,深入基层,查找问题。通过征求意见,查找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二)集中整改阶段(10月份)
1、各单位对照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原因,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建设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梳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方案中要有明确具体的措施、方法、责任人和时限要求。
2、认真逐条整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3、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了解各参评单位的整改情况。查处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集中测评和考核总结阶段(11月-12月中旬)
按照市纠风办的工作部署,参与社会问卷调查。各单位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和工作总结上报住建委。12月中旬召开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大会,公布评议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住建系统的评议工作在市建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工作专班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到职责、任务、工作重点“三明确”,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把评议工作媒体报道、工作简报、经验材料报市住建委,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阶段任务圆满完成。
(二)扎实整改,务求实效。住建行业是民生特征突出的行业,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热点难点问题较多,要突出抓好评议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主动接受行风评议代表监督评议,并加强与评议代表的正常相互联系、信息反馈,认真听取评议代表意见,解决认真解决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立足于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和社会公信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使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真正明显的效果。
(三)严肃纪律,严格实施。住建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以好的作风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严明纪律,真心诚意敞开大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要始终严格遵守各项评议工作纪律,不得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影响正常评议,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评议;不得违规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正确对待评议结果,坚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取信于民。
(四)全力以赴,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克服厌倦情绪,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要举全委之力,举全系统之力,全力以赴,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周密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保证评议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方案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提升司法行政良好形象,根据广元市纠风办《关于印发〈广元市20XX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纠办发〔20XX〕2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十二五”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加快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评议对象
(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
(二)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中心(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评议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围绕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履行职能,对中央、市委、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位。法律服务行业是否讲诚信、是否规范服务行为,司法行政机关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行政管理,保证政令畅通。
(二)办事公开情况。是否按照政务公开、法律服务行业办事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将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监督保障措施等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是否做到内容全面、准确、真实,是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是否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廉洁从政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行政审批、执法环节、法律服务等方面有无以权谋私行为,在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有无商业贿赂和不廉洁行为。
(四)作风建设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省厅“十二项规定” 和市局“十项规定”。是否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是否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是否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办事效率低等现象;是否热心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是否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五)问题整改情况。是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采取重点评议和普遍评议相结合、自主评议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构,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政风行风实施方案,选聘政风行风评议员,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评议调查阶段(5月-8月)
1.围绕评议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接受投诉、上门走访和邀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导员、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等评议代表,进行“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评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和归类。
2.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查找出的主要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及建议,通过公示栏、会议等形式进行通报。各单位要根据评议情况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于8月底前报市局监察室。
(三)民主评议阶段(9月)
召开评议会议,由评议代表通报反馈调查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整改落实阶段(10月-11月)
1.通过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和本年度督导员、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等评议代表的评议意见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及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整改。要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便于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说明理由、列出计划,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反馈。
2.从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对于纠风办交办的行风案件,要认真查处。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民主评议整改情况报市局监察室。
(五)综合测评和总结阶段(12月)
1.加强对所属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的督促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重点督查。市局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各单位要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办查纠、严肃执行纪律。对整改落实结果进行回访督查,在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科学评议工作机制,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对评议工作要进行全面的总结并报市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共同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市局相关科室要认真履好职责,指导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抓好工作落实,力求取得实效。要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评工作之中,并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工作创新。要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行评工作,要严要求、高标准完成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全面整改等各个阶段的“规定工作”;要把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评议有机结合,进一步创新完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增强行评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行评工作创新创特创成效,从而实现“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工作有特色。
(三)坚持评改结合。要结合全系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要求,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民主评议始终,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作出整改的承诺,接受监督,并切实抓好整改。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开展评议工作,对评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整改,确保评议各阶段工作动作规范、按时有序、成效明显。市局将适时组织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调查处理。
(五)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市局监察室,以便了解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
方案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溧司字(2010)34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确保我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现结合本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以“五服务”(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为重点,以“三帮”(帮企业渡难关、帮基层解难题、帮群众办实事)为目标,以社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我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保障职能。
二、评议内容
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紧密结合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评议。
(一)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依法办事,程序合法,公开、公正、公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或工作责任制;重视服务窗口建设,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秩序良好;恪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二)政务公开
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通过相关杂志和网站以及《服务指南》、“多媒体电脑查询”、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张贴等形式,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全面、正确地公开行业的服务信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严格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公开本部门(系统)的服务承诺、投诉和监督电话,并安排接待人员;建立有效、透明、方便的查询平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三)办事效率
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村、部门、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严格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其他有关事项,积极改进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和网上服务办事。
(四)便民惠民
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化服务意识,帮助基层、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想为基层所想、为群众所想,为民提供便捷的服务规范、服务流程,通过评议活动让群众受益得实惠。认真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把援助惠及社会弱势群体。
(五)践诺守信
利用政务网络和政务公开栏公开服务承诺事项,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法律服务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坚决制止不依法办案、不诚信办事,不严格执行办结期限的不良作风,提高群众的诚信度,建立人民满意机关。
(六)廉洁从政
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决制止以权、以业谋私、吃拿卡要、拖拉推诿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行业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纪律,不索取、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收受红包、回扣,不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将本应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到被管理、服务对象单位报销,确保各项管理扎实有效。
(七)文明服务
牢固树立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的意识,坚持从大局出发,从基层实际出发,坚决克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