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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时间: 05-26 栏目:总结

120XX年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民政办的支持配合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现将XX年我县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做出如下总结:

一、城市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XX年城市低保工作在XX年工作基础上,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有序推进,城市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局对我县城市低保保障对象4242人,发放城市低保保障金7136513元。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XX年我局通过县、乡、村(社区居委会)三级对原享受城市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24户24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停发保障金累计4223元。对核查中发现保障金过低确实无法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的3户3人给予了提高保障标准,3人月增140元。使我县城市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XX年我局对享受城市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489户489人给予了城市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07.47万元。

(四)XX年市民政局下达我县城市低保名额200人,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我局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市低保200人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共计:136户,157人),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新增200人城市低保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公开网上进行了网上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县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XX年我局与××县劳动就业局取得联系对公益性岗位中享受城市低保的人员19人进行核对,将享受城市低保又在公益性岗位中领取工资的低保对象人员花名册交各乡镇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已超过低保标准的人员给予了停发保障金。

(六)XX年我局对城市低保档案的管理,对新增及停发人员的档案建立做到了及时、准确,逐步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使查阅更加方便简捷。

(七)XX年我局对城市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75户75人给予了城市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23450元。

(八)XX年我局完成了城市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发放、汇总、上传工作,按月按质按量上报了城市低保信息数据。

(九)XX年我局共接待城市低保工作方面群众来访100多人次,对来访群众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及时妥善答复。

(十)XX年我局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参与了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申请享受城市廉租房调查审核43户。

二、农村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XX年农村低保工作在XX年工作基础上,始终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开展。现将XX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XX年,全县共有五保户3026人,农村低保对象23626户36461人,完成发放五保保障金累计477.7万元(其中:集中供养165人24.7万元,分散供养2861人453万元),发放农村低保保障金2610.8万元。

(二)XX年,我局对全县农村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40402户40402人给予了农村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46.8万元。(其中:资助参合39487人次,支出救助金79万元。)

(三)XX年我局对农村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应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12户12人给予了农村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0000元。

(四)XX年我局对锦屏镇敬老院省级资助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进度进行监督,目前已完成1.31千米入院道路硬化及12千米饮水工程,主体楼建设已完成二层墙体支砖,准备浇灌二层板面。

(五)XX年针对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我局相关股室草拟了《××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并上报局党组在局务会上讨论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于XX年9月27日县第xx届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六)XX年全县十三个乡镇全面完成农村低保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七)XX年市民政局下达我县农村低保名额400人,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局对辖区内十三个乡镇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乡镇,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八)XX年我局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260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十人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政协委员2人,人大代表26人所提议案、建议、意见给予书面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县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市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市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827户1945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虽然XX年增加低保名额200人但是上述情况任然得不到有效缓解。

(二)社区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市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隐形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区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而乡、镇、社区一级几乎没有低保工作专职人员,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直接影响到低保工作的质量。

220XX年城乡低保工作年终总结

20XX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镇20XX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汇报如下:

一、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我镇、各村居委员会按照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镇共有农村贫困对象1180户、1549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我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确保我镇今年5月份之前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镇政府审核,镇民政科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我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镇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城乡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20XX年城乡低保工作在20XX年工作基础上,在以村居委会为中心和镇民政科的支持下有序推进,城乡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

20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镇城乡低保保障总对象1549人。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20XX年我镇对原享受城乡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10户30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换成更困难的老百性。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20XX年我镇对享受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6户6人给予了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万元。

(四)20XX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城乡低保进行整改,我镇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乡低保52户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1180户、1549人农村低保人员名单在各村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20XX年我镇对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6户6人给予了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5400元。

(六)20XX年我镇完成了城乡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汇总、上传工作。

(八)20XX年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镇对八个村委会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村委会,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九)20XX年我镇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15余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杜村党总支有些村所提建议、意见给予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镇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乡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乡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180户1549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

(二)社镇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乡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隐形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乡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

320XX年乡镇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20XX年我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区的正确领导和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改善民生的宗旨,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加强管理”为目标,大力推进低保工作,全面提高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低保政策惠及广大困难群众,低保工作步入规范管理、有序运行的良性轨道。截至11月份共审核上报城市低保89户,89人,截止11月份共发放城市低保金73.64万元。审核上报农村低保327户,523人,截止11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208.32万元,及时把党的政策落到实处,让每一位困难家庭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规范申报程序,召开低保听证

低保工作是社会安定和谐的基石,只有程序规范公正,才有结果的公正。三十岗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从维护社会安定和建立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打造“阳光”低保。我乡严格执行低保听证会,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为使听证会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乡还成立了由群众代表、村两委成员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另一方面由乡纪委、综治、信访等部门组成的评议核实小组参与旁听、监督。先有申请人阐述,最后评议组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超过二分之一票数将给与公示、上报。通过听证,让群众参与进来,消除误解,让真正困难的人得到救助,杜绝了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发生。20XX年我乡还邀请了区、乡人大代表给予现场督查听证,低保听证,群众评议,得到了区乡人大代表们的高度肯定。

二、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

根据XX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加大了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对市区城乡低保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对城乡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其次,认真对照市区文件精神,把我乡的低保户分类施保,对那些生重病、大病、单亲家庭、残疾人等实行政策倾斜。其次,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收入有变化的,对低保户进行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尽出。做到不错保、不漏保。

三、认真做好低保金的发放和管理

低保金是我乡城乡低保家庭的“救命钱”,为了准确、及时发放,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项报表和清册的报送,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在软件资料上我们严格做到发放清册、低保证、银行卡相统一,做到不错发、不漏发。并告知低保户每月25号后到银行领取低保金,确保低保户生活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

四、五保老人和“三无”人员工作得到加强和完善

在市、区、乡的重视关心下,20XX年我乡对敬老院异地选址进行新建,新敬老院选址位于三十岗乡原火龙小学,占地20亩,设计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总投资420万元。在为五保老人解决了集中供养的基础上,为切实解决五保户的生活就医问题,在上级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给全乡五保户办理了“农转非”手续,并签订了转户协议,将他们纳入到城市“三无”人员之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使他们每月能领取675元的生活费,乡卫生院给予定点医疗服务,切实解决了五保户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问题。

4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我县有城市低保对象2187户3212人、农村低保对象对象4424户7583人。20XX年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947.20万元,人均补养水平240.20元;农村低保金1136.58万元人均补养水平125.11元。20XX年至今共发放城市低保金685.92万元、农村低保金988.19万元,人均补养水平分别为268.38元、144.38元。低保金实行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全部都进“惠农补贴一折通”管理系统,通过县信用联社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手中。其中城市低保按月发放,已发放到9月份;农村低保按季发放,已发放到第三季度。总体而言,我县城乡低保管理规范,对象认定准确,资金按时足额规范发放,无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灾、因病、因学及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的生活压力,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谐。

在市局工作组指导下,我县县、乡两级民政部门已经成立了机构、出台了文件、召开了会议,目前都已进入整改总结阶段。我县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5月初,市局工作组在局长的带领下深入我县各乡(镇、场)就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强化工作机制

为确保顺利开展这次的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以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运行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县局在5月9日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各阶段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是清查低保对象是否准确。查看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的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

二是清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乡镇评审、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布的位置是否醒目,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

三是清查资金发放是否到位。查看保障对象的低保金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是否出现乡、村、组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控制低保对象,冒领、重分其低保金的行为。

四是明确重点清理情况。城市低保重点核查及清理或调整的有以下几种对象:

①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两轮和三轮及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和大型农机具;

②开店办厂,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③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养老金或失业保险金,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④重复享受对象。

农村低保重点清除村干部违规享受及“关系保”、“福利保”等违规享受低保的情况,重点防止以下现象出现:

①低保金实行二次再分配;

②低保存折扣留在村干部手中;

③村级统一将低保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二)狠抓制度完善,增强自身建设

近年来,我县相继建立健全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试行办法》、《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办法、机制,并对其学习、宣传、贯彻作出了具体部署,将制度建设和政策宣传工作纳入到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内容。各乡镇场通过设立板报、墙报、低保政策宣传栏以及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群众认识水平。我县坚持每年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各乡镇、村居社会救助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基层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有力保障低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动态管理,做到五“坚持”四“全部”

一是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我县所有村(居)都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并长期公示。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由乡镇人民政府(林场)工作人员、村(居)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等人组成,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民主评议会议由村(居)委会主持,乡镇驻村干部全程参与。民主评议会当场晒贫、议贫,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进行票决,当场唱票,当场宣布投票结果。

二是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补差标准需要调整的对象、来信来访的对象,县局每一户都要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坚持村、乡、县三级层层入户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同时从20XX年开始,我局开展了部门信息核对工作,通过与县社保局、车辆管理所、房产局等之间信息管理系统核对机制,我们已依法取消了97户102名对象的低保申请。

三是坚持三榜公示制度。居民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在村(居)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前,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前,以及县民政部门审批后都要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申请低保户主姓名、救助人数、贫困的主要原因、拟定(核定)补助金额等,并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和鱼目混珠的现象。

四是坚持定期审查制度。我县农村低保实行年审制度,由县民政部门按期开展集中年审。城市低保实行每季度签到制和年度续保制度,享受对象以户为单位亲自主动到所属乡镇(林场)民政所或社区居委会签到并如实上报家庭收入、人员变动等状况。对于连续两次未履行签到手续和未按时履行续保手续的人员,视同为其本人自动放弃低保待遇,民政部门将按规定停发其低保金。同时对于连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5年以上的人员,县、乡民政部门将不定期开展入户核查。在复核时,要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等情况,对照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做好低保金的增减调整,对已达到和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应及时办理退保手续。

五是坚持公益劳动制度。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当参加所在地村(居)委会组织的公益劳动,两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益劳动的,暂停发放3个月低保金。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由村(居)委会统一组织,参加环保、绿化等公益劳动,让低保对象在享受政策的同时,回报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生活的自信心。

一是低保资金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将城乡低保金全部通过县信用联社代发,既减少中间环节,又避免出现挪用克扣和不按时发放低保金的问题。同时,为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在与银行方面多方联系后,我县实行了在低保金发放存折上打“低保金”字样,以示鉴别,进一步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二是低保对象全部通过三道准入关。首先由困难群众通过村(居)委会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经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核实并提交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团评议后,报乡镇政府进行审核;其次各乡镇政府根据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入户调查并进行审核,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报县民政局;最后由县民政局针对乡镇政府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抽查,三级会审后最后确定审批对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三是低保对象全部实行了分类管理。根据低保对象的劳动能力、家庭困难原因以及实际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将低保对象划分为常补和非常补两类,分类实施,灵活管理。通过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了重点照顾,同时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能进能出。四是低保档案全部进行了整理归类。低保档案整理是低保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将全县低保档案按不同情况、不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归档,在建立健全村(居)、乡(镇)及县民政局三级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将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录入《县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实现低保档案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

截止今年9月,全县共清退城市低保对象61户125人、农村低保对象51户97人,停发城市低保7户重复享受对象,新增城市低保对象56户73人、农村低保对象34户57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让资金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社会救助工作虽然取得很大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保障资金压力日益增大。比如20XX年农村低保资金投入1028万元,实际支出1287.8万元,资金缺口259.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575万元,实际支出635.6万元,资金缺口60.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全年投入17万元,截止5月底,已经使用13.3万元,考虑到资金紧张,从6月开始,我们已经暂停了临时救助的审批。二是低保家庭收入不易界定。城乡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存在农产品自给部分难以货币化、务工收入的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居民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统计。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基层工作力量仍然薄弱。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不足,对民政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我县各乡镇民政所长由乡镇干部兼职,个别乡镇借口中心工作忙,民政所仅一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不能充分保障,未做到专人专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较快发展。

四、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1.尽快突破“家庭收入核准难”的难点,按上级统一部署,组建我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全县推行“家庭收入比对系统”,赋予民政部门真正的“权利”,保障民政部门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2.建议上级完善现有低保政策,缩小救助范围,体现国家的文明、进步和发展成果。

3.加大对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的投入,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明确县一级低保工作经费,用于低保培训、奖励和改善基层硬件条件。

城乡低保工作与困难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我县城乡低保工作上台阶。

5遂宁市安居区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和遂宁市安居区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区21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这项工作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清理,有效促进了低保政策的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基本情况

通过今年4月至8月对全区21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全面开展了的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全区共计上报新增低保对象6587户7066人,上报取消低保享受对象3358户3733人,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6862户61473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区委、区府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精心组织,专题研究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城乡低保评审小组和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我区城乡低保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遂宁市安居区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全区低保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全区低保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明确了低保的清理和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对象范围、及时间要求等具体内容。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组织召开了辖区内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确保了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搞好试点,全区推广。为逐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低保有失公平正义的问题,年初就提出了将20XX年作为“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提升年”,并向社会承诺,深入研究,针对问题制定了工作方案。选择在磨溪镇开展为期1个月的试点,为保证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于今年4月在磨溪镇召开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社会事务办主任和全局工作人员参加的试点工作现场会,通过查看资料、入户调查、邻里询问、走访座谈的方式对磨溪镇的低保清理工作进行审核验收。为全区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广泛宣传,家喻户晓。为了提高低保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效,扩大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影响力。按照《遂宁市安居区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对清理规范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等进行了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活动的氛围。同时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印制了10万份的低保政策宣传单分发到户,做到了全区群众户户知晓,人人知情,个个参与的工作局面。

(四)指导到位,规范程序。区民政部门全面掌握了解乡镇(街道)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沟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各乡镇(街道)指导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程序操作规范性(即: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督促乡镇对影像资料的收集,归档备查,完善电子档案和信息系统的录入,确保低保保障金的按时发放。

(五)强化督查,整改到位。我局成立了6个由局班子成员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督查组,从今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对全区21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的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共计入户调查新增低保对象家庭20XX户,入户率占新增低保对象的30%。

为全面保障低保督查工作措施得力,此次低保清理督查工作主要采取一看、二问、三查的方式:

一看。一是入户查看了新增低保对象家庭生活状况,共计查出家庭收入明显高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31户;二是查看出享受标准核定不准确需调整享受标准的22户;三是应保未保的有13户;四是需要再次重新复核的低保对象有23户;五是上报享受低保人数跟户籍人数不相符的有1户;六是查出未按照《关于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建立基层干部及其亲属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实施登记备案的1户。

二问。一是采取了邻里访问的形式,对因有特殊原因不在家的对象调查了解该家庭情况,并做好记录;二是询问部分被调查的对象,了解乡镇(街道办)和村(居)工作人员,是否联合进行了入户调查,填写了入户调查表,并签字确认了调查信息。但多数对象回答有,但还是有少数对象回答模糊或者直接说不清楚。

三查。查程序规范性。一查书面申请。虽没有查到拒绝接受申请现象,但还是有少数对象只是口头申请或无申请现象;二查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民主评议多数乡镇(街道)评议记录本和记录格式统一,留有图片、影像等资料,但还是有少部分乡镇(街道)未统一民主评议记录本现象,部分村(社区)评议记录内容还不够详尽,只记录了政策依据和拟申请低保人员名单,无拟申请低保家庭困难情况记录和无评议小组成员反对意见记录;三查告知单。告知单留存齐全,但告知内容简单,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和取消低保享受资格的对象,多数是以未通过民主评议和经济好转等原因注明,为能真正写明其不予享受的原因;四查享受类别。核定低保享受类别,是根据家庭收入和家庭具体困难情况来核定,但还是有些乡镇(街道)怕麻烦,直接将保障金额核定交由村(社区)干部确定,或核定享受类别实行平均化,实行一个档次划分,造成低保保障标准高低核准不实,未能真正体现低保中的分类施保。五查低保固定公示栏。多数乡镇(街道)按照全区统一格式及时制作了城乡低保固定公示栏,并张榜公示,但还是有少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不重视此项工作,存在未建或少建低保固定公示栏现象。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乡镇(街道)按照要求做到了本人书面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基本达到了程序规范,公正透明,强化了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核定准确率较高,低保规范化管理程度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低保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做得较好的乡镇(街道)有:三家镇、玉丰镇、东禅镇、分水镇、石洞镇、拦江镇、会龙镇、横山镇、观音镇、大安乡、凤凰街道办事处、柔刚街道办事处,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低保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乡镇(街道)的有:常理镇、马家乡、聚贤镇、西眉镇。

三、主要经验

(一)明确责任是基础。为了切实做好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区低保清理相关文件要求,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挂片领导包片负责的低保清理小组,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了入户调查,入户率100%,并将调查清理出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保障标准核实不准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应保未保等对象进行了张榜公示,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二)规范程序是关键。为了切实体现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多数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做到了入户调查不走过场,以挂片领导带队,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联合进行入户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签字确认;民主评议公平公正。评议小组成员构成合理,实行多元化,无偏重现象,评议程序采取入户调查员介绍调查情况和拟申请低保对象自述家庭生活状况,评议小组成员实行票决形式产生,并签字存档,民主评议记录由社会事务办统一保管,存档备查;张榜公示公开透明,建立低保长期固定公示栏,坚持三榜公示。部分乡镇(街道)在此次低保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方面,做出了自己独有的特色和亮点。例如:三家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出资近2万余元为全镇43个行政村(社区)统一制作了低保固定公示栏,并张榜公示,在全区率先起到了示范作用;东禅镇、分水镇、玉丰镇的民主评议记录规范,评议内容齐全,低保档案管理完善,填写规范,实行一户一档,对重要的影像资料、电子资料、由专人负责收集,备份存档,同时狠抓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确保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收到良好效果。

(三)严格把关保证。从督查组检查的情况来看,此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效果明显,做到了严把“四关”、突出“四化”:即是严把资料审批关,突出资料完整化,严把代表评议关,突出民主评议公正化,严把信息公示关,突出张榜公示透明化,严把补助关,突出核定享受标准合理化。

四、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自开展以来受到了大多数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但是,仍有个别乡镇(街道)不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善相关软硬件资料,导致督查组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

(二)低保固定公示栏建设不到位。存在部分乡镇低保固定公示栏未建或少建现象,或张贴位置隐蔽,不醒目、或常年紧锁在村(居)委会办公室院墙内,致使老百姓不能真实了解低保对象情况。

(三)存在分配低保名额的现象。部分乡镇实行名额分配制度,无论村组大小、地理位置是否偏僻、是否贫穷,不进行前期调查摸底,搞平均主义,将低保名额平均分配到各村,致使条件好的村为了占取低保名额,不管村民是否符合享受低保条件都纳入低保,而条件相对艰苦的村却不能得到足够的低保名额,让困难属实的群众无法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畴,得不到救助,无法实现低保应保尽保。

(四)入户调查走形式。抽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入户调查不到位造成部分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人群纳入了低保保障范围。一是家中常年无人,经走访了解无实际困难,而全家家庭成员都有劳动能力,且全部在外务工或居住的对象;二是居住地房屋已变卖或出租,全家已搬迁的对象;三是家中有企事业单位职工或退休职工,而家庭本身无实际困难的对象。

(五)拆户拼户保现象突出。为躲避低保工作中核查家庭人均收入,造成年龄偏老、身体状况相对较差的人群和为了减免学费的学生群体跟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分户、分住或借住现象。

五、下步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条例、实施办法、和工作规范等政策文件,不仅要让干部知道,更要让群众知道,这是低保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工作。

(二)严把政策和程序,实现应保尽保。严格执行申请、调查核实、审批等制度,尤其把重点放在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真正让低保工作处在“阳光下”。

(三)建立督查长效机制,确保监督到位。坚持透明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力量,直接走村入户,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听取群众意见,对低保工作实行全方位监督,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曝光,予以整改。主动协调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监督,强化工作纪律,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性,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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