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工会评优方案

时间: 05-06 栏目:方案

1职业中专学校工会评优方案

为加强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和民主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创设一个互比互助、共同进步的良好人际环境,也为使评优评先工作真正起到既鼓励先进又鞭策后进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本校教师评优评先管理,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推进学校工作持续发展。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标准、坚持条件,重师德、重表现、重实绩,以评促和谐,以评促效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思想进步,热爱学校,敬业爱岗,团结同志,与人为善;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服从学校安排,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旷课、旷工、迟到、中缺、早退。

3、积极参加课改实践和教研活动,所任教班级学生过程评价(出勤、提问、作业、检测等)达到95%以上。

4、在学校管理工作中,服务方面有突出成绩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及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招生工作,做好校园卫生,有学校主人翁意识。

5、教育教学常规检查综合成绩及学期教师业务考核良好以上。

二、评选优先考虑条件

1、请假次数少、满勤的。

2、绩效量化考核中积分居全校前20名的。

3、承担教研任务,完成论文撰写;听课满额,取得成果的。

4、同等条件下,工作成绩优良的班主任、教研组长、课题负责人及完成年度招生任务的。

5、同等条件下,工作量较大的。

6、对学校各部门布置任务的从不讲条件并按时完成的。

7、同等条件下,教师个人或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技能竞赛的。

8、同等条件下,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问卷调查、评教活动中评价好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1、受到学校及以上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者;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擅离职守、寻衅滋事的。

3、违反法纪法规,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群众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4、服务不周,态度粗暴恶劣,忽视质量,给集体利益造成损失者。

5、上班期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如打电脑游戏,上课、教师会议接听电话与抽烟等。

6、从事有偿家教的。

7、因工作疏漏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的。

8、不参加业务考核或参加业务考核被定为不合格的。

9、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满意率测评中未能达50%的。

10、一学年无故旷课1节及以上(含班会),旷工1天及以上;上课不带教案进教室的;早退、中缺、迟到累计6次及次以上(含班会);签到、签迟及外出弄虚作假或代签者,或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0天或病假全年计超过20天的;或集体会议、活动无故缺席超过1次事假超过3次及以上的(含教研组与各处室会议及课外活动),或离岗进修一个学期,或离岗休息达半个月以上的(不包括婚、丧、产假,参加上级安排的任务等)。

11、总的工作量不满80%的;连续两年没有撰写教育教学或管理论文的;在教学第一线连续三年没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连续两年没有开展讲座或公开课的;不按时上交学校或部门要求上交材料的。

12、在教师各项考评中参与弄虚作假的(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晋级)。13、其它有损教师形象和败坏学校声誉的(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晋级)。

四、评优评先办法

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工会,工会送给相关部门主管预审,各部门按评选条件进行预审,并将预审结果上报工会。

2、工会根据评选条件、预审与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候选人20名,并主持召开

①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测评,统计得票结果;

②召开教职工代表与考核小组成员会议进行民主测评,统计得票结果;

③召开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进行民主测评,统计得票结果;

④最后得票按:①×60%+②×20%+③×20%汇总。

3、工会将上面得票统计结果从高到低按评先评优名额的1.2选出优秀或先进,上报党政工会议研究决定,并将评优评先结果张榜公布。

4、指标分配:一线教师占80%,后勤占20%;其中班子成员教学工作量部分按教师的比例算,其他工作量按后勤比例算;若某一项满足条件的少于分配指标的,则剩余可移给另一项;若两项满足条件的少于分配指标的,则有多少就评多少,宁缺毋滥。

5、张榜公示三天后无异议的,上报教育局,并留存档案。

五、评选具体时间

1、初评:20XX年6月20日-20XX年6月23日

2、汇总:20XX年6月24日

3、党政工会审批:20XX年6月26日

4、公示:20XX年6月26日-6月29日

六、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纪律

组长:丁德英

副组长:陈同成、陈宇慧、周玉萍、何斌

成员:各部门主管纪律:

1、有在候选人之列的考核组成员采用回避制;

2、考核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不偏袒、不泄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行使职责;3、考核小组成员违反纪律者取消当年及第二年的参评资格。

七、奖励:对于被评为学校先进教育工作者,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办法”给以物质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

八、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考核小组。

九、本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平潭职业中专学校

中共平潭职业中专学校支部委员会

平潭职业中专学校工会

二0XX年三月

2重庆工商大学工会评优评先方案

为定期总结表彰学校工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光荣感、责任感,有效发挥表彰工作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推进学校工会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根据上级工会组织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优评先项目

工会评优评先项目设模范职工之家、先进基层工会组织、院(处)务公开先进集体、先进工会工作者、先进女职工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文明和谐家庭、杰出知识女性等8项。

二、评优评先条件

(一)模范职工之家评选条件

1.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围绕学校和本单位工作重心,积极开展建家活动,形成党政工齐抓共建工作格局。

2.建立健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好教代会职权;积极推行和开展院(处)务公开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得到尊重和落实。

3.工会组织健全,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取得实效,自身建设成效显著;建有教职工活动室并配备活动设施。

4.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工会、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教职工素质不断得到提高;积极主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疾苦,倾听教职工呼声,努力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工会组织受到党政好评和广大教职工拥护,教职工满意度达85%以上。

5.参评对象为部门工会所在单位。

(二)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评选条件

1.工会自身建设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履行好工会职责;工会组织自觉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人员配备齐全;工会组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工会工作;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费使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定期向教职工公开。

2.民主政治建设好。认真执行《重庆工商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工作条例》,定期召开二级教代会;工会主席参加单位党政联席会,参与民主管理;积极推进院(处)务公开工作;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和建设。

3.教职工权益维护好。深入和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

4.教职工生活关心好。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切实提高帮扶水平;心系教职工切身利益,关心教职工的学习、工作、生活和发展,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5.建家活动开展好。积极开展建家工作,使职工之家常建常新;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工会、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开展各种学习、培训、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教职工业余生活。

6.工会工作效果好。服务学校工作大局和单位中心工作,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较好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教职工对工会工作满意度达85%以上。

7.参评对象为部门工会。

(三)院(处)务公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组织领导到位。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院(处)务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有表彰。

2.制度建设到位。制定了开展院(处)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明确院(处)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机构、实施方案及程序等,院(处)务公开工作积极有序推进。

3.公开时间到位。根据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确定公开时限,并按公开时限要求做到即时公开。

4.公开形式多样。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文件、网络、公开栏、各类会议等渠道公开。

5.公开内容全面。有关改革、规划、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分配、财务、评职、评优、奖惩等涉及本单位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公开。

6.监督检查到位。做到定期检查、分析,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改。

7.群众满意度高。教职工对院(处)务公开工作的满意程度达85%以上。

8.参评对象为学校各二级单位。

(四)先进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2.爱岗敬业,本职工作完成好;热爱工会工作,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3.以人为本,乐于奉献,情系教职工,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受到教职工的广泛称赞和拥护。

4.参评对象为专兼职工会干部。

(五)先进女职工工作者评选条件

1.带领女教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工作中成绩突出。

2.热爱女教职工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女工工作的新方法,充分发挥女职工组织的作用、成效显著。

3.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受到女职工拥护。

4.组织女教职工开展教学研究、文娱体育等活动,提高女教职工素质,促进身心健康。

5.参评对象为学校工会和部门工会的女工干部。

(六)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主人翁责任感投入到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中。

2.热爱本职工作,在工作中精益求精,勇于创新,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岗位规范,在学校的改革发展、“三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中表现突出。

3.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关心、热爱和支持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带头参加各项工会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到教职工的一致好评。

4.参评对象为工会会员,原则上在本校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

(七)文明和谐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爱国守法、文明诚信。积极支持并投身于学校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讲究文明礼貌和公共道德,助人为乐,关心善待他人。

2.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家庭成员积极进取,勤于学习,努力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家庭成员近两年获校级以上先进(集体或个人)或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3.家庭成员整体素质好,成员之间平等、民主、和谐,家庭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4.夫妻恩爱、家庭稳定、亲子和谐、孝敬长辈、邻里和睦,有良好人际关系和口碑。

5.参评对象教职工家庭。原则上组建家庭三年以上。

(八)杰出知识女性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党、热爱祖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发扬“四有”、“四自”精神,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开拓进取,务实求新,在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3.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奖励;独立撰写并已出版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获得专利及实现高新技术转让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参评对象为女教职工。女性校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三、评优评先组织

(一)评优评先方案

1.模范教职工之家和院(处)务公开先进集体评选方案

模范教职工之家采取申报验收制,以部门工会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模范职工之家申报表》,同时上报申请验收材料,校工会组织人员验收。“模范职工之家”实行动态管理,接受校工会或学校的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及群众监督。对已命名的“模范职工之家”不搞终身制,凡符合条件的继续挂牌,否则予以摘牌并取消荣誉称号。

院(处)务公开先进集体由校工会确定参评对象(行政处级单位和学院),部门单位填写《重庆工商大学院务公开先进集体申报表》,上报申请验收材料。

凡申报模范职工之间和院(处)务公开先进集体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撰写自查报告,填好有关表格,将有关材料报校工会,校工会组织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考查、召开座谈会、调查群众满意度等方式进行现场考核或验收,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分别确定模范职工之家和院(处)务公开先进集体,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2.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评选方案

各部门工会对照评选条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先进基层工会组织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后报校工会,校工会召开有关会议,评出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3.先进工会工作者、先进女职工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文明和谐家庭、杰出知识女性的评选方案

各部门工会对照评选条件,严格坚持公正、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按民主程序确定人选,所在部门工会认真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分别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先进工会工作者推荐表》、《重庆工商大学工会先进女职工工作者推荐表》、《重庆工商大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重庆工商大学文明和谐家庭推荐表》、《重庆工商大学杰出知识女性推荐表》,经部门工会和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后报校工会,校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交校教代会工会全委会研究确定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杰出知识女性需报学校党委审定后进行表彰。

(二)评优评先时间

先进基层工会组织、工会积极分子每年评一次;模范职工之家、院(处)务公开先进集体、先进工会工作者、先进女职工工作者、文明和谐家庭和杰出知识女性每两年评一次。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工会要在党总支的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民主推荐。各部门工会成立评选推荐小组。评选推荐小组由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教代会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由党总支书记牵头。推荐小组严格坚持评选条件,认真履行评选程序,按照评选比例评选推荐先进和优秀。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拟推荐人选在各部门工会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按要求报送推荐名单和材料,由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确定表彰人选。

四、奖励方案

(一)表彰名额

1.模范职工之家。达到模范教职工之家评比条件的授予“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2.先进基层工会组织。按不超过部门工会总数的20%的比例评比表彰。

3.院(处)务公开先进集体。按不超过受检单位总数的20%得比例评比表彰。

4.先进工会工作者。按学校专兼职工会干部人数的20%评比表彰。

5.先进女职工工作者。按学校专兼职女工干部人数的30%评比表彰。

6.工会积极分子。按全校工会会员总数的4%评比表彰。

7.文明和谐家庭。按全校教职工家庭总数的1.5%评比表彰。夫妻双方均被推荐者,按一个家庭参加评选。

8.杰出知识女性。杰出知识女性原则上按不超过10名评比表彰。

(二)奖励方案

杰出知识女性作为校级奖由学校给予奖励,其他各奖项由校工会给予奖励。

对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奖金;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物质奖励;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均发文通报表彰。

模范教职工之家、院(处)务公开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工会组织、先进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和文明和谐家庭在年终进行评比表彰;先进女职工工作者、杰出知识女性于“三八”节前后进行评比表彰。

20XX年3月18日

3大学机关分工会“评先评优”暂行方案

第一条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机关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调动机关各单位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的工作热情,积极做好工会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机关改革、建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机关分工会将进行机关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机关分工会在每年年底前后进行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每次下达评选数。“优秀个人”包括“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教职工之友”。

第三条评选范围。凡属机关分工会的会员单位均可申请评选“先进集体”;凡属机关分工会委员、女工委委员、分工会所属部门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负责人均可申请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凡属机关分工会的会员均可申请评选“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分工会所属会员单位的领导均可申请评选“优秀教职工之友”。

第四条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和谐校园建设这个主题,坚持人文关怀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工会基本职责,积极做好工会工作,使单位的工会活力不断增强,积极投身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活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机关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贡献。

2、积极参加学校工会和机关分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每年不得少于80%,并取得显著成效;

3、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特色的单位工会活动并报分工会备案;

4、每年进行工会工作总结并报分工会备案;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教职工的生活,能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6、认真做好工会经费的使用。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和《工会法》,爱岗敬业,积极进取,遵纪守法,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单位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的工会活动,每年参加校工会和分工会组织的活动不得少于80%,并取得显著成效;

3、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乐于助人,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办事公道,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受到教职工好评;

4、在上一年度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中,获得称职及以上等级。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爱岗敬业,积极进取,遵纪守法,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热心工会工作,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活动。每年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工会活动、每年参加校工会和分工会组织的活动不得少于80%;

3、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乐于助人,办事公道,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受到教职工好评。

四、优秀教职工之友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民主意识强,自觉维护和执行学校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受到教职工的拥护;

2、重视、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及时帮助工会解决工作和活动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为工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条件。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工会活动;

3、作为代表每年均能按要求参加学校“双代会”和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4、每年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工会活动、每年至少一次参加校工会或分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

第五条评选程序

1、每年在11月下发评选表彰通知,公布每年的评选数量、各单位推荐人选数量、评委会名单、各单位材料上报时间和评审、表彰时间等。

2、评委会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名单。评选结果报机关党委审批后,在机关党委(机关分工会)网页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评选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各单位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民主推荐,严格把关,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遵守评选推荐程序,推荐工作应在本单位内广泛接受监督。

3.对推荐的人选要特别注重其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推进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第七条表彰与奖励

表彰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机关分工会将对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并在机关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专门会议上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凡学校工会开展的《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机关分工会上报人选除学校工会文件要求外,原则上在分工会年度表彰的单位和人员中选拔推荐。

第九条本方案由机关分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方案从20XX年10月开始试行。

机关分工会委员会

20XX年10月19日

4邮储银行盱眙县支行工会评优评先暂行方案

第一条评比项目

评比项目设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先进工会小组。

第二条评比条件

(一)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比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改革、建设、发展中表现突出;

2、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3、坚持原则,团结互助,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4、爱岗敬业中,积极组织并带头参加各项工会活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工会工作,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参评对象为企业工会会员,且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

(二)先进工会小组评比条件

1、自身建设好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履行好工会职责;工会组织健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工会工作;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2、民主政治建设好

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的改革和建设。

3、职工权益维护好

深入和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4、职工生活关心好

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切实提高帮扶水平;心系职工切身利益,积极为职工谋福利;积极关心青年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5、文体活动开展好

积极开展有利于提高职工思想修养、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业余生活;围绕企业工作大局,参加企业劳动竞赛活动,提高职工业务素质;积极开展建家工作,使职工之家常建常新。

6、工会工作效果好

服务企业工作大局好,完成行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好,服务企业中心工作好,职工满意度好。

7、参评对象为基层工会小组。

第三条评比办法

(一)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比办法

对照评比条件,严格坚持公正、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按民主程序确定人选,所在工会小组认真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分别填写《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附表一)报行工会,行工会研究确定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二)先进基层工会小组评比办法

各基层工会小组对照评比条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填写《先进基层工会小组推荐表》(附表二)报行工会,行工会召开工会委员会议,确定候选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第四条评比时间

先进基层工会小组和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每年评比一次,20XX年开始进行评比。

第五条激励办法

(一)表彰名额

1、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各工会小组按本单位会员总数的10%推荐,行工会按全局工会会员总数的20%左右进行表彰。

2、对先进基层工会小组(不超过行工会小组总数的15%)进行表彰。

(二)奖励办法

对先进基层工会小组、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物质奖励并发文通报表彰。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