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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正风肃纪实施方案

时间: 08-29 栏目:方案
方案一:承德县人民法院正风肃纪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政法委《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周本顺、张越同志,郑雪碧、阮树平同志和王瑞林、刘金生同志在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以整风精神和富有成效的举措,抓好法院队伍作风建设,打好反腐攻坚战,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八种突出问题”。要弘扬认真精神和务实作风,注重严格要求,将严格的标准、严肃的纪律、严密的措施贯彻到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切实通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使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果促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成效,推进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建设。

二、主要内容

这次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以解决“八种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全院干警中集中开展“五对照、八整治”:对照践行根本宗旨的要求、对照坚决反对“四风”的要求、对照严格公正执法的要求、对照严守“铁规禁令”的要求、对照坚持廉洁自律的要求,整治特权思想问题、整治冷横硬推问题、整治吃拿卡要问题、整治有规不守问题、整治随意执法问题、整治了难捞钱问题、整治庇护黑恶问题、整治贪赃枉法问题。

三、方法步骤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分为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公开公示、监督检查、完善机制五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4月1日-4月20日)

1、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周本顺、郑雪碧同志和王瑞林、刘金生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有效凝聚干警信仰共识、使命共识、价值共识、事业共识,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2、开展政法职业良知教育。教育全院干警深刻认识政法干警最重要的职业良知就是执法为民,最核心的职业道德就是公正廉洁执法。引导全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的职业操守,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增强抵御诱惑的道德定力,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执行政法干警行为规范。

3、开展法律纪律教育。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全院干警自觉做到心有戒尺,敬畏法律,坚决守住纪律和法律底线。运用反面典型案例,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全院干警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活动办和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充分调动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灵活方法,创新载体,增强学习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确保人人受教育、人人得提高。

(二)自查自纠(4月21日-5月20日)

1、征求意见。通过随机走访、会议座谈、约谈交心、蹲点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基层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深入服务对象听取意见;通过专门网站、问卷调查、人民来信等形式,面向社会和群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情况要进行认真梳理、对号入座。

2、查摆问题。以“五对照、八整治”为主要内容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逐一对照,逐项查摆,切实找准问题,每名干警认真填写《全省政法系统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自查表》。

3、整改落实。对于自查出来的问题,按照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的要求,能马上改的马上就改,不能马上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公开公示(5月21日-6月5日)

通过公开栏、专门网站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示,通过设立意见箱、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及时研究解决。

(四)监督检查(6月6日-7月5日)

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要向院活动办报告,院活动办归纳整理后要向市中院和县委政法委报告。院活动办将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社情舆情反映和听取意见环节收集的线索,做好随机核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由纪检组、监察室认真查处。对于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一律严肃处理。

(五)完善机制(7月6日-8月底)

1、完善制度规定。针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对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制定的制定,该健全的健全,该细化的细化,注重从源头上规范干警的执法司法行为,构建为民、务实、清廉的规范制度体系和常态长效机制。

2、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成效,确保执法司法权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

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政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建立干警作风廉政档案,在奖励、评先、晋职、晋级时,对作风廉政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活动办要在每个环节结束后,向县委政法委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既是巩固提高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有力举措,也是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院党组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为加强对此次活动工作的领导,院成立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刘宗秀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海燕、仇学成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彭树旗任主任,监察室主任张文利为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确保有关任务落实到位。活动办要在4月25日前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实施方案报县委政法委。

(二)畅通公开渠道。坚持开门搞活动,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努力实现公开与公正的高度契合。专项行动开展后,活动办要开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公开设立举报网站,主动接受群众的投诉,以公开促公正。活动办要采取案件评查、案件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

(三)加大惩治力度。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进行排查,对涉嫌违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腐必反、有贪必惩。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反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营造浓厚氛围。注意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典型曝光发挥监督警示作用。


方案二:太康县人民法院“正风肃纪”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纪律作风建设和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纪律作风问题的指示精神,结合深化“转创”活动、推进“狠抓落实年”活动、“弘扬周口政法精神、践行四个服务、提升五种能力”教育实践活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四难”、“五乱”专项治理活动、“五除”活动,按照院党组年初提出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太康法院的整体形象,经院党组研究决定,2013年11月至20xx年1月在全院组织开展“正风肃纪”教育整顿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正理念、转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促发展”为主题,以中央“八项规定”和“六个严禁”为准绳,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为抓手,以暗访督察为手段,坚持民意导向不动摇,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集中整治我院干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弘扬周口政法精神,深化“四个一办案理念”,不断提升法院公正执法的公信力,践行“四个服务”理念,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纪律作风优良的法院干警队伍,为推动我院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通过学习教育、查摆剖析、整改查处、建章立制,使我院干警自觉做到“四个决不让”,具体要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1)夯实思想基础。克服特权思想,查找思想、作风、素质、形象、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打牢依法办案、公正办案、廉洁办案的思想基础。

(2)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我院干警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切实自觉地克服和纠正“四难”等不良现象。

(3)解决突出问题。损害人民群众和法院队伍形象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干警违法违纪的案件明显下降,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4)提升法院公信。巩固和扩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内容

针对目前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此次教育整顿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十查”:

一查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整治解决滥用执法权力,执法不公,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案件久押不决、久审不结、久执不结等问题;

二查脱离群众的问题。重点整治解决高高在上,衙门作风,把群众不当回事,对群众的诉求漠不关心等问题;

三查机关作风不良的问题。重点整治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四查素质水平低下的问题。重点整治解决部分干警不学习、不努力、不律己、不提高,业务能力差,办案水平低等问题;

五查责任心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解决部分干警不负责任,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等问题;

六查特权思想严重的问题。重点整治解决对群众的诉求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冷横硬推,态度生硬等问题;

七查纪律作风涣散的问题。重点整治解决违反禁令特别是酗酒滋事,思想散漫,追求享乐,精神不振,工作懈怠,得过且过等问题;

八查领导班子软弱无力的问题。重点整治解决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领导干部宗旨观念淡薄,执法为民意识不强,官僚主义思想严重,工作作风浮漂等问题;

九查管理混乱的问题。重点整治解决放松队伍管理监督,基础工作薄弱,不敢动真碰硬,对发生的各种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有案不查,有纪不依,甚至弄虚作假,包庇袒护等问题;

十查执法不文明、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整治解决违规违纪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此次教育整顿活动自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31日结束。

(一)动员教育阶段(11月1至11月15日)。院党组对此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要进行专题研究,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要紧紧围绕“忠于党忠于人民”和“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两大主题,以习近平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各级领导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政法委及上级法院有关纪律规定、禁令为学习重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与深化“转创”活动推进“狠抓落实年”工作和“弘扬周口政法精神、践行四个服务、提升五种能力”教育实践活动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制定学习计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并建立干警学习档案,每位干警都要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学习不漏单位、不漏一人。结合“奉献杯”基层干警教育评选活动的开展,掀起向廉洁奉公、作风过硬、为民服务先进典型的学习热潮。组织干警对太康县毛庄镇“8、3”事件和西华县艾岗乡“10、17”事件等违法违纪案例进行剖析,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形成人心思进、令行禁止的良好氛围,在广大干警的心理层面形成“高压线”、“防护网”,切实筑牢“不敢违、不愿违、不能违、不必违”的思想防线。

(二)查摆剖析阶段(11月16日至12月5日)。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权力运行和队伍现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要列出详细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日程表,按照“不回避、不拖延、不放纵、不遗留”的原则,认真整改到位。要建立健全诫勉谈话、督查、挂牌整治的督促整改机制。对纪律作风差、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将约谈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责成限期整改。对整改成效不大,问题依然频发的部门,将组织力量进行专门督查,并严肃追究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每名干警要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整改报告。

(三)整改查处阶段(12月6日至20xx年1月20日)。采取过硬措施,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的督促检查、案件查办和惩处等工作,确保各项禁令条规的落实。一是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经常以明查暗访的方式,对院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重要执法环节和重点敏感时段的明查暗访。对查访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上报备案,促进所属部门,特别是基层法庭,要自觉地经常地保持良好的管理状态和严格的纪律作风状态。二是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要坚持“有案必查、违纪(法)必究”和“谁主管、谁办案、谁负责”原则,严防有案不查、敷衍塞责、欺瞒包庇、查处不到位等现象发生。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三是加大“四个一律”执行力度。要认真执行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的规定,凡受到“四个一律”处理的干警,当年公务员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和称职等次,两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同时,违纪事实及处理结果,要记入个人执法档案和人事档案。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月21日至1月31日)。针对教育整顿活动中发现的队伍建设与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和干警队伍管理,严防干警违法违纪,形成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属于有制度而没有执行到位的,要出台严格的措施保证制度落实;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健全;属于尚无明确制度的,要加紧研究制定建立。活动领导小组将采取民意调查、理论测试、部门抽查、案件评查等多种方法,对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并结合2013年终队伍建设目标进行考评,对重视不够、整顿不力、效果不好的部门,将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保证

为确保我院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扎实开展,各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更要有具体有效的阶段性措施保证。

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近年来,我院队伍建设,总体看是好的,但是个别部门的少数干警因特权思想影响和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违纪的问题也时有发生。各部门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政权的高度来认识,把干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事关提升法院公信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把此次“正风肃纪”教育整顿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太康法院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袁亚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刘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下设组织协调组、调研宣传组、教育学习组、案件清理组、监督检查组、后勤保障组。党组成员要充分发挥“四要五带一树”的作用,要亲自动员,带头学习,率先查摆,注重督查,对教育整顿活动负责。

3、严密组织,狠抓落实。要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查摆整改工作要在“准”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既要充分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做好横向帮教和纵向指导工作。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轻重缓急,逐项解决,让群众看到成效,让干警受到警示。在工作标准上,要做的“五有五不”,即有目标、有思路、有项目、有载体、有品牌,不官僚、不渎职、不作假、不添乱、不抹黑。做到“五个结合”,即把“正风肃纪”回头看活动与县委开展的综合治理“百日攻坚”结合起来;与改变综治落后局面结合起来;与平安建设结合起来;与准备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建设美丽县城、和谐县城、平安县城结合起来。实现全院干警作风大转变,素质大提升,群众满意度大提高,政法面貌大改观。

4、畅通渠道,接受监督。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纪律作风建设成效的标准,畅通监督渠道,将“从严治警”的各项措施置于阳光下运行,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院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要认真受理、查实、处理、回复。

5、统筹兼顾,促进工作。正确处理好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开庭办案、日常工作的关系,尤其要把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转创”活动推进“狠抓落实年”工作及“弘扬周口政法精神、践行四个服务、提升五种能力”教育实践活动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和发展教育活动的成果。

6、要以此次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工作创新。一是大力开展审判工作大回访,改变以往“坐庭办案”的办案方式,提倡法官深入基层,尽量与当事人见面,尽早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找到以和谐方式结案的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做其思想工作。二是进行执行工作大攻坚;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争取年底全部执结积压的“骨头案”。三是促进社会矛盾大化解。努力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强化群众观念,切实解决重复访、越级访、进京访等问题。


方案三: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及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省政法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结合市中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持法院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与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与省委第四轮“三万”活动相结合,坚持与市中院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创新活动形式与丰富活动载体相结合,全力推进活动深入开展,为实现黄石“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活动目标

以坚定信念、勤政务实、公正司法、转变作风为活动的主要目标,通过强化政治学习、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严明纪律作风等途径,切实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为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司法、纪律过硬的法院队伍提供坚实的基础。

三、活动时间

市中院机关开展的“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时间贯穿于法院全年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专题学习活动。以强化法院干警政治意识为重点,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提高群众意识为重点,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的学习,特别是“四风”整治的有关要求;以提高纪律意识为重点,着力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及各项廉洁自律规定,领会贯彻李鸿忠、张昌尔、候长安同志在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提高责任意识为重点,全面学习领会《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开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活动的工作方案》和《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以明确工作为重点,系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二)开展主题讨论活动。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条好干部标准,开展“怎样是好干警(好法官)、怎么做好干警(好法官)”和“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两个主题讨论活动,始终坚持以群众利益为导向、以群众诉求为信号、以群众不满为预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切最关注的执法司法问题,引导广大法院干警把宗旨意识转化为公正廉洁司法的自觉行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观念,提升司法公信力,牢固树立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始终以党纪国法、道德规范约束自己,做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着力解决头脑不清、糊涂作为的问题。

(三)开展大走访活动。坚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力推进“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建万格”活动,深入村庄、社区、企业等重点场所,深入到基层一线收集社情民意,接收群众评议;进一步建立健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及时响应群众对法院工作和黄石平安法治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力争帮扶一批困难群众,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整改一批司法不公的问题。

(四)开展公正文明执法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性”、“金钱案”现象,开展冤假错案、久押不决、违规实施取保候审、涉黑涉恶等“四个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防止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花钱赎身、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的发生。采取开门评警、案件评查、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等方式,梳理解决一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高息诉化解率;集中评查一批社会关注、影响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五)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在全院集中开展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干警围绕“执法司法不廉、特权思想严重、纪律作风松懈”等问题,继续扎实整顿纪律作风。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法院干警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等执法司法腐败行为。严格执行司法作风纪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解决司法不公不廉、作风漂浮、纪律涣散、着装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对法院干警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着力解决干警在思想认识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干警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努力提高法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开展查摆整改活动。市中院各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李鸿忠书记提出的“思想政治、职业操守、组织纪律、能力素质、精神士气”的要求和张昌尔书记提出的“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作风塑警”的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查摆整改活动。针对查摆的问题,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拿出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明确并公布具体的整改计划、措施和整改时限,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开门搞活动,诚恳邀请群众参与,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从法院工作实际需要出发,一边抓整改、促落实,一边立规矩、定制度,以实实在在的制度建设成果来检验活动的成效。

(七)开展示范引领树立典型活动。市中院各部门要抓好典型挖掘、培育、培训、示范和带动,要着眼时代要求选拔典型、立足岗位培养塑造典型、围绕工作大局表彰典型、把握时代精神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导向作用、激励作用、拉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20xx年2月-3月)。抓好专题学习,采取个人自学、科室帮学、集中研学的方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政治理念教育、群众路线和法纪法规教育。开展“怎样是好干警(好法官)、怎么做好干警(好法官)”和“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主题讨论活动,教育广大干警践行“五条标准”,引导大家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的立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二)查摆问题阶段(20xx年4月-6月)。组织开展好大走访活动、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要做到“六查六纠”,即:一查思想,纠正头脑不清醒的问题;二查斗志,纠正精神不振作的问题;三查执法,纠正办案不廉、不公、不规范的问题;四查工作,纠正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五查作风,纠正纪律不严明的问题;六查制度,纠正制度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要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实现政法干警在活动中思想得到熏陶,认识得到升华,觉悟得到提高,形象得到提升,制度得到完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7月-8月)。要组织开展好查摆整改活动,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个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相结合,要处理好集中整顿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确保整顿阶段“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紧盯不放,逐项研究、明确责任,对准顽疾和难题,强化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以满腔热情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9月-12月)。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法院全年工作始终,对经实践检验可靠、可行、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要及时抓紧修订完善;要结合示范引领树立典型活动,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有深度的新闻报道,在全社会迅速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典型真正起到示范引导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觉到法院干警的新变化、新气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为确保“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有序开展,市中院成立“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刘勇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从山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江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活动开展进度和情况收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兼顾,把握重点。要坚持把“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与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与开展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相结合,坚持与市中院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坚持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当好干部”相结合,坚持创新活动形式与丰富活动载体相结合,注重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市中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活动目标,牢牢把握服务群众、为民司法这条主线,狠狠抓住转变作风这一根本,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加大宣传。市中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把活动质量关,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整个活动始终。要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经常性检查等方式,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部门和个人,及时提出批评,确保活动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同时,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树立一批看得到、学得到、具有公众影响力的身边典型。加大对活动中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注重引导和规范网络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方案四:曲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在全院集中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上级法院、丽水市委、莲都区委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本院积极落实莲都区委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精神,切实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增强队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队伍作风,提振队伍士气,提升队伍形象,优化发展环境,结合法院实际,决定在本院开展“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省高院党组提出的“廉洁司法”的要求,围绕带好法院队伍、打造法官“人身防火墙”的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省高院“五个严禁”和市委、区委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开展“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切实解决干警队伍精神不振、进取不强、工作懈怠、纪律松弛、作风漂浮、服务意识不强、着装不规范、违反警车管理规定等问题。实现干警作风明显改进、执行能力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不断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二、活动整治对象和主要内容

此次活动整治对象为全院党员、干部、工作人员。主要内容,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行动,围绕一个目标,强化三机制,“教育、制约、监督”齐头并进,切实加强干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服务发展稳定大局,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一)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行动

以“两比两问强执行”为抓手加强干警作风建设,通过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行动,整治“庸懒散奢”之风,以良好的作风保障发展,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七方面行为:

1、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拒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委“六个严禁”、省高院“五个严禁”和市委“二十条”规定,区委“实施办法”,顶风违纪的行为;

3、擅离职守、纪律涣散、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甚至“吃拿卡要”和借机敛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4、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借等行为;

5、违反“三改一拆”违法建设的行为:

6、违反工程建设环境整治的行为

7、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二)打造法官“人身防火墙”

根据“廉洁司法”的要求,围绕“八项司法”围绕带好法院队伍、打造法官“人身防火墙”的目标。抓队伍建设,带动干警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警示全院干警。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及时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廉洁司法。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三)齐头并进,强化“三项机制”

1、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牢扭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建立干警“自律”机制,做到“不想为”。

按照省高院部署,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廉政承诺;层层分解落实,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业务部门,明确工作重点、责任,落实检查考核。进一步完善“三书两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院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警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到工作过程始终。同时落实廉政套餐教育,认真开展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及廉政谈话,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和渎职侵权行为,将党风廉政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法官抵御各种诱惑与腐蚀的自觉性。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2、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框架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岗位风险防控,强化风险预警和责任追究,尽快开发廉洁司法风险预警系统,依靠“制度+科技”手段,切实将“风险点”转化为“安全点”。健全“他律”机制,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对法官执法办案活动的制约,使之做到“不能为”。

继续坚持法官办案“廉政回访制度”,切实加强对大标的、当事人信访不断、超期未归档报结、长期未执结等案件制约。要探索院庭长履行案件管理职责的内容和方式,规范和强化院庭长的案件管理责任,防范案件廉政风险。加大制度执行和问责力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以及省高院“约法十章”、“职业四要”等各项廉政制度,把已有的制度落到实处,防止制度执行虚化、弱化和空化。深化阳光司法、贯彻《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3、强化效能提升机制

为提升工作效能,切实加大监督和查处的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廉不公问题,不断提升干警工作效率和制度执行力,优化案件质量和效率,服务保障“三改一拆”、工程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审务督察

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制定实施《莲都区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促进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提高整体工作效能。把审务督察工作作为深化司法作风,推进惩访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抓手。依托数字法庭系统,对庭审纪律作风进行视频抽检督察,以审务督查和专项治理为抓手,深化司法作风建设,加大问题的通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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