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租用合同
1软件租用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开户行:开户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租用乙方企业应用系统软件服务签订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企业应用系统软件租用范围
甲方根据自身的业务和管理需要,向乙方租用基于乙方平台的企业应用系统管理软件。
1.甲方租用模块为,具体内容为。
2.甲方租用期限为年日至年年。
3.甲方租用费用为元/月。共计
第二条付款方式
甲方租用乙方在线管理软件,采用先付款后服务的方式。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的一个礼拜内。付费方式为首期支付,以后每月的号支付软件租用和服务费用。
乙方银行账号:
公司全称:
账号:
开户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软件租用过程中,甲方有责任与乙方相互配合,保证有专人负责甲、乙双方的沟通工作。甲方指派的联系人为,联系方式为,电子邮箱为。
2.在软件使用初期,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指派专人负责系统的初始化工作。
3.在软件租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指派专人负责软件使用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4.禁止出售、转售或复制、开发试用权限,禁止基于商业目的模仿##软件的产品和服务;禁止复制和模仿##软件的设计理念、界面、功能和图表。甲方只能处于公司商业范围内使用服务,禁止发送兜售信息和违反法律的信息,禁止发送和储存带有病毒的、蠕虫的、木马的和其他有害的计算机代码、文件、脚本和程序。
5.甲方应对其账号下所发生的任何行为负责并遵守地方、国家所有与适用本服务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有责任通知##软件任何未经许可使用密码和帐号和破坏数据安全的行为。
6.甲方在使用本系统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软件租用及服务费用。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利终止甲方软件租用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软件租用服务。
2.在甲方租用合同期间,乙方有义务指派专人负责甲乙双方的沟通协作,乙方指派的联系人为,联系方式为,电子邮箱为。
3.在软件使用初期,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指派专人负责甲方租用软件系统的初始化工作。
4.在软件租用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指派专人负责软件使用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5.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将甲方的数据资料完整提供给甲方,不得有任何推诿。
6.合同到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协商继续合作事宜。如双方不再合作,乙方应将甲方所有数据完整归还甲方,并不得留有任何备份。乙方不得利用软件控制权,籍任何理由向甲方增收相关费用或要求甲方继续合作。
7.乙方应采取严格措施,保证甲方数据的安全性。如发生甲方数据泄露,乙方应按照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不低于五万元的损失。上诉所称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经济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及甲方为此而支出的调查取证费、交通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
8.经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使用范围仅限于乙方自身宣传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且在使用中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五条账号和数据安全
乙方应采取相应的管理、物理以及技术措施保护甲方“数据”的安全性、私密性和完整性。除提供“服务”、防范或解决服务或技术故障或经甲方请求连接客户支持等事项外,不得访问甲方“数据”。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本条款约定的效力。
第六条与第三方网站的链接
乙方提供与第三方网站的链接仅仅为了给甲方带来方便。如果甲方使用这些链接,将离开##在线管理软件站点。##软件没有审查过所有这些第三方站点,对任何这些站点及其内容或它们的保密政策不进行控制,也不负任何责任。因此,##软件对这些网站上的任何信息、软件以及其它产品或材料,或者通过使用它们可能获得的任何结果不予认可,也不作任何表述。如果甲方决定访问##在线管理软件链接的任何第三方站点,其风险完全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七条Internet延迟
##软件提供的“服务”可能会因Internet和电子通信固有的缺陷而产生限制、延迟和其它问题,##软件对因这些问题造成的任何延误、发送失败或其它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对合同期限、项目内容、费用等合同内容或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定补充协议进行确定。否则,视为未作变更或补充,双方仍应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已支付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返还乙方未履行而甲方已支付的从解除合同之日起的软件租用及服务费用。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
4.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责任承担
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2.由此而产生的服务费用问题,按实际使用时间来结算,余款退回。
第十条争议解决
1.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位于无锡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
2.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
1.一方变更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的,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3.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4.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2软件租用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承租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发票抬头:
乙方(出租方):深圳市视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科技园南区软件园T2-B栋1楼邮编:518057电话:0755-26957343传真:0755-26957635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银行账号:755901757010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租用xx视频会议服务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述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租用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基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xx视频会议租用平台,向甲方提供在互联网上的协同视频会议租用服务。
1、甲方通过乙方官网自行下载软件,共租用个账号。
2、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起租用,到xx年xx月xx日终止。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合同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
二、服务内容
1、乙方依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甲方用于登录xx视频会议租用平台的用户账号,并根据需要在租用平台上分配一定数量的视频会议室供甲方使用。
2、甲方可通过乙方分配的用户账号和视频会议室在租用期间登录xx视频会议租用平台,在合同期限内,不限使用协同视频会议服务时间,包括网络视频、语音、文本、数据在内的多方协作通讯和远程视频会议。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承认乙方拥有平台专属所有权,不以任何方式侵犯该软件产品所涉知识产权。
并不对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价格。
2、甲方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利用xx视频会议租用平台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3、甲方依据本合同服务内容和期限正常使用协同视频会议系统服务。自行管理乙方分配的用户账号、密码和视频会议室,自行修改维护用户口令。
4、甲方自行购买与协同视频会议服务有关的一切硬件设备(如电脑、摄像头、麦克风、音响及其他有关配置)及承担相关费用(如硬件费用、网络费等)。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确认收到甲方全部合同款后,在两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分配完毕用户账号(含管理员账号)和视频会议室,并开通协同视频会议服务。
2、乙方保证在服务期间提供正常服务,确保甲方协同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安全稳定。
3、在合同期间,乙方对甲方在租用平台上所涉的商业秘密有责任进行保密,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或自己使用。
4、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截取甲方视频会议的内容。
五、售后服务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提供软件免费升级和网上支持服务,并开通免费技术热线和专用邮址为甲方提供方便。
2、甲方遇到软件使用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者软件远程控制给予指导解决。
3、软件瑕疵致使无法正常运行,乙方给予免费维护;硬件原因或网络原因,乙方将收取维护费和服务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付款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给甲方开通服务,每逾期一天,按逾期天数的费用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当月的租用费用)。
2、本合同的租用行为系不可撤销行为,单方违反约定的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3、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再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修改合同。未告知者按违约责任第一项规定承担责任。
七、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双方决定交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位仲裁员组成。
八、合同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或补充的条款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九、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甲方租用乙方协同视频会议服务的租用期内持续有效,有效期至甲方租用期届满时止。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即关闭甲方协同视频会议用户账号;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甲方应于本合同届满前按届时有效的新价格标准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3、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甲方:乙方:深圳市视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3软件租用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租用**APP客户端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述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租用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基于拥有**APP版权,向甲方提供在移动互联网上租用服务。
1、期限:从年月日起租用,到年月日终止。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合同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
二、服务内容
1、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提供给甲方用于登录APP平台的用户账号和密码。
2、甲方可通过乙方分配的用户账号和密码在租用期间登录APP租用平台。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承认乙方拥有平台专属所有权,不以任何方式侵犯该软件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并不对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价格。
2、甲方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法》、《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利用APP租用平台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确认收到甲方全部合同款后,在两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后台的用户名和密码
2、乙方保证在服务期间提供正常服务,确保甲方APP客户端正常运行、安全稳定。
3、在合同期间,乙方对甲方在租用平台上所涉的商业秘密有责任进行保密,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或自己使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付款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给甲方开通服务,每逾期一天,按逾期天数的费用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当月的租用费用)。
2、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再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修改合同。未告知者按违约责任第一项规定承担责任。
五、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双方决定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位仲裁员组成。
六、合同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或补充的条款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六、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甲方租用乙方APP软件服务的租用期内持续有效,有效期至甲方租用期届满时止。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即关闭甲方APP软件用户账号;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甲方应于本合同届满前按届时有效的新价格标准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3、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