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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廉政责任书

时间: 01-21 栏目:信函

1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我委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区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根据我委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责任范围

委领导班子对机关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负重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工作分工,对分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

领导班子成员在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协助国资委主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所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分管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组织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定期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3、了解和掌握分管科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薄弱环节;注意倾听各方面对分管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

5、积极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要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内容及要求,积极指导监督牵头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6、建立和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保证在责任范围内不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和重大违纪案件,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7、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理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四、工作任务

五、责任追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要狠抓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工作。责任追究的重点是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五次全会提出的六个方面,对违反六个方面的,必须追究有关委领导的责任。一是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是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

三是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四是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影响的;

五是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是对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失策的。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国资委主任、责任人、国资委纪委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国资委主任:

责任人:

20XX年3月

2学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的建设,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工作纪律,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促进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责任措施,认真落到实处。

2.校领导班子集体和分管部门要分析、研究、部署所分管工作范围内及所联系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参加所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半年和年终向校委员会或在学校职代会上述职述廉,并书面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3.带头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证上级教育部门及学校的政令畅通,加强所分管处室和所联系的党员干部及职工的纪律教育,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4.认真执行教体局党委及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对所分管处室领导和党员干部、教师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检查督办。

5.把安全事故和侵害师生利益的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以岗肥私、损害师生利益等问题。自觉遵守县委县政府、县教体局的相关规定。

6.实行“一岗双责”和“一案双追”制度。在抓好自身所分管工作的同时,抓好所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自查自纠,接受监督。

7.坚决纠正群众反映的行业不正之风,杜绝乱收费、打牌赌博、有偿家教和违规推介教辅资料现象,发现苗头要及时果断制止,对已经发生的要坚决进行处理。

8.积极稳妥处理纪检监察来信来访。做到分管范围内没有群体上访和超级上访,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

二、责任考评

党支部书记、校长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办,由党支部书记、校长组织对校领导班子成员考评,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检查考评结果纳入个人廉政档案和全年工作责任目标任务。校领导班子成员每一个季度向党支部书记、校长报告一次个人执行各项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

三、责任追究

对所分管工作范围内出现下列问题的,轻者由党总支书记、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违法乱纪者追究相关纪律责任:一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二是各类专项资金使用违规的;三是群众反映师德师风严重问题,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四是有偿家教、打牌赌博和违规推介教辅资料的;五是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发生大案要案的。

临沭县实验小学

书记、校长:____________

责任人:___________

二O一五年三月

3巴州卫生局领导干部配偶廉政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廉洁自律,积极倡导“廉洁从业,勤俭持家”的新风尚。为把我局廉政建设工作延伸到家庭,渗透到每个领导干部的个人生活圈,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巴州卫生局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廉政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互相学习,警钟常鸣。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牢记“两个务必”,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自觉做好家庭助廉的支持者与参与者。

二、互相爱护,自警自律。自觉遵守中共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个方面、五十二个不准”的行为规范;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做到勤政、高效、清廉。牢固树立起家庭成员相互助廉的思想意识。

三、互相关心,防微杜渐。积极支持配偶、子女自觉践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公民道德规范,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常怀感恩之情,树立领导干部的廉洁形象,守住清廉,以德治家,以廉保家,在各种诱惑面前不起意、不动心,共同铸就反腐防线。把好“家门关”。

四、互相体谅,和谐文明。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互相体谅,和谐文明。勤俭持家,不慕奢华,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积极参加健康文明的娱乐活动,讲操守,重品行,努力培养良好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营造清廉、和谐、文明的家庭氛围。不插手配偶的工作,不干涉配偶正确行使权力。

五、互相勉励,携手共进。关心、支持领导干部的发展和“德、廉、智、体、勤”素质的提高,帮助领导干部提升学习力、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超越,做到潜心学习,努力奋进。不利用配偶的职权和职务、不以配偶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

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廉政建设的践行者,“清廉、和谐、文明”的家庭成为领导干部敬业爱岗的支持者,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廉洁奉公、拒腐防变的监督者,身心健康的关心者,为建设和谐家庭和平安社会作出不懈努力,为巴州卫生局党风、纠风和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人: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4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间廉政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按照“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全面领导责任,带头搞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分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规定和工作要求。

2、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按照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要求,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抓好制度的系统配套,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制度建设不重视或执行不力的,按照《丹阳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班子成员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3、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职能,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新路子。

4、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规和政策,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5、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6、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丹阳市“十项”规定以及全省国土系统的“十项禁令”。

7、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消除“四风”隐患。

8、强化教育和监督,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核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纪政纪、法规教育,充分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

9、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等规定。

10、要依法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切实在审批、发证、检查、执法环节依法行政,秉公办事。

11、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12、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13、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和党务公开工作力度,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针对行风评议反映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建立解决行风建设深层次问题的长效机制。

14、认真落实国家《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信访规定》,重视处理来信来访,加大查处工作力度,及时负责的解决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二、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根据《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追究责任:

1、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致使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影响国土资源系统形象的。

2、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规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3、对直接管辖范围内由于失职而发生重大事故、恶性事故,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人用人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对身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利用职权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知情不管或纠正不力的。

6、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土地、矿产、设备(物资)采购等市场活动,造成不正当竞争或国有资产流失的。

7、因教育、管理不到位造成人员严重违规违纪违法,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服务对象、请托人钱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指使下属人员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收支不入账、坐收坐支、滥发钱物的。

9、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

10、在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等测评活动中列后三名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本责任书有效期一年,一式两份。如人员岗位变动时,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主要领导:

班子成员: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5金牛镇政府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云南省《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宾川县《关于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为此,镇长与班子成员签订此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坚决纠正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或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抓好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内要组织研究部署《中共宾川县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具体措施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并对《宾川县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抓好责任目标的落实;要结合实际,带头讲廉政党课1次以上,并有书面讲课材料。

三、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确保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按期过好乡科级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并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内容。

四、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自觉与各种腐败行为作斗争,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管好分管和联系部门、行业的领导干部、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年内与班子成员、分管和联系部门领导进行廉政勤政谈话不少于1次;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班子内部和分管联系部门、行业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护短、不掩盖,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

班子负责人: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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