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党风廉政责任书
1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加强公司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二Ο一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时限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
二、责任目标
1.认真抓好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兵装集团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公司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任务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计划推动落实。
2.积极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植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融入经营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公司《〈惩防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按照公司年度推进计划,做好惩防体系的建设和自查工作,全面完成年度惩防体系建设任务。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单位的职能、职责,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行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廉洁生产经营负总责,单位其他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生产经营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4.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领导人员要自觉做到廉洁从业和依法经营,认真开展第六次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化廉洁文化进企业、进班子、进班组、进家庭。
5.积极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作和从业行为。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范围,积极探索构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机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把反腐倡廉要求寓于各项管理制度中,规范领导人员、各类管理人员、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用权行为,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水平。
6.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格执行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申报和职务消费等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本年度无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7.认真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根据分管范围,对重大项目的效能监察要直接抓,对一般项目的效能监察要统筹安排、督促检查、加强指导,使效能监察工作不断深化。今年要认真开展推进“七个调整”、成本管理效能监察,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8.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按规定报送党风廉洁信息。对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并积极支持配合对问题的调查处理,不姑息、不纵容、不庇护。
9.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有关规定,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和损害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
10.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执行公司关于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廉洁承诺、廉洁谈话、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坚持事务公开,不断拓展事务公开领域和形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检查考核
采用单位自查和公司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单位对照责任目标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中所列考核内容,在20XX年8月和20XX年2月前分别进行自查,并形成简要书面自查报告报公司纪委。20XX年2月公司组织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年度考核。
公司将本责任书履行情况的考核纳入领导人员岗位业绩考核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人员进行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造成严重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纪委、责任单位各持一份。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公司总经理:
公司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
党支部书记:
主要行政领导:
其他行政领导:
党支部纪检委员:(党风廉洁信息员)
签订时间:20XX年X月X日
2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所应承担的责任,确保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包制》的要求,党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与支部委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如下:
一、协助医院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具体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每年与分管的科室工作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日常检查考核工作。
四、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分管科室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解决廉洁自律上的实际问题。
五、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下属干部及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分管的部门和人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理论和法规,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预防。
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主动配合工作。
八、认真接待普通职工以及社会其他成员的来信、来访,切实关心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群履行群众提出的合理问题,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九、认真履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费制度、报销制度、用车制度、招待制度、奖励制度、加班制度等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收费规定,杜绝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务活动接待标准,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强化资金监管,禁止个人消费公款报销行为。
十、严格执行党务院务公开制度,特别是党政工团各部门各项费用的支出使用情况,须至少一年公布一次,临时活动收费使用情况,须在活动结束后内及时公布。
十一、每半年要写出本人及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交给党支部,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十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党支部保存,一份由领导干部本人保存,一份归档。
XX卫生院党支部:_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党支部书记: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1月16日
3三和教育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三和教育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保证反腐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明确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及学校党员教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根据局党委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党支部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全体党员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为学校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党风廉政负总责,对学校党风廉政负直接责任;领导成员对分管的具体工作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l、根据教育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部署和考核的各项内容标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做到责任明确,部署得当,目标具体,措施具体有效。
2、多形式、多途径抓好学校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道德修养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3、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违规收费。
4、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教育管理好学校教师,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和不廉洁行为。
5、认真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不推诿扯皮。
6、履行监督职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旌情况,党员具有监督、检查和考核的责任。
三、责任落实
党员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并将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党员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中。
四、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执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党员,严格按照《濉溪县教育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安排》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因管理不善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案件,党员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同时,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进行整改。
党支部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党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
4局机关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市纪委全委会及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国土资源领导班子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各支部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促进各支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全面完成我局和全市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17年工作规划》及自治区《实施办法》要求,依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责任对象
一、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为机关(站队联合)党支部书记。
二、依照本责任书,支部书记对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条责任内容
各支部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内容为: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上级部门和局党总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坚持“一岗双责”,每半年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一次报告。
二、切实遵守党的纪律。牢固树立党规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三、支部书记要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带头做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表率,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四、强化制度执行,切实从严管理。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抓好支部党员新修订廉政准则、纪律处分、行政监察法等党纪党规及相关法律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五、坚持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公布行政审批目录清单,简化规范审批流程,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七、监督检查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抓大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八、持续不断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自治区若干规定、市委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的纠正“四风”;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党员干部利用各种名义收受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金行为。
九、年终将本人及党支部贯彻落实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向市局党总支、纪检组进行专题报告。
第三条责任考核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对责任人进行一次检查,年终结合综合考核,述职述廉述德,写出专题报告。
二、廉政责任制考核与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述职述廉、群众评议、组织考核、查看实绩等方法进行。
第四条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行为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依据《青铜峡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责暂行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部门主要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支部党员干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支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党总支书记、局长(签字):
()党支部书记(签字):
二〇一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