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群众心得体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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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心得体会
三是守住红线,在监管法律执行上下功夫。食品药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从目前监管工作的实际来看,“监管”与“处罚”像一对孪生兄弟,相生相伴,相跟相随,监管工作的全过程,也是应用法律进行处罚的全过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四品一械”法律条规,既是我们监管执法的主要依据,也是贯穿监管工作始终的基本遵循,更是我们必须守住的法律红线。监管执法应用法律要适当,规范自由裁量权,做到案件轻重与处理结果必须适当,同类案件处理结果必须相当,既不能失之于宽,也不能失之于软,确保执法公平公正;监管执法应用法律要高效,对查处的案件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扩大危害面,防止因案件久拖不决给企业造成损失;监管执法应用法律要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公开案件内容、处理结果、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疑虑,用监管法律的杠杆撬到市场机制和社会约束作用的发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法理。
三、突出资源保障,监管手段由“模糊监管”向“精细监管”转变
一要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加强市、县两级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建设符合标准的市、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力争通过“十二五”期间的项目建设,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项目范围有明显拓展、检验检测能力有明显提升,确保案件查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监管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积极研究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整合的问题,将目前分散在食品药品监管、农牧、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的6家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和检验检测设备全部整合,组建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使新建成的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具备10000批次的年检验能力。探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资源,形成多元化发展格局,为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要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在已经实现对国家基本药物和二类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进行电子监管,对食品流通企业和餐饮企业实行远程信息化监管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和信息化指挥平台。建立从生产源头到消费终端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体系,实现对产品进货、销售、库存数量、流向和生产经营过程、质量管理规范、加工操作环境等的电子监控,为打假治劣、追踪溯源、产品召回和应急处置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改变以往传统的“人海战术”监管模式,向科技要监管力量,确保2014年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场超市、批发企业、中型以上餐饮企业电子平台应用率达100%;在餐饮行业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工程,促进企业自律。
三要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以日常监管、稽查办案、检验检测能力为重点,开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努力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采取请进来教、送出去学,集中研讨交流、专题辅导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监管能力。结合监管实际和队伍现状,加强对新进人员和村组、社区协管员的培训,确保监管队伍有效、有力、有序履行职责。