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置计划
1职工安置计划
我河北巨林塑料制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青县工商局注册成立之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日期:20XX年4月5日;经营范围:塑料制品注塑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塑料制品注塑生产、货物进出口,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法定地址:河北省青县韩国工业园区。公司的投资构成为:严国华占注册资本的90%,计270万元人民币;宋哲锡占注册资本的10%,计30万元人民币。
现经各股东充分讨论通过,同意韩国客商苏真锡、金真喆以认购增资的方式并购河北巨林塑料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XX年5月20日达成一致,签署增资并购协议等相关文件。并购后,公司的企业类型由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的投资总额为603.2万元,注册资本为:521万元人民币,其中严国华认缴出资额为27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8%,全部以现金人民币出资;宋哲锡认缴出资额为30万元,占注公司册资本的5.8%,全部以现金30万元人民币出资;苏真锡认缴出资额193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37%,全部以现汇折合30.55万美元出资(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金真喆认缴出资额28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4%,全部以现汇折合4.47万美元出资(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公司被收购后,法定地址不变,经营年限:自中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20年。公司经营范围仍为:塑料制品注塑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塑料制品注塑生产、货物进出口。公司名称不变;原公司职能机构设置维持不变,继续发挥其正常职能运作;员工所属职位、薪酬待遇不变。同时,公司继续为员工购买相关工伤保险保险。
公司原股东:
新外国投资者:
河北巨林塑料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
二〇XX年五月二十日
2职工安置计划
因矿山资源问题,企业无法正常组织生产,经集团公司批准,我公司从20xx年7月24日起,由生产企业转为探矿企业。企业留用员工数量大幅减少,为此,经请示集团公司并××县劳动局批准,制定。
一、企业职工基本情况:截至20xx年8月28日,企业在册职工294人,其中高管4人,拟留用54人,休产假2人,停产放假234人。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出发,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靠地方劳动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规范操作,妥善完成此项工作。
三、主要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辽宁省工资支付条例》。
四、成立职工安置工作暨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有关日常工作。
五、经职工本人提出书面,集团公司可向集团所属矿山转移安置职工,但由集团公司负责安置的,不再享受经济补偿金,书面截止到9月15日。
六、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要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排除矽肺等职业病后方可签订《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书》。
七、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工作由建昌县劳动局派人到企业现场集中办理。
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发放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1)按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职工工作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职工工作月数按满勤月数计算;
(2)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支付。
(3)职工月工资高于葫芦岛市20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葫芦岛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4)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九、职工放假期间,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给放假工资,放假工资按放假天数计算。
十、自动离职(依据放假前考勤或者个人离职表为准)的不予补偿。
十一、工伤职工、休产假职工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签订《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后,将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并统一办理有关保险关系转移和失业保险金领取事宜。经济补偿金由××县劳动局审批后发放。
十三、本计划经向职工说明并经××县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
3公司员工安置计划
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有关规定,XXXX有限公司并购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的股权后,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变更为外资企业,现将职工安置计划:
管理人员:
(a)董事:XX(董事长)、XX(副董事长)、XXX(董事);(b)总经理:XX
(c)副总经理:XX
(d)监事:XX
(e)员工:详见公司其他人员花名册
同意原在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全部转入外资企业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所有员工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此页无正文)投资者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深圳市日
4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境外公司XX食品有限公司将通过收购股权的方式收购山东XX食品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部股权。在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全部现有在职职工将继续为股权转让后的公司聘用。本公司的原股东XX、XX等人和新股东XX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对此亦做出明确规定(第12.1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外资公司现有的职工将全部被继续聘用,其聘用条件和待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特此说明。
XX有限公司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