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活力建设方案
1阜新市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基层工会活力建设,积极打造我市工会“六个专项行动升级版”,按照全省工会主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国工会十六大关于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建设的要求,立足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作实际,夯实工会工作基础,创新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发挥会员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基层工会的活力,推动“六个专项行动”提质升级,切实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最可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工作内容
基层工会活力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推行“3+x”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双述双评”工作机制,引导鼓励基层自主创新。
1.推行“3+x”工作模式
“3”是指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制度、基层企业集体协商制度、基层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三项基本制度”体系(以下简称“三项制度”)。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选举制度、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会员代表提案制度、“双述双评”制度、会员会籍管理制度、会务公开制度。规范“职工之家”建设,不断壮大会员队伍;规范开展“双亮双履”工作,确保工会工作取得实效;规范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发挥“双述双评”重要作用。
基层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工作制度、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基层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厂务公开组织制度、领导干部评议制度、厂务公开工作监督制度。通过开展基层单位民主管理工作“量化争先”活动,提升民主管理工作水平。
基层企业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制度。基层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要加强协商代表培训,规范集体协商程序,明确集体协商内容,履行集体协商义务,完善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预审、审查、备案制度,强化履约评估制度。切实加强市、县、区集体协商指导委员会组织建设,形成合力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指导员作用,确保集体协商工作取得实效。
“x”是指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根据本单位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职工差异化、多样性需求,自行确定职工服务帮扶、规范劳动用工、职工素质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劳动职业安全卫生、劳动竞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若干项工作内容,自行确定工作载体和工作方法。公有制(含控股,以下同)企事业单位工会的“x”项内容至少要确定3项,非公企业工会至少确定1项,具体内容多少和标准由基层工会根据职工所求、企业所需、工会所能的原则自行选定。
2.建立健全“双述双评”工作机制
“双述”是指基层工会主席每年要代表工会委员会将“3+x”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工会经费的收管用情况以及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会员(代表)大会述职、向上级组织(包括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以下同)述职。“双评”是指基层工会主席及本届工会委员会每年要接受会员(代表)的民主评议和上级组织的工作评价。
3.引导鼓励基层自主创新
充分运用“3+x”工作模式为基层预留的广阔空间,通过建立鼓励创新的制度措施,引导基层立足各自实际,自主开展特色活动,打造精品工作,积极探索新思路、新途径、新载体、新手段,在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方面创造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新经验,在全会构建以创新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各具特色、百花齐放、活力迸发的工作局面。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用3至4年的时间培养一大批基层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指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工会、联合基层工会、区域(行业)工会活力建设典型,推动全市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三项制度”普遍落实,“双述双评”普遍开展,基层活力普遍增强。
2.分期目标
点面结合,以点促面。用2到3年的时间实现我市百人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会活力建设工作普遍开展,用3至4年的时间实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会活力建设工作的全覆盖。
(1)典型目标(点目标)
20XX至20XX年,市县区工会每年各培育新典型5个(其中百人以上非公企业不少于3个);产业、局工会每年各培育新典型1个;市县区工会每年应各确定1个组织指导基层开展活力建设的行业工会工作典型。市总结合我市特色,从中筛选出我市每年向省总上报的工作新典型。各县区、产业、局在申报立项的各类典型中应至少有1项创新工作。
典型单位标准是:全面落实“3+x”工作模式和“双述双评”机制,职工各项权益得到全面落实,工会工作活跃,作用明显,深受职工和党政欢迎,综合满意率达到80%以上。
(2)达标目标(面目标)
20XX年-20XX年全市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活力建设达标单位达到30%,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会和市产业所属基层工会达到50%;20XX年-20XX年全市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活力建设达标单位达到70%,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会和市产业所属基层工会达到90%;20XX年-20XX年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达标单位达到90%以上,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会和市产业所属基层工会达到95%以上;到20XX年底,力争实现包括百人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会、联合基层工会在内的各类单位基本形成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长效机制(各县区、产业、局工会应结合各自实际,在推动百人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建制的同时,有序推进百人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会活力建设工作)。
达标单位标准是:基层工会落实“3+x”工作模式,开展“双述双评”工作,职工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工会工作有效开展受到职工和党政欢迎,综合满意率达到70%以上。
四、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立项申报
各县区及基层工会要召开动员会议,对活力工会建设进行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与本地区典型单位同时上报。各县区、局工会要根据各自实际,区别不同基层单位的性质、类型、规模,按照方案要求上报本地区本系统典型单位,首批申报典型单位填表(见附件)汇总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于20XX年9月5日前报市总民主管理部,经市总初审及省总审核批准通过后,县区工会应跟踪督促,指导建立典型单位档案,实行全程服务指导。
2.集中培训、指导推动
市总将不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有针对性的对活力工会建设进行培训。各县区、局工会要结合各自的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开展培训。市总相关部门要深入定点县区、单位进行指导、服务、推动,县区、局工会对申报的典型单位,要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3.深入调研、选树典型
市总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定期召开现场会,推广发现的各类典型,通过典型引领,推动基层工会活力建设。
4.考评验收、总结表彰
每年年初,市总组织人员对“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工作进行考评。每年第一季度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具体验收时,将通过深入基层开展职工座谈、个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摸清基层工会作用发挥情况和职工满意程度,以考察到的真实情况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
(1)对典型单位的考评。市总重点考评典型单位“3+x”工作模式和“双述双评”机制落实的实际效果,以职工满意度作为主要的衡量依据。
(2)对覆盖面的考评。以各县区、局工会自查为主,市总对县区、局工会随机抽查验收。
(3)对创新成果的考评。每年12月份,各县区、产业、局工会申报创新性工作,经考核组推荐、初评后,统一报市总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对各级工会上报的创新性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具体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1)成立阜新市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树峰
副组长:陈晓娟、李瑛、王振贵、孙忠廷、郝春光、何川
成员:秦颖安、张杰、赵景平、李伟、郭明、张明新、白云福、杨一宁、孙彦铭、陈向新、赵文斌、各县区局工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市总民管部牵头,组织部、民管部联合组成。办公室主任由王振贵担任。
(2)市总成立五个工作指导组。指导组具体负责对各县区、产业、局基层工会活力建设的指导督促工作。各指导组组成人员及分工如下:
第一组:组长:陈晓娟 副组长:秦颖安
成员:陈向新、潘亮、周丹
负责督导阜蒙县、清河门区、工交建工会、公用事业局、市直机关
第二组:组长:李瑛 副组长:赵景平
成员:郭健、李新宁、郭晓峰
负责督导阜矿集团、细河区、农林水工会、公安局、司法局
第三组:组长:王振贵 副组长:李伟
成员:杨一宁、王辉、沈琬昀
负责督导彰武县、太平区、煤炭产业工会、住建委、人社局、民政局、供销社
第四组:组长:孙中廷 副组长:张杰
成员:赵昱?、张子路、张新峰
负责督导海州区、开发区、教文卫工会、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新局
第五组:组长:郝春光 副组长:张明新
成员:郭明、孙彦铭、张国刚
负责督导新邱区、高新园区、财贸工会、金融工会、服务业委、粮食局
2.制度保障
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工作的主体是基层工会,推动的主体是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市总及产业工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级的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工作,指导服务推动市级典型单位的活力建设工作,制定“双述双评”相关制度,对县区局和基层工会进行工作指导,培养和选树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典型。县区、局、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指导所属基层工会落实“3+x”工作模式,会同基层单位党组织指导并参与基层工会的“双述双评”工作,培养和选树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典型。
3.经费保障
市总每年投入专项资金,作为奖励经费。除各县区工会按省总标准获得省总拨付的年度项目启动资金及验收后的奖励资金外,各县区、产业、局工会还将在年度验收考评结束后,按市总标准获得年度验收奖励和创新奖励。不合格、不达标、没有创新的不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另行下发。
各县区局工会可配套专项资金,保证活力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该资金专项用于推进活力建设工作,资金使用要严格管理,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能。
六、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基层工会活力建设是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体作用,将职工群众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和评价工会工作的标准,改变各级工会自上而下指令性、行政化作风倾向,切实解决一些基层有工会无活动、有主席无作为、有制度无落实等问题的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工会必须用改革发展的新视角、新思维来审视和把握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工作。
2.要立足基层实际开展活力建设工作。各县区、产业、局工会要有基层视角,要从职工群众的角度想事情、看问题,要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基层需要不需要,职工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尺,通过维护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赢得职工群众信赖和支持。
3.要用好用足资源和手段推进活力建设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和手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借力开展工作。要主动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加强工会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各种工作联动机制;要积极借助社会资源,与相关社会组织联手协作,努力提高活力建设工作的社会化联动程度。
4.要突出创新引领、创新驱动提升活力建设水平。各级工会要善于发现基层工作中的闪光点,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和鼓励基层设计和开展好创新工作和品牌工作,通过创新破解基层工作难点,提高维权服务质量,提升基层工会水平,展现基层工作活力。
5.要强化工会干部队伍素质,保障活力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各县区局工会要强化对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工会领导机关干部对本部门以外业务知识的了解、掌握和运用能力,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为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人力保障。
6.要迅速行动,抓紧落实活力建设工作。各级工会要按照相应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抓紧研究实施,以只争朝夕的工作精神投入到活力建设当中。各县区工会要尽快成立领导机构,做好典型单位的核实、立项、申报工作。
2辽宁省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辽宁省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
二、项目目的
全面实施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目的是立足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作实际,创新工会工作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扎实推动“六个专项行动”提质升级,最大限度地发挥会员群众的主体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基层工会的内生动力,切实把基层工会真正建设成为职工最可信赖的“职工之家”。
三、项目内容
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以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标尺,以“双述双评”为载体,以在基层工会全面推广“3+x”工作模式为重点,采取“项目运作、点面结合、上下联动、递进推动”的运行方式,全面提升基层工会的维权能力和服务水平。
1.推行“3+x”工作模式。“3”是指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制度、基层企业集体协商制度、基层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三项基本制度”体系(以下简称“三项制度”)。“x”是指基层工会结合本单位改革发展实际,结合职工群众差异化、多样性需求,自行确定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工作项目、活动载体和工作方法。推动基层工会形成“三项制度”规范化、自选项目个性化、运行机制灵活化、活动方式多样化的“3+x”工作模式。基层工会年度“3+x”工作内容和计划要向会员(代表)通报,计划实施过程要接受会员(代表)的日常监督。
2.做实“双述双评”工作机制。“双述”是指基层工会主席每年要代表工会委员会将“3+x”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工会经费的收管用情况以及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会员(代表)大会述职、向上级组织(包括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以下同)述职。“双评”是指基层工会主席及本届工会委员会每年要接受会员(代表)的民主评议和上级组织的工作评价。会员(代表)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参加评议的会员(代表)不少于应到会会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综合满意率由会员(代表)和上级组织各占一定权重,其中会员(代表)权重不低于80%。
“双评”工作由上级工会会同基层单位党组织共同组织实施,评议结果要向职工和基层单位行政通报,并就评议和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基层单位行政领导沟通协商,研究落实改进措施。会员(代表)不满意率超过50%的,上级工会要会同基层单位党组织对工会主席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连续两次会员(代表)不满意率超过50%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工会主席进行调整;对综合满意率超过90%的工会(或工会主席)及其企业,在评先选优时优先考虑。对国有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主席的评议,按照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目标
用3至4年的时间培养一大批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联合基层工会、区域(行业)工会活力建设典型,推动全省基层企事业工会“三项制度”普遍落实,“双述双评”普遍开展,基层活力普遍增强。
1.典型目标。20XX-20XX年,全省培育各类企事业单位典型20XX个以上。各市和县级总工会(含县级市、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开发区总工会,以下同)每年各培育新典型5个(其中百人以上非公企业不少于3个);省产业工会从实际出发,每年培育新典型不少于2个;各市每年要有1个市级或县级行业工会组织指导基层开展活力建设项目的新典型。在市以上范围介绍过类似经验的单位不能再作为新典型。
典型单位标准是:全面落实“3+x”工作模式和“双述双评”制度,职工各项权益得到全面落实,工会工作活跃、作用明显,深受职工和党政欢迎,综合满意率达到80%以上。
2.覆盖面目标。20XX年各市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活力建设达标单位达到30%,公有制(含控股,以下同)企事业单位和省产业所属基层工会达到50%;20XX年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达标单位达到60%,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和省产业所属基层工会达到90%以上;20XX年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达标单位达到90%以上。
达标单位标准是:基层工会落实“3+x”工作模式,开展“双述双评”工作,职工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工会工作有效开展受到职工和党政欢迎,综合满意率达到70%以上。
3.百人以下非公企业工会、联合基层工会项目推进工作由各市总工会自行安排。力争到20XX年底,基本形成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长效机制。
五、项目管理与考评
1.组织领导。省总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赵国红任组长省总常务副主席史桂茹、副主席刘野、刘世峰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日常具体指导和推进工作由组织部、民主管理部负责,其他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协同推进,抓好落实。各市、县(市、区)及省产业工会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项目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设立专项工作经费,提供人财物保障。
2.立项申报。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要根据各自实际,区别不同基层单位的性质、类型、规模,参照省总工会要求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及首批申报典型单位填表(见附件)汇总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于20XX年9月10日前报省总民主管理部,经省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
3.三级联动。省、市、县(区)总工会和省产业工会要切实转变作风,坚决克服会议多、文件多、活动多、指令性任务多现象,为基层工会从企业和职工需要出发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深入基层,加强指导,面对面、手把手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建立省、市、县(区)总工会和省产业工会三级工作档案和典型档案,努力提升工作质量,确保项目做实,职工和企业真正受益。上级工会要完善和落实工会干部维权保护机制,对基层工会主席在依法履行职责中遇到阻力,或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要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维护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
4.项目考评。20XX年一季度,省总对实施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一次阶段性考评;之后,每年年中进行一次调研、指导和检查,并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每年的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验收。考评工作采取典型单位考核与工作覆盖面考核相结合、基础性工作考核与创新性工作考核相结合、工作绩效考核与职工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工会“3+x”工作模式和“双述双评”制度建设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考评内容和方法另行制定下发。
5.项目经费。省总工会设立项目专项经费,分为启动经费和验收奖励经费。年度标准:县级总工会10万元,项目实施方案及申报典型单位经省总批准后,先行拨付3万元启动经费,项目验收后,全部典型单位合格的奖励2万元,完成覆盖面目标的奖励3万元,工作有创新的奖励2万元,不合格、不达标、没有创新的不予奖励;典型行业工会5万元,经省总批准后,先行拨付2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奖励3万元;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在考评工作结束后,根据培育典型数量、覆盖面及工作创新情况拨付奖励经费。
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要配套专项资金,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经费专项用于项目推进工作,经费使用要严格管理,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能。
3临泽县总工会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年”,加强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工会组织建设特别是新建企业集中建会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工会基层组织数和会员数大量增加,为工会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和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给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壮大全县工会基层组织,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根据上级工会的部署和县总工会九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安排,20XX年在全县工会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工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我县基层工会工作水平。为使这项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我县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工会法》为契机,以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为重点,以建设“职工之家”为抓手,按照组织规范、制度规范、工作规范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工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基层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二、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规范化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
“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年”规范化建设活动以“加入工会,保障权益”为主题。主要内容和目标是:积极探索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长效机制,认真抓好国有、集体及改制企业工会组织的巩固提高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会的组建完善,依法使长期拒不建会的单位尽快建立工会组织,重点使包括国有、集体企业在内的进城务工人员尽快入会,努力做到建立工会组织无例外,发展会员无遗漏。到年底全县工会基层组织数和会员发展比上年度分别增长19%;认真做好基层工会干部的选配工作,创新选配机制,基层工会干部配备到位。总结基层工会主席“直选”经验,规范“直选”程序,中小规模的私营和外地投资等非公有制企业,新任工会主席基本实行直接选举,努力把符合“四化”要求、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干部选配到工会中来;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工会、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引导工会干部学习工会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年内,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率达60%以上;以健全组织制度和维权机制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工会基层组织活力,推动建家活动创新发展,做到组织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集体合同和职代会等机制不断健全,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党政靠得住,企业离不开,职工信得过”的群众组织。
三、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范围
规范化建设的范围是: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工会基层组织和镇乡、社区工会,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和镇乡、社区工会。总体目标是用两年左右时间,把全县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成为符合规范化要求的“合格、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其中独立建制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到20XX年底要有60%建成合格“职工之家”;其他企事业基层工会在原“职工之家”建设的基础上,也要依据规范化标准,不断完善和提高,以达到总体目标的要求。
四、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标准
(一)企事业工会基层组织
1、组织机构健全。职工入会率达到80%以上。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按期换届。工会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其构成体现群众性、代表性。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组织、女职工组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对会员会籍实行动态管理。
2、工作制度健全。建立工会委员会岗位责任制、工会工作例会制,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工会各类档案、资料完整、齐全。
3、维护机制到位。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建立职代(大)会、厂务公开等职工民主参与制度,其中非公有制企业的职代(大)会制度,参照职代会有关规定,根据本企业实际确定职权,逐步完善。建立董事制企业工会主席或职工代表依法进入或列席董事会、监事会。
4、活动开展正常。围绕企事业发展和文化建设开展各项活动。组织职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职工文化技术培训。有必要的职工活动场所和工会宣传舆论阵地。
5、党政领导支持。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支持工会开展工作,党政工关系协调。依法计提和拨缴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保证。
6、会员群众拥护。工会为职工和会员办实事成效显著。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对本单位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满意率在65%以上。
(二)镇乡、社区工会组织
1、形成比较完备的组织体制和工作网络。
(1)有较完善的工会组织机构,并有按代表性、民主性原则组成的领导班子。
(2)建立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3)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专兼职人员。
(4)形成镇乡——社区——企业工会工作网络。
2、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
(1)工会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所属企事业工会主席会议,通报和研究工会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
(2)工会班子民主集中和分工负责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并实行目标责任制。
(3)工会干部培训制度。通过不同形式,每两年对所属基层工会干部至少培训一次。
(4)工会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基层工会名册,包括基层工会名称、职工人数、会员人数、工会主席、副主席及班子配备情况等,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本级工会工作各项制度和活动情况档案等。
3、本级和所属基层工会要有牌子、印章和必要的办公活动场所。工会工作的有关职责、制度和网络建设情况要设置专栏或上墙公布。
4、工会工作成效明显。区域内基层单位工会组建率保持在95%以上,职工入会率保持在92%以上。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包括由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的企业)达到80%以上。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达80%以上。并建立本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劳动争议调处率达75%以上。
5、党政领导重视。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党组织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行政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
五、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规范化建设活动的主要措施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兴起活动热潮。五月中旬召开全县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按照“提高吸引力、增强凝聚力、扩大影响力”的要求,迅速掀起抓基层、打基础、激活力的热潮。各系统工会也都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通过动员,使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参加工会组织对维护国家、集体和自身利益的重大意义,使“加入工会,保障权益”这一主题化为职工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努力营造踊跃加入工会组织、积极参加工会活动、模范遵守工会章程、提高工会维权能力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大建会力度,创新建会形式。要通过加强基础建设,巩固现有的工会基层组织;继续探索以属地为原则、社区为依托、建立联合工会为主要形式的组建方式,重点抓好私营、外地投资等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建;加大新型社会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组建工会的工作力度。要加大吸纳职工入会的工作力度,特别重视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入会工作。针对新建企业的特点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分布情况,把组建工作的重点放在进城务工人员集中的地域和行业。
三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继续探索和完善依法建会、文本建会的工会组建模式,严格建会程序和建会标准。要按照工会有牌子、办公有场所、工会有印鉴、活动有阵地、学习有资料、工作有制度、业务有档案的要求,深入开展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活动,大力加强工会基础性建设。
四是加强乡镇(社区)工会建设,构筑工作平台。乡镇、社区工会处于工会组建的前沿阵地,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街、社区工会建设,完善工会领导体制,充分发挥乡镇、园社区工会在指导辖区内基层单位组建工会和履行职能中的重要平台作用。
五是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县总工会将按照年初下发的工会干部培训计划,依托系统工会搞好培训工作,并组织部分工会干部到外地参观学习,开拓思路;各级工会要认真搞好工会基层干部培训,大力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增强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六是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县总工会干部要深入基层企业,特别是私营和外地投资等新建企业,深入职工群众,针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调查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切实树立起常抓不懈的思想,建立完善目标责任、法律保障、激励约束等长效机制。七是搞好舆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分级实施。各级工会要把工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根据县总工会提出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分阶段实施的意见,落实有关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会组织建设年”规范化建设工作。
2、抓好示范,分类指导。各系统工会、乡镇工会、行业联合工会要通过设立示范点和联系点,帮助不同类型的基层工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形成试点经验,指导面上工作。要把规范化建设与各地的“评先创优”等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工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要在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和表彰先进经验和典型。
3、加强考核,严格验收。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的考核验收工作,由县总工会实施。各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依据规范化建设标准,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总工会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由县总工会验收后,以文件形式确认为“合格职工之家”,并定期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市总工会、县委组织部临泽县总工会
20XX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