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正风肃纪方案
时间: 08-28
栏目:方案
方案一:民政正风肃纪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强化正风肃纪的要求,近日,辽宁省民政厅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在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开展了正风肃纪“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进行了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辽宁省民政厅党组把开展正风肃纪“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厅领导带头,机关处级干部带头,为专项行动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一是组织准备。机关在开展专项行动前,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实施方案,明确领导分工,主动收拢人员,确立了专项行动的内容和程序。
二是思想准备。厅党组和机关各支部在专项行动前,以党组会支部会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以及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观看了有关录像片,组织了理论学习体会交流会,从正反两个方面提高对开展正风肃纪“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认识。厅党组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思想准备要充分,查摆问题要具体,原因分析要透彻,整改措施要管用。
三是材料准备。人人撰写自查自纠材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深刻剖析,找准问题。
机关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民政厅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主要内容,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列举事实说明个人在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作风方面不扎实、群众观念不牢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绝大多数同志在自查自纠剖析中,从处理工作有人情味、对上接待有超标准、公车私用等方面,查找了“勤政廉政建设上缺乏高标准”的问题;有的同志,联系工作任务重、时间要求急,下基层联系群众少、办实事少等问题;有的同志,还联系自身重业务工作、轻群众路线是一切工作的根本点的现象,查找了密切关注群众利益、落实群众权益不够实的问题;还有一些同志查找了工作标准不高、敬业精神不强、学习政治理论不自觉等问题。因为查摆的问题与每个党员干部实际联系的比较紧,使大家感到具体实在。同时,每个同志从马克思群众观点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剖析了思想根源。
三、敢于交锋,边查边改。
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查摆了4大类70条作风方面问题,提出各种建议123条。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将自查自纠材料送厅信息中心,通过厅局域网进行公开公示;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对有关制度规定方面的问题,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制定的制定。对自查自纠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边查边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落实。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责令及时改正。
方案二:民政正风肃纪方案
为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民政实际,现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按照市民政局党委的实施意见,把解决问题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排查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加强教育引导,集中整改问题,强化制度建设,推进作风转变,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以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改进工作作风。重点检查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执行市委“八条禁令”等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有工作人员上下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是否有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是否有窗口工作人员、接待办事人员服务态度差、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缺岗缺位;是否有不按规定时间提前用餐;是否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是否有参与赌博活动,在单位期间、下基层工作期间打牌、打麻将;是否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等。
(二)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执行《衢州市民政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制定“三公”经费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内容、时限、范围和相关要求。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开展专项审计。认真执行《市民政局机关22项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问题。
(三)着力解决民政窗口服务问题。结合“贴心民政”创建工作,深入打造窗口贴心服务品牌,提升窗口服务品质。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效能问责,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四)着力推进民政项目全程监督。严格执行《衢州市本级民政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着力推进“事前预防、事中参与、事后处置”的工作机制,实现全程监督。事前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或其他错误问题需要了解情况的干部,进行谈话或函询,立足事前防范。事中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监督和纠偏,加强项目招投标等重要程序的监督,突出与项目工作业务有关联的一线工作人员参与监督。事后对已经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的干部,进行批评纠错,使其认清问题危害,切实改正错误,重在保护和挽救。
(五)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衢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处室和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施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全市民政领域安全有序。
三、工作措施
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排查分析问题。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掌握各处室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督促其深入剖析问题,切实对照整改。
(二)查处典型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刹。对活动中发现的典型,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快查严办重处。选择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适时对外曝光,以示警戒和震慑。
(三)深化社会评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正风肃纪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开展民政系统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四)加强教育引导。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增强民政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
(五)注重源头防治。认真整改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在联系群众、科学决策、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出国(境)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切实堵塞漏洞,推动形成从源头上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民政局“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刘石平同志任组长,冯德荣、许宇昌同志任副组长,孙叶琴、孙晗、蒋影同志为成员。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将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与落实市委、市政府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相衔接,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紧扣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正风肃纪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活动期间,检查组以暗访为主,到被检查单位事前不打招呼,不要求汇报,检查后不当场反馈。检查工作做到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热点问题、经常性检查“三个不放松”,确保每日有巡查、每周有行动、每月有安排。
(四)加强政策指导。要全程跟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要明确政策依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操作办法,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预见性、科学性。
方案三:民政正风肃纪方案
根据我局关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现就正风肃纪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市“28条办法”规定要求和县委《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精神,结合县委开展的“九大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排查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各级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抓好作风建设,有效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汇聚正能量,弘扬善文化,树立本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干部队伍能力的新提升,推动民政事业的新发展。
二、重点内容
围绕县委“九大专项整治”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突出“六着力、六整治”,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整治“文山会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的相关要求,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完善会议召开机制,约束过度开会,提升会议效率。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调查研究,确保能经常性深入基层接地气,真心真意听民声。
(二)着力减轻基层负担,整治“考评过滥”。按照必需、精简、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村(社区)标牌、制度、台账及创建清理行动,切实为村(社区)摘牌减负,不断增强基层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着力提升作风效能,整治“庸懒散奢”。加强执行工作纪律和机关作风效能、党员干部职工服务态度、服务窗口软环境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及“四条禁令”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大纪律松散和作风不实等问题的整改,有效解决“踢皮球”、“中梗阻”等“机关病”,加大问责追究力度,着力解决各类机关作风顽疾,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着力强化审批效率,整治“吃拿卡要”。进一步厘清职权,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确保行政审批依法规范、便民高效,杜绝任何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情况,不断完善窗口管理、监督、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五)着力把关“三公”经费使用,整治“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搞变相旅游,确保“三公”经费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对超面积占有办公用房、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
(六)着力落实廉洁自律要求,整治“不廉不洁”。加强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严禁党员干部收受礼金礼券礼卡、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私设“小金库”,对“小金库”、“账外账”等违规行为进行彻底清理和严肃查处,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在局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开展专项行动,带头落实制度规定,带头同“四风”作斗争,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正风肃纪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使正风肃纪行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形成统一认识,成效更明显。
(二)加大监督检查。以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为主,提高检查频率,形成正风肃纪的强大震摄力。开展明查暗访和受理群众举报,做到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热点问题、经常性检查“三个不放松”,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建立多渠道、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狠抓宣传教育。既要重视正面典型宣传,用正面典型立镜子、树榜样,加大舆论导向引领;也要用反面典型树“雷区”、划红线,坚持以“亮剑”精神抓整治,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完善规章制度。针对正风肃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制定的制定,进一步探索完善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作风状况评价机制。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强化正风肃纪的要求,近日,辽宁省民政厅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在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开展了正风肃纪“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进行了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辽宁省民政厅党组把开展正风肃纪“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厅领导带头,机关处级干部带头,为专项行动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一是组织准备。机关在开展专项行动前,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实施方案,明确领导分工,主动收拢人员,确立了专项行动的内容和程序。
二是思想准备。厅党组和机关各支部在专项行动前,以党组会支部会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以及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观看了有关录像片,组织了理论学习体会交流会,从正反两个方面提高对开展正风肃纪“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认识。厅党组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思想准备要充分,查摆问题要具体,原因分析要透彻,整改措施要管用。
三是材料准备。人人撰写自查自纠材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深刻剖析,找准问题。
机关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民政厅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主要内容,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列举事实说明个人在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作风方面不扎实、群众观念不牢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绝大多数同志在自查自纠剖析中,从处理工作有人情味、对上接待有超标准、公车私用等方面,查找了“勤政廉政建设上缺乏高标准”的问题;有的同志,联系工作任务重、时间要求急,下基层联系群众少、办实事少等问题;有的同志,还联系自身重业务工作、轻群众路线是一切工作的根本点的现象,查找了密切关注群众利益、落实群众权益不够实的问题;还有一些同志查找了工作标准不高、敬业精神不强、学习政治理论不自觉等问题。因为查摆的问题与每个党员干部实际联系的比较紧,使大家感到具体实在。同时,每个同志从马克思群众观点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剖析了思想根源。
三、敢于交锋,边查边改。
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查摆了4大类70条作风方面问题,提出各种建议123条。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将自查自纠材料送厅信息中心,通过厅局域网进行公开公示;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对有关制度规定方面的问题,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制定的制定。对自查自纠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边查边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落实。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责令及时改正。
方案二:民政正风肃纪方案
为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民政实际,现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按照市民政局党委的实施意见,把解决问题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排查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加强教育引导,集中整改问题,强化制度建设,推进作风转变,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以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改进工作作风。重点检查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执行市委“八条禁令”等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有工作人员上下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是否有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是否有窗口工作人员、接待办事人员服务态度差、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缺岗缺位;是否有不按规定时间提前用餐;是否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是否有参与赌博活动,在单位期间、下基层工作期间打牌、打麻将;是否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等。
(二)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执行《衢州市民政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制定“三公”经费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内容、时限、范围和相关要求。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开展专项审计。认真执行《市民政局机关22项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问题。
(三)着力解决民政窗口服务问题。结合“贴心民政”创建工作,深入打造窗口贴心服务品牌,提升窗口服务品质。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效能问责,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四)着力推进民政项目全程监督。严格执行《衢州市本级民政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着力推进“事前预防、事中参与、事后处置”的工作机制,实现全程监督。事前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或其他错误问题需要了解情况的干部,进行谈话或函询,立足事前防范。事中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监督和纠偏,加强项目招投标等重要程序的监督,突出与项目工作业务有关联的一线工作人员参与监督。事后对已经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的干部,进行批评纠错,使其认清问题危害,切实改正错误,重在保护和挽救。
(五)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衢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处室和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施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全市民政领域安全有序。
三、工作措施
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排查分析问题。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掌握各处室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督促其深入剖析问题,切实对照整改。
(二)查处典型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刹。对活动中发现的典型,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快查严办重处。选择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适时对外曝光,以示警戒和震慑。
(三)深化社会评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正风肃纪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开展民政系统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四)加强教育引导。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增强民政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
(五)注重源头防治。认真整改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在联系群众、科学决策、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出国(境)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切实堵塞漏洞,推动形成从源头上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民政局“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刘石平同志任组长,冯德荣、许宇昌同志任副组长,孙叶琴、孙晗、蒋影同志为成员。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将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与落实市委、市政府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相衔接,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紧扣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正风肃纪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活动期间,检查组以暗访为主,到被检查单位事前不打招呼,不要求汇报,检查后不当场反馈。检查工作做到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热点问题、经常性检查“三个不放松”,确保每日有巡查、每周有行动、每月有安排。
(四)加强政策指导。要全程跟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要明确政策依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操作办法,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预见性、科学性。
方案三:民政正风肃纪方案
根据我局关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现就正风肃纪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市“28条办法”规定要求和县委《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精神,结合县委开展的“九大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排查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各级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抓好作风建设,有效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汇聚正能量,弘扬善文化,树立本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干部队伍能力的新提升,推动民政事业的新发展。
二、重点内容
围绕县委“九大专项整治”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突出“六着力、六整治”,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整治“文山会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的相关要求,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完善会议召开机制,约束过度开会,提升会议效率。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调查研究,确保能经常性深入基层接地气,真心真意听民声。
(二)着力减轻基层负担,整治“考评过滥”。按照必需、精简、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村(社区)标牌、制度、台账及创建清理行动,切实为村(社区)摘牌减负,不断增强基层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着力提升作风效能,整治“庸懒散奢”。加强执行工作纪律和机关作风效能、党员干部职工服务态度、服务窗口软环境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及“四条禁令”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大纪律松散和作风不实等问题的整改,有效解决“踢皮球”、“中梗阻”等“机关病”,加大问责追究力度,着力解决各类机关作风顽疾,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着力强化审批效率,整治“吃拿卡要”。进一步厘清职权,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确保行政审批依法规范、便民高效,杜绝任何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情况,不断完善窗口管理、监督、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五)着力把关“三公”经费使用,整治“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搞变相旅游,确保“三公”经费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对超面积占有办公用房、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
(六)着力落实廉洁自律要求,整治“不廉不洁”。加强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严禁党员干部收受礼金礼券礼卡、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私设“小金库”,对“小金库”、“账外账”等违规行为进行彻底清理和严肃查处,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在局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开展专项行动,带头落实制度规定,带头同“四风”作斗争,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正风肃纪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使正风肃纪行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形成统一认识,成效更明显。
(二)加大监督检查。以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为主,提高检查频率,形成正风肃纪的强大震摄力。开展明查暗访和受理群众举报,做到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热点问题、经常性检查“三个不放松”,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建立多渠道、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狠抓宣传教育。既要重视正面典型宣传,用正面典型立镜子、树榜样,加大舆论导向引领;也要用反面典型树“雷区”、划红线,坚持以“亮剑”精神抓整治,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完善规章制度。针对正风肃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制定的制定,进一步探索完善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作风状况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