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行动实施方案(2)
时间: 01-03
栏目:方案
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您尽早实现就业。
二、重点服务对象
1、辖区各类求职人员,重点是进城务工的各类新成长劳动者。
2、辖区各类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重点是用工规范诚信企业。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月29日至3月10日
四、活动内容
开展"五到位"活动,即宣传到位,走访到位,服务到位,政策到位,维权到位。
五、具体措施
(一)宣传到位
1.注重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张贴《人力资源周刊》、发放宣传资料等扩大宣传,做到春风活动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2.注重深入宣传。在活动期间有组织深入社区、企业、工地、车站和务工人员集聚地等,在宣传栏张贴活动内容。1月29日下午在汽车东站开展集中宣传,制作悬挂宣传横幅2条,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发放“爱心卡”30余张,为农民工发放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单100余份,为春风行动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各类求职者提供各项就业服务打好基础。
3.2月17 日在华润万家超市门前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
(二)走访到位
1.各社区就业专干开展"上家门、进企业"活动,走访辖区内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和有招聘需求的重点企业,了解求职人员就业需求和用人单位招聘需求,将情况进行登记。
2.开展"就业服务进工地"活动,走访在各类建筑企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中为他们办理《进城人员就业证》,及时掌握辖区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行业工种、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参保等情况,为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打好基础。同时,针对求职人员的不同情况,讲解援助政策、方式等,使每一位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就业援助内容。
3.开展"特殊群体援助"走访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退伍军人、农村户家庭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特殊人员家中及时收集失业人员就业状况、失业时间、失业原因、就业服务需求等信息,并建立台账,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居家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技能培训等针对性服务,帮助他们早日实现就业。
(三)服务到位
实施“零盲点全覆盖”深入辖区住户和辖区内各类用工单位了解情况,将就业政策、用工求职等信息及时发布并送到企业和各类求职人员手中。同时,社区就业站从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推荐、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优惠政策落实等各个方面为辖区企业和辖区求职人员提供劳动就业“一站式”服务。
(四)政策到位
1.免费为辖区各类求职者进行技能培训推荐、并及时宣传就业政策同时将根据企业需求采取与企业联合等方式开展订单式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
2.全力打造城关区农民巷食品一条街,为辖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岗前技能培训。
3.继续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鼓励和扶持各类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有意创业的各类失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小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维权到位
1.开展"劳动就业维权"活动。通过各种方式,让辖区劳动者都能够获得劳动维权信息,包括劳动保障法律基本知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帮助辖区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
2.充分发挥社区就业专干兼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优势,协助区劳动监察中队,为辖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春风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了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和检查落实"春风行动"各项工作。
七、工作要求
街道劳动保障所、各社区就业站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深入扎实地开展此项活动,确保取得良好成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统计,汇总有关数据。3月10日前将"春风行动"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数据报街道劳动保障所。
篇五: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强调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新形势下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的新特点,扎实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更好地满足20XX年春节后一段时期进城务工人员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要,按照《滨州市20XX年春风行动实施方案》(滨人社办发[20XX]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共青团县委、县妇联定于20XX年1月至3月在全县共同开展“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春风舞动齐鲁 乐业尽在山东
二、服务对象
(一)各类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和已经进城工作的农民工;
(二)各类有招聘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人力资源支撑计划参与单位。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3月。20XX“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大型招聘会定于201XX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八)上午8:30分在县体育局篮球馆内举行。
四、 活动内容
(一)扎实做好企业岗位需求和城乡人力资源信息的摸底调查。组织乡镇劳动保障所及社区、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结合“联百乡、包千村”活动,普遍对辖区内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进行走访和调查摸底,了解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需求;对有用人需求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摸查,并进行动态监测。密切关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趋势、新变化,制定工作预案,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台、网站、新闻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活动;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介绍进城务工常识、求职门路、维权注意事项、技能培训信息等内容,把就业政策、岗位信息、技能培训等送到农民家门口,营造全社会关心创业带动就业、企业规范用工、方便城乡求职者就业的良好氛围。
(三)丰富服务内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咨询、创业政策服务、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登记、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和劳动维权咨询等各项服务,对返乡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宣传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和税费减免、政策扶持等内容。有招聘用人需求的单位要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开展新招录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
(四)维权到位,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抓住春节期间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多渠道、多方式的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就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等方面的宣传,接受进城务工人员现场咨询。通过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活动重点
围绕今年活动主题,重点开展 “四百”系列活动。
(一)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为切入点,积极开展“百场专题招聘会”,倡行“微笑服务”,搭建对接平台,完善就业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对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支撑计划参与单位、用工规范诚信企业,向社会重点推荐和广泛宣传,并优先提供专场招聘服务,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二是结合我县经济发展需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小企业、服务业等行业专场招聘会,增强供需匹配度。三是根据各类就业群体的需要,有针对性地举办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妇女、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等专场招聘会,帮助各类就业群体实现就业。同时,春风行动期间继续开展就业信息公益性手机短信信息服务。
(二)以技能提升为重点,积极参与“百家培训机构送技能下乡”活动,学一技之长,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充分利用返乡农民工春节前后的闲暇时间,根据农村劳动者实际情况,结合社会需求,组织参加省级百家定点培训机构开展送技能下乡活动。利用3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通过公布一批市场需要的培训项目和培训信息,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严格落实转移就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切实帮助农村劳动者学到一技之长,提高其就业与创业能力和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三)以扶持引导创业为引领,全力支持参与“百个创业项目带动千人就业”活动,加强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结合山东省创业大赛(滨州赛区)预赛和博兴县人才初始创业大赛取得的成效,将评选出的12个优秀创业项目纳入创业项目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要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切实做好信息咨询、项目推介等服务工作,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推行“一对一”创业指导和分类创业服务,力争在春风行动期间,确保全省百个优秀创业项目带动千名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实现创业就业。
(四)以就业帮扶为抓手,积极参与开展“就业帮扶百日攻坚”活动,加强对接沟通,建立长效机制。我县要充分抓住春节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夯实就业帮扶的各项基础工作。要通过深入调查,集中走访,确定当地的重点帮扶对象,摸清底数和帮扶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将情况纳入基础数据库,为今年的帮扶工作打好基础。要集中发放各类资料,通过明白纸、横幅、标语等形式宣传就业帮扶政策和企业招工信息,为推进就业帮扶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与“第一书记”的对接沟通,完善“百乡千村”就业帮扶工作各主要工作环节的制度化安排,确保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地开展,实现就业帮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20XX年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管理,提前协调落实活动工作经费和相关政策资金,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间的沟通协调,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二)加强督促落实。我县人社局要加强对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指导,组织督促检查,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沟通联系。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春风行动的相关工作,并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统计工作,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于20XX年4月5日前上报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3、4)。
各镇(街道)人社所、各用人单位请于20XX年2月4日前上报开展春风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