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代表考察方案
1关于组织全镇党代表开展大棚建设视察工作的方案
一、组织领导
由镇党委牵头,组织全镇党代表对全镇大棚建设开展情况进行视察。
二、视察时间
20XX年5月10日
三、视察内容
主要检查大棚扣膜工作准备是否到位,开始生产,示范带动作用是否明显。
四、视察方式
主要采取看现场、听汇报、现场询问等。
五、活动要求
1、做好调查研究。
2、参加人员在乡政府集合出发
3、各被视察单位请做好汇报总结和接待工作。
六、视察目的
1、促进代表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利用当地资源,积极招商引资,自主开发,发展全乡经济。
2、营造一个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让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支持。
3、切实提高大棚建设生产质量。
七、视察事项
代表们不直接处理发现的问题,但对相关问题要及时反映到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并跟踪督查。
头台镇党代表常任制办公室
20XX年5月5日
2高桥镇第四届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人选考察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20XX年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浦委发〔20XX〕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就高桥镇第四届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人选考察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我镇党代表换届工作总体时间安排,考察工作拟于8月15-17日,为期3天。具体安排如下:
8月15日,发布考察预告,召开考察组工作会议;
8月16日-17日,开展民主测评和个别访谈;征询纪检、审计、综治、信访、公安和税务等方面的意见;对考察人选形成综合性评价意见。
二、工作程序
(一)前期准备
1、按要求组建考察组。拟组建8个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3-5名同志组成,设组长1名,组员若干名,其中1名为选区联络员。(考察分组及安排表见附件1)。
2、发布考察预告。根据各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具体样例可见附件2),要求张贴在单位公告栏或其他醒目位置。
(二)考察
1.审查
由镇党委组织委员李书燕牵头,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
主任顾琼华、稳定办主任林承宽、财政所所长黄英分别按职责分工,具体征询纪检、审计、综治、信访、公安和税务等方面的意见。
2.考察
开展民主测评和个别访谈。民主测评和个别访谈对象主要为:
机关、事业: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支委委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其他服务对象;
村、居、离退休、军休:支委委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其他服务对象;
两新:部门主要负责人、支委委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其他服务对象;
联合支部选区:各支部书记代表、支委委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其他服务对象;
人数:10人左右。
提名推荐党代表人选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具体样例可见附件3)在个别访谈前发给考察对象,根据要求填写后投入指定票箱,由考察组回收、统计、汇总(具体样例可见附件4)。个别访谈(具体样例可见附件5)主要了解候选人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
3.综合评价及汇报
(1)综合评价。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填写提名推荐党代表人选考察审查意见(具体样例可见附件6),对考察人选形成综合性评价意见,具体包括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履职能力等方面;
(2)评价结果反馈。各考察组在8月17日(周三)下班前务必将附件4和附件6交515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邮箱:gqzzzrsk@126.com)。
三、考察要求
1、一年内接受过组织考察的(如提任考察、换届考察、表彰考察等),不再重复进行考察(不列入考察的人员名单见附件8)。
2、考察小组要严格遵守考察纪律,并对考察结果负责。
附件1:镇四届党代会代表人选考察分组拟安排表
附件2:考察预告
附件3:提名推荐党代表人选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
附件4:考察情况附表
附件5:提名推荐党代表人选个别访谈表
附件6:提名推荐党代表人选考察审查意见
附件7:不计入考察对象的人名名单
镇四届党代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8月10日
3中共玉台镇委员会关于党代表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
党代表的选举,是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基础,是选出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的重要保证。按照省、市委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我镇党代表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伟大旗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以提高代表素质和民主议政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体现选举人意志,严肃代表选举纪律,以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选举产生代表,确保选举产生的代表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
二、时间安排
代表选举工作起止时间:4月28日-5月30日。各党支部应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选举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代表选举任务。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根据中央及省、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1.代表条件确定。坚持党委主导党代表的产生,在推荐、提名、考察环节充分发挥组织把关作用,切实提高代表质量。必须把对党绝对忠诚,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放在第一位。把政治素质好、群众基础好、工作作风好,带富能力强、协调本领强、法制观念强、年富力强的党员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党代会代表必须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较好地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联系群众能力;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创先争优并做出突出成绩;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拥护;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能够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具有以下行为的党员不能推选为党代表:一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二是不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甚至消极对抗的;三是违反村规民约,群众口碑不好的;四是创富能力差,收入水平长期低下的;五是参选动机不纯,拉票贿选的;六是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2.代表名额及确定原则。代表名额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代表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代表参与党内重大问题讨论的原则,结合我镇各党组织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党代表名额确定为103人。各支部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表1。
3.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党代会代表中,妇女代表13名,占12.6%;领导干部、单位部门负责人代表11名,占10.7%;基层一线代表46名,占44.6%;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返乡农民工、专合组织负责人代表29.1名,占30%;其他代表3名,占3%;其中,45岁以下党员达到30%以上;35岁以下青年党员达到5%以上。
4.代表选举单位的划分。代表选举单位,根据镇党委所属党组织划分,共划分10个选举单位。
5.代表产生的程序。各选举单位根据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代表的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在党代表选举产生上,要做到“六公开”,即代表“条件资格、名额结构、参选对象、选举办法、操作程序、选举结果”六公开。
具体程序一般是“四步走”,整个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
第一步:酝酿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选举单位接到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后,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及有关要求,按超出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以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并与镇党委沟通;按超出分配代表名额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第二步:选举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进行严格考察。选举单位要对代表人选严格把关考察,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凡存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涉嫌违法违纪、身份上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人选。在此基础上,选举单位填写初步人选登记表报镇党委。
第三步:镇党委审查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单位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在充分讨论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镇党委审查。如均符合规定和条件,镇党委及时批复;如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后,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四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对镇党委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比例不少于20%。选举单位向镇党委呈报代表推荐(初步、预备)人选名单时,要填报《代表候选人推荐(初步、预备)人选登记表》《代表候选人推荐(初步、预备)人选名册》和《代表候选人推荐(初步、预备)人选情况统计表》(附件2、3、4)。
6.代表的选举(5月底前)
(1)确定选举人数。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要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年老体弱、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出国或外出半年以上的,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但需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
(2)大会正式选举。召开党员大会正式选举时,要设监票和计票人,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3)代表当选。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人数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取到最后,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得赞成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获得赞成票的候选人达不到应选名额时,所差名额可进行补选。当选的党代表,其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
(4)结果上报。计票结束后,选举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公布。选举结束后,选举单位应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填报当选代表名册和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5、6)。镇党委收到选举单位呈报的代表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后,经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的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作出同意的批复,以党委名义行文。
(5)统筹选举时间。镇党委预留白顶子村支部和政府机关支部两个选举单位相对靠后选举产生代表,以便市委提名下派的领导干部参与选举。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党代会和推选党代会代表是一项极为严肃的组织工作,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代会组织工作和代表推选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全程做好组织领导、把关定向、考察审查、会议主持等工作,确保整个换届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学深学透政策。各支部书记要严格按政策办事,要认真学习研读《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镇党委文件,做到烂熟于心、严格执行。
(三)严格纪律要求。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尊重选举人的意志,防止强迫选举人表达意愿的现象发生。对妨碍代表推选工作,妨碍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非组织活动,要旗帜鲜明,坚决地予以制止,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以保证代表推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规定,严肃选举纪律。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舆情监控,认真研究召开党代会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好工作预案,对苗头性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中共玉台镇委员会
20XX年4月28日
4吴炉镇党代表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党代表的选举,是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基础,是选出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重要保证。按照省、市委关于做好镇党委换届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我镇党代表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以提高代表素质和民主议政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体现选举人意志,严肃代表选举纪律,以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选举产生代表,确保选举产生的代表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
二、时间安排
代表选举工作起止时间:3月8日-3月17日。各党总支、支部应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选举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代表选举任务。
三、方法步骤
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及省、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
1、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
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党员队伍实际,我镇党代表名额确定为136名。代表的构成比例为:各级领导干部一般占58%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20%左右生产一线的党代表一般占20%左右,离退休代表所占比例不超过2%,专业技术和生产一线的党员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40%。其中妇女代表要占20%左右,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不能少于40%,少数民族代表8%左右。
2、代表的条件要求。
在党员代表选举中严格按照镇党委提出的“五带头”、“五不准”的要求,“五带头”即推荐带头学习提高、带头脱贫致富、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党员为代表候选人。“五不准”即要求广大党员不准把具有以下五种行为的党员推选为党代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不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甚至消极抵抗的;违反村规民约,群众口碑不佳的;参选动机不纯,拉票贿选的;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3、划分选举单位。镇党委下辖的30个基层党组织(16个总支、14个支部)划分为24个选举单位。
4、做好代表选举的准备工作。由各党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和党代表选举指导员负责,有针对性地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按规定确定应到会党员的总数,确保代表选举合法有效。
5、代表产生的程序。各党总支、支部根据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代表的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在党代表选举产生上,要做到“六公开”,即代表“条件资格、名额结构、参选对象、选举办法、操作程序、选举结果”六公开。具体程序是:
(1)3月9日,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各选举单位根据规定的代表条件、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80%),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并宣读代表名额和条件,在充分发扬民主基础上,酝酿产生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各选举单位党组织从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乡镇党委。
〔差额比例=(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
(2)3月10日,初步人选的确定。镇党委对各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进行把关。看是否符合分配方案中要求的代表构成比例。以镇党委为单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各选举单位根据乡镇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等要求,组织召开党组织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3月11日-3月15日,预备人选的考察、公示和确定。各选举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在广泛听取所在单位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考察材料(3月11-12日),然后组织召开党组织委员会全体会议,并在会议上逐个宣读、逐个讨论、逐个表决,最终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村范围内公示3天(3月13日-15日)。
公示期满后,以《关于确定庄河市吴炉镇XX(选举单位)出席中共庄河市吴炉镇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形式报送乡镇党委进行审查。情况报告主要包括酝酿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同时,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和登记表。
(4)3月15日,镇党委对预备人选的批复。镇党委收到各选举单位报送《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及名册、登记表后,以党委为单位征求纪检、公安、政法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同时,要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程序、方法和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的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要及时对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批复。
党委提名到有关选举单位选举的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不占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由党委另行通知。
(5)3月16日,代表的选举产生。选举单位收到批复后,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80%),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后,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镇党代表大会代表。
党委下派代表不占有关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选举单位在选举时,选举人对下派代表只能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如不赞成或弃权,不能另选他人;如落选,名额由党委收回。
(5)3月17日,选举结果的报批。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后,及时报镇党委审批。呈报时,要报送《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以及《代表名册》和《登记表》。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会议的形式、选举方式、代表名额和构成比例等。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支部要把代表选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不能图省事,怕麻烦,随意变更和减少工作环节。
2.充分发扬民主。要把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权利,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代表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到党代表选举的全过程,都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
3.严肃工作纪律。要严肃党代表选举工作纪律,防止少数人用贿赂或非法手段干扰和破坏选举,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各种非组织活动和违法活动。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镇党委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