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一体化改革方案
1天柱县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提高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综合统筹能力和行政管理效率,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XX〕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XX〕3号)、水利部《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贵州省20XX年度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函》(黔府办函〔20XX〕110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水务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州改领〔20XX〕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为动力,按照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步推进全县水务改革步伐,对辖区范围内防洪、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以及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涉水行政事务实行统一管理。整合政府涉水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职能,理顺水务管理体制,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水资源管理体系、供水安全保障体系、防洪安全保障体系、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和水务综合监察保障体系,实现对水务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功能,为天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按照精简高效、权责一致、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原则,政事和政企分开的原则,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对上业务指导职责不变的原则,以及“人随事走”的原则,推动全县水务一体化改革健康有序有效开展。
二、改革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理顺水务管理职责关系。在原水利局承担的全部职能基础上,将原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城市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城区河道(包括河堤和水域环境)等涉水事务的管理、维护、改造与指导城市防洪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及对相关涉水企业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能划入水务局。将城市维护费中涉及供排水基础设施维修、建设等的费用一并划转县水务局管理。(牵头单位:县编委办;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
(二)完善水务一体化管理机构。修订县水务局“三定方案”,调整县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为适应水务一体化改革后管理职责增加的需要,适应新形势下水务工作的需要,新增和调整水务局相应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
1、行政职责整合。
将新增的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城区河道(包括河堤和水域环境)等涉水事务和指导城市防洪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整合为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股职责。
2、事业机构调整优化
A、组建供排水管理站。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事务性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B、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需要,根据黔水饮(20XX)26号文件的要求,组建天柱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为水务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机构。
C、组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将原水资源管理中心承担的国有工程管理、工程建设、河道管理等职责独立出来组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参照省、州主管部门的的机构设置情况,设置为副科级事业机构。其内设机构根据需要调整。
D、调整优化水资源管理中心机构。水资源管理中心优化为水资源管理的技术支撑机构,为水务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机构。
E、根据水土保持监督的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和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工作的需要,水土保持监督站更名为水土保持站,加挂水土保持监测站的牌子。作为全县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监测等水土保持的技术支持机构,继续设置为水务局正股级事业机构。
3、根据上述职责整合和机构优化调整的意见,调整充实水务局人员编制。(牵头单位:县编委办;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
(三)完善基层水务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本着便民利民、整合资源、提高管理服务能力的原则,加强和完善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乡镇水管站更名为乡镇水务管理站。强化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公共属性,调整充实基层人员编制,增强基层水生态环境保障能力和水务综合监察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编委办;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人事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人员定岗工作。(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县编委办、县人社局)
(五)建立完善多元化水务投融资体系。要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水务投融资平台,将水务建设引入市场机制,拓宽水务建设投融资渠道,为水务建设的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要加强地方性涉水政策措施研究,出台适合水务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要紧紧抓住国家对水利政策扶持的战略机遇,抓住国家加大对我省实施三位一体规划和西南五省水源工程建设扶持力度的机遇,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发展战略,紧跟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发展步伐,以骨干水源工程建设为龙头,在争取更多政府投资的同时,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体系,促进我县城乡水务的大发展。(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移民局、县审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水利、住建的县领导任副组长,县委改革办、县编办、发改、人社、财政、审计、监察、水务、住建、环保、国资、档案、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研究协调和解决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能划转、清产核资等重大问题。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增强大局观念,服从改革需要,正确对待机构及人、财、物的调整重组。要严密组织实施,及时妥善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改革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改革工作。要加大对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开展宣传,营造改革氛围。在改革过程中要处理好牌子与内容、形式与实质的关系、水务局与水务企业的关系,处理好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的关系,确保改革后的水务管理机构、机制、制度符合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的要求,为推进全县水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严肃纪律要求。在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中,要严肃机构编制、人事、和财经纪律,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在企(事)业机构调整、供(排)水企业人员、资产划转等具体工作中,要处理好人员安置、资产核查、财务审计、综合协调、档案移交、纪检监察等具体工作;严格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严防突击进人、用钱,防止国有资产的损坏和流失。正式移交前,供(排)水企业要加强对资产、档案、资料、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改革过程中不影响城镇居民正常供水,不影响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正常运营,不影响职工思想稳定和队伍稳定。
2深化街镇水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构筑“管理完善、服务到位、高效透明”的水务行政管理格局,提出如下方案。
一、机构现状
我区街镇水务管理职能主要由区水利管理署及其管理的11务管理所承担。区河道水闸管理所及其下属的10个中心管理站主要承担区管河道、区级水利设施管理职能。合计编制数280个,现有在编人员229人,另有非编人员194人。党员总数86人。
二、职能调整为理顺关系,加强基层,对相关职能作适当调整,事权相应重新划分:
1、水务管理所按局授权,全面负责所在辖区的水务一体化管理。
2、区水利管理署全面负责流域防洪、区域除涝、河道整治、农田水利等水利项目建设的行业管理,承担区级重点水利项目的建设任务。
3、区河闸管理所全面负责河道和水闸、泵站等水利设施养护运行的行业管理,承担区管河道、区级水利设施的日常管理。
三、机构整合为统筹资源,增强合力,对现有机构作适当整合。
1、合署办公水务所与辖区内中心站合署办公,挂水务管理所、中心管理站两块牌子,实行一套班子管理。淀浦河西闸中心管理站更名为赵巷河道中心管理站,与赵巷水务所合署办公。
闸口保洁社原则上随原中心站划归相关水务所管理。其中西大盈社划转盈浦水务所管理,河道巡查社划转赵巷水务所管理:
2、编制调整
在水务所编制不变的情况下,对中心站编制做适当调整。
保洁社、巡查社编制暂不调整,其中西大盈编制调配盈浦、夏阳、香花桥水务所共同使用,河道巡查社编制调配徐泾、赵巷、重固水务所使用。
3、机构设置
以精简高效为原则,合署后的水务所原则上设水利管理、水政管理、给排水管理、综合管理4个管理办公室:
4、人员调配
为平衡资源,对现有人员(含保洁社等非编人员)作适当调整,各所近期到位人数:
四、管理模式
为加强领导,简化层级,合署后的水务所由水务局直接管理。
1、党务工作:近期建3个联合党支部,赵巷、徐泾、华新、重固设联合支部,白鹤、香花桥、夏阳、盈浦设联合支部,朱家角、金泽、练塘设联合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随支部设置,接受局党群各条线直接管理。老干部工作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改革前离退休人员仍实行原管理模式(费用分摊),改革后退休人员由所在退休单位负责管理。
2、行政工作:文书、后勤、信访类工作接受局办公室直接管理,各类文件、通知等由局办公室直接下达;人事类工作接受局人事科直接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由局人事科直接办理相关手续;财务类工作接受局财务科直接管理,部门预算由水务所汇总直接报局财务科审查,各类资金由局财务科直拨各水务所,并实行水务所所长“一支笔”审批,工会及养老账户按水务所(中心站)设立。
3、业务工作:水政类工作归口局规划科,接受受理中心、执法支队管理与指导;水利类工作归口局水利科,接受水利署、河闸所管理与指导;给排水类工作归口局给排水科,接受给排水所管理与指导;安全、应急类工作归口局综合科,接受防汛办、质监站管理与指导。
4、综合考核: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直接组织,行政工作以水务所为单位,党建工作考到联合支部。
五、水务所主要业务工作以八项职能为依托,切实加强以下工作:
1、水政管理
(1)执法取证与监督。依法行使辖区内行政检查权,开展水务行政检查和行政许可事后监督,受理水务违法举报案件,配合执法支队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2)行政审批。参与水务行政审批,负责行政许可事前咨询和事后监督工作;参与土地复垦审批,负责复垦申请核对和预审查工作;参与水务专业规划编制,配合辖区内相关部门对规划提出预审意见;参与水系调整审批,负责填河审批的监督实施;参与涉水项目审批管理,依审批要求对河道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2、给排水管理
(1)基础工作。负责辖区内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及污染源、市政消火栓、节水型社会建设等资料的收集、统计、完善和存档等工作。协调辖区相关部门,开展相关专项整治、改造与建设的基础摸底调查工作;开展辖区内污染源、用水单位、排水设施等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数据日常维护、更新与使用管理。
(2)建设管理。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参与相关专项建设规划、计划的编制与上报工作,负责上报前预审。负责辖区内供排水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制度落实等行业监管和督促推进。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配合区管建设、改造及维护保养等项目的实施。
(3)行业管理。负责督促、监督相关行业管理制度、规定和政策等执行、落实与后评估工作。按分工负责相关纳管单位排水许可的预审工作。配合督促纳管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日常监管工作;配合开展重点纳管污染源等的专项执法整治与监管工作;负责纳管企业预处理设施运行的日常巡查。配合督促辖区内供排水设施日常养护和节约用水工作。
3、水利管理
(1)建设项目管理。参与区级及区级以上重点水利项目的调查摸底、前期踏勘、方案讨论、政策处理和现场配合等工作;协助开展镇级水利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做好调查统计、项目储备、资金筹划、方案审批、程序申报、政策处理、现场管理、审价结算、检查验收、绩效评估等工作。
(2)设施维修养护。负责辖区内区管水利设施日常养护工作;协助开展镇村级水利设施日常养护工作,做好计划编制上报,并组织过程监管,做好台帐记录和验收考核等相关工作,推进市场化改革。
(3)设施运行管理。负责辖区内区管水利设施日常运行,协助开展镇村级水利设施日常运行工作,做好调度方案编制并监督执行、巡查和考核等工作,推进市场化改革。
(4)河道养护。负责辖区内区管河道日常养护,协助开展镇村级河道日常养护工作,做好养护计划编制上报,并组织过程监管,做好台帐记录和验收考核等相关工作,推进市场化改革。
(5)河道巡查。配合开展重要河道水上巡查,协助开展属地化、网格化、全覆盖巡查工作,做好统计上报,信息反馈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4、安全管理
(1)防汛防台。协助开展防汛日常工作:健全责任体系,组织防汛检查,编制应急预案,储备物资装备,组织培训演练,落实值班制度,掌握汛情信息,规范应急响应,反馈灾情信息。
(2)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健全应急处置和救援体系,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质量监督。负责受理、复核辖区内小农水、农村生活污水等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报监资料;参与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日常巡查,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并监督整改;参加工程验收,协助监督档案收集整理。
各项业务工作总体推行:水务所负责或协调方案、计划等的编制上报,具体操作或指导执行;条线单位负责综合平衡和监督控制;归口科室负责业务审查和协调推进。在实践过程中,逐步理顺、明晰机关科室、条线单位、水务所工作边界,研究出台考核办法,形成分工合理、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增强系统合力。本实施方案由局水务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方案
为了创新水利投入和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步伐,落实“6363”水利保障行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成立***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的管理和运行
(一)公司名称
***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管理模式
***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市政府注资成立的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有企业管理模式开展日常工作。市政府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管,公司国有资产由市政府委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管理。公司管理人员由市政府任命。
(三)资产注册
公司注册资金为清产核资后划入的资产数额。
(四)资产运行
从公司组建运行开始,将公司职责内建设项目的市及市以上投入的资金作为今后新增国有资本注入公司,用于上级下达项目的资金配套、征地拆迁、债务偿还及水利维修及投入等,包括市级提取10%的土地收益金、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公司处置的水利国有资产,政府注入的土地或水利建设形成的土地出让、开发经营收入,用于偿还水利设施建设投入所欠贷款、水利建设配套、水利设施新增投入等。争取到的市级以上资本金,以项目核算,按比例承担偿本还息。
二、公司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负责授权范围内水利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依法享有国有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
(二)享有政府特许经营权。构筑投融资平台,承担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项目等水利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任务。
(三)担任市水利工程和其他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承担市级以上投入在我市水利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以市及市以上注入的资产及投入的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多渠道融资,组建以项目为载体的全资公司、控股或参股子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四)从事水电、水源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城镇防洪、河道整治、水土保持、城镇供水(含农村安全饮水)、中小灌区新建和改造以及与水利相关的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开发等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设计咨询和中介服务。
(五)负责市政府注入土地和水利建设形成新增用地的开发和经营。
(六)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其他融资和建设任务。
三、拟划拨的资产、划转的人员及待遇
(一)划拨的资产
新公司注册成立后,市政府将位于***市区***路1498号原打井队办公场所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市区***路1629号市水务局所属办公楼外租场所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市**供水所水利资产以及具有供水职能的所以资产整体划转至***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由***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经营。
(二)人员划转
人员划转按照职工自愿原则,采取不同形式区别对待。现有在册企业身份员工整体划转***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由***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择优继续聘用;现有事业编制人员自愿到企业工作的,采取维持原身份、原工资福利待遇、原供给渠道不变委托代管的方式划转,工作期间涉及事业单位改革、工资调整、退职退休等事宜,按国家出台的政策规定由市政府负责落实,托管期间的工资和公用经费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到***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由***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考核发放;不愿意到企业工作人员由市政府负责安排岗位。缺额人员由***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定编定岗定员的规定,报请市政府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开聘用,新聘人员全部为企业身份员工,执行企业工资标准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三)政策支持
1、落实西部大开发和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执行国家有关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
2、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公共财政补贴政策,协调农村人饮执行农业电价优惠政策。
3、要从财政预算的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和市级提取10%的土地收益金中列支一定比例的资金,加大力度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偿还和水利维修及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