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正风肃纪实施方案(2)
时间: 08-29
栏目:方案
切实解决少数干警庸懒散奢、执法态度粗暴或工作方法简单、着装不规范、庭审笔录信息不全、值庭法警行为不雅、对待来访群众“冷、硬、横、推”等损害群众利益和法院形象的问题。根据最高院的要求,重点查纠干警违规使用警车、违法参与民间借贷等活动。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二是开展业绩量化排名。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着力解决影响案件质效提升的突出问题;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和流程监控,针对审判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要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奖惩、瑕疵案件公开讲评和疑难发改案件集体会诊制度,重点提升我院案件质量水平;要根据岗位目标考核要求,每月通报业务部门月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每月对办案个人主要质效指标要实行排名通报,引导和督促部门、干警增强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努力谋求争先进位,切实做到用实绩说话、以实效争先。
(牵头部门:审管办;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
三是开展工作定期报告。建立健全工作定期报告等长效机制,实行“每月汇报、每季小结、全年总结”制度,避免工作出现“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结案”等不良现象,确保全年各项工作均衡推进。
每月汇报:各部门每月23日前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明确次月工作计划,工作情况汇报表(附件3)同时抄报监察室;业务部门每月月底前召开质效分析例会,对本部门各项质效指标进行分析点评,并提出下月工作措施,相关情况同时抄报审管办。上述两部门汇总后提交院党组。
每季小结:各部门每季末月25日前需向院党组书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季度工作重点,院党组视情况召开季度工作汇报分析会。书面汇报材料同时抄报办公室、监察室。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四是强化信访举报查处。继续贯彻“从严治警零容忍”的方针不动摇,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绝不姑息迁就。重视查纠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防止小事变大事,确保干部少犯错误。加强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凡有实质举报内容的都要澄清有无,凡实名举报的都要给予答复,凡上级要求报结的都要及时上报结果,做到办理及时,答复准确、处理得当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五是开展主要工作督查。围绕年初确定的30项主要工作,全院各部门要按照《2013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要求抓好落实,争取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监察室将每月开展督查,并及时通报工作完成情况。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四、时间和步骤
全院专项整治活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到11月结束,分学习动员、查找问题、集中整治、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4月下旬-5上旬)
1、动员部署。召开“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动员大会。
2、学习教育。各部门要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委“六个严禁”、省高院“五个严禁”和市委“二十条”规定结合深入开展党的宗旨教育、“三清”(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教育、爱岗敬业教育,开展“两比两问强执行”大讨论。在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上,结合本院干警的特点,通过举办“廉洁司法教育日(周)活动,观看《警示片》,编写《忏悔录》等开展警示教育。一是不厌其烦,二是入心入脑。不断增强干警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探求教育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通过深入开展各种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引导广大干警自觉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坚守司法良知,从而远离腐败
3、营造氛围。通过开设专栏、制作专题、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典型案例教育,把宣传工作贯穿主题活动始终,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阶段(5中下旬月份)
1、查找问题。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照活动重点内容,认真查找干警作风、发展环境、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函或电话征求询问、开展谈心活动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2、认真梳理。各部门要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根据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填写《莲都区法院“正风肃纪促发展”突出问题梳理表》。并于5月17前上报本院主题活动办公室。
3、剖析原因。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深刻分析根源,找准症结所在。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等方面明确整改的方向。并于5月28前将整改方案上报本院主题活动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至11月上旬)
1、切实抓好整改。各部门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公布整改结果,并加强对党员干警个人整改情况的监督,确保不走过场。
2、开展明查暗访。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检查情况有记录、有结果、有通报。
3、认真解决投诉。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实行专人负责,台账管理,落实责任,认真查处,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交代。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中下旬)
1、测评验收。各部门采用自下而上、先个人后集体的方式对本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各部门整治活动成效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领导班子和干警职工纪律作风满意度进行测评,对满意率达不到80%的,责令延长活动时间进行“补课”。
2、经验总结。各部门认真总结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并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提炼上报,巩固整治成果。并于11月20前将整改报告和典型材料上报主题活动办公室;
3、建章立制。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干部管理、工作考核、联系群众、节俭办事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由院长舒维云任组长,魏建平、宋建中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宋建中、陈波、吴丽青、卓翠华组成,宋建中兼任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案查、督办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主题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推动主题活动的合力。
(二)严肃纪律。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并将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注重实效。通过“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各部门将解决当前党员干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主题活动的重点,坚持哪里有问题就解决哪里,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坚决反对搞形式、走过场,以实实在在的效果检验主题活动的成效。
方案五:莲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省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和上级法院统一安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院集中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周本顺、张越、聂瑞平、石海林同志在省、市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以整风精神和铁的手腕,围绕政法队伍中存在的“八种突出问题”,通过案件查处和严肃追责,抓好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打好反腐攻坚战。
二、主要内容
这次正风肃纪全院专项行动,以解决“八种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全院干警中集中开展“五对照、八整治”:对照践行根本宗旨的要求、坚决反对“四风”的要求、严格公正执法的要求、严守“铁规禁令”的要求、坚持廉洁自律的要求,整治特权思想问题、冷横硬推问题、吃拿卡要问题、有规不守问题、随意执法问题、了难捞钱问题、庇护黑恶问题、贪赃枉法问题。
三、方法步骤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分为五个阶段。
(一)学习教育(4月1日—4月20日)
1、充分动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把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特别是周本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张越书记在专项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要求,充分认识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政法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身专项行动。
2、加强教育,夯实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效凝聚政法干警信仰共识、使命共识、价值共识、事业共识,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提升司法为民,廉洁公正执法意识,严格自律,确保司法公正。深入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推动法官职业良知的养成,要把培育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作为每位干警的必修课,教育广大干警自觉用法官职业道德约束自己,把不公不廉作为最大耻辱。
3、创新载体,增强学习教育活动的效果。各单位要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教育形式的多样性和教育方法的灵活性。要利用近年来全省法院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教育干警,打好预防针、吃好“救心丸”;要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先进典型示范教育活动,积极造树一批身边的先进典型人物,用生动、鲜活、感人的事例教育、感召、激励广大干警。各单位要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一些更具特色、更贴近需求的教育活动。增强学习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确保人人受教育、人人得提高。
(二)查究整改(4月21日—5月20日)
全院干警要以“五对照、八整治”为主要内容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逐一对照,逐项查摆,切实找准问题,每名干警要认真填写《正风肃纪专项活动自查表》。
对于查究出的问题,要按照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的要求,能马上改的马上就改,不能马上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形成书面的自查整改报告,内容涵盖自查出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和下一步整改措施等,整改报告与《自查表》一并报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公开公示(5月21日—6月5日)
通过公开栏、专门网站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示,通过设立意见箱、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及时研究解决。
(四)监督检查(6月6日—7月5日)
院纪检组要深入开展审务督察,针对周本顺书记提出的政法干警需要整治的“八种突出问题”和卫彦明院长提出的法院干警存在的“十种突出问题”,采取随机核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对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认真查处。
(五)完善机制(7月6日—8月底)
1、完善制度规定。针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对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制定的制定,该健全的健全,该细化的细化。一是管理方面,建好“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二是监督方面,建好“不易腐”的惩戒机制。
2、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成效,确保司法权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
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法院队伍作风状况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廉政档案,在奖励、评先、晋职、晋级时,对作风廉政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既是全面改进法院工作作风的有力措施,也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为保证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我院成立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崔广芝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立军,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江涛,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丽,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志信,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田鲲鹏,执行局长刘现军任副组长。各庭、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办公室主任由郭志信兼任。
(二)明确责任,强力推进。一要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防止流于形式。二要畅通渠道。专项行动开展后,我院要开通举报电话、公开设立举报网站,主动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三要深挖细查。院纪检组要深入一线,真查实查,切实发现各单位在作风纪律和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督导,要账较真。院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正风肃纪行动开展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提出督导意见,对问题查究和整改情况要跟踪要账。院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对专项行动中的问题查究、整改追责和督导检查等情况全程督导,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对相关工作不到位的,院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通报,必要时约谈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明确从上到下各级有压力、有动力、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四)全面整改,从严问责。一是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作风纪律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面及时整改。二是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干警违法违规线索,要认真进行排查,涉嫌违纪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对发现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瞒报漏报或追责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二是开展业绩量化排名。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着力解决影响案件质效提升的突出问题;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和流程监控,针对审判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要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奖惩、瑕疵案件公开讲评和疑难发改案件集体会诊制度,重点提升我院案件质量水平;要根据岗位目标考核要求,每月通报业务部门月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每月对办案个人主要质效指标要实行排名通报,引导和督促部门、干警增强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努力谋求争先进位,切实做到用实绩说话、以实效争先。
(牵头部门:审管办;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
三是开展工作定期报告。建立健全工作定期报告等长效机制,实行“每月汇报、每季小结、全年总结”制度,避免工作出现“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结案”等不良现象,确保全年各项工作均衡推进。
每月汇报:各部门每月23日前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明确次月工作计划,工作情况汇报表(附件3)同时抄报监察室;业务部门每月月底前召开质效分析例会,对本部门各项质效指标进行分析点评,并提出下月工作措施,相关情况同时抄报审管办。上述两部门汇总后提交院党组。
每季小结:各部门每季末月25日前需向院党组书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季度工作重点,院党组视情况召开季度工作汇报分析会。书面汇报材料同时抄报办公室、监察室。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四是强化信访举报查处。继续贯彻“从严治警零容忍”的方针不动摇,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绝不姑息迁就。重视查纠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防止小事变大事,确保干部少犯错误。加强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凡有实质举报内容的都要澄清有无,凡实名举报的都要给予答复,凡上级要求报结的都要及时上报结果,做到办理及时,答复准确、处理得当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五是开展主要工作督查。围绕年初确定的30项主要工作,全院各部门要按照《2013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要求抓好落实,争取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监察室将每月开展督查,并及时通报工作完成情况。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四、时间和步骤
全院专项整治活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到11月结束,分学习动员、查找问题、集中整治、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4月下旬-5上旬)
1、动员部署。召开“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动员大会。
2、学习教育。各部门要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委“六个严禁”、省高院“五个严禁”和市委“二十条”规定结合深入开展党的宗旨教育、“三清”(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教育、爱岗敬业教育,开展“两比两问强执行”大讨论。在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上,结合本院干警的特点,通过举办“廉洁司法教育日(周)活动,观看《警示片》,编写《忏悔录》等开展警示教育。一是不厌其烦,二是入心入脑。不断增强干警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探求教育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通过深入开展各种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引导广大干警自觉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坚守司法良知,从而远离腐败
3、营造氛围。通过开设专栏、制作专题、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典型案例教育,把宣传工作贯穿主题活动始终,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阶段(5中下旬月份)
1、查找问题。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照活动重点内容,认真查找干警作风、发展环境、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函或电话征求询问、开展谈心活动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2、认真梳理。各部门要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根据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填写《莲都区法院“正风肃纪促发展”突出问题梳理表》。并于5月17前上报本院主题活动办公室。
3、剖析原因。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深刻分析根源,找准症结所在。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等方面明确整改的方向。并于5月28前将整改方案上报本院主题活动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至11月上旬)
1、切实抓好整改。各部门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公布整改结果,并加强对党员干警个人整改情况的监督,确保不走过场。
2、开展明查暗访。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检查情况有记录、有结果、有通报。
3、认真解决投诉。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实行专人负责,台账管理,落实责任,认真查处,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交代。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中下旬)
1、测评验收。各部门采用自下而上、先个人后集体的方式对本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各部门整治活动成效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领导班子和干警职工纪律作风满意度进行测评,对满意率达不到80%的,责令延长活动时间进行“补课”。
2、经验总结。各部门认真总结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并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提炼上报,巩固整治成果。并于11月20前将整改报告和典型材料上报主题活动办公室;
3、建章立制。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干部管理、工作考核、联系群众、节俭办事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由院长舒维云任组长,魏建平、宋建中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宋建中、陈波、吴丽青、卓翠华组成,宋建中兼任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案查、督办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主题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推动主题活动的合力。
(二)严肃纪律。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并将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注重实效。通过“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各部门将解决当前党员干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主题活动的重点,坚持哪里有问题就解决哪里,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坚决反对搞形式、走过场,以实实在在的效果检验主题活动的成效。
方案五:莲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省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和上级法院统一安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院集中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周本顺、张越、聂瑞平、石海林同志在省、市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以整风精神和铁的手腕,围绕政法队伍中存在的“八种突出问题”,通过案件查处和严肃追责,抓好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打好反腐攻坚战。
二、主要内容
这次正风肃纪全院专项行动,以解决“八种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全院干警中集中开展“五对照、八整治”:对照践行根本宗旨的要求、坚决反对“四风”的要求、严格公正执法的要求、严守“铁规禁令”的要求、坚持廉洁自律的要求,整治特权思想问题、冷横硬推问题、吃拿卡要问题、有规不守问题、随意执法问题、了难捞钱问题、庇护黑恶问题、贪赃枉法问题。
三、方法步骤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分为五个阶段。
(一)学习教育(4月1日—4月20日)
1、充分动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把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特别是周本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张越书记在专项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要求,充分认识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政法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身专项行动。
2、加强教育,夯实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效凝聚政法干警信仰共识、使命共识、价值共识、事业共识,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提升司法为民,廉洁公正执法意识,严格自律,确保司法公正。深入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推动法官职业良知的养成,要把培育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作为每位干警的必修课,教育广大干警自觉用法官职业道德约束自己,把不公不廉作为最大耻辱。
3、创新载体,增强学习教育活动的效果。各单位要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教育形式的多样性和教育方法的灵活性。要利用近年来全省法院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教育干警,打好预防针、吃好“救心丸”;要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先进典型示范教育活动,积极造树一批身边的先进典型人物,用生动、鲜活、感人的事例教育、感召、激励广大干警。各单位要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一些更具特色、更贴近需求的教育活动。增强学习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确保人人受教育、人人得提高。
(二)查究整改(4月21日—5月20日)
全院干警要以“五对照、八整治”为主要内容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逐一对照,逐项查摆,切实找准问题,每名干警要认真填写《正风肃纪专项活动自查表》。
对于查究出的问题,要按照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的要求,能马上改的马上就改,不能马上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形成书面的自查整改报告,内容涵盖自查出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和下一步整改措施等,整改报告与《自查表》一并报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公开公示(5月21日—6月5日)
通过公开栏、专门网站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示,通过设立意见箱、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及时研究解决。
(四)监督检查(6月6日—7月5日)
院纪检组要深入开展审务督察,针对周本顺书记提出的政法干警需要整治的“八种突出问题”和卫彦明院长提出的法院干警存在的“十种突出问题”,采取随机核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对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认真查处。
(五)完善机制(7月6日—8月底)
1、完善制度规定。针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对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制定的制定,该健全的健全,该细化的细化。一是管理方面,建好“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二是监督方面,建好“不易腐”的惩戒机制。
2、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成效,确保司法权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
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法院队伍作风状况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廉政档案,在奖励、评先、晋职、晋级时,对作风廉政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既是全面改进法院工作作风的有力措施,也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为保证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我院成立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崔广芝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立军,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江涛,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丽,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志信,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田鲲鹏,执行局长刘现军任副组长。各庭、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办公室主任由郭志信兼任。
(二)明确责任,强力推进。一要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防止流于形式。二要畅通渠道。专项行动开展后,我院要开通举报电话、公开设立举报网站,主动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三要深挖细查。院纪检组要深入一线,真查实查,切实发现各单位在作风纪律和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督导,要账较真。院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正风肃纪行动开展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提出督导意见,对问题查究和整改情况要跟踪要账。院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对专项行动中的问题查究、整改追责和督导检查等情况全程督导,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对相关工作不到位的,院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通报,必要时约谈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明确从上到下各级有压力、有动力、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四)全面整改,从严问责。一是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作风纪律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面及时整改。二是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干警违法违规线索,要认真进行排查,涉嫌违纪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对发现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瞒报漏报或追责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