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2)
时间: 09-04
栏目:方案
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所在党支部要组织人员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形成综合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民主评议阶段时间掌握在8天左右。
4、表彰和处置整改阶段。对民主评议出来的优秀党员,上报教育局党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扬。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做为参与局级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必要条件之一。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敞开“出口”,严肃进行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民主评议党员结束后,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总结。评选出的不合格党员要填写《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登记表》,有关材料要及时归档立卷。处置整改阶段时间掌握在5天左右。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直属党组织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及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本单位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工作目标要求,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中。要成立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职责,局党委成立民主评议党员巡视督查组,建立起有效的检查、指导和监督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评议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党支部必须达到100%,参评党员达到党员总数的98%以上。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评议期间,党群工作部将深入基层进行指导检查,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2、层层把关,把调查摸底摸准、核实。基层党组织的调查摸底工作,一定要按照调查摸底统计表中列出的十个方面,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深入细致地进行,并层层严格把关。对调查摸底情况不准、不实、差距大的,不能转段,责令其推倒重来。
3、突出重点,抓住问题进行评议。评议中,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中所列的不合格党员10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和表现,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纪党规、存在“三个六”问题、理想信念动摇、党性观念淡漠、宗旨意识不牢、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纪律性差、政治觉悟差、世界观扭曲等,作为评议工作的重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每个党员一项一项地评议,一个人一个人地评议,真正找准抓住每个党员自身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
4、积极慎重,搞好不合格党员认定。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必须遵循“慎重、稳妥、民主、公正”的原则。在不合格党员认定工作中,要以实事求是为准则,以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言行事实为依据,既慎重又主动,力求准确无误。对那些了解到问题和评议出问题的党员,要进行认真核实,并逐人形成综合材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理由充分、手续完备、处置妥当。
5、坚持标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客观公正地分析其主、客观原因,对那些确实有实际困难和特殊情况的党员,要查明原因,妥善处置,使被处置者既受到教育,又感受到组织的关怀。要严把政策界限,坚决克服工作中的“好人”思想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错误倾向。对不合格党员要严肃处置,该劝退、除名的,不能用纪律处分或限期改正将其留在党内;对有问题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稳妥进行,严格按照党的有关规定办事,处置结果同本人见面。
4、表彰和处置整改阶段。对民主评议出来的优秀党员,上报教育局党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扬。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做为参与局级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必要条件之一。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敞开“出口”,严肃进行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民主评议党员结束后,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总结。评选出的不合格党员要填写《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登记表》,有关材料要及时归档立卷。处置整改阶段时间掌握在5天左右。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直属党组织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及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本单位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工作目标要求,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中。要成立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职责,局党委成立民主评议党员巡视督查组,建立起有效的检查、指导和监督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评议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党支部必须达到100%,参评党员达到党员总数的98%以上。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评议期间,党群工作部将深入基层进行指导检查,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2、层层把关,把调查摸底摸准、核实。基层党组织的调查摸底工作,一定要按照调查摸底统计表中列出的十个方面,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深入细致地进行,并层层严格把关。对调查摸底情况不准、不实、差距大的,不能转段,责令其推倒重来。
3、突出重点,抓住问题进行评议。评议中,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中所列的不合格党员10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和表现,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纪党规、存在“三个六”问题、理想信念动摇、党性观念淡漠、宗旨意识不牢、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纪律性差、政治觉悟差、世界观扭曲等,作为评议工作的重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每个党员一项一项地评议,一个人一个人地评议,真正找准抓住每个党员自身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
4、积极慎重,搞好不合格党员认定。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必须遵循“慎重、稳妥、民主、公正”的原则。在不合格党员认定工作中,要以实事求是为准则,以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言行事实为依据,既慎重又主动,力求准确无误。对那些了解到问题和评议出问题的党员,要进行认真核实,并逐人形成综合材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理由充分、手续完备、处置妥当。
5、坚持标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客观公正地分析其主、客观原因,对那些确实有实际困难和特殊情况的党员,要查明原因,妥善处置,使被处置者既受到教育,又感受到组织的关怀。要严把政策界限,坚决克服工作中的“好人”思想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错误倾向。对不合格党员要严肃处置,该劝退、除名的,不能用纪律处分或限期改正将其留在党内;对有问题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稳妥进行,严格按照党的有关规定办事,处置结果同本人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