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广告科职责
1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科职责
组织监管注册商标,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组织实施对广告及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广告经营审批及依法查处虚假广告;
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2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职责
组织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以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监督管理;
负责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批印制商标单位,负责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指导和监督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的工作;
负责著名商标的推荐、管理工作;
依法负责广告经营资格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
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3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职责
参与拟定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和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负责商标及特殊标志使用虚和合同及商标质押、商标验证、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
认定市知名商标,组织推荐福建省著名商标工作;
负责市属广告经营的审批;
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
检查指导全市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协会、广告协会工作。
4工商局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科职责
拟订注册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指导企业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负责注册商标的管理工作;
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监督管理商标代理和商标评估等机构的工作;
承担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地理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5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岗位职责
拟订商标、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拟订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负责商标、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违法行为;
负责监测媒介广告发布情况;负责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送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查处。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