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租赁合同
1电梯广告位租赁合同
甲方:张家界市信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司
乙方:张家界品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所管辖的维港十字街电梯广告租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广告位置:xx电梯内框架。
二.租赁期限为一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三.租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1.租金按年计算,每台电梯肆佰元整(400元),共计租金xx元。
2.合同签订当日付清第一年租金,以后乙方须在每年的月xx日前缴清,合同期满后提前一个月续签。
四.第一年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个月的免租期,以方便乙方安装广告。
五.广告位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均有乙方负责,乙方承担所有施工和安装费用。乙方设计制作的内容应符合市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否则由乙方负责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安装广告牌的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电梯的现有设施。合同结束后由乙方负责拆除所有广告。
七.甲方负责与业主委员会的协调,保证乙方广告的正常发布。 如甲方在合同期内退出上述小区物业管理,本协议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八.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甲方有监督的权利,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九.如遇甲方改造、扩建,甲方应在改建、扩建完后将因此导致广告无法发布的,按实际耽误的时间顺延。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十一.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仟元。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电梯广告租赁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广告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关于租赁消防挂图广告位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位位置、面积、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
1、位置:甲方租赁广告位于;
2、面积与租金:上述广告位每块规格为镜框式mm,可见画面:mm,本广告位在合同期内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以上价格不含税)
3、租期:租赁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付款方式: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支付预付款xxx给乙方。广告位全部完成后甲方应当即付清全部余款。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5天内向乙方提交有关广告宣传背景资料或样板,自行拟订的图文内容需经过甲方有关部门的审核。
2、甲方履行正常合法的租赁手续之后,于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享有此广告位使用权,但不享有此广告位所有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广告位转让、转租或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甲方广告内容应当合法和合乎国家有关商业广告的相关规定,不得用于政治目的,不得发布违法信息。
4、甲方不得擅自挪动广告位位置、朝向或更改广告位面积的大小。
5、甲方广告图文内容必须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如有内容违反《广告法》或给予其他载体造成不良影响,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该广告位的提供,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约定广告位的位置、面积的大小、朝向等,应当向甲方保证约定广告位的质量。2、乙方有监督、管理广告位及发布在广告位上之广告的权利,并负责与此相关的审核、维护、调整等相关工作。
3、该广告的制作、安装、维护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其他事项。
1、如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广告位严重损毁不可使用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然终止。
2、租赁期满,若甲方需要续租上述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此广告位的优先租赁权,须另行签订书面广告合同。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3电梯广告位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地址:
2、广告位规格:
3、广告位置数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的租赁期限为一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1、该广告位的年租金共计人民币:¥。
2、甲方在签订该租赁合同时,将支付给乙方500元押金,等广告位制作完成后付清余款。
第四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甲方须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缴交广告位租金。
3、甲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4、乙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将合同约定的广告位提供给甲方使用。
5、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影响甲方的广告效果。
6、合同存续期间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
7、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负责维护好广告位上广告的完好,如有损坏,应在自损坏之日起三日内将损坏的真实情况告知甲方。
第五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因素导致甲方租赁的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如果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签补充合同。
第六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同意续签的,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没有将合同约定的广告位提供给甲方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该全额退还甲方所支付的租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日100元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乙方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告知义务的,自应告知义务期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
4、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使用广告位的,不得要求乙方退还合同款。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共贰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因广告位租赁产生的纠纷争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滁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经办人:经办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4电梯广告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电梯轿厢设置看板媒体(以下简称“看板”)、刊发广告一事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同意将天骄城小区xx共10部电梯租赁给乙方设置看板,刊发广告。
第二条设置方式和范围
1、看板设置于电梯轿厢壁上(超薄型,厚度不超过2CM)用粘贴或敷膜方式贴在轿厢壁上,(左、中、右)。
第三条设置内容
1、商业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不得发布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发布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
第四条租赁时间
合同期为1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租赁费用
每部电梯每年度(12个月)3500元,电梯共10部,每年度电梯租赁费共计35000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租赁费按年度支付,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双方权责
1、甲方责任:
(1)保证本合同签订的电梯由乙方独家经营,在合同期内不允许第三方在电梯轿厢安装同类型的广告宣传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因经营权而产生的纠纷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或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内,甲方与第三者产生纠纷不影响该合同的执行;
(3)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以便乙方办理广告审批手续时使用;
(4)有义务配合乙方的看板正常刊出,如发现看板有人为破坏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无权自行撤换乙方所刊发的广告画面及展板,否则按违约赔偿。
2、乙方责任:
(1)负责看板刊发的广告内容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对所刊发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2)负责看板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发布,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
(3)乙方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将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新科技产品替代更新(具体事宜,届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电梯在正常运行使用的情况下,计收乙方的租赁费;如甲方电梯在不能正常使用期间(指连续30天以上不能使用),甲方不得计收乙方的租赁费。如乙方已付给甲方租赁费,未正常运行的月份,甲方应退回租赁费给乙方(或在下期乙方交付的租赁费中减扣),由于甲方因其它原因解除对该楼盘物业管理协议,该电梯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如已发生预付费,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而未执行的款项;
2、本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3、在合同未到期时,任何一方如须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说明原因,征得对方的完全同意(文函答复、加盖公章)。一方未完全同意,另一方随意解除合同属违约行为;
4、甲方如有新建、新增电梯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政府行为或政府明文禁止)而无法履行合同时此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支付租赁费时,乙方应按所欠款项的5倍处罚,并补足所欠款项;
2、租赁合同签订当期,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广告刊发合同不能履行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乙方为发布第三方广告投入的设计费。制作费及乙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应全部予以赔偿。
3、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解决双方争议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
第十一条生效时间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
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附件解决,补充附件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无法取得共识和谅解的,提交合同签注地司法机关解决。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本条款填写不超过壹行,未填写时无此条款,请划斜线)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电话:电话:
5小区电梯广告租凭合同
甲方:双虎家私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电梯广告位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暂定期限为半年(20XX年8月8日—20XX年2月)。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同,合同期满后应续签合同,并乙方需优先与甲方合作。
二、合同价款:
一部电梯的广告价为半年xx元(大写xx元)共计:共xx部电梯
三、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乙方需在合同期内维护广告位正常使用,如在乙方小区内发现广告没能正常使用。乙方需向甲方及时提醒修复。
3、租凭期内、乙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
4、合同期间,电梯内不得出现其他家具经销商的广告
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二零一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