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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时间: 09-19 栏目:方案
方案一: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政法委《中共孝昌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孝昌县政法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的开展,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为契机,通过“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的开展,着力解决纪律作风的问题,确保司法队伍严明廉洁,密切联系群众;着力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确保实现政法工作亲和力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政法机关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确保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投诉下降、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人数下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存量下降;确保不发生冤假错案、不发生严重影响政法队伍形象的案(事)件、不发生因执法司法行为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方法步骤

(一)学习讨论(3月1日至3月20日)。一是及时召开动员会,把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传达至每名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二是组织学习讨论。将“正风肃纪”作为主题融入2014年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主题教育等活动,党组中心组、支部要围绕主题,集中学习讨论2次以上。组织开展“正风肃纪”理论讲座、座谈会、报告会。每一名党员干部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坚定政治理念,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三是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纪律规定,使广大干部做到熟悉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增强广大干警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认真自查(3月21日至3月31日)。通过召开座谈会、交谈心等形式,认真查找纪律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把问题找全查细、找准查透。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进行梳理、汇总,提出整改措施。各科室要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谈心的情况,在对照自查的基础上撰写自查报告。

(三)整改提高(4月1日至6月10日)。对照学习讨论和自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把活动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干部管理、工作考核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建立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司法局“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活动的全面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司法局党组书记傅柏乔为组长、纪检组长刘丽玲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工股,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和协调。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一是狠抓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专项工作。针对局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工作动力不足等问题狠抓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整治“庸、懒、散、奢”的不良风气。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不断提高文件质量和处理时效。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重点解决干部队伍中精神状态不好、工作纪律涣散、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办事拖拉、遇事推诿等现象,营造干事创业、自加压力、增比进位的良好氛围。二是狠抓司法行政窗口部门、基层站所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服务效能。一是狠抓司法行政窗口科室、司法所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窗口科室、基层司法所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窗口科室、基层所便民服务举措,在公证处、法律服务窗口和司法所等基层站所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结合实际,积极推行预约服务、跟踪服务、精细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重点解决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要切实加强对“正风肃纪”活动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落实各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用先进典型带动活动深入开展;及时提出改进意见,认真抓好活动成果验收,确保质量、务求实效。


方案二: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按照县纪委在全县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要求和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文件精神,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扎实开展以狠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制止不良风气、严格监督制度执行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不断深化认识,自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机关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形成爱岗敬业、干事创业、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城乡统筹的全岛新型城市化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实施范围

机关各科室、中心、各直属司法所、县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协会。

三、主要内容

(一)狠刹顶风违纪行为,进一步改善机关形象。

在加强面上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下列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

1、散布违背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短信等行为。

2、私设“小金库”,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等礼品,用公款相互吃请送礼,讲排场、摆阔气、超规格接待,搞“年夜饭”等活动,用公款制作发布礼节性、拜年性广告(贺卡),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休闲活动等行为。

3、擅自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发放误餐费、纪念品、土特产等行为。

4、组织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把外出学习考察当作惯例性的福利待遇,擅自变更出行线路、组团随意扩大参加人员范围等行为。

5、领导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集资、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等行为。

6、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等行为。

7、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生冷硬拖、庸懒散慢,违反“四条禁令”等行为。

8、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等行为。

9、编外购车、超标配车、豪华装修、公车私用等行为。

10、参与赌博、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方便条件等行为。

(二)坚决制止不良风气,进一步提升个人品质。

在着力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的同时,重点制止和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以下不良风气和违背社会公德行为:

1、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落实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

2、虚报工作业绩,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的行为。落实有关弄虚作假骗取利益等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3、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活动的行为。落实有关规定,通过制度规范对党员、干部的公职行为和道德品行形成双重约束。

(三)严格监督制度执行,进一步完善机制监管。

认真贯彻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抓好《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玉县委〔2013〕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重点加强对以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基层蹲点调研、结对帮扶等联系基层制度。

2、接待费公示、财务公开等财务管理制度。

3、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4、会议审批、发文立项审批、外出学习考察审批、出国(境)审批、庆典活动报告审批等厉行节约制度。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4—5月份),重点抓好5个环节。

1、宣传造势。利用司法简报、玉环法治网、《玉环法制》报等宣传媒介,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为“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摸底调研。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本系统内作风建设的基本状况,明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3、制定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司法行政系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报送到县作风办。

4、组织发动。在精心筹备的基础上,召开动员会,对专项行动作出具体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5、“五个一”活动。围绕近年来下发的作风建设、科学发展和反腐倡廉等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文件,以“发放一张提示卡、观看一组电教片、上一堂廉政党课、组织一次大讨论、撰写一篇体会文章”活动,抓好学习教育。

(1)发放一张提示卡。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内容、投诉电话等制作成“正风肃纪提示卡”发放。

(2)观看一组电教片。结合周一学习夜,集中组织观看5—10部《廉政中国》反腐倡廉教育电教片。

(3)上一堂廉政党课。依托廉政文化宣讲团,组织1次廉政党课。

(4)组织一次大讨论。围绕新时期党员、干部职工的素质能力、作用发挥、作风建设等方面专题开展讨论,并梳理出司法行政系统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的具体要求。

(5)撰写一篇体会文章。各科室、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围绕自己在学习教育阶段的收获,结合思想认识,认真作好学习总结,写好心得体会。

(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阶段(6—7月份),重点抓好3个环节。

1、“三查三看”。围绕司法行政系统在机关作风、制度落实,党员干部在个人风气、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摆,重点做好“三查三看”:一查狠刹顶风违纪情况,看是否存在公车私用、违规外出、公款挥霍等有损形象问题;二查制止不良风气情况,看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有悖厉行节约、公序良俗问题;三查制度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各行其是、另搞一套等政令不畅问题。

2、公开承诺。在“三查三看”活动的基础上,司法行政系统内干部职工要如实填写《“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自查表》和签订“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承诺书,并在单位内部公示7天,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24日前报县作风办。

3、落实整改。各科室、下属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制订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间,坚持边查边改,把整改贯穿活动始终,坚持抓重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重点检查、严肃纪律阶段(8—11月份),重点抓好2个环节。

1、监督检查。局效能监察小组对系统内执行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基层蹲点、效能建设“四条禁令”等情况定时和不定时的监督检查。

2、警示教育。采取会议通报、廉政短信、报刊网络、公开承诺、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四)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阶段(12月份),重点抓好2个环节。

1、“回头看”。围绕薄弱环节,组织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

2、建章立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效能、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预防和杜绝作风问题的发生、不良风气的形成,建立起不愿违的自律机制、不敢违的惩戒机制、不能违的防范机制以及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纪检组负责日常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落实。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密切配合,形成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工作合力。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参与,努力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二)坚持统筹兼顾。立足实际,科学安排,统筹兼顾,把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与创先争优结合起来,与“拔钉破难优服务”结合起来,与“三县三城”联创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努力达到互相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

(三)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利用玉环法治网、《玉环法制报》、玉环司法局微博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例、先进人物和先进工作成效,树立典型,鞭笞后进,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方案三: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根据我局关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现就正风肃纪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市“28条办法”规定要求和县委《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精神,结合县委开展的“九大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排查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各级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抓好作风建设,有效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汇聚正能量,弘扬善文化,树立本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干部队伍能力的新提升,推动民政事业的新发展。

二、重点内容

围绕县委“九大专项整治”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突出“六着力、六整治”,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整治“文山会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的相关要求,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完善会议召开机制,约束过度开会,提升会议效率。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调查研究,确保能经常性深入基层接地气,真心真意听民声。

(二)着力减轻基层负担,整治“考评过滥”。按照必需、精简、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村(社区)标牌、制度、台账及创建清理行动,切实为村(社区)摘牌减负,不断增强基层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着力提升作风效能,整治“庸懒散奢”。加强执行工作纪律和机关作风效能、党员干部职工服务态度、服务窗口软环境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及“四条禁令”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大纪律松散和作风不实等问题的整改,有效解决“踢皮球”、“中梗阻”等“机关病”,加大问责追究力度,着力解决各类机关作风顽疾,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着力强化审批效率,整治“吃拿卡要”。进一步厘清职权,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确保行政审批依法规范、便民高效,杜绝任何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情况,不断完善窗口管理、监督、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五)着力把关“三公”经费使用,整治“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搞变相旅游,确保“三公”经费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对超面积占有办公用房、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

(六)着力落实廉洁自律要求,整治“不廉不洁”。加强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严禁党员干部收受礼金礼券礼卡、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私设“小金库”,对“小金库”、“账外账”等违规行为进行彻底清理和严肃查处,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在局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开展专项行动,带头落实制度规定,带头同“四风”作斗争,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正风肃纪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使正风肃纪行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形成统一认识,成效更明显。

(二)加大监督检查。以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为主,提高检查频率,形成正风肃纪的强大震摄力。开展明查暗访和受理群众举报,做到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热点问题、经常性检查“三个不放松”,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建立多渠道、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狠抓宣传教育。既要重视正面典型宣传,用正面典型立镜子、树榜样,加大舆论导向引领;也要用反面典型树“雷区”、划红线,坚持以“亮剑”精神抓整治,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完善规章制度。针对正风肃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制定的制定,进一步探索完善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作风状况评价机制。


方案四: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下简称“四风”),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将开展为期 4 个月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问题,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和县委实施意见为切入点,针对教育系统的具体情况,严明纪律规定,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汇聚正能量,树立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工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主要内容

(一)治理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对照党章的要求,重点治理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定力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动摇;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 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违反程序、不讲规矩,重大事项不按要求报告;对组织不忠诚老实、说假话,不承担责任。

(二)治理奢侈浪费问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和县委实施意见的要求,重点治理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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