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目标责任书
1司法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确保完成20XX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市局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完善大调解机制,深化矛盾化解工作
1、扎实开展“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年”活动,围绕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命案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持续下降的“三升三降”目标,重点完善“三调”对接、专业调解、排查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考核评价“五项机制”。年内,要在全县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队全部建成人民调解工作室。
2、加大经常性和集中排查分析力度,健全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快报、日报、直报制度,强化群体性事件的预测、预警。各司法所要把群体性事件和有影响的矛盾纠纷及时、第一时间报县矛盾调处中心。
3、把有效防御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作为完善大调解机制的重中之重,坚持经常性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突出做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涉及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对事关民生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确保不发生在省、市、县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各司法所全年矛盾纠纷调解20件(不含援助案、联调案),卷宗真实规范,排查登记、受理登记、调解登记及调解卷宗相互连接,调解率98%以上,成功率96%以上。
4、进一步深化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完善联防联调机制,确保微山湖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二、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5、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教育矫正年”活动,进一步创新教育载体和矫正方法。全年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开展公益劳动不得少于6次,并有点名簿、讲稿、活动图片等。
6、加快社区矫正对象教管劳动一体化基地建设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移动平台建设,进一步探索矫正、监管、帮扶有效结合、整体运作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分析排查、信息通报、重大问题协商会办等制度,确保矫正对象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内,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
7、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对重点人员做到必接必送。加大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力度,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安置的工作机制,每镇至少建立一处安置帮教基地,并有制度、台帐、活动记录等。
三、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8、以“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为主题,扎实开展“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引导法律服务业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为加快经济方式转变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9、村级法律顾问专用台帐齐全。每月一期活动档案,有活动记录、有总结分析,有原始图片。村级法律顾问组织健全、制度上墙,村居建成率100%并按计划组织活动。
四、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
10、做好“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迎检工作,配合做好“五五”普法行采访活动,启动“六五”普法规划的调研工作。
11、着眼于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宏观调控、资源环境、投资开展等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公正有序的法治氛围。有法制宣传工作计划、总结,有法制宣传员、辅导员及普法志愿者队伍,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每季度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所刊内容有登记并有图片存档。
12、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有吸引力和影响力的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超市,各镇建成法制宣传一道街、一面墙、一条路的示范村不少于4个村居。
13、进一步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通过观摩、交流、评比活动,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本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14、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典型的培养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
五、做好服务民生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5、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主动到外来民工多、弱势群体多、困难群众多的地方,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切实解决经济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16、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题规划,镇成立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并上墙;有成立法律援助站文件(以党委政府发文为准),有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花名册及登记表,并上墙公示法律援助联系点网络图。
17、以创建“无职务犯罪年”活动为契机,深化勤廉示范单位争创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18、认真做好20XX年度争当排头兵考核工作,努力形成奋力争先、勇创一流的发展氛围。
19、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和规范各项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规范办事程序,推动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20、严格警车(警用摩托车)管理,认真执行警车使用规定。
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年底由县局组织检查考核。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局和签约单位各执一份。
2县市区司法局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16分)
1.加强组织领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1分);县(市、区)党委、政府全年听取一次以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汇报,召开“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七五”普法动员会(1分)。
2.健全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落实国家机关、部门行业和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1分);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及人民调解员以案释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1分)。
3.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加强重点对象学法考法,全面推行党委中心组学法、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考评、公务员法治培训、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建立考试试题库(1.5分);开展“送法进机关”,全年讲授宪法法制课20场次以上(1分);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工地”法治惠农活动,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1分);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主题活动,推进法治知识进教材、进课程、进考场试点(1分);开展“送法进园区”活动,提升中小型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1分)。
4.全面提升新媒体普法工作水平,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法治宣传(1分);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公益法治宣传教育(1分)。
5.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中心城区建成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2分);在机关、乡镇、村(社区)建立3个以上地方特色法治文化阵地(1.5分);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将法治文艺演出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范围(1分)。
二、基层基础工作(15分)
1.建成县级人民调解中心(2分),全面建成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三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并运行(3分)。
2.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建成矛盾纠纷调处综合信息平台(2分)。
3.每月上报1篇以上的调解信息,全年有4篇被市矛盾纠纷调处信息采用(2分)。
4.大力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新增2个市级规范化司法所(4分)。
5.按时完成司法部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和上报(1分)。
6.完成厅基层处、局基层科下达的其他任务(1分)。
三、社区矫正工作(12分)
1.每月召开一次动态分析会并形成动态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市社矫局(分析报告、照片)(2.5分)。
2.在矫人员司法e通入控率达85%(0.5分);司法所每天、县市区社矫局(办)每周通过司法E通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定位监控。(1分)
3.推进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建设,落实“四统一”工作模式,即统一调查评估、统一入(解)矫宣告、统一严管阶段、统一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1分)。
4.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个案矫正案例评比,推荐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并制作成成果展示PPT或视频(2分)。
5.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全年不少于24篇,其中至少有3篇被市局或以上部门单位采用(2分)。
6.建立省级规范化社矫工作站2个以上(1分)。
7.每月10日前完成服刑人员的信息核查和欲释放人员回执发送,信息核查率达到98%,回执发送率达100%(1分)。
8.及时上报社区矫正日、季报表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季报表,及时接收处理工作群中的信息和文件(1分)。
四、法律服务管理工作(15分)
1.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法律服务到基层”活动,各县市区新建律师工作室(点)不少于50个(2分);有工作方案、联系人员花名册、律师服务公示牌、便民服务卡、工作日志及完备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全年提供工作典型案例不少于10个(3分);服务村(社区)随机抽查满意率达80%以上(1分)。
2.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党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以上,有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典型案例(2分);继续开展“百名法律服务人员联系百家企业”及“律师四联”活动,工作有轨迹有台账资料(2分)。
3.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现象。(1分)
4.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市局和协会的业务培训、律师与公诉人辩论对抗赛、年度考核(1分)。
5.加强律师工作宣传力度,利用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我市律师先进典型,开展一次律师进村(社区)人民满意律师评选表彰活动。(1分)
6.积极推进公证改革,有方案、具体时间表、路线图。(1分)
7.完成中央、省委、市委交办的专案律师服务管理工作。(1分)
五、法律援助工作(15分)
1.增强法律援助供给能力,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4件(其中嘉鱼410件)(5分),每少10件扣1分;办理法律援助事项4340件(其中嘉鱼4100件)(2分),每少100件扣1分(以上数据均以网上登录为依据)。
2.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在法律援助案件总量中占比达18%以上(2分)。
3.强化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出台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案件补贴标准不低于600元/件(2分)。
4.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全年无受援对象的有效投诉,随机回访受援对象满意率达85%以上(1分)。
5.健全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在每个行政村及社区培养1名法律援助明白人(1分)。
6.全年在地级市以上媒体刊发1篇以上有关法律援助的新闻稿件(1分)。
7.准确及时上报法律援助业务报表,每季度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相关数据,每半年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局(1分)。
六、司法鉴定工作(5分)
1.在市综合考核中鉴定所全部达到合格以上(3分)。
2.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市局和协会组织的教育培训(1分)。
3.投诉案件查处率和结案率达到100%(1分)
七、信息调研和统计工作(20分)
1.每月向市局办公室报送3篇以上综合性信息(不包括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案例),信息统计以邮箱收到为准(6分),全年被市局采用不少于10篇(1分),被省厅简报采用不少于1篇(1分)。
2.全年向市局办公室报送调研文章2篇(2分)。
3.加强信息化建设,完成门户网网站建设、开通微博、微信(3分)。
4.完成市局下达的新闻宣传任务(3分)。
5.准确及时报送各类报表(3分)。
6.加强保密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1分)。
八、完成省厅、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2分)。
市局局长:
县(市、区)局局长:
20XX年3月1日
3秦淮区司法局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书
20XX年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置于突出的位置,着眼改革创新,提高责任意识,为持续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贡献力量。
一、司法所工作目标
1、开展法润江苏“春风行动”等系列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处,进一步打造“法润江苏”服务品牌。
2、推进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基层调委会建设,推动司法所组织、工作网络延伸。按照“前台一个窗口、后台一体服务”的要求,建好区、街道、社区三级实体,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6月底前全面挂牌运行,并实体化运作。实现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全覆盖。
3、强化司法行政学院、网上学院等平台学习运用,完成各学习阶段的学习和省市区4条信息任务。
4、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认真落实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工作体系要求,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点创建、人民调解案卷评查等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
5、进一步推进司法所队伍建设。落实政法专项编制,积极创建省优秀司法所和星级司法所。落实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和司法所工作月计划、周安排制度,加强工作总结汇报和检查考核。
6、切实加强省厅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的维护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平台中的各项报表按时、准确无误上报和调解纠纷及时录入工作的落实。
7、贯彻落实秦淮区委司法工委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司法所总体评价和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使党纪党规和公序良俗成为干警队伍管理的尺子和不可逾越的底线。
二、司法所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责任书履行情况将作为各司法所目标考核、司法所长工作政绩,进行奖励惩处、选拔作用的重要依据。
4澄城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更好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和责任规范
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姿态,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揭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局主要领导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坚持依法依规管党治党,把班子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坚持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认真执行“一岗双责”的规定。局长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对分管股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司法所长分别对本股室,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创新监督方式,实践“四种形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坚持零容忍,严惩腐败,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环境。
二、责任内容
1.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紧紧围绕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总结,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责任落实机制,要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要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要把纪律建设做为治本之策,把严守政治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班子成员要在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做表率,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加强对县委.县政府和局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处党员违法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3.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把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落实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和措施之中,贯彻到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培养锻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作风要求、纪律规定等各个方面,要锲而不舍抓作风建设,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嫁娶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开展违规津补贴,吃“空饷”等问题专项清理检查,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本领。
4.加大查办案力度
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揭制腐败蔓延势头,要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最根本的职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文明办案,把办案安全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岗,突出重点,抓住个案,盯住不放,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5.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聚焦中心任务,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全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积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
6.严格责任追究
各股室、各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本年度发生重大监管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严重影响的,要执行一票否决的规定,股室单位不得评为先进,责任人年度不得评为优秀,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和各股室、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责任考核
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领导班子和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采取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